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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院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中医院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一、院长行政查房由院长或副院长带领院办公室及其相关职能科室参加。

  二、查房时间在每个月的月初。

  三、行政查房是对临床科室的医疗、护理、科研、教学、医德医风、劳动纪律、物价政策、卫生管理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听取意见,解决问题。

  四、行政查房要和现场办公结合起来,凡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就地解决,对暂不能解决的要讲明原因或责令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五、凡在查房中院领导确定有关职能科室办理的事项,职能科室要积极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三天之内向院长或分管院长汇报,并转告院办公室。

  六、凡在查房中发现的缺陷,要按医院有关规定限期整改。

  七、院办公室对在查房中提出需要解决的事项要加强督办,并将承办进展,处理结果向院长或分管院长汇报。

  八、院长行政查房,由院办公室作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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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第一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第一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一、院长行政查房由院长或副院长带领办公室及其相关职能科室人员参加。

  二、行政查房时间在每月15日上午,遇特殊情况临时调整。

  三、行政查房是对临床科室的医疗、护理、科研、医德医风、劳动纪律、物价政策、卫生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全面检查,听取意见,解决问题。

  四、行政查房要和现场办公结合起来,凡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就地解决,对暂不能解决的要讲明原因或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五、在行政查房中,院领导确定有关职能科室办理的事项,职能科室要积极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于三天内向院长或分管院长汇报。

  六、凡在查房中发现的缺陷,由院办公室于查房后将各线检查情况向有关科室书面反馈,并按医院有关规定限期整改;科室应将书面整改措施及时报院办公室。

  七、院办公室对查房中提出需要解决的事项要加强督办,并将承办进展、处理结果向院长或分管院长汇报。

篇3:自治州人民医院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自治州人民医院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一、院领导带领相关职能科室的负责人参加,目的是对科室的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医德医风、劳动纪律、物价政策、卫生管理、后勤服务等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听取意见,解决问题。

  二、业务查房一般每周一次。行政后勤查房每月至少一次。

  三、行政查房前应确定查房的主题,围绕主题开展工作。

  四、相关职能部门对查房中提出的需要解决的事项要加强督办,并将承办进展、处理结果向院领导汇报。

  五、行政查房中所涉及的内容,需形成书面记录备案。

篇4:医院行政查房制度(5)

  医院行政查房制度(五)

  1.行政查房每月一次,必要时可随时组织,行政夜查房每日一次。

  2.行政查房由院长或分管院长主持,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夜查房由总值班负责实施。

  3.行政查房主要内容包括医疗、护理、质量、医疗安全隐患、优质服务、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听取患者和医务人员的意见,现场解决问题。

  4.行政查房重点由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院长主持的行政查房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并做好记录。

  5.行政查房中应解决的问题需填写督办单,办公室督促有关职能科室及时处理。

  6.定期反馈行政查房情况。

篇5:人民医院行政查房制度(范本)

  人民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1.行政查房范围包括全院各医疗、科研、教学、行政、后勤科室。

  2.行政查房的主要内容是督查各科室的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医务人员上岗情况、劳动纪律、医德医风、职业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科室台帐资料及计划落实情况、病人满意度、管理经验、好人好事、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3.行政查房中,被查单位所提的各种问题,由院长当场决定,或由职能部门负责人当场答复,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应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4.参加行政查房的人员包括院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查房人员必须安排好科内工作准时参加行政查房。

  5.行政查房每周四下午进行:第一周大内科系统,第二周大外科系统,第三周医技,第四周后勤。查房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被查科室对需要院部协调的工作做好汇报准备。

  6.查房时决定的问题执行情况由综合办负责督查,各职能科室应将执行情况及时向有关院领导汇报,向综合办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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