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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置业公司培训师工作条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地产置业公司培训师工作条例

  一、培训是现代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内容。培训师是现代企业的重要职务之一,是企业培训工作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并直接担负着具体授课任务。

  二、为了切实做好培训工作,培训师需要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发展状况、阶段目标及各部门运作的基本情况,以便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

  三、培训师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督导级、各类别的培训活动。

  四、培训师可随时参加(列席)本项目各部门的有关例会、培训等活动,以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具体由会议组织者落实通知事宜。

  五、培训师适当接受社会专业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

  六、培训师的主要工作职责:

  1.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拟定本项目年度培训计划、月培训计划并落实。

  2.负责组织落实新员工入职培训。

  3.跟进、监督、检查各部门的岗位技能培训,并给予协助。发现培训过程中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负责收集各部门上报的培训计划,并给予规范。

  5.结合工作需要,建立并执行督导级人员正常的培训制度。

  6.执行、落实人力资源部的培训计划。

  7.承担有关具体授课任务。

  8.行政经理、人事部主任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培训师担负着"弘扬企业精神,倡导企业文化,提高员工素质,增强企业凝聚力"的重要职责。在人力资源部统一策划指导下,卓有成效地开展培训工作,是培训师义不容辞的责任。

  人 事 部

  20**年9月22日

编辑:www.pmceo.Com

篇2:新世界地产销售中心处分条例

  新世界地产销售中心处分条例

  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订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条例,违者将视情节轻重,划分一级过错、二级过错两种类别,并相应给予书面警告、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两种处分。

  第一条员工犯有下列行为之一,属一级过错,仅限于初犯者,由部门主管给予书面警告,人力资源部发出书面警告书,列明所犯过失,员工须在警告书上签收,如员工拒绝签收,以第三人见证送达同样生效。书面警告有效期为三个月。

  a)由疏忽而损坏、遗失公司财物,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b)私自复印、携带公司内部文件资料出公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c)使用样板房内的任何器皿及卫生设施;

  d)使用客人专用卫生间;

  e)在更衣室内吃饭、喧哗、吸烟、聊天或进行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f)上班时间未经批准私自脱岗外出;

  g)上班时间在销售大厅吃东西、吸烟;

  h)工作时间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纸、杂志;

  i)工作时间从事娱乐活动,不得打牌、下棋、玩电子游戏等;

  j)上班时间睡觉;

  k)长时间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

  l)在办公区内高声喧哗、谈笑,闲聊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m)在楼宇的宣传资料上乱画;

  n)乱扔垃圾、乱丢废弃物品;

  o)初次违反公司"销售人员行为指引",且未对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及间接经济损失。

  第二条员工犯有以下行为之一,或在书面警告有效期内再次犯一级过错属二级过错,公司作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不予任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a)在销售现场范围内打骂,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b)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从事第二职业的;

  c)未经公司批准,在公司范围内发放虚假文件、通告或利用公司内部网络散布虚假、恶意言论的;

  d)利用价格、房号及其他不正当手段抢客户,有损公司声誉者;

  e)销控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业务员或客户贿赂,私押、私放房号者;

  f)电脑录入人员将客户资料私自泄露给他人或其他项目,牟取经济利益者;

  g)串通销售人员私分客户、漏分客户者;

  h)销售人员做私单,协助房主炒房,从中谋取经济利益者;

  i)泄露公司机密给客户或其他项目,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j)拒绝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工作态度消极,散发消极怠工情绪者;

  k)散布谣言及流言蜚语,搬弄是非,攻击诋毁他人,不利于公司员工团结者;

  l)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无法改正者;

  m)累计旷工超三天者;

  n)盗窃公司及私人财物,或公司机密文件及客户资料者;

  o)任何破坏公司声誉,损坏公司财物者;

  p)打架斗殴,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坏,带来不良影响者;

  q)贪污、私自挪用公款或客户房款,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r)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滥用职权,造成恶劣影响的;

  s)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法规,受刑事处分者;

  t)再次或多次违反公司"销售人员行为指引",且对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第三条员工有申诉的权利。如果员工对处分或处理意见不服时,可用书面形式直接向其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申诉。人力资源部应当查清事实,并将调查结果书面通知员工及其部门主管。

  本"销售中心管理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制定,并保留最后解释权。

篇3:世联地产售楼中心纪律管理条例

  世联地产售楼中心纪律管理条例

  1、售楼有必须严格遵守现场考勤及值班时间,每天上班于考勤记录薄上签到。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项目经理负责记录考勤填写考勤记录表。项目经理积极配合公司对现场考勤的不定时抽查,主动将考勤报知公司,公司有权对销售人员做考勤抽查,如发现有项目经理所考勤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则根据具体事实对项目经理和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

  3、项目经理负责安排售楼轮休,售楼员请假或补休必须提前两(三)天向项目经理请假并填写请假单,项目经理必须提前一天告知销售部经理且安排好售楼现场工作。否则,公司有权计当事人旷工并对项目经理作出处理。

  4、项目经理请假或补休必须提前一天向销售部经理请假,并填写请假单,报人事部。否则,视为旷工。

  5、售楼员不得于售楼中心范围内进食任何零食或饮料(中、晚饭除外),不得阅读任何与售楼无关的书本、刊物,不得倾谈私人电话--"煲粥",不得做其他与售楼无关的任何事情。

  6、全体成员必须团结一致,互帮互敬,严禁拉帮结派,背后拆台。不得在售楼处内向客人推介其他公司的楼盘。

  7、售楼现场人员必须遵守工地的安全管理规定,一律不得操作未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的和未正式交付使用的电梯带领客户进入工地。看房时自己和客户必须头戴安全帽,并提醒客户注意脚下建筑杂物。

  8、售楼现象必须张贴考勤轮值表、销售统计表以及必须将上、下班时间贴在醒目的位置。

  9、售楼员在售楼现场,不论遇到什么情况,一律不得与客户、开发商、同事发生争吵,出现类似事件,不问原因,立刻对当事人予以除名处理。

  10、售楼员在售楼现场一律不得用销售电话拨打声讯台,如出现此类现象,有项目经理查出当事人,当事人除应交足声讯台费外,公司还将对当事人处以十倍罚款,对项目经理处以二倍的罚款。

  11、售楼员必须按公司规定和程序进行售楼活动,不得违规向客户承诺和违规收受客户的定房号费、订金、房款及其他款项。

  12、售楼员应熟练掌握销售过程中各项操作技能,如:签订各项售楼文件、计算按揭月供等。

  13、广告期间(广告当天和广告第二天)售楼现场售楼员全部到岗。

  14、允许售楼员休息时自愿上班。

  15、有特定合作业务的应事先向项目经理说明,并在成交记录上登记,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性予以扣罚工资及之处理。

  16、与客户办理售楼,催款和入住等业务时,必须严格维护客户的隐私。

篇4:售楼中心客户接待管理条例

  售楼中心客户接待管理条例

  1、售楼员按事先规定顺序接待客户,若轮到的售楼员不在或正接待客户,则跳过(不接)。

  2、项目经理负责监督调整现场客户接待的秩序,尽量做到公平合理,并保证每个来访客户能及时得到售楼员的主动接待。

  3、售楼员轮到接待客户,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并主动迎接客户。

  4、售楼员不得挑客户,不得令客户受冷遇。不论客户的外表、来访动机,售楼员都要全力接待。

  5、售楼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客户,而转接其他客户。

  6、售楼员不得以在客户面前争抢客户。

  7、售楼员不得在其他售楼员接待客户的时候,主动插话或帮助介绍,除非得到邀请。

  8、每个售楼员都有义务帮助其他售楼员促成交易。其他售楼员的客户来访,售楼员必须立刻与原来售楼员联络,得到同意并了解情况后才能继续接待。

  9、售楼员不得递名片与他人的客户,除非得到原售楼员的同意。

  10、售楼员不得私自为客户放盘、转名,否则公司将严重处理。

  11、售楼员接待客户完毕,必须送客户出售楼处,并不得于客户背后谈论、辱骂或取笑该客户。

  12、每个售楼员都有义务做电话咨询,并鼓励客户来访现场售楼处,除非客户来现场时主动找某售楼员,否则仍以楼盘轮流到的售楼员作为接待登记人。

  13、售楼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客户落定,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篇5:售楼中心客户登记管理条例

  售楼中心客户登记管理条例

  1、售楼员必须请自己在现场接待的客户于客户来访登记表上留名,并于当天做公司的客户登记,交与项目经理核实确认。

  2、现场客户登记薄由项目经理保存,不得涂改和销毁,登记薄查阅仅限于销售部经理。

  3、电话咨询的客户部计入客户登记薄。

  4、售楼员必须认真跟进自己的客户,因跟进工作不足而造成客户流失的后果自负。

  5、客户登记有冲突的,以先登记者为准。

  6、公司转介的客户由项目经理安排接待,成交提成另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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