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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医院住院患者须知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某医院住院患者须知

  尊敬的患者:

  欢迎您来我院检查治疗,在您入院之际向您做一简要介绍,并请您协助我们做好以下各项工作(请您认真阅读并签字):

  一、请遵守医院各项规定,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配合进行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您进入病房后,护士会为您安排床位,介绍病房环境,您的责任护士、主管医生会做自我介绍,与您进行交流。

  二、即办理住院手续后,您将开始得到一系列的治疗及护理。为了保证您的安全,请您不要随意外出或外宿,以免延误治疗及影响医护人员对您的病情观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请您与主治医生说明,根据病情得到许可后,由您本人写书面请假条,经主治医生签名、盖章后有效。您在住院期间外出,可能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如发生病情突变会得不到医生及时有效的救治。如果您是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患者,您将需要自己负担某些在外出期间不予报销的费用;您要承担在外出期间发生的损失或伤害,免除医院的一切责任;擅自外出者,按自动出院处理,在院外发生任何意外,责任自负。

  医保患者请假外出期间,所有费用,则均由您自行负担。

  三、住院患者可携带少量必需的生活卫生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病房。严禁带入危险物品。钱财及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丢失、被盗自行承担。

  四、入院后根据病情,您需要分别做一些常规检查,如:晨起血液检查(空腹抽血)、心电图、胸片、超声心动、B超等。以上检查需有工作人员引导您进行。

  五、探视时间:请按医院规定时间和要求探视。探视时间为每天下午3~6点。每次不超过2人,以保持病房安静,避免影响病人休息。陪住需经主管医师、护士长根据病情决定。每位病人只能有一位家属陪伴。重症监护另有规定。

  六、陪住制度:

  1、根据病情,遵照医嘱开陪住证,只允许一名家属陪住,陪住证要妥善保管,不得借给他人,丢失不补。

  2、家属不得在病房内洗衣、洗澡、不得躺在病人床上。

  3、陪住用具白天不得随意摆放,由病房统一组织存放。

  4、本医院内设有生活助理员办公室,您如需请生活助理员,请与生活助理员办公室联系(或请本病房护士帮助联系)。联系电话:64456433。将由生活助理员办公室统一安排。为了保证您的安全,请不要雇用“黑护工”,否则后果自负。

  七、住院期间不能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或自行用药。原则上不外购药品,如确需外请、外购,需事先与主管医师商量,并获得书面许可方可。

  八、膳食:特殊患者,如糖尿病患者,请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合理的饮食搭配。

  洗漱卡、饭卡:请您在院内购买。请尽量在医院内就餐。餐具、洗漱用具自备。

  九、心外大楼病房楼道内、老住院楼各病区内有自动开水器,您可以随时取用。请注意安全,防止烫伤。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由配膳员帮助打开水。

  十、每周更换被服一次,如有特殊原因(手术当日、术后床单被污染等)可随时更换。

  十一、住院患者未经许可请不要进入诊疗场所,不得自行翻阅病案及其它医疗资料。

  十二、保持病室内清洁、安静,按照病房的要求,在护士的指导下,保证床单位整齐。床下勿摆放多余物品,储物柜及卫生间内物品摆放有序。请不要大声喧哗、吵闹,听收音机和录音机等请用耳机。

  十三、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爱护一切公共设施,勿将病房用物移出病房或供他人使用,损坏公物按价赔偿。保证病房安全,禁止在病房内吸烟、饮酒,禁止使用外接电源及电器。

  十四、由于我院手术病人较多,在您住院期间,有时出现床位相对不固定(倒床、更换床位等),也许会给您带来麻烦或不便,请您配合我们的工作。

  十五、为了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患者及家属不准向医院职工馈赠钱物及宴请工作人员。

  十六、患者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规者,医院要给予劝阻、教育,必要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七、我们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留下宝贵意见,请将您的《满意度反馈表》交护理部质控组。

  十八、患者出院后如需复印病历,需携带患者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书等证件到病案室办理。

  十九、我院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承担着首都医科大学医疗系的教学任务。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承担一定教学任务是各级各类医院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因此在医务人员(教师)对患者进行诊疗、处置、操作时会带领实习学生,对其进行示范教学。若您不同意涉及您的示范教学,请明确告知医生。

  以上各项,患者及家属要认真阅知,并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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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院患者实名制挂号建卡须知

  医院患者实名制挂号与建卡须知

  病人实名制建卡与挂号须知

  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提醒各位患者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建卡、挂号、就诊规定。

  一、办理《就诊卡》时,请选择以下方式提供病人基本信息:

  1)出示病人的《身份证》

  2)出示病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驾驶证/老年证等)

  3)填写《病人基本信息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龄)

  4)本市医保病人需同时出示《医保本》《社保卡》

  二、凭病人的《就诊卡》挂号,必要时需同时出示病人有效身份证明。未经医师签名同意,不退号,不更名。

  三、《就诊卡》实行“一人一卡”,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因故重复办理《就诊卡》者,原则上以新近办理的卡为有效卡,余卡注销作废,可办理退卡。

  四、严禁使用他人《就诊卡》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就诊卡》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五、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就诊卡进行非法倒号。

  病人实名制就医须知

  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提醒患者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建卡、挂号、就诊规定。

  一、病人在就医过程中有义务主动向医院提供本人真实的身份证明及基本信息。

  二、办理《就诊卡》时可选择性提供病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老年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或如实填写《病人基本信息表》;本市医保病人需同时出示《医保本》《社保卡》。

  三、挂号、分诊、就诊、交费、取药、化验、检查及治疗等,均须出示病人的《就诊卡》。

  四、《就诊卡》实行“一人一卡”,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五、使用他人《就诊卡》挂号、就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病人及家属自行承担。

  六、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就诊卡进行非法倒号。

篇3:医院社区转诊患者就诊须知

  医院社区转诊患者就诊须知

  为了促进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机制的建立,不断优化就诊流程,进一步方便患者就医,我院负责北京市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台基厂社区、外交部街社区、苏州社区等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预约转诊工作。

  1、根据患者病情,对确需转诊的门诊患者,由社区卫生服务站接诊医生提出转诊预约申请。

  2、由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与我院门诊部联系转诊预约具体事宜。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患者就诊。

  3、接到就诊通知的患者,就诊当日到医院取号。如您没有北京Z医院《就诊卡》,请先到医院建卡处办理《就诊卡》,再到挂号窗口,凭身份证、社区转诊单等交费取号。

  4、转诊预约取号时间:上午就诊患者,请在当日9:00以前取号。下午就诊患者,请在当日14:00以前取号。过时未取号者,预约作废。

  5、患者需按照我院门诊相关规定候诊、就诊,并服从门诊分诊台的管理。

  Z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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