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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部签约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1、销售员在确定价格及验证房号是否存在,方能将此房下订,如发现任何一项不符均不可私订,由副总监视其行为处理,严重的上报公司辞退处理。
2、销售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不填写《认购书领用登记表》、《合同领用登记表》时领取《认购书》、《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
3、已交保留金退房的客户,其退款除由客户本人亲自到内勤处领取外,公司内任何人一律不得代领,一经发现,相关当事人将以辞退处理,并保留采取手段解决的方式。
4、销售员不得将未经审批加盖合同章的《认购书》交给客户,其内容无效。一经发现,上报公司辞退处理。
5、由销售员原因造成客户未能如期签约的,视逾期时间,报公司扣除当事人相应比例佣金。
6、遇有合同条款更改,除经销售总监或总监助理批准外,其他人均不得擅自作主,其所签合同无效,一经发现,::上报公司辞退处理。
7、未严格依照公司签约流程,致使房屋定购信息不能准确反映在电脑上,造成销售错误,视情节上报公司记过处理,严重的调职或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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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地产中介签约监审制度

为了规范和保证和约签定过程中的严肃性、规范性,充分保障公司和客户的利益,杜绝因为和约签定中的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特制定本签约监审制度。
第一条 认购书监审制度
一、监审内容
1、房号是否书写正确;
2、成交单价是否书写正确;
3、销售房屋面积是否书写正确;
4、房屋销售总价款是否计算准确、大小写是否一致;
5、首付款,剩余款是否计算、书写正确;
6、其他约定是否恰当合理。
二、监审流程和监审人
监审流程
认购书填写完成,业务员自查-------报现场经理(主管)审查--------确认无误后,盖章------再次由现场销售经理(主管)审查--------确认无误后,一份交客户,一份交财务保存
监审人:现场销售经理
三、责任
1、销售经理初查,检查出错误,要求业务员必须重新填写认购书,对业务员进行5元/套的处罚;
2、现场销售经理复查后,若再次检查出错误,给予业务员20元/次罚款处罚;
3、若连续出现第三次错误,取消本次业务员的销售业绩;
第二条 合同监审制度
一、监审内容
(一)、正本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监审内容
1、房号是否书写正确,确保房号的"唯一性,排他性",房号填写按照认购书填写的房号;
2、合同单价是否书写正确,参照认购书填写;
3、套内面积单价是否折算正确,折算公式为:总房价款/套内面积
3、合同房屋面积、公摊面积,依照产权监理报告;
4、房屋销售总价款是否计算、书写正确;
5、首付款,剩余款是否计算、书写正确;
6、交房日期是否正确;
7、维修基金是否计算正确;
8、预售许可证号、土地使用证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是否正确;
9、土地使用年限是否书写正确;
10、施工单位是否书写正确;
11、客户联系方式:最少两个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必须是能够收到信件的地址。
(二)、其他监审内容
1、补充协议是否正确签定;
2、补充条款中约定事项是否符合甲方要求;
3、甲乙双方是否签字盖章;
4、《购房借款协议书》是否有客户手印(右手拇指);
5、和约书份数是否正确;
6、客户资料是否正确、完整填写。

篇3:销售执行制度:签约

  销售执行制度:签约

  (一)签订认购书

  1. 基本动作

  (1)看房客户决定签定认购书并下定金时,利用销控对答来告诉现场经理或主管。

  (2)恭喜客户房子能转定或签约。

  (3)收回客户在上海展厅的意向金收据及意向金单子。

  (4)解释定单填写的各项条款和内容。

  (5)客户填写完认购书,带领客户去开发商财务转定或补足认购金。

  (6)把开发商开好的认购金收据和敲好章的认购书交客户收执。

  (7)书面填写客户打款日期、数额及签约时所需带的各类证件,交予购房客户

  (8)再次恭喜客户。

  2.注意事项

  (1)与现场经理和其他销售人员密切配合气氛。制造并维持现场。

  (2)认购金为签约的一部分,若双方任一方无故毁约都将按定金予以赔偿。

  (3)认购金收取金额为 1-2万元,最低不能少于 5千元。目的是确保客户最终签约成交。

  (4)定金保留日期一般以 4-7天为限,超过时期,定金没收,如客户有困难可适当放宽。

  (5)定金与签约日之间的时间间隔应尽可能短,以方各种节外生枝的情况发生。

  (6)折扣及其他条件,应报现场经理同意备案。

  (7)认购书填写完后,再仔细检查户别、面积、总价、定金等是否正确,再报案场主管和经理审核。

  (二)签订合约

  5. 基本动作

  (1) 喜客户选择我们的房屋。

  (2) 验对身份证原件,审核其购房资格。

  (3) 出示商品房预售示范合同文本,逐条解释合同的主要条款:

  a. 久转让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

  b. 房地产的坐落、面积、四周范围;

  c. 土地所有权性质;

  d. 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和使用期限;

  e. 房地产规划使用性质;

  f. 房屋的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以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

  g. 房地产转让的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

  h. 房地产支付日期;

  i. 违约责任;

  j. 争议的解决方式。

  (4)与客户商讨并确定所有内容,在职权范围内作适当让步。

  (5)签约成交,并按合同规定收取第一期房款,同时相应抵:付定金。

  (6)将定单收回,交现场经理备案。

  (7)帮助客户理登记备案和银行贷款事宜。

  (8)登记备案且办好银行贷款后,合同的一份应交给客户。

  6. 注意事项

  1. 第一时间通知开发商派人来现场,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如遇问题,开发商能及时给予解决。

  2. 范合同文本应事先准备好。

  3. 事先分析签约时可能发生的问题,向现场经理报告,研究解决的办法。

  4. 签约时,如客户有问题无法说服,汇报案场主管或经理。

  5. 签合同最好由购房户主自己填写具体条款,并一定要其本人签名盖章。

  6. 解释合同条款时,在情感上应侧重于客户的立场,让其有认同感。

  7. 对签约后的合同,应迅速交予开发商,让其去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审核,并报房地产登记机构登记备案。

  8. 签约后的客户,应始终与其保持接触,帮助解决各种问题并让其介绍客户。

  9. 案场经理和主管应及时检查签约情况,若有问题,应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篇4:房产经纪公司项目签约制度

  房产经纪公司项目签约制度

  第一条需要进行签约工作的销售代表应提前一天通知销售支持部签约主管,填写签约通知单。

  第二条销售代表应于客户签约前将合同准备完毕。销售代表将该合同交至销售主管检查后,方可交与客户进行签约。

  第三条所有销售代表无权与客户私自谈论任何补充协议条款内容。更不可在未经签约主管同意前将已签署过的其他补充协议交与客户。违反规定者,一切后果将由销售代表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扣除佣金、开除等处理。所有补充协议条款必须由销售主管与客户协商解决。未经公司审定的补充协议条款,必须经公司审批程序办理。

  第四条签约时客户、销售代表、销售主管必须同时在场。签约主管应严格检查所签署各项条款(房号、房屋建筑面积、总房款、付款方式、地址、电话等)是否填写完整,内容是否正确,补充条款是否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签约完毕后销售代表应将合同、客户个人资料、委托书(折扣单、补充协议审批单)交销售主管审核,一并转交签约主管、财务人员(注明交款额)签字后交与签约主管,以便确认成交。

  第五条正式签约完毕的条件为客户签署《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付足所选付款方式中规定的首付款。客户不得用任何抵押物视同交款(如未到期存折、支票等)。如因上述原因未能签约,在其订金过期后,其他人员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售出。

  第六条如销售主管及销售代表私自进行违规签约,将全部扣除该签约单元之佣金,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或开除。

  第七条签约主管必须仔细核对所签户型、价格、面积、交房日期、违约时间、违约金额等条款,必须经统计人员核对签字。如若发现有违反公司规定,合同金额等条款有误或没有相关领导批文,造成经济损失的,将根据具体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严重者予以辞退;若同时期出现同户型重复签约情况,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5000元以上罚款,第二次出现同类情况,将予以辞退。

篇5:地产公司销售部签约监审制度

  地产公司销售部签约监审制度

  为了规范和保证和约签定过程中的严肃性、规范性,充分保障公司和客户的利益,杜绝因为合约签定中的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特制定本签约监审制度。

  第一条认购书监审制度

  1、监审内容

  (1)房号是否书写正确;

  (2)成交单价是否书写正确;

  (3)销售房屋面积是否书写正确;

  (4)房屋销售总价款是否计算准确、大小写是否一致;

  (5)首付款,剩余款是否计算、书写正确;

  (6)其他约定是否恰当合理。

  2、监审流程和监审人

  (1)监审流程

  认购书填写完成,业务员自查--报现场经理(主管)审查--确认无误后,盖章--次由现场销售经理(主管)审查--确认无误后,一份交客户,一份交财务保存

  (2)监审人

  现场销售经理

  3、责任

  (1)销售经理初查,检查出错误,要求业务员必须重新填写认购书,由业务员以10元/套向财务购买新认购书;

  (2)现场销售经理复查后,若再次检查出错误,给予业务员50元/次罚款处罚,同时由业务员以10元/套向财务购买新认购书;

  (3)若连续出现第三次错误,取消本次业务员的销售业绩;

  第二条合同监审制度

  1、监审内容

  (1)正本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监审内容

  房号是否书写正确,确保房号的"唯一性,排他性",房号填写按照认购书房填写的房号;

  合同单价是否书写正确,参照认购书填写;

  套内面积单价是否折算正确,折算公式为:总房价款/套内面积

  合同房屋面积、公摊面积,依照产权监理报告;

  房屋销售总价款是否计算、书写正确;

  首付款,剩余款是否计算、书写正确;

  交房日期是否正确;

  维修基金是否计算正确;

  预售许可证号、土地使用证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是否正确;

  土地使用年限是否书写正确;

  施工单位是否书写正确;

  客户联系方式:最少两个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必须是能够收到信件的地址。

  (2)其他监审内容

  补充协议是否正确签定;

  补充条款中约定事项是否符合甲方要求;

  甲乙双方是否签字盖章;

  《购房借款协议书》是否有客户手印(右手拇指);

  和约书份数是否正确;

  客户资料是否正确、完整填写。

  2、监审流程和监审人

  监审流程

  所有和约填写完成,业务员自查--报现场主管审查--确认无误后,盖章--甲方法人代表签字--再次交现场销售经理审查--确认无误后,一份交客户,其余交财务保存

  监审人

  现场销售经理

  3、责任

  (1)销售经理初查,检查出错误,要求业务员必须重新填写认购书,由业务员以10元/套向财务购买新认购书;

  (2)现场销售经理复查后,若再次检查出错误,给予业务员50元/次罚款处罚,同时由业务员以10元/套向财务购买新认购书;

  (3)若连续出现第三次错误,取消本次业务员的销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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