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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VK房地产项目部佣金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长沙VK房地产项目部佣金制度

  1、制定原则

  1)本制度只适用于单个项目销售部,销售部管理人员的佣金由集团公司另行制定

  2)实行按劳分配。在销售部培养讲功劳、比贡献的积极工作风气

  3)制度要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4)运用适当方法,保障部门员工的稳定性

  5)佣金制度及具体的佣金数额属公司秘密,销售部禁止任何员工向他人泄露自己或他人的佣金发放情况

  6)佣金制度要与考核制度相结合,以增强对员工工作的全面督促和考评

  7)佣金制度适用上要有一定的弹性,要给予项目销售经理一定的调整空间(如确定公佣分配方案等),通过这条利益指挥棒增强其对部门员工的指挥和操控力度。

  2、项目架构

  3、部门提佣

  与项目负责制相适应,项目销售部的佣金实行包干制,集团公司跟据不同项目的销售总额、预计销售进度等因素确定项目销售部的总提成比例(假设为N),部门员工的佣金及公佣全部在此比例内提取。

  4、部门内佣金分配

  项目销售部各员工的提成按部门的总提成的一定比例进行分配,基准分配比例如下:

  1)项目销售经理:项目总成交额乘N乘A%

  2)项目经理:项目总成交额的乘N乘B%

  3)销售文员:项目总成交额的乘N乘C%

  4)售楼员:个人成交金额乘N乘D%

  5)部门公佣:项目总成交额的乘N乘E%

  5、公佣的使用

  1)此处所指的公佣不包括特殊时期(如开盘期间)由公司或部门决定从售楼员原定佣金比例中提取的公佣(详见第六条)

  2)公佣主要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a)根据考核制度或奖惩制度对优秀员工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进行奖励。

  b)组织部门活动,进行部门文化建设

  c)部门日常工作零星费用开支

  3)公佣按月提取,留存在财务,实行专帐专户管理

  4)每月初由销售部根据实际需要提交当月公佣使用计划,报主管副总裁审批。

  5)销售部按经审批的计划在实际开支时到财务提取

  6)销售部公佣的开支应严格根据计划执行,计划外的必须开支应另行申请报批。

  7)要执行必要的签收或发票报销手续,开支情况应进行详细记录备查。

  6、特殊公佣

  1)在特殊时期(如开盘),根据工作开展需要,由项目销售经理提出意见,逐级上报主管副总裁批准,可提取特殊公佣

  2)特殊公佣的提取是基于特殊时期工作安排及要求的特殊性,为实现佣金分配的公平性及加强对工作的引导而实行部分佣金的再分配。

  3)特殊公佣是从售楼员的原定佣金比例中提取,用于售楼员之间的再分配,其他非售楼员的部门员工不参与此部分公佣的分配。

  4)实行特殊公佣必须由销售部事先提出申请,明确执行的范围和执行办法,报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才能执行。

  7、佣金发放办法

  1)佣金实行按月发放,计发时间可与工资发放时间相同。

  2)佣金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为计发标准,即签订合同当月计发。

  3)佣金计发的成交额指实际签约金额

  8、发放流程

  1)每月1日由销售部统计上月本部门签约金额,然后根据公司佣金制度计算部门佣金总额、员工佣金数额。

  2)销售经理根据相关考核和奖惩规定确定公佣分配方案及奖罚金额。

  3)根据上述情况拟定销售部月度佣金申领签报和员工佣金最终分配方案和清单,报销售总监及营销副总裁审批。

  4)营销副总裁审批后交公司财务进行审核

  5)审核通过交人事部核算个人所得税(也可由财务一起完成)

  6)交总裁核准

  7)财务发放

  注:离职员工的佣金发放另行制订专门制度。

编辑:www.pmceo.Com

篇2:房地产销售部离职员工业务交接佣金结算制度

  房地产销售部离职员工的业务交接及佣金结算制度

  1.为保证公司的业务不受干扰及保障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售楼员因故(辞职、辞退、调岗等)离职,应将手头工作详细交接后,方可以办理离职手续:

  1)电脑、计算器、工衣等重要办公设备、用品的交接。

  2)来访、来电客户资料的交接。(离职员工的此部分资料是因受雇于公司,开展业务而获取,是工作内容之一,所以此部分资料为公司资源,离职时应交还公司)

  3)重要意向客户资料及其跟进情况的交接

  4)成交业主资料及售后跟进情况资料的交接

  5)业主资料也是公司的重要资源,同样要进行交接。同时,离职员工还应如实汇报已成交业主的手续办理进度及跟进情况,以便部门安排其他员工继续跟进

  注:对于离职员工交接的客户资料,项目经理应及时整理并分配给其他售楼员负责跟进。分配时既要考虑到不同售楼员成交、跟进能力的差别,从而结合客户跟进难度来进行安排,保障跟进的最佳效果;又要尽量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求项目经理根据上述要求制定相应的分配计划,报主管经理审批后予以执行。

  3.对未按上述正常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而自动离职的员工,剩余佣金一律不再发放,作为部门公佣予以没收。

  4.如正常离职的员工依公司及部门规定办理了相关的离职手续,剩余佣金按如下规定发放:

  1)仍以客户是否签署买卖合同作为计发佣金的标准,签约后当月计发。

  2)对在离职前客户已签署买卖合同单位的佣金按100%计发

  3)对售楼员离职后,由其他售楼员跟进签约的单位的佣金,按50%计发给该离职员工,另外50%作为接手跟进客户服务的售楼员的佣金。非售楼员的其它员工也参照此办法执行。

  4)如最终未能签约,作挞定处理的,佣金不再计发

  5)对于部门公佣部分,只计发员工离职之前应计部分,自离职之日起,不再计发。

  5.如员工离职后发生利用在工作期间掌握的资源、资料作出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没收部分或全部的剩余应发佣金,作为部门公佣。没收决定由项目销售经理提交书面意见,报主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篇3:房地产经纪公司销售人员工资佣金提成制度

  房地产经纪公司销售人员工资与佣金提成制度

  为了充分调动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在短期内迅速完成项目销售的工作目标,特拟订如下销售薪资制度:

  一、基本工资制度

  基本工资制度为:

  销售代表:1000元/月

  销售主管:1200元/月

  二、佣金提成标准

  为了进一步提高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本案的佣金提成标准采用累加提成方式(按销售月度计),即:

  完成销售1-2套,佣金提成按5‰计算;

  完成销售3-5套,佣金提成按6‰计算;

  完成销售6-9套,佣金提成按7‰计算;

  完成销售10套以上(含10套),佣金提成按8‰计算。

  销售主管按总销提成,提成标准为:总销金额的1‰-1.5‰(完成销售计划佣金提成按1.5‰执行,未完成按1‰执行);

  (以上为住宅项目的佣金提成办法,车位,地下室,商业用房的佣金提成方案另行制定。)

  三、实行月销售任务制

  公司营销部根据销售进度,制定每月销售计划任务,平均分配到每一个销售人员上,每月最低销售底线为公司制定的销售计划任务。

  对于月未售房的销售人员底薪按基本工资的70‰发放。

  四、优秀员工奖励

  为了严格执行销售现场管理制度,保障销售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实现销售业绩的突破,对当月工作表现突出的销售人员进行奖励。

  优秀员工评定标准:

  1、完成公司下达的个人销售任务,或为当月销售冠军;

  2、在营销经理组织的员工个人测评中达到优秀的员工;

  3、无客户投诉;

  4、无工作失误;

  5、有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的;

  6、无违反工作制度的。

  奖励办法:现金200元。

  五、销售主管奖励

  为了加强团队凝聚力,增强团队协作能力,实现销售业绩的突破,对当月工作表现

  突出的销售团队进行奖励。

  奖励办法:现金300元。

  六、销售人员激励

  正激励

  销售冠军每月额外奖励人民币300元,销售亚军每月额外奖励人民币150元(个人业绩未完成个人月销售计划任务的不执行此奖励制度);连续三个月为销售冠军的再奖励人民币1000元;年度五次(含)以上被评为销售冠军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同时按销售人员要求可将其劳资关系调入公司。连续三个月业绩突出且达到优秀员工评定标准的销售代表可提升为销售主管。

  负激励

  1待岗

  (1)当月未完成任务且销售额排名最后的,当月不予正激励并待岗。如下一个月能完成任务,恢复上岗。

  (2)因争、抢客户或激励所导致的公司内部人员争执等影响团结的,对争执双方均予以扣除因争执对象已取得的正激励,并给予待岗的负激励。

  2 离岗

  (1)销售人员连续2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的;

  (2)销售人员连续2个月销售额排列最后一名的;

  (3)销售人员年终销售额排列最后一名,并且额度未达到销售人员平均销售额的50%的。

篇4:房地产销售管理佣金提成制度(五)

  房地产公司销售管理佣金提成制度(五)

  为了完善公司销售管理机制,规范销售操作规程,提高销售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提升业绩,发挥团队合作精神,现结合公司目前开发项目的预计销售情况和市场需要,引入销售激励机制,特制定适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销售佣金激励办法。

  一、佣金计提激励办法

  1、底薪提成制:公司营销人员采取“底薪(公司编制)+提成(销售提成)的薪酬结构。

  2、佣金提成方式:采用个人业绩提成率计算,销售经理以团体业绩提成率计算.

  3、考核以月度标准分值打分+附加值分数综合评价考核并决定销售人员留用或辞退。

  4、提成佣金款来源:目标(实际)销售总额*佣金提成系数

  5、销售任务:

  销售目标指定以公司项目整体运营目标为总体销售目标,本项目开发一期11、12、13、14、号楼分别为2个营销周期即2次开盘,需完成60%的住宅销售率,周期时间为1年(20**年6月20日至20**年7月1日)共计12月,目标分解为:

  11、14号楼为第1个营销周期,营销时间为6个月,时间为(20**年6月20日至20**年12月30日)。销售需完成营销一期11、14号楼住宅(330套)的60%,即:完成198套销售任务。并在此销售目标下分解为季度或月度计划。

  季度或月度分解如下:

  季度分解:第三极度(7/8/9月份)需要完成60%任务,即118套.

  第四季度(10/11/12月份)需完成40%任务,即80套.

  月度分解为:9月完成118套.(开盘时间和期间在此阶段确定)

  10月完成40套

  11月完成20套

  12月完成20套

  12、13号楼为第2个营销周期,营销时间为6个月,时间为(20**年1月1日至20**0年7月1日)。销售需完成营销二期12、13号楼住宅(330套)的60%,及完成198套销售任务。并在此销售目标下分解为季度或月度计划。

  季度或月度分解为:

  季度分解:20**年第一极度(1/2/3月份)需要完成30%任务,即60套.

  20**年第二极度(4/5/6月份)需完成70%任务,即138套.

  1月20套(含尾房)

  2月完成20套(含尾房)

  3月完成20套(含尾房)

  4月完成20套(含尾房)

  5月份完成100套

  6月完成38套

  合计:开发一期经历两次开盘,共完成660套房源的60%即:396套。

  6、佣金提成计提时间:

  住宅

  商业

  一次性付款

  签定协议10%,签定合同20%,款到50%.交房办理完入伙手续20%.

  银行按揭

  或公积金

  签定协议10%,签定合同20%,款到50%.交房办理完入伙手续20%.

  签定协议系指签定认购协议,并收到认购定金;签定合同系指签定房屋管部门制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并按要求收齐客户资料,配合完成合同登记;款到系指合同约定的房屋销售价款到达公司指定帐户;交房系指客户办理完成所有入住的所有手续,并缴清相关款项、资料。

  7、佣金提成配率表:

  个人销售额度

  个人提成比例

  整体销售额度

  月度冠军奖励

  营销管理提成比例

  备注

  个人任务量完成80%以下

  个人月销售总额×1.8‰

  整体销售任务在80%以下

  个人任务完成并成为冠军奖励800元.

  个人未能未完成任务,冠军奖励300.

  销售经理:月销售总额×0.4‰

  目标制定以年度任务分解季度任务。以季度任务分解月度任务

  个人任务量完成80%-100%以上

  个人月销售总额×2‰

  整体销售任务完成80%-100%

  个人任务完成并成为冠军奖励800元.

  个人未能未完成任务,冠军奖励300.

  销售经理:月销售总额×0.5‰

  目标制定以年度任务分解季度任务。以季度任务分解月度任务

  个人任务量完成100%以上。

  完成的100%以内按月销售总额×2‰计提成。

  超额部分按2.5‰计提成

  任务量完成100%以上

  个人任务完成并成为冠军奖励800元.

  销售经理:月销售总额×0.5‰

  目标制定以年度任务分解季度任务。以季度任务分解月度任务

  商铺

  个人任务量未完成80%

  月销售总额×0.8‰

  整体销售任务未完成80%

  个人任务完成并成为冠军奖励800元.

  个人未能未完成任务,冠军奖励300.

  销售经理:月销售总额×0.4‰

  以年度人物分解季度任务。以季度任务分解月度任务。

  个人任务量完成80%-100%

  月销售总额×1.0‰

  整体销售任务完成80%-100%

  个人任务完成并成为冠军奖励800元.

  个人未能未完成任务,冠军奖励300.

  销售经理:月销售总额×0.5‰

  以年度任务分解季度任务。以季度任务分解月度任务

  个人任务量完成100%以上。

  月销售总额×1.5‰

  整体销售任务完成100%。

  个人任务完成并成为冠军奖励800元.

  销售经理:月销售总额×0.5‰

  以年度任务分解季度任务。以季度任务分解月度任务

  其它

  自由组合

  成功售出的提成:

  销售人员可以自由组合进行推销,组合推销成功售出按个人提成比例进行平均分配计提(个人有协议的,从其协议),双方必须签名确认方可计算佣金。

  其它

  其它

  碰客后成功售

  出的提成处理:

  客人第一次来访由A号销售员接待推销,以后反复来访由A销售,若有A不在时,轮位销售人员B应该第一时间通过各种方式告知A,若A因休假或其它原因不能接待的,B销售人员有义务代为接待。若在A不在时该客户由当天轮位销售人员B促成成交后的提成由A、B平分,该客户仍属于A销售人员。若当天未能成交,B销售人员未经A销售人员同意不得跟踪该客户,以后由A销售人员接待成交的,B销售人员无权分佣金。

  碰客或抢客后,因争议不和令客人走失的提成处理:

  在销售过程中,由于销售人员因先后接待同一个客人,双方未能达成友好共商而引起争议,导致目标客户走失,因此而造成销售直接经济损失的,公司将对事件销售人作当月佣金提成额中扣除500元的处理,如当月佣金提成额不足500元的,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500元。

  已提佣金,之后经公司同意作退房或转卖的提成处理:

  已提佣金的商品房,因某种原因经公司同意作退房的,经手人已领的佣金在退出的当月扣除;而此套房或商铺重新卖出后再按规定计提。

  中介或公司各部门介绍成功售出的提成处理:

  1、从中介介绍过来的客人必须转交本售楼部人员接待推销并成功售出的,提成佣金中介人按1.2‰计提,销售经手人按0.8‰计提。(离职员工介绍客户成交的也按此款处理)

  2、公司员工介绍过来的客人,介绍过来的客人转交本售楼部人员接待推销并成功售出的,提成佣金中介人按1.2‰计提,销售经手人按0.8‰计提。

  团购客户及市场客户的提成处理

  1、

  已进行团购登记的客户单独到销售中心看房,轮位置业顾问有义务进

  行接待。

  2、

  已登记的团购客户,在姓名、电话、购买意向均罗列清楚,团购人员

  在二个月内实施计划持续性回访,同时客户到销售现场明确属于团购登记的,应由该团购人员接待并成交,成交佣金由该团购人员提取,

  3、团购人员及已登记的团购客户相互不能辨别的,并且超过回访的有效期限的,并由销售现场轮位人员接待并成交的,由轮位的销售人员提取佣金。

  4、在销售现场先行登记同时又登记入团购客户的,成为市场客户成交的由现场销售人员接待并提取佣金。

  保底薪酬的处理:

  月薪保底分为900元一种,分别适用于新手、资深顾问、组长。具体底薪增长或压缩以公司总体调整为准。

  新人加入

  的提成处理:

  1、新人试用期间月薪保底为600元。

  2、新人加入,第一个月为销售试用考核期,拓展业务时由销售经理安排一个固定资深顾问带领新人组合共同拓展销售,成功售出后计提佣金按个人提成比例计算,新人占40%,资深顾问占60%。第二个月新人自行拓展工作。

  以上所有提成均预留20%,交房办理完入伙手续后发放。

  二、客户确认制度

  宗旨:团结合作,发扬团队合作精神。

  原则:确立第一接待原则,一切以《每日来访客户登记表》文字记录、来电来访登记为准,口说无凭。同时按照轮号接待客人的方式进行拓展推销。

  1、前提:接待客户时,要主动询问客户以前是否与本公司联系过,了解到是老客户,应及时通知第一接待人继续跟进。

  具体做法:

  1)在客户进入门口前,应主动微笑出迎,亲手为客户拉开门,礼貌致敬(笑语“欢迎光临”),然后第一时间进行自我介绍,“您好,我是慧泉公园九号的**,请问......?”;

  2)在了解客户的需要后,应先询问客户的姓氏(如,请问先生/小姐点称呼啊),再询问客户之前有没有来过或者有无朋友介绍过来(如,请问**小姐/先生之前有没有来看过),如果有就应立即询问“之前是哪个销售人员接待您的”。在得知具体是哪个销售人员接待之后,应立即通知该销售人员前来接手,如果该销售人员不在现场,应立即致电通知该销售人员。如果该销售人员肯定在*分钟之内能够赶回来,招呼接待的销售人员应在该销售人员回来这一段时间招呼客户,并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待该销售人员回来后,再将客户移交,并将客户的有关情况向该销售人员解释清楚。如果该销售人员不能及时赶回来,应交待清楚交由哪个现场销售人员为其接手,并将客户的有关情况交待清楚,有必要的话,应向客户解释清楚未能赶回来亲自为其服务的原因,令客户觉得倍受尊重和放心。

  2、客户确认以销售人员递交的《每日来访客户登记表》为准。

  3、已成交客户重复购买,原则上由已成交销售人员接待推销。

  4、已成交客户亲自带新客户前来看房的,由已成交销售员接待并跟进。

  5、已成交客户介绍新客户但是没与其同往的,客户来时提及朋友、亲戚已购房之事的,由已成交销售员接待并跟进;客户来时忘记或没有指定销售人员接待的,作为新客户由轮号人接待。

  6、未成交客户带客户来的,由第一接待人接待推销。

  7、未成交客户推荐朋友来的,客户指定销售员接待,由指定销售员接待推销;客户没有指定销售员接待推销,视为新客户,由轮客销售人员接待。

  8、客户确认有效期为二个月,二个月后再续确认,视为新客户。客户确认的有效期以销售经理签字的日期为准。如果该客户虽然在客户确认有效期内没有到销售中心看楼的,但有来电咨询,或销售人员有去电跟踪的,该销售人员应将每次客户来电咨询或自己去电咨询的情况记录在资料部及《每日来访客户登记表》上,递交营销总监,该种情况不属于过了客户确认有效期。但每次的记录时间及内容必须真实,如有发现弄虚作假,每次扣罚人民币50元整。

  9、发生撞单,首选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又不接受领导协调及裁决的,不接受一方业绩归另一方所有,佣金上缴销售部。

  10、《每日来访客户登记表》交单确认时间:

  (1)早班8:00~12:0018:00~19:00,第一次交单时间为12:00~12:30;第二次交单时间为18:00~19:00;

  (2)晚班班12:00~18:00交单时间为18:00~18:30。

  11、《每日来访客户登记表》交单确认处:销售部经理。

  12、被公司开除、淘汰、自愿辞职的销售员,只计算离开日之前实际发生额的佣金。所登记客源可自己分配给指定相关销售人员。

  ★完成工作任务量(分值12分)

  概述与总评:

  1、能超额完成工作计划定额及临时指派的工作任务(12分);

  2、能如期圆满地完成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工作定额(11~10分);

  3、能基本完成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工作定额(9~8分);

  4、离完成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工作定额尚有不少差距(7~0分)

  ★工作质量(分值10分)

  概述与总评:

  1、完成工作正确性高,交付的工作足可信任,极少需要重做,也极少需要督导(10分);

  2、工作正确性符合要求,很少有错误,交待事项执行良好,需要督导之处很少(9~8分);

  3、工作正确度符合最低要求,工作质量达到平均水平,需要一般的督导(7~6分);

  4、工作不经心,易犯错误,工作质量勉强可以接受(5~0分)

  ★工作效率(分值8分)

  概述与总评:

  1、交付任务能提前完成,速度快而准确(8分);

  2、交付任务能如期完成,速度很快(7~6分);

  3、交付任务须催促方能完成(5~4分);

  4、任务逾期完成,工作速度很慢(3~0分);

  五、考核计发办法:(销售管理考核除标准分值外,还需计入销售业绩的附加值分。总分作为销售人员留用或辞退标准。计算公式为:

  1、标准考核分值=品德+工作能力+工作表现+业绩。总分为100分。

  2、附加考核分值=销售额度×1分万元。总分主要看其销售额度。

  3、综合分值=标准考核分值+附加考核分值

  六、考核评审成员:(1)营销总监(2)销售部经理

  七、评审原则:实事求是,严肃、客观。

  八、评审程序:实行层级考评,一级考评一级。

  1、每月最后一天,由员工对照考核标准自行打分;

  2、部门经理对照考核标准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评;

  3、部门经理考评后经过营销总监考评审核同意,交办公室、财务部、总经理会签,即可交财务部发放;

篇5:房地产营销中佣金制的优劣

  房地产营销中佣金制的优劣

  1、房地产营销的佣金制存在的因素

  1.1、房地产销售的不规范是采用佣金制的重要原因

  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发展还不规范,许多发售的期房还只有一纸蓝图,消费者只能依靠售楼人员的介绍和样板间来做购买决定,所以开发商为了尽快回款靠资金滚动开发项目,仅以销售数量作为销售人员考核业绩的标准,售楼只能依赖售楼小姐的伶牙俐齿来消化期房,因此佣金制产生的土壤就这样诞生了。

  1.2、采用佣金制可克服大锅饭的平均主义,体现多劳多得

  几乎所有的销售人员都说做售楼这一行比较辛苦,吃不了苦是很难坚持下来的,销售人员有可能花费自己的许多时间,晚上甚至周末投入到工作中去,因为通常客户在这个时候才有时间。也有的时候要把许多时间花费在带领客户进行实地考察等,比如说,刮风下雨也得满足客户的要求,该下工地的还是要去;很多时候她们要陪客户爬10-20层甚至30多层的楼去看房子,那可都是正在施工的房子,有一定的危险。

  1.3、销售部是靠佣金制度支撑起来的,目前市场竞争激烈,佣金的高低决定了一个销售人员的综合素质,付佣金也是对销售人员业绩的认可。

  销售部是公司对外的窗口,是公司展示产品,进行营销的舞台。而销售员作为公司产品营销策略的执行者,是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起着介绍公司产品,帮助消费者购买的重要作用。因而,销售员的言语、行为、心理的变化都将对消费者购买产生重要影响,同时也对公司产品的销售以至公司声誉、品牌的创造、延续产生影响。

  1.4、销售采用佣金制这是国际惯例

  如今香港美国的房地产市场相当成熟,可佣金制度依然存在。一般美国经纪人的佣金是以最终销售价格的百分比来支付,佣金数目由委托人与经纪人自由商定。根据反托拉斯法规定,任何房地产经纪人交易机构不可强迫订立最小佣金比率,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佣金数目随房地产出售的种类不同而不同,出售佣金率为:住宅5%~7%,大型商业用地3%~6%,未开发土地为6%~10%。香港目前也有佣金制,所给比例比国内高,最高可达百分之三。

  2、取消房地产营销的佣金制

  房地产销售中的佣金制在某种程度上是市场不成熟的产物,多销售多提成相应的刺激了销售人员的积极性,但也在一定程度打乱了市场,给客户留下了不好的影响,给企业管理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取消佣金制是为了更好的树立企业楼盘的形象,用品质去赢得客户。开发房地产不单是某个部门,而是整体的功劳,项目做好了是全体从业人员的功劳。如今销售主要在于卖品质和品牌,但品牌来自于品质,品质也不是仅仅靠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是开发商,建筑商,设计人员的整体打造。房地产的销售只要有市场需求,有地产商的供应,项目的热销也是整个部门齐心协力的结果,而刚开盘的销售高潮更是取决于企划部门的精心策划。如果一个楼盘无升值和超前的品质,就是收定级名人来卖也不见有效果。在注重楼盘全方位的品质打造以外,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客观的予以宣传,给客户更大的选择空间,才能提高知名度和信誉度,才可得以持续发展。

  可以说佣金制存在着以下几种的弊端

  2.1、目前房地产销售搞末尾淘汰制,销售人员有压力,佣金制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售楼人员为了提高收入和增加销售额,会不择手段开展业务,因此会在某种程度上损害业主的利益,引发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矛盾,给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造成很大困难。

  受高佣金的刺激,很多销售人员为了促成买卖成交喜欢按自己的想象随意发挥,对自己的产品夸大其词,胡乱承诺。造成客户签约障碍重重,收房时纠纷不断,造成发展商欺诈的嫌疑。尤其在所谓"有经验" 的销售人员掌握的原则下(他们认为只要不写进合同,随便承诺没关系),纠纷就更难避免。片面夸大所售楼盘的品质,胡乱许诺;不切实际的贬低其他楼盘;销售人员抢客户,要名片要地址,经常打电话干扰别人的正常生活。由于房屋销售人员流动频繁,管理无法规范。从而不顾业主的利益。而销售人员追求高额佣金,频繁跳槽,带走客户,也会给开发商造成损失。另外楼盘的销售到了后期会出现滞销现象,销售人员为了高额佣金,往往会重新选择新开盘的楼宇。

  2.2、对于想长期发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高佣金的策略对公司的长期发展将起到很大的负面影响。

  除了公司对外形象外,还有公司内部员工收入的平衡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会影响整个公司的员工工作情绪和工作效率。一方面增加了开发成本,拉开了销售部与其他部门的差别,企业内部员工收入的不平衡而引发部门之间、劳资双方之间的各种矛盾不利于管理;另一方面很多房地产开发公司高层管理者认为只要有高收入,销售员自然会努力工作,努力工作就会有好的销售业绩,可销售人员往往认为这是他们的劳动所得,缺少企业的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对公司的忧患无责任意识,缺乏忠诚度。也就说它容易造成销售人员的短视行为,最终这种不平衡阻碍了企业文化的营造,限制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2.3、取消佣金会造成吃大锅饭的情况出现。一个楼盘在旺销期可能不需要销售人员做太多的工作,而到了滞销期,没有销售人员的推动,就可能影响销售。

  成熟的项目成熟的品牌可以取消佣金,但得从总体考虑,如果目前完全取消,销售人员会自炒鱿鱼。万科花园曾经采用基本工资+奖金制度,这种做法出发点是好的,希望稳定销售队伍,但最后业务能力强的反而跳槽走了,这是市场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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