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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关人员面试录用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3-26

  公关人员面试录用制度

  第一章 交际能力

  第一条 交谈能力的测定

  由面试考官与应聘者自由交谈,由此判断应聘者的谈吐、语言风格等。注意应给应聘者更多的讲话机会。

  对胆怯、不善言谈、表达不清者应给低分。

  测定的重点主要看应聘者进入考场如何打招呼;当交谈冷场后,观察应聘者的反应;询问应聘者为什么要到本企业应聘。

  第二条 交谈应变能力的测定

  在对外联系中,谈话的内容千变万化,要求应聘者必须善于驾驭交谈内容,随机应变,否则往往会导致谈判的失败。

  考官在与应聘者交谈中不断变换话题,或有意避开话题,看其有何反应。

  第三条 理解能力的测定

  只有理解对方的谈话内容和意图后,才能争取主动。面试考官可用较长时间模糊地表述一个问题,看应聘者能否领会其实质内容,也可以让应聘者看一本书,或一份企划案,然后让其表达其中的内容。

  第四条 语言语调的测定

  主要测定应聘者的音色、音质、语速大小等。测定方式主要是让应聘者朗诵一篇文章或一首小诗。

  第五条 讲话表情的考核

  主要是看应聘者讲话时的神态和动作。如果表情呆滞、讲话时自卑或有令人讨厌的动作则不适合公关工作;表情生动活泼,www.pmceo.com具有感染力的应聘者往往能在对外联系中打开局面。

  面试考官可提出各种问题,变换各种表情,与应聘者友好交谈或大声呵斥,并观察应聘者的表情。

  第六条 对掌握谈判主动权能力的考核

  在公关谈判中,往往出现谈判对手漫无边际地闲聊或有意避开话题的情况。所以在交谈中,应时刻考察应聘人员掌握谈判主动权的能力。

  在面谈中,面试考官可提出许多漫无边际的话,考察应聘者能否把交谈拉回主题。

  第七条 外观和整体印象观察

  面试考官对应聘者的服饰、鞋帽、五官及随身携带品进行观察,察看是否整洁、协调和美观。

  第二章 其他相关能力

  第八条 测定观察能力

  考核应聘者的机敏性,并由此可判断出应聘者的性格特点,体察入微是公关人员必备的基本素质。

  考试方式可采取的黑板上贴一张图片或一幅画,也可采用其他方式,让应聘者在限定时间内观察并描述出来。

  第九条 记忆力考核

  公关人员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的数字和资料,因而必须有较强的记忆力。

  考试方式可以黑板上写上一组数字或单词,然后由应聘者默写出来,根据对错数量进行打分。

  第十条 运算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口算能力,计算应限定在加减乘除四则运算。可出几组运算题,让应聘者口算或速算。

  第三章 录用调查

  第十一条 当聘用名单初步确定后,要对应聘者提供的个人资料进行调查。如调查结果与个人所提供的资料不符,可调整聘用名单。

  第十二条 录用调查主要包括:

  1.担保人调查

  确认担保人能否提供担保。

  2.任职经历调查

  到应聘者的原工作单位调查。看应聘者所提供的资料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特别应重点调查应聘者的工作情况、职务、业务能力和工资收入。

  3.体检

  要求应聘者到公司医院或公司合同医院进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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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企业临时人员雇用制度

  临时人员雇用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使临时人员的雇用及管理有所遵循,特依人事管理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员申请

  各部门有临时性工作(期间在3个月以内),须雇用临时人员从事时,应填具"人员增补申请书"注明工作内容、期间等呈经理核准外,送人事部门凭以招雇。

  第三条 雇用限制

  1.年龄未满16周岁者不得雇用;

  2.经管财物,有价证券、仓储、销售及会计(除物品搬运、整理及报表抄写工作外)等重要工作不得雇用;

  3.雇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第四条 雇用

  1.人事部门招雇临时人员,应填"临时人员雇用核定表"呈经理核准后雇用;

  2.临时人员到工时,人事部门应填"雇用资料表"一份留存备用。

  第五条 投保

  在公司工作的临时人员应由人事部门办理劳保投保后,始得入公司工作。

  第六条 管理

  1.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可请公伤假、公假、病假以及婚、丧假,其请假期间除公伤假外均不发给工资;

  2.临时人员的考勤、出差比照编制内助理员办理。

  第七条 终止雇用

  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如有不能胜任工作,违反人事管理规则规定,事、病假及旷职全月合计超过4天以上,或工作期满,雇用部门应予终止雇用,经终止雇用的临时人员应填具"离职申请(通知)单"(其离职应办理手续由各公司订立)经主管科长核签后连同胸章送人事部门凭以结发工资。

  第八条 延长雇用

  临时人员雇用期满,如因工作未完成,必须继续雇用时,应由雇用部门重填"人员增补申请书"叙明理由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始得雇用,并将核准的增补申请书一份报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

  第九条 实施与修改

  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篇3:中海翠林兰溪园案场考勤管理制度

  中海翠林兰溪园案场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部门正常办公秩序,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定义

  1.迟到:指因私人原因而导致不能按规定时间上班的行为。

  2.早退:指因私人原因,无办理请假手续而在下班时间到来之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3.擅离职守: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自离职守;

  4.旷工: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1小时,未经请假或假期结束未申请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均为旷工;旷工不到半天者按旷工半天处理,不到一天者按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三)、工作时间

  1.公司正常办公时间为每天8小时,实行6天工作制,上午:8:30-12:00,下午:1:30-6:00,中午安排轮流值班。

  2.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休息时间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期间,周六、周日不安排休息(部门负责人同意除此),具体休息时间参照www.pmceo.com《部门每周休息安排表》。

  3.因公外出人员,出差期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4.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员工在休息时间加班工作,员工若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推诿。

  5.部门负责人(或委派人)根据每天出勤情况填写考勤登记表,每月底根据《请假单》及《外出申请单》对出勤记录进行统计汇总,填写《员工出勤月报表》上交销售一部。

  6.请假管理规定按公司行政管理手册第六章《休假及请假管理制度》执行。

篇4:房地产中介行政管理制度

  (一)、中介店营业时间及安全防范措施

  1、工作时间

  A、每周工作日为七天,实行轮值轮休工作制;中介店每周工作日不得少于五天,工作时间不少于每天八小时。

  B、每日工作时间为

  值班人员 8:00---20:30

  非值班员工签到 8:30---18:30

  所有工作人员实行轮值轮休工作制,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2、值班

  店长直接负责店内值班的安排与监督管理工作,员工须遵守值班安排

  值班人员的职责:

  a、早上8:00前到公司,开门营业,打开卫生间、更衣室窗户以便空气流通,并打扫店内卫生,8:20以前做完卫生清洁及维护工作;

  b、夏季晚7:00、春秋季晚6:30、冬季晚6:00负责开启门前照明灯;

  c、晚上离开公司前,关闭照明设施、空调、电脑及打印机、饮水机等的电源,关好门窗,打开卫生间门保持通风,并开启110报警系统,确保以上工作完善后,方可锁门离开公司;

  d、电话接听、到店客户接待、www.pmceo.com业务信息登记及业务咨询工作;

  e、值班时间尽量不要安排外出业务,如值班经纪人所负责的客户要求会谈时,应和店长协调好工作安排后,方可外出。

  (二)、休假制度

  考虑到行业的服务特殊性,法定节假日(除春节七天外)照常工作,对法定节假日上班的员工实行补休制度,具体事宜由店主/店长安排。

  (三)、VI管理制度

  1、制式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1)制式物品的种类

  a)制式服装;

  b)统一配发的经纪人文件夹及办公包;

  c)经纪人微章;

  d)胸牌;

  e)统一规格的名片;

  f)制式表格;

  g)制式委托书及相关合同。

  (2)制式物品使用规定:

  a)所有体系制式物品的采购应以中介店为单位,所有权归中介店所有,并由中介店按店内实际在职人数进行分发并统一管理,

  新店物品采购标准同上;

  b)除制式表格、制式委托书及相关合同外,其他制式物品为经纪人个人使用的物品,使用经纪人应向中介店缴纳300元作为物品使用押金,工作时间不满三个月或在单店工作满一年的经纪人离职时,如物品无遗失,则中介店全额退还押金,如有遗失则中介店按遗失物品的价值对押金进行扣除;

  工作满三个月但不满一年的经纪人离职时,如物品有损坏,中介店将根据物品的实际损坏程度进行折旧,折旧比例为押金总额的30%~50%,如物品遗失则按照遗失物品的实际价值从押金中扣除,物品无损坏或遗失则全额退还押金;

  中介店扣除的遗失与折旧后的最终费用不得超出押金金额;

  c)经纪人离职时中介店必须将离职经纪人所用制式物品收回,严禁离职人员在体系外使用原中介店所购的制式物品,如有发现将对离职人员原所在中介店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

  d)中介店应对单店自行购买的体系制式物品做好保管工作,如有制式物品流失至体系外,一经查实,将对中介店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

  2、员工着装及形象要求

  (1)、着装

  a)男士

  春秋装:金色制服,白色衬衫,体系领带,配深色西裤,正装皮鞋;

  夏装:白色短袖(配有LOGO),体系领带,配深色西裤,正装皮鞋;

  b)女士

  春秋装:金色制服,白色衬衫,深色西裤,正装皮鞋;

  夏装:白色短袖(配有LOGO),深色裙子或裤子,正装皮鞋;

  每位员工都应同时配带21世纪不动产统一标准的胸牌和LOGO;

  (2)、形象要求

  以下场合员工必须做到统一服装:值班时、店内晨会、晚会、周例会和月商务会、参加区域季度嘉奖大会、年度嘉奖大会、全区域员工的培训和会议,其它需要统一服装的场合。不许佩戴耳饰、手饰(戒指除外);要求外形整洁,制服要经常清洁,保持

  干净,皮鞋要保持清洁;男士不许留长发,不许留光头,头发长度以看着舒服为尺度,头发要保持干净清爽,不许留长指甲,保持指甲清洁;女士要求不许浓妆艳抹,不许留奇异发型,头发要保持清洁干净,梳理整齐,不许留长指甲,不许在指甲上做彩绘,要保持指甲清洁;发现一次给予5元罚款;

篇5:X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务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 公务用甲种车辆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第四条 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总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第五条 本办法中司机人员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处理,不再另订。

  第六条 本公司职员因职务上的需要,经常出外执行业务者,得依本办法及下列规定购置业务用车辆。

  (一)各单位业务用需购车辆时,应依国内采购办法处理。

  (二)副理级(含副理)以上人员因公购用机车时,得以150C.C机车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三)科长级(含科长)以下人员因公得购置机车,但以100C.C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上列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使用期限,定为三年,其购置款应依原价标准由公司先行垫付,其中七成由公司负担,三成由使用人自己负担,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按月自薪给中扣还公司。

  第七条 非企业个人使用车辆,限组长级以上人员得无息贷款3万元,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并须事先签报核定。唯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八条 适用本办法所购置的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所有权概属本公司所有,其应行缴纳的牌照税,燃料税及行车执照费由公司负担,但应依下列标准为限。

  (一)汽车以150C.C为标准为标准(副理级以上人员适用)。

  (二)机车最高以100C.C为标准。

  第九条 凡依本办法所购置的因个人使用车辆,其汽(机)油消耗量及修理费悉由本公司裁定补贴,并依(附表)亲定按月核发。

  第十条 各单位所属公务用汽车应由总务部门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单位主管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www.pmceo.com(指不正常)应送请调整修理。

  第十一条 购置机车使用人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待扣清及期间届满,一切款项缴清后,使用人得向公司申请所有权变更为己有,可由使用人自行处理,并仍视其业务需要,得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

  第十二条 依本办法购置因公个人使用的车辆,可以随时更换新车,但公司原负担尚未折旧部分(即原价标准的七成尚未折旧部分)及使用人负担尚未分期扣还部分应于换购车辆前一次缴还公司,其计算公式如下:

  原车购价(原价标准)×〖S*(〗24-已扣还公司期数〖〗24〖S*)〗=须一次缴还公司的金额

  第十三条 凡在分期扣还期间款项未缴清之前,遇有下列事情时,均照各该规定办理。

  (一)使用人员如遇调职(未能适用本办法者)、离职、停职、撤职等情事时:

  1.使用人的分期扣还权利取消,应将该车辆的残价一次缴还公司,其已扣缴的分期扣还额不予退还。该车辆的所有权同时变更为变更为使用人所有,其残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残价=原车购价(原价标准)×〖S*(〗24-已扣还公司期数〖〗24〖S*)〗

  2.倘使用人未依前项规定承购时,公司得将该车收回来予抛售,抛售车款优先清偿其残价,如不足清偿该车残价时,其不足额应由使用人赔偿。

  3.原使用人如因高价购置较优车辆,其所自行支付超出本办法所订原价标准的款项,不得向任何一方追偿。

  (二)分期扣还期间内车辆遗失或完全损坏或损坏程度已无修理价值时:

  1.倘系因执行业务时发生其残价(损失)按原定负担比率分别由公司(残价的七成)及使用人(残价的三成)负担,唯使用人负担部分得按月继续扣还到24个月届满为止。并可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如该车失窃悬赏回,悬赏金亦按原定比率负担。

  2.倘系私用时发生,应由使用人负责购置同一年份或年份更新的同牌同排气量之机车赔偿,并使用到原车为24个月届满为止,如遇购置新车,可依本办法第十二条更换新车方式购置,如失窃悬赏寻回,其悬赏金全部由使用人负担。

  第十四条 使用人意图虚伪欺瞒而产生与因公遗失(或无修理价值时)相同的结果,或擅自当卖借第三人使用等情事时,除依法严办外,应按残价(损失)一次偿还。

  第十五条 机车违反交通规则罚款概由使用人负担,但业务用货车因公务行驶而违反交通规则,如属人为过失其罚款概由当事人负担,如其原因可归属于公司时其罚款由公司负担。

  第十六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总务部门联络,总务主管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十七条 本办法呈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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