售楼中心认购及销控管理条例
售楼中心认购及销控管理条例
1、销售经理
A、销控工作由销售部经理统一负责,销售部经理不在时,由项目经理具体执行,并第一时间知销售部经理。
B、售楼员需销控单位时,须同销售经理联系,确认该单位尚未售出可以销控,才能进行销控。
C、销售经理进行销控前,必须以售楼员先交客户的认购定金或身份证原件为则。
D、售楼员须在销控确认单位后,方与客户办理认购手续。
E、售楼员不得在销售经理不知情或销控未果的情况下,自行销控单位,否则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公司也将严肃处理当事人。
F、销控后,如客户即时下订并认购,销售经理需将最新资料登记于销控登记表。
G、销控后,如客户无下定或挞订,销售经理需及时取消该单位的销控登记。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销控员承担。
H、如客户已确认挞定,售楼员必须第一时间向销售经理汇报。
2、定金与尾数
A、售楼员必须按公司规定的定金金额要求客户落订,如客户的现金不足,售楼员可争取客户以公司最低定金落订。
B、如客户的现金少于公司规定的最低定金,必须经得销售经理的同意后才可受理,否则不予销控并认购。
C、如客户并未交齐全部定金,售楼员必须按公司规定的补尾数期限要求客户补齐尾数。如客户要求延长期限的,须知会销控经理并取得同意后方可受理。
4、收款、收据与临时认购书
A、售楼员向客户收取定金或尾数时,必须通知项目经理,并由会计与客户当面点清金额。项目经理核对无误后,会计才能开具收据,并即时收妥定金及相应单据。
B、客户交出的定金不足,需补尾数的,只能鉴定"临时认购书"。
C、客户交尾数时,原已开出的收据不需收回,增开尾数收据,项目经理核对无误后与客户签订认购书,并收回"临时认购书"。
D、客户交出的定金或尾数为支票的,开具支票收条,在收条上登记认购情况,并进行销控,在支票到帐后,方可办理认购手续。
4、认购书
A、认购书中的楼价栏,须以客户选择的付款方式所能达到的折扣之后的成交价为准。如该单位有额外折扣,须由销售经理签名
B、认购书中的收款栏,须由项目经理核对定金无误后,如实填写,并在下方注明所开收据编号。
C、售楼员填写完'临时认购书'后,必须交由项目经理核对检查,核以检查无误后可将客户联作为认购凭据交给客户并将其余款收妥。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篇2:售楼中心销售报表编制条例
售楼中心销售报表编制条例
1、报表种类
销售日报、周报、月报,来访来电客户情况,客户合同执行情况表,销售价格监控情况表。
2、销售日报的填制内容、时间及申报程序。
1)填制内容:当天销售情况、回款情况、办理预售合同情况、办理按揭合同情况,更改合同房号、面积、总价情况,销售率、平均单价、回款率。
2)申报程序:在销售专用电脑上共享,方便销售人员随时查阅。
3、销售动态监控情况表
1)填制内容:销售总情况,各房型的销售情况、销售楼盘表、销售分析数据及判断。
2)填制时间:每周一上午10:00前。
3)申报程序: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填制,向总经理、销售经理、财务经理汇报。
篇3:售楼中心销售资料保密条例
售楼中心销售资料保密条例
1、保密对象
价格制定策略、营销方案、广告计划、未实行的促销手段、任何关于销售资料的草稿等。
2、具体制度
1)认购书、合同档案专人员责保管,在未征得销售经理的允许不得将认购书及合同的原件、复印件外传。
2)未经销售经理允许,售楼员不得带客户进入销售办公室。
3)售楼员随时整理各办公室的文件,把属于保密的资料保管完善。
4)接待大厅中售楼员每天整理销售资料,除张贴的表格、外派的楼书外,其他销售资料(尤其销售手册、实际销售楼盘表等)必须在每天下班前放进办公室保管,不得外放在接待大厅。
5)不得在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留下任何销售资料。
6)未经销售经理允许,不得在其他部门留下任何销售机密性资料。
7)对公司外各宣传媒体、任何公司,不得把销售机密性资料透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的情况下,由销售经理统一对外口径,如有查询,可请查询者到销售办公室接洽。
篇4:售楼中心销售信息收集条例
售楼中心销售信息收集条例
1、信息的分类
1)市场信息,分时段分地段的市场供销量,政府波动、政府政策。
2)个别楼盘信息(同档次楼盘、新楼盘):销售价格、供应量、销售率、价格档次、广告促销方法等。
3)本项目信息:分时段的成交客户、意向客户、来访客户、广告宣传效果的分析,及客户对本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2、信息的收集办法
1)设立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各销售人员均负有收集各类信息的当然责任。
2)收集渠道
a)政府国土局、信息中心,房地产交易中心等机构对外公布的资料
b)实地参观楼盘、现场收集资料。
c)每月至少一次整理全面资料。
3)收集方式:政府公布资料、剪报、楼书、价格表等。
3、信息的分析办法
A、市场资料的整体分析:供销量、价格的动态图标分析,每项政策的影响分析。
B、楼盘资料分析:价格变动、销售率变化、广告策略变化、促销手段变化等。
C、同档次楼盘分析:整体供销量的分析、产品分析、客户分析、优势分析等。
篇5:售楼中心关于奖金结算的有关规定
售楼中心关于奖金结算的有关规定
1、售楼员以每天到售楼处时间先后签到,然后按此顺序轮流接待来访客户,电话仅作义务咨询。
2、售楼员接待来访客户,首先应礼貌、巧妙地探寻出该客户是否来过,若来过应将该客户交给接待过的同事。
3、售楼员接待来访客户,必须认真填写《客户来访登记表》,以作为今后售楼员结算奖金的依据。登记有效期为三个月。
4、超过登记有效期(即超过三个月),在次接待该客户则视为接待客户一次;在登记有效期内,如客户未成交再次到售楼处,算客户一批到访时间必须填写明确。超过登记有效期,由其他售楼员接待客户并成交,奖金算给成交的售楼员。
5、甲售楼员接待过的客户,在登记有效期内(以《客户信息登记表》为依据)来到售楼现场,甲如未辨认出来,该客户也未找甲,而由乙售楼员接待,如成交奖金算乙的。
a)客户未落定,走后甲想起来;
b)客户决定落定(马上交款),甲辨认出来;
c)客户落定后,甲辨认出来;
d)落定的客户,后来又带来的新客户;
e)客户在第二次、第三次来时,甲还未辨出来。出现ABCDE的情况特规定:
1)出现A、B、C、情况时,由乙继续接待该客户,成交奖金算给乙。
2)出现D情况时,按照客户的意向进行接待,成交奖金算该销售人员。
3)出现E情况时,应由乙接待,成交后奖金算给乙。
6、如甲售楼员接待的客户第一次来时只拿了资料和甲的名片就离开,第二次来时甲不在,但客户说来过,由乙售楼员接待,乙做了大量的工作促使成交,客户走后需查看来访登记,如是甲的客户,乙属于义务接待,奖金算甲的。
7、夫妻一方第一次到售楼现场,甲售楼员接待,未成单;其配偶第二次来,乙售楼员接待,第三次夫妻一起来时两人同时认出,该奖金甲乙双方各得一半。
8、售楼员有相互协调的义务和责任。当同事的客户来到售楼现场,而同事又不在时,其他售楼员应帮助接待,并设法促成交易或帮忙办理其它手续。对此类协作,售楼员可接待下一个客户。
9、对一进售楼现场就表明其推销或者看装修的身份,并且只拿一分资料就走或直接去看样板房的客户,可不算接待,售楼员可接待下一个客户,但售楼员对此类客户给能给资料,不能留名片或CALL机,否则视为接待客户,接待老客户带来的新客户,视接待客户一次。
10、允许售楼员休息时自愿上班。
11、已成单客户带朋友
a)亲自带朋友并找原售楼员(即使原售楼员不在现场)此销售业务属于原售楼人员的业务。
b)朋友听介绍后自己上门:作新客户按轮流接待算。
12、私下与保安或开发商工作人员达成协议,不按公司规定成交,按公单计算。
13、不得放弃义务协助,不得因义务协助而争单。
14、因公事接待轮空,可补接,其余情况原则上视为自动放弃,特殊情况可与项目经理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