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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部工作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1.员工必须关心公司、执行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

2.员工应准时上班、不准迟到、早退和旷工。

3.员工在工作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接待来访,业务洽谈等应在洽谈区内进行。

4.上班时间不得吃东西或吸烟,不得高声喧哗、聊天。

5.切实服从上司作安排和调配,按时完成任务,不得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6.必须按编排表当值,不得撞离职守、个人调离,调换更值时需经主管或经理同意。

7.必须如实向上司汇报工作,坚决杜绝偷盗、欺骗或阳奉阴违等不道德的行为。

8.必须发挥高效率和勤勉精神,对所从事的工作认真、负责、精益求精。

9.员工必须遵守"守法、廉洁、诚实、敬业"的道德。

10.不得玩忽职守、违反工作、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秩序。

11.员工禁止索取非法利益。

12.员工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兼职。

13.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

14.员工不得超越本职务和职权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15.禁止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

16.员工对违反本制度行为有权向本公司投诉,所有投诉严格保密。

17.对违反本制度的,视其对公司造成的损害程度等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降职、开除处分。

18.负有监督责任的主管人员疏于职守的,视情节给予处分。

19.违反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向其追索赔偿。

20.销售部员工如遇工作上的问题,不得擅自与甲方沟通,应把问题上报经理,由经理统一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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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售楼部客户服务管理制度

一、协调律师、及文件交接工作的管理:
1、客户服务部接收销售内勤移交文件当日查收、建档。
2、客户服务部每天要对当天形成的档案资料立卷归档。
3、应上报公司存档的文件,客服部每周一、四两天上交公司并自留复印件以便查询。
4、客户文件、资料等一旦转入客服部立档后,必须严格保管,其他人员如需借阅必须经过销售总监签批。
5、如需办理按揭,客户服务部在接到内勤转来的客户文件后24小时将贷款所需的文件全部转移交给按揭律师。
6、客服部在接到内勤转来的《北京市外销售商品房预售契约》后及时上网登记。
7、签约律师办理预售登记所需的文件及《北京市外销售商品房预售契约》等客服部应于收到内勤转来上述文件后当天交给签约律师。
8、签约律师将预售登记后的合同交客服部,客服部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将正本合同移交按揭律师或相关部门。
9、客服部必须建立按揭、登记、公证、立契过户等相关工作进度追踪表单,监督、敦促律师工作并按公司规定定期上报公司副总监总监。
10、客服部应严格遵守文件管理制度,丢失重要文件要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并扣除工资100元/件,销售总监负连带责任扣除工资50元/件。
11、客服部须及时从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北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并将有关准备工作完成(包括准备项目条形章)后方能移交销售内勤。
12、客服部需协助律师及时交纳开发商方面的印花税。
13、客服部未能及时完成工作,销售总监视情况给予20-50元处罚。

二、处理客户投诉的管理
1、客户投诉须填写《客户投诉单》并于当日协商解决。
2、由于投诉涉及多个部门,客服人员当天无法协调解决,必须及时通知客户(当天),确定解决时间。::客户服务部未及时解决客户投诉给予相应处罚并扣除工资100元/件,销售总监及总监助理负连带责任扣工资50元/件。
3、客户部解决投诉时如遇不明确或特殊问题不得私自作主必须逐级上报。
4、客服部须将客户投诉及解决办法记录在案并由相关部门签字认可。

三、协助完成各项公关、促销活动及其他事宜
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各种促销活动、展会等工作属客服部工作内容,客服部要按质按量地完成所安排的各项工作,否则给予相应处罚,扣除工资100元/件,销售总监及总监助理负连带责任扣工资50元/件。
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20**年10月30日

篇3:售楼部管理制度处罚条例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加强组织纪律性,特制定本条例。
二.本条例适用于业务体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及临时聘用员工),包括主管和普通职员。
三.业务体对违反制度的员工,实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行政管理及处罚条例
一.考勤制度
1.上班时间:
1)到岗时间:8:50
2)上岗时间:9:00--17:00
3)午餐时间:12:00-12:45(安排值班,不允许空岗)
4)值班时间:延至18:00
2.员工超过到岗时间10分钟仍未到岗,视为迟到,迟到每次罚款50元,第一次口头提醒,第二次批评警告,当月迟到达三次,::业务体可决定该业务员的去留。
3.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提前离岗(包括值班时间),视为早退,按迟到规定办理。
4.考勤制度由主管负责,定期向经理上报考勤表。
5.主管安排员工排班表,报经理确认后执行。
二.休假制度
1.病假、事假须及时报业务主管请假,并获批后方可休假,他人转告无效。未经许可仍坚持休假,视为旷工。
2.请假、休假两天或两天以上(事假、病假、婚假、丧假),须向经理办理请假手续,同时交接工作留下联络电话及地址。
3.病假需出示医生证明,事假应说明原因,休假期间扣除当日工资。
4.无故缺勤、即为旷工。无故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工资的30%,两天扣除当月工资的50%,三天予以除名,并扣除工资及所有佣金。
5.每周业务员轮休一次,根据业务需要随时间调整,当个人休假与工作安排发生冲突时,应以工作为先,大局为重。
6.参加展会期间员工停休,待会后再做安排。
三.外出制度
1.员工因销售需要外出,须向主管请示,经批准,方可离开,事后做好办事记录,报经理备案。
2.员工外出办事,须携带必备的工具,项目简介、销售资料、名片、呼机等,并随时与业务体保持联系。
3.员工外出办事完毕,须回到办公地点,不得擅自作其他的事情。
4.员工外出拜访客户,如遇到问题,应及时与经理联系,取得帮助。
未按以上规定办理的,一经发现,给予每次50元罚款。
四.办公制度
1.卫生
员工负责各自岗位(楼面、电话)地面、桌椅的干净与整洁,每天开始工作前应做好各自办公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公共区域的卫生,员工按每天值日表轮流打扫,保持室内干净,桌面整洁,文件整齐。
2.安全
1)值班员工下班前应检查是否关好门窗(售楼处、样板间)。
2)值班员工下班应做到人走灯灭,关闭空调、水、电,切断有关设备电源。
3)员工不得在售楼处样板间内吸烟。
4)员工要爱护公物,损坏物品的照价赔偿。
3.着装
工作期间必须统一着装,制服必须保持整洁;不得穿休闲服及其他奇装异服,梳怪异发型;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女生须化淡妆。
4.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借阅公司或业务体的文件应作登记,使用后及时交还。对违反者给予每次50元罚款。
五.行为禁忌
工作时间禁止做与工作无关及影响工作的事项:
1.在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就餐;
2.在工作时间吃东西(含口香糖)、化妆、聊天、睡觉;
3.不严守岗位、擅自串岗、换岗;
4.对业务体内其他员工及客户有不尊重的言行;
5.私下传闲话或背后诋毁他人;
6.在办公区域内高声喧哗(含高声传呼电话);
7.工作时间看小说或其他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
8.对经理要求协办的临时事宜故意拖延或拒不执行;
9.无论任何原因与客户发生争吵,与主管、经理发生正面冲突;
10.占用热线打私人电话;
11.在办公区域内抽烟、下棋、打扑克、干私活;
12.故意对客户说些不利于其他业务员成交的话。
发生以上行为,每次每条给予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可并处罚没佣金,直至业务体除名。

第三章 业务管理及处罚条例
一.业务准则
1.销售工作必须坚持导向企业利益,必须导向客户满意的原则。
2.在对外业务交往中,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3.一切按财务制度办事,客户交款应到售楼处办理,个人不得收取客户定金及房款。
4.业务员在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客户钱物及接受客户宴请,如有必要须事先向经理请示。
5.所有客户均为公司所有,员工不得私自保留客户或向客户推荐其他项目。
6.业务员不得再为其他任何发展商策划、接洽其他物业。
7.销售流程:业务员必须遵守销售流程,完成接听电话、接待客户、追踪客户、签定认购书、签署合同、协助办理贷款、督促客户按期付款、办理入住等

手续。
对违反以上业务准则的行为,一经发生,视情节严重,酌情予以处理。
二.客户接待要求
1.业务员按顺序接待客户(顺序由经理事先排定),今日最后接待者的后一名业务员即为次日第一个接待者,依次顺延。
2.当日负责楼面接待客户的业务员在接待区、洽谈区等侯、其余人员在工作区接听电话、追踪、联系客户。
3.楼面接待的业务员负责向客户详实的介绍项目情况,带客户参观样板间,利用销售说辞和技巧促使客户下定,并与客户签定房屋认购书。
4.接待客户积极主动,认真解答客户的提问,不得使用"不知道、不了解"等用语,如遇不明白的问题及时向有关人员了解,落实清楚后尽快答复客户,不得以生硬、冷漠的态度待客。
5.严格按照开发商的承诺和答客问内容向客户介绍,不准超范围承诺。
三.接听电话要求
1.接听电话的顺序执行与接待客户的要求一致。
2.接听电话态度热情,语速适中,前导词必须是:"你好,泉发花园"。
3.业务员接听电话尽量记下对方的有关资料,说服对方到售楼现场。如实做好电话记录,以备查证,同时务必使对方记住自己的姓名、呼机。
4.业务员接听电话时,确认与对方通话完毕后再挂断电话。
5.必须用指定电话向外打电话,不得占用热线电话打私人电话。
四.客户登记要求
1.员工每日及时、详细、真实地填写客户来电登记表、客户来访登记表,并及时按经理要求定期上报,如有隐瞒或上报虚假客户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从业务体除名,并处以先相罚金。
2.业务员对客户的每次接触都要详细记录,填写客户档案表。
3.销售体经理有权随时抽查员工的工作,包括报表、笔记。
五.客户确认要求
1.业务员接听电话或接待客户后应认真填写客户各种登记表,接待客户前要询问客户:"您好!欢迎您到泉发花园。请问您是第一次来访吗?您与哪位业务员联系过?"如其已经与其他业务员联系过,应及时通知该业务员前来接待,如该业务员不在,由其他业务员来接待,事后应通知该业务员接待情况,并由其继续追踪。
2.客户的确认,均以第一次接听电话,接待客户时登记为准。
3.业务员之间严禁争抢客户,在工作中对客户的确认有争议时,应立即通报经理,由经理调查、协调后裁定。裁定后双方不应再有争议,否则,对引起的不良后果自负。
对争抢客户的现象,视情节轻重,酌情给予处罚。
六.业务例会要求
1.准时开会,及时落座。
2.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3.例会内容:总结当天工作,安排第二天工作,公布销控,业务员如实向经理汇总当天作业情况。
4.会议纪律:会议中途不得做回电话、接电话、接待客户等离席动作,传呼机改为震动。
七.礼仪要求
1.公司领导、主管领导、高级职员询问时,业务员应起立回答。
2.业务员遇到客户来访时,应立即起立,主动招呼、让座、敬(茶)水。
3.业务员在陪同参观时,与客户在窄道上相遇应立定让路。
4.在工作时间内,员工之间必须称呼职务,对职务不明确的,一律称呼"某某小姐"或"某某先生"。
八.联络要求
书面通知采取签阅制,口头通知以复台留言视为通知传送到达,收到通知立即与通知人或经理联系,对通知熟视无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和处罚。

第四章 对处罚的执行
违规员工应交纳罚款,违规职工由经理执行,交公司财务同意管理。

第五章 附则
作为业务体员工,须经过专业知识及业务岗前培训,业务员有业绩指标,在规定时间内不完成业绩者,予以辞退。
本销售部管理制度从20**年1月销售体成立起正式执行。

篇4:售楼部规范工作制度

  1.员工必须关心公司、执行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

  2.员工应准时上班、不准迟到、早退和旷工。

  3.员工在工作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接待来访,业务洽谈等应在洽谈区内进行。

  4.上班时间不得吃东西或吸烟,不得高声喧哗、聊天。

  5.切实服从上司作安排和调配,按时完成任务,不得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6.必须按编排表当值,不得撞离职守、个人调离,调换更值时需经主管或经理同意。

  7.必须如实向上司汇报工作,坚决杜绝偷盗、欺骗或阳奉阴违等不道德的行为。

  8.必须发挥高效率和勤勉精神,对所从事的工作认真、负责、精益求精。

  9.员工必须遵守"守法、廉洁、诚实、敬业"的道德。

  10.不得玩忽职守、违反工作、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秩序。

  11.员工禁止索取非法利益。

  12.员工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兼职。

  13.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

  14.员工不得超越本职务和职权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15.禁止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

  16.员工对违反本制度行为有权向本公司投诉,所有投诉严格保密。

  17.对违反本制度的,视其对公司造成的损害程度等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降职、开除处分。

  18.负有监督责任的主管人员疏于职守的,视情节给予处分。

  19.违反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向其追索赔偿。

  20.销售部员工如遇工作上的问题,不得擅自与甲方沟通,应把问题上报经理,由经理统一协调解决。

篇5:售楼部现场客户接待制度

  售楼部现场客户接待制度

  1、售楼部客户接待实行轮见制,按售楼部规定的秩序,按顺序安排轮见。

  2、销售代表A在接待新客户时,该销售代表A的旧客户来了,销售代表A 接待旧客户,新客户则由下一位销售代表B轮见;两销售代表不存在分单。

  3、销售代表在接待旧客户时,中间未被轮空,该销售代表继续轮见;如果被轮空,该销售代表应优先接待新客户。

  4、销售代表A因为私事外出或正好不在场,而轮见其见客户,可由下一位轮见,该销售代表A视为轮空,下一轮才能见客户。如果因为公事外出或不在场,则优先其接待新客户。

  5、销售代表与自己的客户在7天内未与其联系过,而该旧客户有过来,该置业顾问没有时间接待或已辨认不出客户,则按顺序轮见。此客户成交原销售代表不产生分单。

  6、销售代表在谈客户时,其他销售代表主动帮忙不存在分单。

  7、因销售代表的原因而导致与客户谈判无法进行或出现客户发脾气要走,另一销售代表又将客户安抚并促成成交,该业绩由成交的销售代表所得。

  8、轮见按轮见表顺序进行。如出现轮错或抢客现象,则该销售代表所接待的客户视为无效客户,业绩归原应接待之销售代表。

  9、销售代表A的旧客户带新客户来时,继续由该销售代表A接待。如果该置业顾问A不在场或没有时间接待,应电话通知该销售代表A;如果该销售代表A不接待,则按顺序轮见。如旧客户为已成交客户,则新客户成交,业绩为当日所接待的销售代表B;如旧客户为未成交客户,如果新旧客户同时成交,则进行平均分配。

  10、同时有几批客户上门咨询,如果客户为直系亲属,则进行平均分配,如果属于普通朋友或其他关系,一旦成交,业绩最终以签定认购书的客户之第一接待的销售代表所有,其他销售代表不存在分单。

  11、属于朋友介绍的客户,则由第一接待的销售代表接待。

  12、如果客户实际只为了了解公司的其它资料或为踩盘,则该客户不计入该销售代表所接待的客户,该销售代表继续按顺序轮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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