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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部入出院工作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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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部入、出院工作制度

  1、患者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所开的住院证以及门急诊病历、支票(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押金)到住院处办理手续,危急患者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2、由住院处建立住院病历,认真填写病历首页中应填内容,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填好入院卡片及住院登记簿,通知有关病区及接诊室。

  3、接诊室接到病人及病历,即进行测体温、体重等工作,然后护送至病区。

  4、患者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签写出院证,并告知患者或家属。当患者决定出院时,由护理人员整理好病历交至病案室。结帐后住院收费处将盖章的出院证交给患者或家属,再到病区由护理人员验明并点收医院物品后方准出院。

  5、病员出院后由病区通知住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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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市人民医院入出院制度

  市人民医院入、出院制度

  一、入院制度:

  (一)病人住院由本院门诊、急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写之住院证及门诊病历,到住院收费处办理手续。住院证应逐项详细填写清楚,特别是住址、单位、联系人、电话号码等。

  (二)病房护士准备床位及一切用物,对急诊手术或危重抢救病人,须立即做好抢救的准备工作。

  (三)病人入院后病房医务人员应热情接待,病房护士向病人介绍住院规则、病房制度、经管医师、责任护士、查房和服务时间以及饮食起居、病房设施如传呼使用等有关事宜,以便病人了解配合治疗。

  (四)责任护士应主动了解病人情况、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并及时测量体温、呼吸、脉搏、血压、体重。

  (五)通知医师检查病人并及时处理医嘱。

  二、出院制度:

  (一)病人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并办理有关病历总结、出院医嘱及出院卡、出院证等。责任护士应按医生决定的出院日期预先通知病人及家属。

  (二)办公室护士根据医嘱办理出院手续。

  (三)辅助护士在病人取得出院结算清单后,协助病人整理物品,将出院带药交给病人,并交待服法及疗程。

  (四)责任护士应做好出院卫生指导,征求病人对医院及医务人员的意见。

  (五)整理病床用物、注销各种卡片。

  (六)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出院者,经劝阻无效须按自动出院办理。应出院而不出院者,须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篇3:人民医院出院(转科死亡)制度

  人民医院出院(转科、死亡)制度

  一、主管医师同意出院后,患者方能出院,主管医师根据病情不允许患者出院,而患者执意要出院,主管医师应加以劝阻,如劝阻无效后,让患者或家属在病历上签署"自动出院"并签名,后果自负,护士同时做好护理记录。

  二、主班护士接到患者出院医嘱后,通知患者作好出院结帐准备,主班护士核对各种药费治疗项目是否正确,并注销一切治疗、护理、饮食等医嘱。

  三、出院前,主管护士向患者作好出院健康指导,包括目前病情、饮食、康复锻炼、复查时间,出院前征求患者意见,满写"同意度调查表"。

  四、转科患者填写好各种护理文书,检查病历完整后,携病历护送患者到转入的病区,向值班护士交待病情、治疗、护理、皮肤及注意事项,在护理记录单上签字。

  五、做好死亡尸体料理、对家属的安抚,协助整理遗物。

  六、对出院死亡患者填写好各项护理文书。

  七、病室床位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篇4:第一医院出院制度流程

  第一医院出院制度及流程

  (一)患者入院经治疗后,主管医生和责任护士在评估患者病情及需求的基础上,对患者制定出院计划,必要时让家属一起参与。

  (二)主管医生在评估患者健康状况、治疗情况、家庭支持系统及当地卫生资源等基础上,按照各科的具体要求,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继续治疗,并开出院医嘱。

  (三)出院医嘱原则上由主管医生在前一天或当天上午开出(特别情况例外)。并为患者准备好以下材料:

  1.门诊病历和出院记录。

  2.出院后病情需要继续休息、单位要求证明的患者:需提供休息证明(主管医师开出,主任签字,科室盖章)。

  3.牵涉到第三方责任需要赔偿的患者:需提供诊断证明、休息证明(主管医师开出,主任签字,科室和医务科盖章)、陪护证明(护士长开出,科室盖章)。

  (四)护士接到出院医嘱(出院证)时,根据病历记录复核患者的医疗费用,并做好复核记录,复核无误后在出院证上签名,停止电脑上所有的医嘱,有出院带药的给予输入电脑,并指导患者或家属带出院证及预交款收据前往住院处办理相关手续。

  (五)患者或家属到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时,住院处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并为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提供出院结算发票,根据需要提供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六)主管医生与责任护士根据患者出院后治疗需要及患者/家属的知识水平,以简明易懂的方式,提供适合患者病情和需求的出院健康指导(出院后医疗、护理和康复措施);根据病人疾病的复诊时间,告知患者预约流程,并指导患者做好预约工作。

  (七)护士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交代出院带药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检查患者出院需要证明是否齐全,并护送患者患者到病区门口。

  (八)病情不宜出院而患者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说服无效者应报请科主任批准,由病员或其家属在病历中签署相关知情文件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若遇到经治医师通知出院而患者不同意出院者,由病区主任通知患者或家属及所在单位、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九)清理床单位,终末消毒,整理病历。

  (十)出院结账办理时间:每天8:00~11:3014:00~17:00。

篇5:第三人民医院入出院工作制度

  第三人民医院入、出院工作制度

  1. 医院有各种各类疾病有收入住院治疗的标准、制度或程序。由本院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通过病情诊断来决定住院。

  2. 医师在实践中还要依据医院现有医疗资源(人力、技术、设备等)能够承受的程度来决定,是否可收入住院,还是应及时转往上级医院诊疗。

  3. 每一个病人从门诊、急诊收入院时均有完整的记录,应都包含有明确的住院日、入院时的病人身体状态,精神状况的评价,向病人进行说明,取得理解与同意。

  4. 医院有急危重症及预约手术的患者优先收住的具体规定及办法,各病区可保持1—2张急诊床位。

  5. 对于需收住重症监护病房等特殊治疗的,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收住的理由、预期效果及费用,取得理解与同意,患者运送途中要保障其安全

  6. 危重症患者转院前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转院的理由、可能的后果、途中可能的意外,取得理解与同意,有转院记录,并与上级医院取得联系,必要时可派医务人员护送。

  7. 患者出院应由本科的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查房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依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出院小结等文件,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8. 医师、护士有责任根据病情为出院病人给予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

  9. 每一位出院病人都有出院小结的副本,主要内容有入院时情况、诊断名称、治疗方法、效果、出院带药、出院的注意事项以及康复指导等。

  10. 逐步做到由负责治疗病人的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首次出院随访,通过病历记录向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介绍诊疗情况,以保持服务连贯性。

  11. 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说服无效者应报请科主任批准,则由病员或其家属在病历中签署相关知情文件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经主治医师通知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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