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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医院住院须知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中心医院住院须知

  尊敬的病友,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为了让您的疾病尽快获得合理、有效、经济的治疗,促进身体早日康复,特介绍几条有利于您住院治疗的注意事项,供您参考:

  一、入院须知:

  1、首先带好门诊医师开的入院卡、就诊卡、医保卡、住院预交金,到住院收费处办理住院登记、交费手续,并保管好收费收据。

  2、准备好住院必需的日常生活用品。

  3、尽可能带齐病历资料,特别是门诊病历,各种化验、检验、特殊检查报告单,既往的诊疗资料,供主管医师参考,它对您的诊断和治疗将有极大的帮助,还可以节省诊疗的费用。

  4、对自己的疾病从发生到发展情况要心中有数,能真实、全面地介绍病情,是疾病诊断的重要线索和治疗的重要依据。若担心讲述不清或遗漏重要病史,可先整理一份简要的病情介绍。对神志不清和痴呆的患者,家属及陪人应将病情介绍给主管医师。

  5、要清楚住院的目的,包括弄清疾病的诊断,解除疾病的痛苦,恢复病残的身体机能,把真实的想法与主管医师沟通,增进医患合作,主动配合治疗。

  6、将自己、亲人、单位的电话、联系方式、住址告知主管医师和责任护士,以便医护人员与患者家人沟通与联系。

  二、住院须知:

  1、患者一定要熟知主管医师、科主任、责任护士及护士长,这样能方便与医护人员的沟通,在住院过程中可获得及时的诊疗方面的帮助。

  2、应尽快熟知同病室的病友,因同病相怜,患难相交,可以获得相互关照、相互支持,有利于促进早日康复。

  3、医院是一个公众场所,请患者注意保管好贵重物品,以避免财务损失。

  4、尽快熟悉医院的工作场所:特别是化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线检查室、CT室、磁共振室、消化内镜室等,如不清楚可及时询问医护人员、导诊人员,这样可方便做各种检查。

  5、尽快熟悉科室的诊疗流程:特别是上、下午查房时间、输液时间、会诊和特殊诊疗时间。查房时间是最重要的医患沟通机会,患者千万不要随便错过,以免影响和耽误临床诊断和治疗。

  6、及时向主管医师反映住院期间的病情变化、并主动向主管医师询问疾病的诊断情况、治疗原则与方案,预后情况,做到对诊疗知情。

  7、积极配合医师的检查和治疗:住院期间所做的化验和特别检查,是诊断疾病所必需的,是诊断疾病的依据,也是判断疾病转归效果的重要指标,千万不要随便拒绝相关的抽血化验和各种器械检查。

  8、外科病人住院后应主动与主管医师确定手术日期,并尽快完成各项术前检查、化验及特殊检查。

  9、住院期间,患者对诊断不清,治疗不满意时,请及时向主管医师、科主任反映,以便及早组织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甚至请上级医院专家教授会诊,尽可能避免漏诊、误诊、误治的情况发生。

  三、出院须知:

  1、按医院规定办好出院结账手续、

  2、出院时向主管医师索取门诊病历、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疾病证明等相关病历资料。

  3、将住院期间重要的化验检查结果和特殊检查报告单复印保存,以便掌握重要的身体健康状况的信息资料,对今后的诊疗极有帮助。

  4、询问清楚出院怎么样预防疾病复发,饮食注意事项,出院用药注意事项,什么情况需到医院复诊检查。

  5、弄清住院科室的联系电话或专家门诊的就诊时间,以便出院后进行健康咨询和诊疗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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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医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中医院住院病历复印的管理规定

  为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病历质量和创建和谐的医疗就医秩序,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年9月1日发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院住院病历复印的管理。

  一、住院病历复印时间:

  根据我院工作实际情况,我院住院病人复印病历的时间为患者出院48小时后(特殊情况可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办理)。

  二、住院病历复印唯一合法地点:院病案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病历在其它地方复印。

  三、病历复印合法人员:根据相关法规,以下三种人员为病历复印的合法人员,病历属于患者的隐私,其他人员无权复印患者的病历。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委派工作人员。

  四、复印病历必须向医院提供以下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家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病历复印的内容:

  医疗机构只为申请人提供复印的病历资料是:住院病历中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六、公检法部门查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出具的证明材料、本人工作证件、身份证件,须两人以上且已立案,并先到医务科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由医务科开具证明到病案室进行查阅或复印。

  七、正在住院的病人病历中的客观病历资料须由科室指派的本院工作人员携带到病案室去复印。

  八、纠纷病历由科室领导、负责人或当班工作人员直接与医务科联系,按照《条例》规定办理。

  九、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十、按照规定病历复印需收取一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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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中医院住院温馨提醒卡

  中医院住院温馨提醒卡

  1.为了您顺利康复,请积极配合和遵从医生、护士的治疗和各种嘱咐。

  2.为确保您的安全,入院后请不要随便外出,治疗及查房时间,请不要离开病房。

  3.请不要随意离开医院,有急事可向责任医生或值班护士请假,经许可后方可离开。

  4.不能私自进入医、护办公室,擅自翻阅病历。

  5.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贵重物品应由家属带回保管。

  6.请注意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医院一切设施和设备,人为损坏应按价赔偿。

  7.为保持病室的整洁,请不要随意摆放物品,小件物品应放在相应的橱柜里。

  8.卫生间内请及时冲水,污物请倒入垃圾箱,水、电不用时请及时关闭水阀、开关。

  9.暖水炉处24小时供应开水。暖水炉上严禁烘烤其他物品。

  10.请保持病区整洁卫生,不要随处吐痰,废弃物请丢入垃圾桶。病房区禁止吸烟。

  11.请不要大声喧哗,不要随意到其他病室串门,以防交叉感染和影响病区管理秩序。

  12.如果您要到门诊有关科室进行检查行走不便,可随时联系责任护士或医生。

  13.如遇火情等特殊情况请及时通知医护办公室,并尽可能撤离危险区,服从医院组织的疏散安排。

篇4:医院辅助检查科室检查须知

  医院辅助检查科室检查须知

  B超检查须知

  1.检查消化系统(肝、胆、胰、脾)前一天晚餐素食,晚餐后禁食(包括不食牛奶、浓茶等)。

  2.检查消化系统及肾血管晨起后禁食。

  3.检查泌尿系统(双肾、输尿管、前列腺、膀胱、精囊)者,保留尿液(保证膀胱充盈)。

  4.检查妇科,有性生活史者可行阴超检查,反之行经腹部(膀胱充盈)或经直肠检查。

  5.危重及行动不便的病人需有人陪伴。

  6.检查后随时拿报告。

  病理切片发报告时间

  1. 脱落细胞宫颈TCT等细胞学约72小时出报告。

  2. 普通标本4-5天出报告,如遇疑难标本、脱钙标本则顺延2天左右。

  3. 术中快速石蜡报告1小时电话通知医生。

  4. 胃肠镜活检快速报告8小时出报告。

  借阅病理切片须知

  1.病理资料原则不得外借,如患方因诊疗需要借用组织切片时,必须由医教科审核备案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并按时归还。

  2.临床医生、病人及病人亲属均可在工作日内到病理科借出病理切片(病理科认为不能借出的除外)。

  3.申请借用切片的患方人员必须做到:

  ①出示病理报告及患者本人及借阅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提供患者本人及借阅人身份证复印件留存;

  ②填写借片申请单并签名;

  ③支付适量的借片押金,待归还切片时退还。

  ④归还切片时,应同时附有会诊医院的会诊报告复印件。

  4.借用的切片应妥善保存,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一个月以内)。患方借出的切片若有破损、丢失等,应按规定支付赔偿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5.除病理切片以外,病理科其他资料(活检的组织蜡块等)是无法复制的病理学检查资料,属于诊断病理学的重要基础档案,一律不外借。必要时,病理科可提供未经染色的切片(白片)。

  病理切片流程

  组织固定→取材→脱水→浸蜡→包埋→切片→脱蜡→染色→脱水→透明→封片→看片→出报告(此过程大约需4-5个工作日)

  胃肠镜检查及治疗后注意事项

  1.胃镜检查术

  (1)做活检者,术后禁食2小时,进温流质1天,继后进无渣半流质3天;

  (2)术后出现腹痛或头晕、出冷汗、呕血、便血者,要及时来院就诊。

  (3)麻醉胃镜者,请安全清醒后离开胃镜室,当日不能开车,骑车或高空作业。

  2.结肠镜检查术

  (1)活检者术后2天内进软而少渣饮食,术后2周内保持大便通畅,避免过度体力活动和增加腹压因素1~2周。有明显腹痛及便血者应立即来院诊治。

  (2)麻醉肠镜者,请完成清醒后离开胃镜室,当日不能开车,骑车或高空作业。

  3.内镜下息肉摘除术

  (1)胃息肉摘除者,术后禁食2小时,进流质1天,继后进无渣半流质3天,1周内忌粗糙饮食;

  (2)肠息肉摘除者,术后2天进软而少渣饮食,术后2周内保持大便通畅,避免增加腹压因素;

  (3)术后住院观察3~5天,避免过度体力活动1~2周,有明显腹痛及便血者应立即来院诊治。

  检验科服务注意事项

  1.抽血前一天晚上不吃过于油腻、高蛋白食物,避免大量饮酒。做血脂检验时,必须在餐后12小时方可采血,血流变空腹抽血前不要喝水,避免影响结果。

  2.抽血当天不要穿抽口过小过紧的衣服,以免抽血时衣袖卷不上来,或抽血后衣袖过紧引起手臂血管血肿。

  3.抽血时尽量放松心情,避免因恐惧造成血管的收缩,增加采血的困难。

  4.抽血后需在针孔处进行局部按压3-5分钟,进行止血,注意不要搓揉,以免造成皮下血肿。若局部出现淤血,24小时后用温热毛巾湿敷,可以促进吸收。

  5.抽血后出现晕针症状,如头晕、眼花、乏力等应立即平卧,并饮少量糖水。

  检验科常见项目取单时间

  编号 项目名称 报告时间

  1 血常规(5分类) ≤30分钟

  2 尿液分析(14项) ≤30分钟

  3 孕妇妊娠试验(金标法) ≤30分钟

  4 粪便常规+隐血试验 ≤30分钟

  5 红细胞沉降率测定 一个工作日

  6 阴道分泌物检查 ≤30分钟

  7 血流变 一个工作日

  8 肝功能、肾功能、血糖、电解质、血脂 一个工作日

  9 乙肝两对半、丙肝、艾滋、梅毒 二个工作日

  10 肿瘤指标、甲状腺功能、内分泌检查 一个工作日

  11 一般细菌、涂片检查 三个工作日

  12 一般细菌培养 四个工作日

  CT检查须知

  1.如果你是孕妇,前七个月请你不要行CT检查,以免影响胎儿正常发育。

  2.CT检查按照登记先后顺序及是否急诊确定检查顺序,请勿在机房门口滞留,以免不必要的辐射。

  3.上腹部检查前宜空腹,下腹部检查请提前6-8小时与登记窗口联系并做相关准备(急诊除外)。

  4.增强扫描检查前,请了解碘剂使用知情书;CTA检查及其他特殊检查请提前到登记窗口预约。

  5.对于不合作的幼儿、神志不清患者及急重病员,家属应积极配合医生的检查安排。

  6.急诊半小时取报告,平诊检查一小时取报告。住院病人检查后即可回病房,取报告前请出示发票以供核对,避免差错。

  普放检查须知

  1.如果你是孕妇,前七个月请你不要行放射检查,以免影响胎儿正常发育。

  2.候诊时避免在机房内或拥堵在机房门口,以免不必要的辐射;

  3.上消化道造影:周一至周日上午当天空腹即可检查。静脉肾盂造影及钡灌肠:周一至周日检查,请到登记台预约进行相关准备。其他特殊检查,如“T管”及宫腔造影,周一至周六均可检查。

  4. 拍片时,请将身上金属饰物、胸罩、外衣、敷料、膏药、发结等除去,全景牙片去


除假牙,以免影响结果。

  5.除急重病人、神志不清者、婴幼儿、骨折患者等需陪伴外,其它陪伴和家属不得留在机房内。

  6.急诊半小时取报告,平诊一小时取报告。特殊检查隔半日取报告,住院病人检查后即可回病房,次日取报告前请出示就诊卡或发票以供核对,避免差错。

篇5:妇幼保健院门诊预约挂号须知

  妇幼保健院门诊预约挂号须知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如下门诊预约须知:

  1、医务科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门诊工作。

  2、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预约挂号方式有现场预约和电话预约。预约挂号需提前2日预约。截止时间就诊前一日17:30。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

  3、预约挂号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患者取消预约号需提前通知挂号室,如失约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

  4、为方便患者,挂号室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提供咨询等服务。

  5、预约工作人员每天下午17:00前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准备好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后,加盖预约专用章。

  6、预约患者就诊当天到挂号室通报本人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交挂号费和诊疗费用,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7、导诊人员根据预约号按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

  8、医院通过门诊公示牌的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

  9、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展开,各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诊,不得随意停诊或换人,科室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7点前告知挂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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