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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4-05-15

  二小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程、中国共产党基层选举工作暂行条例,阳朝二小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制定本办法。

  二、阳朝二小党支部委员由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选举办法和支委工作报告及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三、阳朝二小党支部委员应选名额为3名,按照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党支部候选人4名,差额1名

  四、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

  召开党员会议,进行广泛提名,根据多数党员提名推荐结果提出初步候选人名单,结果报教育局党委审核。候选人填写基本情况。

  五、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制票)

  六、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否则改期进行。

  七、凡得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者,即为当选;得票等于或少于半数者,不能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应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名额为止;如没有选足应选名额,应组织进行第二次选举。

  八、推荐监票人、计票人共3人。

  二小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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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学校区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小学校区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校区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总支部委员会负责。

  二、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党支部书记由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实行等额选举。

  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由总支部委员会提名和党员推荐组成。总支部委员会提出3名候选人,党员可在选举票预留空格内推荐1至3人。

  四、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应选委员3名。

  五、每一名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党员对于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o”;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打“×”;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他人空格内写上你要选的那个人的姓名,并在上方空格内画“o”;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七、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名额的为废票。选票不按规定填写或模糊无法辨认的作为废票。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是否再进行选举,由总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决定。

  八、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在党员中产生,计票、监票人员由总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全体党员通过,并在总支部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九、投票结束后,由计票、监票人员负责统计票数,填写选举结果报告表,并将结果向大会主持人报告。

  十、大会主持人审核确定选举有效后向党员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并将结果报上级党委批复。

  十一、选举会场设一个投票箱。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篇3:一小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

  一小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的有关规定,拟定本办法。

  二、本届学校工会委员会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拟设委员5名,其中:主席1名,经审委员1名,工会委员2名,女职委主任1名。根据全体会员选举产生结果,提交校党支部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决定产生新一届工会主席。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四、本届工会委员会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

  五、本次大会选票为一票制,一次性投票。

  六、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书写全部无法辩认的为废票。选票一律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未到会的代表必须事先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委托,否则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候选人必须获得应到会会员半数以上的赞成票,才能当选。如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当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是否补足不足的名额,由校党支部议定。

  九、代表对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即在选票中该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或“√”符号;可以投反对票,即在其空格内划“×”符号;可以投弃权票,即在其空格内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则在选票中候选人姓名后边空白栏内填写被选人姓名,并在其上方空格内划“○”或“√”符号。

  十、大会选举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1名、唱票人1名,其人选由工会筹备小组提名,经大会通过。已提名作工会委员会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选举结果由监票人报告会议主持人,由主持人向大会宣布。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班子充分讨论,征求校党支部意见,并报上级教育工会审核后,由大会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后生效。

  一小工会委员会筹备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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