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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销售部奖惩细则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销售部奖惩细则
一、为不断提高部门人员的综合素质,约束、规范销售人员的各项接待活动,做到责任明确,赏罚分明,激励先进,带动后进。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部门的奖惩制度在坚持公司奖惩制度的原则下,特做出如下补充。
三、本制度仅适用于本部门的所有员工。

四、有下列情况的,给予公开表扬。
1、热心服务,受客户表扬者;
2、义务接待认真者;
3、每一季度销售业绩前三名者;
4、钻研业务,提升自己并通过资格考试者;
5、积极为公司拓展业务者。

五、有下列情况的,给予相应处罚:
(一)、轻微过失(罚金50--100元/次)
1、客户进门时,值班销售人员未主动起立迎接;未用普通话说"您好";未使用礼貌用语接听电话;对顾客不理不睬,表现出漫不经心的态度。
2、工作时间带无关人员到售楼处。
3、值班或当班时聊天、高声喧哗、追逐打闹、勾肩搭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不文明行为;在营业厅内吸烟;工作时间吃早餐、[[零食、睡觉等与业务无关的行为。
4、工作时间衣着不整,未按规定佩戴工作牌。
5、当班时故意不与同事协助、配合开展业务。

六、有下列情况的,给予相应处罚:
(一)、轻微过失(罚金50--100元/次)
1、客户进门时,值班销售人员未主动起立迎接;未用普通话说"您好";未使用礼貌用语接听电话;对顾客不理不睬,表现出漫不经心的态度。
2、工作时间带无关人员到售楼处。
3、值班或当班时聊天、::高声喧哗、追逐打闹、勾肩搭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不文明行为;在营业厅内吸烟;工作时间吃早餐、零食、睡觉等与业务无关的行为。
4、工作时间衣着不整,未按规定佩戴工作牌。
5、当班时故意不与同事协助、配合开展业务。
6、未经同意擅自越级与甲方谈论项目相关事宜。
(二)、重大过失(罚金100--200元每/人),情节严重的并处行政处罚,直至辞退。
1、对客人、同事、上司无礼,出言不逊或恐吓、威胁、骚扰客户。
2、当班时饮酒或不服从上班安排,在工作中有意欺骗上司。
3、串岗、离岗致使工作时间电话无人接听,客户无人接待,严重影响工作,
4、私藏、挪用公司的物品。
5、玩忽职守,在当班时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未预先向上级领导请假而缺勤。
7、谎报消息或编造、传播公司、同事利益的谣言。
8、违反国家法律,被当地执法机关拘留审查。
9、侮辱、殴打客户、同事。
10、盗窃、骗取或故意损坏客户、同事或公司的财物;向客户索取小费或礼物;要求客户代办私事。
11、遇到紧急情况时,未在第一时间报告值班领导,未服从领导协调安排。
12、与客户私自交易;为客户提供有损公司利益的额外服务;私自向客户收取费用;藏匿客户遗忘的物品等不道德的行为。
13、泄露公司的文件、资料,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害。
14、聚众闹事,组织、参与斗殴事件;煽动员工怠工、罢工等行为。
15、《认购书》如若价格签错者,每次罚款100元,如造成损失,签字者自行承担;
16、伪造客户登记者(在公众登记本);
17、未自行核对销控,将房号卖重,如造成损失,自行承担;
18、不请示直接部门经理将房号售出者每次罚款;
19、严重超范围承诺客户者;
20、服务恶劣,与客户争吵、打架者;
21、被客户投诉,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声誉者;
22、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23、在售楼处内与同事之间争斗者;
24、利用工作职权收受别人财物、款项,谋求私利者;
25、对同事恶意攻击,制造事端者;
26、未经公司许可,私自代已购客户转让房者;
27、向客户索要回扣者;
28、蓄意破坏公司财产者;

六、罚款所得一律进入财务,在员工工资内扣除,作为团队活动基金,主要用于本项组的小组活动费用。
七、员工或团体所受各种奖、罚,一律记入档案,作为人事考评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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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世联地产项目销售部奖惩细则

  世联地产项目销售部奖惩细则

  一、为不断提高部门人员的综合素质,约束、规范销售人员的各项接待活动,做到责任明确,赏罚分明,激励先进,带动后进。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部门的奖惩制度在减持公司奖惩制度的原则下,特作出如下补充。

  三、本制度仅适用于本部门的所有员工。

  四、有下列境况的,给予公开表扬。

  1.热心服务,受客户表扬者。

  2.义务接待认真者;

  3.每一季度销售业绩前三名者;

  4.积极为公司拓展业务者。

  五、有下列情况的,给予相应处罚:

  (一)、轻微过失(罚金50-100元/次)

  1.客户进门时,值班销售人员未主动起立迎接;未用普通话说"您好",未使用礼貌用语接听电话;对客户不理不睬,表现出漫不经心的态度。

  2.工作时间带无关人员到售楼处。

  3.值班或当班时聊天、高声喧哗、追逐打闹、勾肩搭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不文明行为;在营业厅内吸烟;工作时间吃早餐、零食、水饺等与业务无关的行为

  4.工作时间衣着不整,未按规定拍带工作牌。

  5.当班时故意不与同事协作、配合开展业务。

  6.未经同意擅自越级与甲方谈论项目相关事宜。

  (二)、重大过失(罚金100-200元/人),情节严重的并处行政处罚,直至辞退。

  1.对客人、同事、上司无理、出言不逊或恐吓、威胁、骚扰客户。

  2.当班时饮酒或不服从上班安排,在中作中有意欺骗上司。

  3.串岗、离岗致使工作时间电话无人接听,客户无人接待,严重影响工作。

  4.私藏、挪用公司的物品。

  5.玩忽职守,在当班时从事于工作无关的事情。

  6.未预先向上级领导请假而缺勤。

  7.谎报消息或编造、传播公司、同事利益的谣言。

  8.违反国家法律,被当地执法机关拘留审查。

  9.侮辱、殴打客户、同事。

  10.盗窃、骗取或故意损坏客户、同事或公司财务;向客户索取小费或者礼物;要求客户待办私事。

  11.遇到紧急情况时,未在第一时间报告值班领导,未服从领导协调安排。

  12.与客户私自交易;为客户提供有损公司利益的额外服务;私自向客户收取费用;藏匿客户遗忘的物品等不道德的行为。

  13.泄露公司的文件、资料,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害。

  14.聚众闹事、组织、参与斗殴事件;煽动员工、罢工等行为。

  15.《认购书》如若价格签错者,每次罚款100元,如造成损失,签字者自行承担。

  16.伪造客户登记者(在公众登记本)。

  17.未自行核对销控,将房号卖重,如造成损失,后果自负。

  18.不请示直接部门经理将房号售出者每次罚款。

  19.严重超范围承诺客户者。

  20.服务恶劣,与客户争吵、打架者。

  21.被客户投诉,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声誉者。

  22.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23.利用工作职权收受别人财务、款项,谋求私利者。

  24.对同事恶意攻击,制造事端者。

  25.未经公司许可,私自代已购客户转让房者。

  26.向客户索要回扣。

  27.蓄意破坏公司财产者

  28.罚款所得一律进入财务,在员工工资内扣除,作为团队活动基金,主要用于本项目组的小组活动费用。

  29.员工或团体所受各种奖、罚,一律计入档案,作为人事考评的依据之一。

篇3:地产控股公司培训纪律奖惩细则

  地产控股公司培训纪律与奖惩细则

  1.培训纪律

  a)培训请假:指定或报名参训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若确需请假,则须填写《培训请假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离训。审批流程:请假人->所在部门主管->本单位人力资源负责人->本单位负责人->行政副总裁->执行总裁/总裁(副总级以上人员参加总部指定的各项培训请假需执行总裁/总裁审批)。

  b)培训签到:参训人员需按时到指定地点,并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到,严禁他人代签。

  c)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应遵守培训纪律,不得迟到或早退;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振动状态;严禁在培训现场接听电话、大声喧哗、随意走动和吸烟等干扰培训秩序的行为。

  d)培训结束后应配合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完成培训满意度调查、培训小结、作业或考核。

  2.培训奖励

  a)部门培训奖励:设立“学习型团队奖”,对培训积极组织和推动的团队给予表彰,由各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年终提名,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b)个人培训奖励:设立“最佳学习创新奖”,对积极参与总部各单位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认真完成培训作业,且结合培训内容在《ZZ月刊》等杂志上发表专业技术或管理论文的员工进行表彰,由各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年终提名,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3.培训处罚

  a)违反培训纪律人员罚款200元/人/次,由各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培训处罚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推送人事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b)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未参加由各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举行的“新员工入职培训通识训练”,不得转正。

  c)未配合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完成《培训满意度调查表》的参训人员,不计入员工个人培训档案。

  d)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作业、小结、考核等评估人员,将上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级以上人员将上报主管决策层领导,并在PD上公布。

篇4:工程项目应急救援奖惩细则

  工程项目应急救援奖惩细则

  1、一旦发生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以后,各应急救援人员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不得借故延误。

  2、项目各部门及各分部要树立全局观念,抢险救援过程中,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可调用本项目所有人员、设备、物资等,项目各部门及各分部必须无条件服从,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任何人员都不得拒绝,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⑴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⑵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⑶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⑷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4、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处罚、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⑴不按照规定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⑵不按照规定报告事故真实情况的。

  ⑶拒不执行项目综合、专项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⑷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篇5:建筑工程公司创优目标奖惩细则

  建筑工程公司创优目标及奖惩细则

  第一条、优质工程奖励

  1、工程质量获得国家"鲁班奖",奖励100万元。

  2、工程质量获得省(直辖市)级优质工程奖(如浙江省钱江杯),奖励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奖励不超过40万元。

  3、工程质量获得地市级优质工程奖(如金华双龙杯,杭州西湖杯),奖励8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5万元。

  4、工程质量获得县(县级市)级优质工程奖,奖励3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

  5、工程主体质量获得省(直辖市)级优质结构工程奖,奖励1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6、工程主体质量获得地市级优质结构工程奖,奖励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2万元。

  7、同一只工程的质量按最高奖计算,同一类别不重复累计;主体结构工程优质与竣工工程质量奖可重复计算。

  8、工程质量受上述规定以外的特殊奖,视具体情况参照奖励。

  9、参与受奖工程分项施工的应在文件中有明确参建单位,参与施工的奖励为上述奖励的1/5计。

  10、受奖工程均以颁奖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

  11、获得装饰优质工程奖励,按规模大小,受奖级别参照奖励。

  第二条、省市大检查通报的奖罚

  1、在省(直辖市)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表扬(有企业冠名)的工地,奖励5000元。

  2、在地区(地级市)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表扬(有企业冠名)的工地,奖励2000元。

  3、在省(直辖市)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批评的工地,罚款4万元。

  4、在地区(地级市)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批评的工地,罚款2万元。

  5、上述同一通报中,质量与安全双重表扬的,奖励按一项计;质量与安全双重批评的按条文重复罚款计。

  第三条、新闻暴光的罚款

  1、受新闻电视台暴光批评的工地每次罚款10000元。

  2、受报纸暴光批评的工地每次罚款10000元。

  第四条、技术资料和保修管理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一套技术原件应在一个月内上交公司存档,如未上交,按每平方米4元计算押金,年终结算时给予预扣,一年结算一次。

  2、每年上交资料截止时间为次年一月十日。

  3、由于项目部原因,若资料不能上交公司存档,押金作罚款处理。项目部不予经济决算。

  4、竣工工程必须按照公司质量保修制度进行保修,如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回访保修,资料押金、保修金不予返还,项目部不予经济决算。

  第五条、工程质量奖励基金的奖罚

  1、根据公司责任承包书或合同,质量奖励基金按照工程总造价的0.5%提取,奖罚按决算总造价计算。

  2、内控评定按观感70%,平时检查30%考虑汇总,按项目的得分分档返回或罚款。

  3、本奖罚单独实施,不包括大检查奖罚和平时罚款。

  第六条、质量管理处罚

  1、项目部无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制度,罚款1000元。(必须包含图纸会审、设计修改、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批、工序交接、质量检查评定、质量奖罚、质量例会、工程实体检验检测、总包对分包质量管理、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制度)

  2、项目部无详细的质量计划,罚款200元。

  3、项目部质量员、资料员无证上岗,各罚款500元。

  4、项目部与分包无质量责任书,罚款500元。

  5、施工用的测量计量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性检定的,每一件(项)罚款100元;施工现场缺测量计量工具,每一件(项)罚款200元。

  第七条、施工质量问题处罚

  1、钢筋表面严重生锈,有油渍、漆污每处罚款100元。钢筋安装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每一个(处)罚款300元。

  2、混凝土现场搅拌没有挂级配牌或无过磅及记录,罚款100元。混凝土施工缝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留置,每处罚款200元。拆模试块不是同条件养护的每组罚款100元。混凝土试块有多余或空白,每组罚款200元。

  3、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

  4、现浇结构构件截面尺寸偏差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5、砌筑砂浆拌和时不挂牌或不按设计配合比,每发现一次(处)罚款50元;如以上两种情况同时发现,每发现一次(处)罚款100元。

  6、砌体工程的砂浆饱满度抽查三组,其中一组或一组以上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0元处理。

  7、砌体留直槎不按规定留拉结筋,或拉结筋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8、砌筑时发现干砖上墙,罚款500元。

  9、承重墙体使用断裂小砌快,每处罚款100元;小砌快未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的,每处罚款100元;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快产品龄期未到28天的,罚款100元。

  10、构造柱处砌体未按规定留马牙槎,每处罚款50元。

  11、砖墙上留置洞口宽度超过30cm未设过梁板或过梁搁置长度小于120MM,每处罚款50元。

  12、阳台砖墙和扶手与墙体的连接部位未按规定采取可靠的连接措施,每处罚款50元。

  13、除门洞口外,对厕所四周隔墙下口未按规定做砼翻口且高度小于120mm的,每处罚款100元。

  14、地坪严重起壳、起裂、起砂面积大于200cm2,每处罚款50元。

  15、凡踢脚线空鼓长度超过30cm,每处罚款30元。

  16、多空砖上安装门窗樘用射钉固定的,每樘罚款50元。

  17、铝合金、塑钢门窗边框渗水,每处罚款50元。

  18、管道后墙面未粉刷或严重不平,每发现一处(间)罚款50元。

  19、外墙面砖、室内瓷砖、地砖起壳空鼓面积超过1m2,每处罚款50元。

  20、屋面、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渗漏不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200元。

  21、墙体表面留置水平沟槽或横向开槽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墙身开槽没有用机械切割,每处罚款200元。

  22、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未做防护栏杆,每处罚款500元;防护栏杆高度小于1.05米,每处罚款200元;防护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米高度内留空的,每处罚款100元。

  23、窗台高度

低于0.80米未做防护措施的,每处罚款100元。

  楼梯梯段净宽小于1.10米的,每跑罚款100元;楼梯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小于梯段净宽的,每处罚款100元;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净高小于2.00米的,每处罚款200元;梯段净高小于2.20米的,每跑罚款100元。

  25、明装大、小便污水管滴漏水,每处罚款100元,地漏周边渗漏和穿接板套管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其他管道接楼滴漏水每处罚款50元。

  26、埋地管道未做护理处理,每处罚款200元。金属管道埋地未做防腐处理,每处罚款100元。水平沟槽或横向开槽,每处罚款100元。墙身每处罚款200元。

  27、管架和风管支架制作时,下料、钻孔有电焊气割,槽钢支架、门型支架制作时没有采用45°拼缝焊接,每处罚款50元。

  28、支架安装前没有按规范要求进行除锈刷漆的,每个(条)罚款50元。

  29、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出现无坡或倒坡,每处罚款100元。

  30、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没有规范要求设置套管,每个(处)罚款50元。

  31、卫生器具和地漏水封高度小于50㎜,每个罚款50元。

  32、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没有按规范要求采用柔性连接,每处罚款200元。

  33、严禁对镀锌钢管进行焊接,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34、水泵安装时进出口的变经管没有使用偏心大小头,每个罚款100元。

  35、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厚度小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36、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线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金属导管内,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37、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另(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具有标识,每缺一盏罚款100元。

  38、扦座接线不符合规范规定连接,每只罚款50元。

  39、金属电缆桥架的接地(PE)或接零(PEN)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40、配电箱、盒、桥架安装不使用机械开孔,每个(处)罚款100元。

  41、防排烟系统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必须使用不燃材料,否则每处罚款200元。

  42、资料中的各责任人签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罚100元。

  4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未经监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并盖章的罚100元。

  44、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未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的罚款200元。

  45、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材料报验等要求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的项目,如未按规定实施的每项罚款100元。

  46、试块的取样留设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100元。试块的强度评定不合格的罚200元。试块的强度出现3次(含)以上的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罚200元。

  47、钢筋原材料的质保单不符合要求的每项罚50元;抽样复试未按规定执行每项罚100元。

  48、焊接接头复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100元。

  49、水泥的质保书收集及复试报告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200元。

  50、结构承重的砌体材料未经规定复试而使用的每次罚200元。

  51、防水材料未按规定复试的每种罚200元。

  52、装饰工程(如幕墙工程)关于安全使用功能的复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200元。用于室内的石材未做放射性试验,用于室内吊顶门窗等工程中的人造板材未做甲醛含量试验,用于幕墙石材未做弯曲强度试验,铝塑复合板未做剥离强度试验及幕墙各种材料的相容性试验的各罚200元。

  53、原材料、试件等造成先使用后复试既成事实的每项罚100元。

  54、混凝土浇捣无坍落度检查及记录或检查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无测温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元。

  55、住宅采用的电度表、水表、热量表按规定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计量检定证书。如无每项罚款200元。

  56、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测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测验,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57、通风管道无漏光检测,每缺一项罚款100元。

  58、给水管道竣工后,没有对管道进行冲洗和消毒,每项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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