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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一、目的:
为使联盟的使命和愿景转化为具体的年度总目标,并将其有效分解、转变成为联盟各单位的目标,继而进行科学有效的目标计划、执行、管理、评估和激励,特制定本办法。

二、目标制定的原则和依据:
1、原则:
(2)员工参与原则:在总目标指导下,各层级员工共同参与目标制定;
(3)系统性原则:个人目标服从部门目标,部门目标服从联盟目标;
(4)先进可行原则:目标制定既有挑战性又有实现的可能性;
(5)导向变化原则:总目标变,分目标随之变;总目标不变的情况下,分目标可随情况的变化做适当的修正;
(6)可测评原则:目标的制定要量化或行为化,便于评估。
2、依据:
(2)联盟五年战略规划;
(3)联盟年度目标指导方针;
(4)联盟土地储备状况;
(5)联盟产品研发状况;
(6)未来市场状况预测;
(7)历史数据。

三、目标管理流程:
1、每年10月上旬,由董事局拟订年度目标的指导方针。
2、每年10月中下旬,绩效管理中心组织,事业部部长及以上干部参与,讨论联盟下年度总目标;绩效管理中心根据讨论所达成的信息及数据拟订联盟下年度总目标。而后绩效管理中心将联盟下年度总目标自上而下由各级干部和员工充分讨论,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反复修订。
3、每年10月底,绩效管理中心将经过反复讨论、修正凝练而成的联盟年度总目标,报联盟总裁、董事局审批、核准(见附表"新世纪企业联盟目标计划表")。由联盟总裁向全联盟传达核准的联盟下年度总目标。
4、每年11月,根据联盟各事业部与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绩效管理中心组织将联盟年度总目标分解至各事业部、::处、中心,同时报请联盟常务副总裁批准。各事业部要自行组织将事业部目标分解至各下属部门。在目标分解中各级干部和员工要积极参与,充分发表意见。
5、每年12月上旬绩效管理中心组织联盟总裁、联盟常务副总裁、事业部签定目标责任书,各事业部自行组织与下属部门签定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均需绩效管理中心备案。
6、每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各事业部根据其年度目标自行编制年度经营计划书,并报请其直接上级审批后至绩效管理中心备案。绩效管理中心参考各事业部及职能部门年度经营计划书,于12月中下旬负责完成联盟年度经营计划书的编制,并报请联盟董事局审批。开发分公司新项目要在开工前一月,编制《项目开发计划书》并报请常务副总裁批准。以上所有计划书均需在绩效管理中心备案(见附表《新世纪企业联盟经营计划书》)。
7、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各事业部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制定下季度目标计划,同时交绩效管理中心审核后报请联盟常务副总裁批准。
8、开发分公司每月应根据部门年度经营计划和事业部季度计划制定下月目标计划,填写《目标计划表》(见附表MB-2)报房产事业部部长批准后于当月倒数第二周周五上午12:00前提交绩效管理中心备案。
9、除开发分公司以外的其他部门,每月应根据本部门年度经营计划和本事业部目标计划制定下月目标计划,填写《目标计划表》报各事业部部长批准后于当月倒数第一周周一17:00前提交绩效管理中心备案。与开发分公司有直接上下手关系的部门,如项目部、总工室、地产二公司等,在每月目标计划表提报前应与对应

开发分公司充分沟通确认工作项目并会签,否则所提交的目标计划无效,绩效管理中心可不列入评估,计为零分。
10、联盟各事业部,事业部直属部门在工作中产生的临时工作项目,绩效管理中心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列入本季、月的绩效评估,若列入依《绩效评估实施办法》进行评估。
11、联盟各部门应根据当月目标计划达成情况进行自检自评并填写《绩效评估表》,于下月第一周周二12:00前提报于各事业部长评阅;各部长根据下属目标达成状况评估其绩效并填写《绩效评估表》,于下月第一周周三17:00前提交于绩效管理中心修正;绩效管理中心根据对各部门目标达成的检查结果修正有关部门的绩效分值,汇总成《月绩效评估汇总表》由总管理处长审批后,于下月第二周周二提交于人力资源中心备案。联盟各部的绩效评估应结合当月目标计划达成情况实事求是,对于未达成的要分析原因、找出解决办法。
12、每年7月绩效管理中心组织各事业部对其直接上级进行年中述职(见附表)。同时各事业部自行组织其下属部门对事业部长进行年中述职,对上半年的目标达成情况进行总结并安排下半年工作。述职完毕根据市场状况和董事局要求对联盟年度目标检讨,若需修正填写《目标修正表》,年度目标则以修正后的为准。其他时间,任何单位不许修正联盟年度目标。联盟年度目标修正后,各事业部及所属部门可适当修正,但须绩效管理中心同意。
13、绩效管理中心根据各事业部的目标达成情况提交联盟季度经营分析报告(见附表《新世纪联盟经营分析报告》),::报告内容结合联盟各部季度目标计划完成情况实事求是总结,对于未达成的要分析原因并警示相关部门找出解决办法。报告在次季度第一月的第二周一17:00前报至联盟常务副总裁。
14、每年1月~2月,绩效管理中心会同人力资源中心策划、组织各事业部部长进行年终述职,对上年度的目标达成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事业部所属部门的年终述职自行组织,若联盟需要统一组织的由绩效管理中心组织。
15、各事业部、部门在制定季、月目标计划时,上级与下级要充分沟通,以建立本组织系统内科学有效的绩效目标;在目标计划执行的过程中,上下级部门应就目标达成的资源条件进行及时沟通、协调,上级主管应对下级部门的工作给予指导、协助并进行过程管理;每月目标达成绩效评估修正后,绩效管理中心应将修正结果反馈于各事业部,同时各事业部部长应适时与下属部门进行绩效面谈或书面反馈,指出下属单位工作的成效和不足,及下阶段工作的努力方向与提升空间。
16、在目标达成过程中的异常事件绩效管理中心要追踪、调查、并责成相关部门拿出解决方案以降低损失至最小,同时及时报告联盟常务副总裁。

四、附则:
1、效管理中心是联盟目标与计划管理的组织和监督实施部门,对《目标管理实施办法》具有解释权和修改权。
2、绩效管理所需的资料和信息,绩效管理中心有权向各部门索取,各部门有提供各项资料和信息的义务。
3、效管理中心可参加联盟各部的经营与业务会议,并对所获取的各级信息要严守秘密,对联盟负责。
4、本办法在新世纪企业联盟内均有效。
5、本办法自批准之日开始实施。

五、配套表单(附后)
表MB-1 郑州新世纪联盟目标表
表MB-2 郑州新世纪联盟目标计划表
表MB-3目标修正表
郑州新世纪联盟经营计划书内容目录
郑州新世纪联盟预算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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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考核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生产顺利进行,由现场安全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考核范围、内容及要求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班组人员必须认真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拆除现场内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擅自动用各种电器设施和临时用电线路。按照上级、公司及项目部有关文明施工的精神要求,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者不得上岗。

  工伤事故。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控制为零,轻伤事故控制为7‰。

  班组安全活动。各班组每天必须进行班前活动,并填写活动记录。

  考核评分

  项目每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综合检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每季度对各管理人员和各班组进行目标考核。考核分为不合格、合格、优良三个等级(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70-85分为合格,85分以上为优良)。凡评分达到85分以上的班组项目予以奖励,70分以下的班组给予处罚。

  项目安全目标管理

  项目经理是工程安全生产和第一责任人,负直接责任,根据施工现场及公司对项目工作的管理目标,项目为了达到公司要求,特制定以下目标:

  1、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各级专业管理目标分解到人;

  2、对分解的责任目标及执行情况与经济挂钩,并有考核记录;

  3、经济承包中安全生产指标,年死亡重伤率控制为零,年负伤率控制在5‰,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安全生产指标;

  4、项目部对各班组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控制年死亡重伤率为零,年负伤率为总人数的5‰,也就是说综合项目部及各班组所有成员控制年负伤率不能超过5个;

  5、项目部为了创优、达标,根据工程地点,各班组负伤率也作了相应控制,具体目标划分到个人身上。钢筋组、木工组及其它分包单位年死亡重伤率为零,钢筋组年负伤率控制在3人以内;木工组年负伤率控制在3人以内;项目部成员及各分包单位年负伤率控制在1人以内;

  6、项目部每月填写安全责任考核表。

  安全管理目标表

  施工单位(章):**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工程名称: 冶金地质生活基地一期二标段项目

  伤亡控制

  重伤死亡率为0,轻伤率月平均控制为1‰、年平均控制为 5‰。

  指标 施工安全 合格,力争优良。

  达标

  文明施工

  合格(或标准化施工现场)

  标准

  制表: 审核: 制表日期: 年月 日

  注:由上级部门下达

篇3:供水公司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供水公司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1、目的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绩效考核制度改革,全面调动各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高职工工作业绩,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机关各部室及生产部门、收费部门、维修服务部门、稽查、安全保卫、安装公司、水表检测等基层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内容及要求。

  3、职责

  企管部是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汇总,各专业部室负责对项专业技术指标的考核。

  4、考核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注重实效,程序简捷、结果客观公正。

  5、考核依据

  5.1对机关部室的考核:以《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责》《公司值班管理制度》、《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公司病事假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为依据。

  5.2对营销单位的考核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市自来水公司目标责任状》及相关规章制度为依据。

  5.3对生产、维修、水质监测、稽查、安全保卫、安装公司、水表检测等单位的考核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相关规章制度为依据;

  6、考核程序

  6.1对机关各部室的考评程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及工作态度由主管副总进行客观评价;每月25日由办公室对各部室的出勤、环境卫生、值班值宿综合情况进行评价;企管部汇总上报。

  6.2对生产、营销、维修等基层单位的考核程序:由企管部组织各专业部室对各类报表、计算机记录及对各基层单位当月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审核,并深入现场实地考核(或择机抽查),再由企管部对考核结果进行整理、汇总,报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兑现奖罚,最后由企管部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意见。

  6.3对特殊情况的考核程序:当有严重影响到被考核者达成定量考核指标的单位或个人时,被考核者须及时主动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及受影响程度阐述清楚,并由主管领导与影响考核指标实现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沟通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总经理判定www.pmceo.com结果并确认。否则,视为被考核者之责任。

  6.3.1生产、维修部门在汛期和桃花水及紧急事故处理、节假日期间对出厂水质、电耗、费用等考核指标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研究后确定。

  6.3.2如遇计划调整时,以调整后的计划为准。

  7、考核方式

  7.1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中考核、年终考核等四种考核方式。

  7.1.1月度考核时以各类报表、计算机提供的数据为重点,采取择机抽查的方式进行考核;

  7.1.2季度、年中、年终的考核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深入到各基层单位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

  8、奖罚标准

  8.1奖励标准

  8.1.1各单位(部室)能够按计划完成生产经营指标及各项重点工作,且没有违规违章现象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

  8.1.2在义务劳动中表现突出的,可根据其具体表现给予个人50.00元-100.00元的奖励。

  8.1.3生产、维修单位在一年的工作中,没有发生安全生产、安全保卫等责任事故,给予单位500.00元-1000.00元的奖励。

  8.1.4对节能降耗、小改小革及合理化建议等工作的奖励,由总工办组织评定,视情况给予奖励。

  8.1.5对在完成临时性、突发性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视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8.2处罚标准

  8.2.1机关员工有违规违纪现象,一次扣罚绩效工资50.00元-100.00元,累计三次以上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8.2.2对各基层单位的考核,采取百分制。经考核,达到95(含本数)分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低于95分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罚单位200.00元绩效工资。

  8.2.3水厂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生产部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为依据。

  8.2.4维修公司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维修公司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为依据。

  8.2.5水质监测中心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水质监测中心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为依据。

  8.2.6水表检测中心以《二〇一五年度目标责任状》为依据。

  8.2.7供水安装公司以《二〇一五年度目标责任状》为依据

篇4:物业公司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二)

  物业公司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的管理, 建立以目标管理为导向的绩效评估体系,依此来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增强企业活力,提高运行效率,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并提高员工的满意程度和未来的成就感,特制定此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的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报酬管理、职务调整和工作改进。

  第三条 绩效考核(以下简称“考核”)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原理,评定、测量员工岗位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

  第四条 考核的原则

  1、一致性: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至少应保持1年之内考评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观性:考评要客观的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由于光环效应、新近性、偏见等带来的误差;

  3、公平性: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

  4、公开性:员工要知道自己的详细考核结果。

  第五条 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在册员工及业务技术聘用人员;

  2、对于保洁、绿化、保安临时聘用人员,适用《员工岗位考核管理办法》;

  3、对于试用期内的员工执行《试用期内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章 目标管理

  第六条 目标分为公司目标、部门目标、个人目标三个层次。

  第七条 公司目标

  1、经理办公会依据总公司的要求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年度工作目标指标体系;

  2、把经总公司审核通过的公司年度目标指标分配到各部门。

  第六条 部门目标

  1、各部门根据公司年度目标指标体系分配的部门目标,制定本部门的年度目标;

  2、根据本部门年度目标制定本部门的详细年度工作计划;

  3、把部门的目标、计划,分解、落实到人。

  第八条 个人目标

  1、员工根据部门分配的目标与计划制定出个人详细的年度工作目标与计划。

  2、根据年度目标与计划,制定详细的双月度工作实施计划。

  第三章 考核责权

  第九条 公司绩效管理考核组负责公司部门的考核及对部门考核执行的监管,绩效管理考核组由公司经理及督察员组成。

  第十条 公司经理负责公司部门及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职权范围内的各岗位员工的考核。

  第十一条公司经理对公司的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过程和结果负总责。

  第十二条 具体的考核职权划分:

考核人

副经理

大学成管理处主任

教授花园管理处主任

海天园管理处主任

维修主管

保卫科长

考核单元

教授花园(一.二期)

通信公司/度假小区

体校/大学城

教授花园(三期)

管委/海天园

考核对象

主管

绿化

修缮房管

4

主管

绿化

修缮

5

主管

采购管理员

3

主管

修缮

绿化

房管

3

主管

修缮

3

对维修人员参与测评

  第四章 员工考核的实施

  第十三条 员工表现考核

  1、表现考核重点考核员工个人日常工作综合表现及出勤情况。(见附表一《月度述职考核表》)

  2、表现考核主要由上级考核,每月度进行一次。

  第十四条 员工目标考核

  1、根据员工制定的个人工作目标,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见附表二《月度计划考核表》)

  2、员工目标考核由员工所在的部门负责人进行,每月度进行一次。

  3、员工目标考核主要由员工自评和上级考核。

  第五章 部门负责人考核的实施

  第十三条 部门负责人表现考核

  1、表现考核重点考核部门负责人个人日常工作综合表现及出勤情况(见附表一《月度述职考核表》)

  2、表现考核主要由上级考核,每月度一次。

  第十四条 部门负责人目标考核

  1、根据部门负责人制定的个人工作目标,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见附表二《月度计划考核表》)

  2、部门负责人目标考核由公司经理进行,每月度一次。

  3、部门负责人目标考核主要由部门负责人自评和上级考核。

  第六章 部门目标考核的实施

  第十五条 部门目标的制定和考核

  (1) 部门负责人在月底组织部门岗位人员对于本部门目标的制定进行沟通和汇总。

  (2) 每月度3号各部门填写本月度《部门目标考核表》(见附表三),提交绩效管理考核组;

  (3) 绩效管理考核组于每月5号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月度目标进行评审,进行讨论分析,提出修改意见,达成共识后,《部门双月度目标考核表》一式二份绩效管理考核组一份,部门负责人一份。

  第十六条 部门月度考核

  部门月度考核的主要内容是:部门目标完成情况、部门工作表现、部门工作实效。

  1、每月度5号由公司经理对上月度部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每月度5号由绩效管理考核组依据日常的检查记录对上月度部门工作表现、部门日常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考评。

  3、部门目标考核占50%,部门工作表现占20%,日常工作成效占30%。

  4、部门得分(下限不包含在内)与部门绩效系数对应表如下:

  部门得分95~10090~9585~9080~8575~8070~7565~7060~6560以下

  绩效系数1.21.11.00.950.90.850.80.70

  第七章 年度考核

  第十七条 年度考核分为部门年度考核与个人年度考核二部分。

  部门年度考核内容为:部门年度目标综合完成情况,部门管理目标完成情况,部门服务成效,部门团队建设情况,企业文化建设情况,部门经营情况等。

  个人年度考核内容为:个人年度目标综合完成情况,工作表现及对公司的贡献等。

  第十八条 公司将年度考核结果做为年终奖金发放、评选先进、干部培养、选拔、培训、竞岗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考核程序:

  部门考核:

  (1) 绩效管理考核组、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进行年终考核。

  (2)考核得分与部门年度考核系数对应表如下:

  (3)考核成绩由经理办公会负责汇总并公布。

  个人考核:

  (1)各部门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由绩效管理考核组实施;员工年度考核由绩效管理考核组会同各部门负责人实施。

  (2)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依据个人年度考核内容进行打分。

  (3)个人年度考核系数=个人年度考核得分/本部门员工平均年度考核得分。

  第八章 绩效与薪酬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实行绩效与薪酬挂钩。

  第二十三条 公司绩效系数:《山海天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中关于对部门或分公司考核得出的绩效系数。

  第二十四条 考核基准分、考核系数

  (1)员工基准分

  员工基准分为本部门员工(包括主管)月(年)述职考核得分平均值

  (2)员工月(年)度考核系数

  员工月(年)度考核系数=员工月(年)度述职考核分/员工基准分

  第二十五条 部门负责人基准分、考核系数、绩效系数

  (1)部门负责人基准分

  部门负责人基准分为公司所有部门负责人的月(年)述职考核得分平均值

  (2)部门负责人月(年)度考核系数

  部门负责人月(年)度考核系数=部门负责人月(年)度述职考核分/部门负责人基准分

  第二十六条 个人绩效系数

  1、员工绩效系数Q1

  Q1值=员工月(年)度考核系数×权重+部门双月(年)度考核系数×权重+公司月(年)度考核系数×权重

  2、部门负责人绩效系数(用Q2值表示)

  Q2值=部门负责人月(年)度考核系数×权重+部门月(年)度考核系数×权重+公司月(年)度考核系数×权重

  考核项、考核系数、绩效系数权重对应表:

  第二十七条 绩效分配

  1、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薪点工资╳薪点值

  薪点值:由总公司财务部根据企业效益、运营情况进行测算调整点数值。

  2、绩效工资

  月度理论绩效工资:

  员工(部门负责人)月度理论绩效工资=(岗位工资/60%)-岗位工资

  月度绩效工资:

  员工月度绩效工资=公司绩效评估系数╳部门绩效系数╳员工(部门负责人)月度理论绩效工资

  第二十八条 公司年终奖金与年度部门考核和员工个人年度考核挂钩。(详见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九章 绩效与职务调整

  第二十二条 公司将依据绩效结果作出岗位或职务上的调整。

  (1)岗位员工

  1、岗位员工个人月度业绩考核持续突出的,优先选拔和提升为管理人员。

  2、岗位员工个人月度业绩考核累计三次底于70分者或一次底于60分者,公司将给予在岗学习一个月。

  3、岗位员工个人月度业绩考核累计两次底于60分者,公司将给予辞退处理。

  (2)部门负责人(含主管)

  1、部门负责人月度业绩考核累计一次底于60分者,给予在职学习一个月,两次底于60分者,将给予降职。

  2、部门负责人月度业绩考核累计三次底于60分者,公司将给予辞退处理。

  第十章 绩效监管

  第三十条 公司员工对考核及分配方案存有异议时,可以向公司主管人员反映,不能达成共识的可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反映。

  第十一 保密

  第三十一条 考评结果只对考评负责人、被考评人、人事负责人、(副)经理公开;

  第三十二条 结果及考评文件交由公司综合办存档;

  第三十三条 未经允许、员工不得将考评结果告诉其他人员。

  第十二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篇5:物业项目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物业项目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所属各管理处安全工作的考核评比工作,确保各管理处安全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市政府、市公安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工作一票否决"的原则,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是所属各管理处年度管理工作考评中有关安全工作的规范要点,是对安全奖惩制度的细化,是安全检查工作的标准;对未完成安全工作指标及发生一般事故案件的管理处按安全奖惩制度处理。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与公司签定安全责任书的管理处、个人均应遵守本考核办法。

  3.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定原则,考核工作以安全工作目标为基础,实行百分达标考核评比。

  二、考核办法:

  1.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考评工作。

  2.考核以《安全检查内容及标准》结果为依据,以历次检查得分为基数采取年终综合评定的办法。

  3.安全检查办法按《安全检查制度》执行。

  4.考评工作分月检查、半年考评、年终评比。

  5.考试评分办法:

  (1)评分标准分值为:优、良、差。

  优:各项安全工作内容95%以上达标为先进。

  良:各项安全工作内容85%以上达标为合格。

  差:各项安全工作内容85%以下为不合格。

  (2)评分依据:

  《安全检查内容及标准》。

  安全秩序部月检查记录。

  公司级安全检查记录.

  6.考评组组长:z

  副组长:z

  孝评组成员:公司所属各管理处负责人

  7.本办法解释权为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三、考评奖罚办法:

  1.奖励:

  (1)经考核评比:历次检查成绩为良以上者为达标管理处,奖励管理处正职100元,副职70元,主管50元,领班30元,员工20元奖励。

  (2)对安全工作有特殊贡献的部门、班组、个人(事迹参照安全奖惩制度相关条款)实行特殊奖励(奖金待订)。

  2.扣罚:

  (1)经考核评比:历次检查成绩为差的管理处为不达标管理处,给予管理处正、副职相应处罚(参照安全奖惩制度相关条款)。

  (2)未能实现安全工作目标的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案件为成绩差,按《安全奖惩制度》相关条款对管理处正副职及当事人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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