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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医院抢救工作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第四医院抢救工作制度

  1、抢救工作必须有周密、健全的组织分工。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全力以赴,紧密配合。重大抢救,应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

  2、抢救器材、药品齐全、完备,定人保管,定点、定量放置。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到常抓不懈、抢救物品一律不外借。

  3、参加抢救的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医师未到以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给予必要的抢救措施。

  4、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详细做好抢救记录,并注明抢救时间。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

  6、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及时清理、消毒、补充,以备再用。

  7、及时向病人及陪人讲明病情,取得配合。

  8、抢救结束,医护人员应做好抢救小结,写出抢救记录,总结经验,促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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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科、护理部和业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二、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有抢救医嘱就要有抢救记录,记录应按照要求书写。涉及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有关部门。

  三、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

  四、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之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工作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边,并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五、危重抢救病人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目前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

  六、抢救同时安排权威的专门人员及时向病员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愈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

  七、需跨科抢救的重危病人,原则上由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工作者。参加跨科抢救病人的各科医师应运用本科特长致力于病人的抢救工作。

  八、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不得进入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工作。

  九、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总务后勤科室应保证水、电、气等供应。

  十、各科每日需留有1~2张床位,以备急、重症病人入院治疗、抢救时使用。

篇3:第三人民医院抢救室工作制度

  第三人民医院抢救室工作制度

  1. 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2. 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 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 每班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 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6. 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 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 每次病员抢救完毕后,主持者要及时做现场评论和初步。

篇4:中心医院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中心医院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它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应放置指定位置,并有明确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班班交接,做好卡物相符。

  5、无菌药品应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应重新消毒。

  6、每周应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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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第五医院危重病人抢救制度(5)

  第五医院危重病人抢救制度(五)

  1、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科、护理部和业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2、对危重病人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对其他专业的病种,有主治科负责邀请有关科参加抢救。

  3、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坚守岗位,要无条件服从组织主持抢救工作医师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

  4、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医师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代,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方可离去。各种抢救药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

  6、需跨科抢救的危重病人,原则上由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制定主持抢救工作者。参加跨科抢救病人的各科医师应运用本科特长致力于病人的抢救工作。

  7、有关抢救科医师要及时、认真向病员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

  8、因纠纷、殴斗、交通或生产事故、自杀、他杀等原因致伤的病员及形迹可疑的伤病员,除应积极进行抢救工作外,同时应向医务科、保卫科汇报,再报院领导,必要时同时报告公安部门。

  9、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一般不进入抢救现场,但必须做好抢救的后勤工作。

  10、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及后勤部门,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推迟,要给予充分的支持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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