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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门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药房(门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1)为保证药品质量,创造一个有利药品管理的、优良的工作环境,同时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营业时间内所有营业员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站立服务。

  (3)营业员上岗时不浓装打扮,举止端庄,精力集中,接待顾客热情,解答问题耐心。

  (4)营业员上岗时讲普通话,使用“请、谢谢、您好、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礼貌用语,不准同顾客吵架,顶嘴,不准谈笑嘲弄顾客。

  (5)店堂内设顾客咨询台、顾客意见薄、缺药登记簿,公布监督电话,接待顾客投诉,并认真处理。

  (6)备好顾客用药开水,清洁卫生水杯。

  (7)做到小病当医生,大病当参谋。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

  (8)出售药品时,注意观察顾客神情,如有疑意,应详细问病卖药,以免发生意外。

  (9)销售药品时,不亲疏有别,衣貌取人,假公济私。

  (10)如有违上述规定,将在季度考核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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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房调剂工作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房调剂工作制度

  1.药剂人员应凭医师处方,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

  2.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3.调剂处方时应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4.审核处方用药的适宜性。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告知医师进行更改。发现严重的不合理用药、用药错误和超剂量使用医师未双签字时,有权拒绝调剂。

  5.配方时应遵守调配技术常规、称量、计数要准确。禁止取药时用手直接接触药品。

  6.瓶签模糊或药品标志不清楚的药品暂不发放,查询清楚后方可调配。

  7.处方调剂后,需经严格核对并由调配者及核对者双签字后方可发药。

  8.发出的药品,必须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或"用前摇匀",外用药注明"不可内服"等字样,并向病人讲明用法及注意事项。

篇3:X医院门诊住院部药房工作制度

  某医院门诊及住院部药房工作制度

  一、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人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剂量、用法、配伍合理性及价格进行认真审核。调配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遇有药品用法用量不妥、配伍不合理及处方书写有误的,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方能进行调配。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执行三三制(从药架拿药时核对,取药时核对,放回原位时再核对),取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

  四、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医疗要求及时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质量。中药方剂必须按标准要求配准剂量,不能以手代秤,凭经验"一手抓"。

  五、审核、调配特殊药品(毒、麻、精、放)处方,必须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法规。毒、麻药品应专人专柜专用处方专帐专册登记。

  六、处方调配好后必须经发药人核对,发药人对药名、剂型、剂量、色、味及病人姓名等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发给病人。调配人及发药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字。

  七、发出的方剂,应将用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盒)上,并向病人耐心认真逐一交待各药的用法和注意事项,以免误服错用造成不良后果。

  八、急诊处方随到随取,其余按先后秩序配发。

  九、药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储药柜应清洁整齐,药品放置固定地点,标签醒目易认。爱护药房的公共设施及设备(冰箱等)。

  十、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药品请领计划,并将所领药品认真核对无误后归类摆放好。

  十一、下班或交接班前必须清理好工作台,补充足药品,整理统计合订当日处方。补充药品应注意认真核对,防止装错放错。

  十二、定期检查在库药品质量,清理过期、变质和近效期的药品,并按规定处理。按时进行库存盘点,认真做好盘点报表。

  十三、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参与临床用药分析。向临床提供药学情报资料,介绍新药品种、药物知识、药学进展,当好医生用药参谋,同时了解临床用药情况和需求,收集药品不良反应,积极配合医生制定合理的给药方案,主动参与会诊,积极提出建议。

  十四、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健康检查制度,对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调离药房工作岗位。

  十五、非药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药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药房负责人同意方能进入。酒后不得进入药房,更不得进行配方发药。

  十六、普通药品处方保存一年,特殊药品处方保存三年。销毁处方按有关规定执行。

篇4:医院上墙制度:药房服务规范

  医院上墙制度:药房服务规范

  1.准时开窗,挂牌上岗。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服务热情。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交待清楚服法和剂量,耐心解答病人的咨询或疑问。

  3.严格按照规定调剂配方,自觉抵制“以物代药”等不正之风。

  4.取药窗口病人等候时间≤10分钟。

篇5:第三医院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第三医院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医院门、急诊处方的调配工作。

  2.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3.负责审查处方、配方、核对、发药、药品管理、消耗统计、盘点等工作。

  4.收方后,对处方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审查无误方可调配。

  5.处方中如有缺药或开错药名、规格,用法用量不妥或配伍禁忌时,必须由医师更正并重新签字后再配发。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6.经常检查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将变色、潮解、霉烂、变质、过期的药品发给病人。

  7.坚持做到发药核对。经查无误,调配和核对者均应在处方上共同签字或签章后方能发出。如一人值班时必须做到自我核对并签名。

  8.发药时要将病人姓名、药品用法用量、注意事项书写正确、清晰;对毒性药品、外用药品必须向病人交待清楚,但不得随意向病人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人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9.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药,如特殊情况确需退药时,只限原包装未损坏,其药品名称及含量、规格清楚者,须经处方医师签字说明理由并附报销单据,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退药。

  10.在分装协定量的药品时,按拆零药品管理制度要求执行,并做好登记、留档。

  11.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不得延误。发药高峰时,要及时组织力量,缩短病人取药时间。对老弱病残要优先照顾。

  12.药品必须分类合理摆放,并做好药品储存与请领计划。要经常注意检查药品质量及有效期,需报损药品应制表上报经批准后执行。

  13.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管理规定。专职人员要每天认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

  14.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记录,定期统计,重大差错事故必须向上级汇报。

  15.处方要妥善保管。一般处方保存一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二年,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三年。到期登记,由院长批准后销毁。每季度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16.工作人员要衣帽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间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需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

  17.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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