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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医院入出院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市人民医院入、出院制度

  一、入院制度:

  (一)病人住院由本院门诊、急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写之住院证及门诊病历,到住院收费处办理手续。住院证应逐项详细填写清楚,特别是住址、单位、联系人、电话号码等。

  (二)病房护士准备床位及一切用物,对急诊手术或危重抢救病人,须立即做好抢救的准备工作。

  (三)病人入院后病房医务人员应热情接待,病房护士向病人介绍住院规则、病房制度、经管医师、责任护士、查房和服务时间以及饮食起居、病房设施如传呼使用等有关事宜,以便病人了解配合治疗。

  (四)责任护士应主动了解病人情况、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并及时测量体温、呼吸、脉搏、血压、体重。

  (五)通知医师检查病人并及时处理医嘱。

  二、出院制度:

  (一)病人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并办理有关病历总结、出院医嘱及出院卡、出院证等。责任护士应按医生决定的出院日期预先通知病人及家属。

  (二)办公室护士根据医嘱办理出院手续。

  (三)辅助护士在病人取得出院结算清单后,协助病人整理物品,将出院带药交给病人,并交待服法及疗程。

  (四)责任护士应做好出院卫生指导,征求病人对医院及医务人员的意见。

  (五)整理病床用物、注销各种卡片。

  (六)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出院者,经劝阻无效须按自动出院办理。应出院而不出院者,须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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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第三人民医院入出院工作制度

  第三人民医院入、出院工作制度

  1. 医院有各种各类疾病有收入住院治疗的标准、制度或程序。由本院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通过病情诊断来决定住院。

  2. 医师在实践中还要依据医院现有医疗资源(人力、技术、设备等)能够承受的程度来决定,是否可收入住院,还是应及时转往上级医院诊疗。

  3. 每一个病人从门诊、急诊收入院时均有完整的记录,应都包含有明确的住院日、入院时的病人身体状态,精神状况的评价,向病人进行说明,取得理解与同意。

  4. 医院有急危重症及预约手术的患者优先收住的具体规定及办法,各病区可保持1—2张急诊床位。

  5. 对于需收住重症监护病房等特殊治疗的,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收住的理由、预期效果及费用,取得理解与同意,患者运送途中要保障其安全

  6. 危重症患者转院前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转院的理由、可能的后果、途中可能的意外,取得理解与同意,有转院记录,并与上级医院取得联系,必要时可派医务人员护送。

  7. 患者出院应由本科的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查房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依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出院小结等文件,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8. 医师、护士有责任根据病情为出院病人给予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

  9. 每一位出院病人都有出院小结的副本,主要内容有入院时情况、诊断名称、治疗方法、效果、出院带药、出院的注意事项以及康复指导等。

  10. 逐步做到由负责治疗病人的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首次出院随访,通过病历记录向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介绍诊疗情况,以保持服务连贯性。

  11. 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说服无效者应报请科主任批准,则由病员或其家属在病历中签署相关知情文件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经主治医师通知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篇3:人民医院病人入出院制度

  人民医院病人入出院制度

  1、病人入院制度

  ⑴入院病人须持门诊或急诊医生签发的入院证办理入院手续,重危、急诊、手术病人应事先通知所在病区作好抢救准备,并由医护人员护送,必要时准备抢救器材及药品。

  ⑵病区护士接到住院病历后,热情接待,安排床位,发给床上用物,主动介绍环境和病区制度,介绍分管护士,并通知医生。对急诊手术或危重病人,须事先做好器械、药品等抢救的准备工作,并作好交接班工作,妥善安置病人后,立即作好生命体征监测。

  ⑶护士按入院评估表评估病人,并作好记录,对病人所提出的要求及问题,及时给予帮助并作出答复。

  ⑷通知医生检查病人,并及时执行医嘱。

  2、病人出院制度

  ⑴护士应将医生决定的出院日期预先通知病人及其家属。

  ⑵做好出院前的健康教育,指导其回家后治疗用药及注意事项、功能锻练、定期复查等事项,征求病人对科室和医院的意见。

  ⑶护士按医嘱告知病人及其家属办理出院手续。

  ⑷取得出院结算清单后,协助病人整理物品,收回医院物品,将出院药品交给病人,并讲明服法。病人离开病区时,由护士将病人护送出病区。

  ⑸清理病床单位用物,注销各种卡片,并整理病历。

篇4: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入出院工作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入出院工作制度

  一、病员住院由本院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之住院通知单,门、急诊病历,医疗保障卡,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二、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护士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三、病员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并由护士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士应凭结账单发给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四、病员出院前,经管医师应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并主动征求其对医疗等各方面的意见。

  五、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科主任批准,在短期医嘱上注明"自动出院",并由病员或其家属出具手续。(可在"自动出院"栏处签名)应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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