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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门诊照相须知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医院门诊照相须知

  为了保证照片质量避免造成误诊,请您遵守以下规定:

  1.被照部位应该裸露,特殊情况可穿纯棉不带扣衣物,请勿穿尼龙化纤衣物。

  2.被照部位不能带金属和其他异物(包括项链、耳环、膏药、皮筋、戒指等)。

  3.摄心脏时患者轻吸气,摄胸片时患者深呼吸后屏气。

  4.重症与急症患者及小儿照像时需家属按要求配合协助固定病人。

  5.照像前1-3小时内作过消化道钡餐造影的病人请提前说明,避免重照。

  6.拍片时要听从医生指导,密切配合,以提高影像质量。

  7.门诊照相的病人照像后半小时到登记室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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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院神经内科门诊就诊须知

  医院神经内科门诊就诊须知

  一、开诊时间

  普通门诊开诊时间:上午8:00 下午1:00

  专家门诊开诊时间:上午8:00 下午1:30

  周六、日上午半日门诊:8:00

  二、就诊须知

  就诊时按挂号顺序排队,依次就诊,医保及公费医疗的患者,请在就诊时告知医生,以便使用指定处方。

  看检查结果及复诊的病人,仍须挂号后按号排队看病。

  家属请在诊室外面等候,行动不便、病情危重的患者,可有一名家属陪同进入诊室。

  急性脑血管病需紧急治疗者,请到急诊神经内科就诊。

  侯诊时,请您保持安静,禁止吸烟,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卫生,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篇3:X医院特需门诊就诊须知

  某医院特需门诊就诊须知

  北京**医院是卫生部指定的全国疑难危重病诊治技术指导中心之一。患者来自全国各地,大多是病情复杂、辗转求医的外地患者。为提高疑难病症诊断和治疗水平,满足疑难重症患者的要求,同时,也为适应一部分患者的特殊诊疗需要,我院开设了特需专家门诊。此“中心”开展工作数年来,受到社会各界欢迎和好评。特需专家门诊专科齐全,应诊医师全部是在我院从医多年、具有解决疑难病症丰富经验的专家、教授。其中不乏院士、中华医学会各专科学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或国家级医学杂志的主编、副主编及各专业学科的医学骨干。

  为方便患者到特需专家门诊就诊,简要介绍如下:

  1、挂号:

  预约挂号:拨打***电话预约

  登录****网上预约

  北京市内工行、中行、建行、交行网点或工行、交行网银预约

  院内自助挂号机预约

  窗口挂号:东院区:6:30-7:30旧门诊楼1层挂号大厅

  7:30-17:30新门急诊楼8层

  西院区:6:45-17:30门诊楼挂号处④号窗口

  为确保医疗质量,挂号实行定额管理

  2、就诊地点:东院区——新门急诊楼8层

  西院区——北楼2层

  3、就诊时间:8:00-12:0013:30-17:30

  *每周一至周五全天门诊(节假日除外)

  4、挂号费标准:300元/人次、200元/人次、100元/人次

  5、专设服务项目:挂号、收费、检验、心电图检查、B超检查、治疗室、药房等医技辅助科室。

篇4:X医院门诊特需疑难病会诊须知

  某医院门诊特需疑难病会诊须知

  北京Z医院是卫生部指定的疑难疾病会诊指导中心,为确保门诊医疗质量,提高疾病诊断的及时性和准确率,减少患者往返多科就诊的现象,切实降低看病难的社会压力,我院自20**年4月成立了门诊特需疑难疾病会诊中心。为规范该项工作,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医院将疑难病会诊中心的管理设在门诊部,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二、专家组由副主任医师(含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组成。

  目前已有的疑难病会诊专家组:胰腺疑难病专家组,胸部疑难病专家组,垂体腺瘤专家组,淋巴瘤专家组,肠病专家组。根据需求将陆续开展其他专家会诊组,并及时予以公告。

  三、申请疑难病会诊(现有专家组范围)适应症:

  1、已在我院就诊三个专科或在一个专科就诊多次以上尚未明确诊断者。

  2、临床诊断较为明确,但病情涉及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需要多个专科协同会诊者。

  3、已在外院接受手术或其它治疗,需进一步提供治疗方案者。

  四、会诊办法:

  1、符合会诊适应症的患者可由首诊医师征得患者及其家属同意,开具会诊预约单,到门诊部登记备案,患者或其家属持预约单办理会诊手续。

  2、患者必须携带门诊或住院病历、检查报告、化验结果、影像学等全部资料,按约定时间抵达指定地点等候会诊。

  五、时间、地点、形式:

  1、会诊时间:各专家组相对固定

  2、会诊地点:新门急诊楼四层

  3、组织形式:会诊由门诊疑难病会诊中心统一管理,各会诊中心为相对固定的三个及以上科室专家组成,共同参与疑难病会诊。

  六、收费标准:

  三科室:500元/每人次

  三科室以上:800元/每人次

篇5:妇幼保健院门诊预约挂号须知

  妇幼保健院门诊预约挂号须知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如下门诊预约须知:

  1、医务科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门诊工作。

  2、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预约挂号方式有现场预约和电话预约。预约挂号需提前2日预约。截止时间就诊前一日17:30。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

  3、预约挂号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患者取消预约号需提前通知挂号室,如失约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

  4、为方便患者,挂号室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提供咨询等服务。

  5、预约工作人员每天下午17:00前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准备好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后,加盖预约专用章。

  6、预约患者就诊当天到挂号室通报本人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交挂号费和诊疗费用,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7、导诊人员根据预约号按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

  8、医院通过门诊公示牌的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

  9、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展开,各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诊,不得随意停诊或换人,科室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7点前告知挂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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