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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界地产销售中心处分条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新世界地产销售中心处分条例

  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订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条例,违者将视情节轻重,划分一级过错、二级过错两种类别,并相应给予书面警告、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两种处分。

  第一条员工犯有下列行为之一,属一级过错,仅限于初犯者,由部门主管给予书面警告,人力资源部发出书面警告书,列明所犯过失,员工须在警告书上签收,如员工拒绝签收,以第三人见证送达同样生效。书面警告有效期为三个月。

  a)由疏忽而损坏、遗失公司财物,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b)私自复印、携带公司内部文件资料出公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c)使用样板房内的任何器皿及卫生设施;

  d)使用客人专用卫生间;

  e)在更衣室内吃饭、喧哗、吸烟、聊天或进行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f)上班时间未经批准私自脱岗外出;

  g)上班时间在销售大厅吃东西、吸烟;

  h)工作时间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纸、杂志;

  i)工作时间从事娱乐活动,不得打牌、下棋、玩电子游戏等;

  j)上班时间睡觉;

  k)长时间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

  l)在办公区内高声喧哗、谈笑,闲聊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m)在楼宇的宣传资料上乱画;

  n)乱扔垃圾、乱丢废弃物品;

  o)初次违反公司"销售人员行为指引",且未对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及间接经济损失。

  第二条员工犯有以下行为之一,或在书面警告有效期内再次犯一级过错属二级过错,公司作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不予任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a)在销售现场范围内打骂,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b)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从事第二职业的;

  c)未经公司批准,在公司范围内发放虚假文件、通告或利用公司内部网络散布虚假、恶意言论的;

  d)利用价格、房号及其他不正当手段抢客户,有损公司声誉者;

  e)销控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业务员或客户贿赂,私押、私放房号者;

  f)电脑录入人员将客户资料私自泄露给他人或其他项目,牟取经济利益者;

  g)串通销售人员私分客户、漏分客户者;

  h)销售人员做私单,协助房主炒房,从中谋取经济利益者;

  i)泄露公司机密给客户或其他项目,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j)拒绝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工作态度消极,散发消极怠工情绪者;

  k)散布谣言及流言蜚语,搬弄是非,攻击诋毁他人,不利于公司员工团结者;

  l)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无法改正者;

  m)累计旷工超三天者;

  n)盗窃公司及私人财物,或公司机密文件及客户资料者;

  o)任何破坏公司声誉,损坏公司财物者;

  p)打架斗殴,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坏,带来不良影响者;

  q)贪污、私自挪用公款或客户房款,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r)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滥用职权,造成恶劣影响的;

  s)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法规,受刑事处分者;

  t)再次或多次违反公司"销售人员行为指引",且对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第三条员工有申诉的权利。如果员工对处分或处理意见不服时,可用书面形式直接向其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申诉。人力资源部应当查清事实,并将调查结果书面通知员工及其部门主管。

  本"销售中心管理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制定,并保留最后解释权。

采编:www.pmceo.cOm

篇2:C物业奖惩晋升处分条例

  物业奖惩晋升处分条例

  一、嘉奖、晋升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酌情给予嘉奖100-1000元或晋升:

  1、对改革公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二、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奖励20-200元或实物

  1、工作积极热心,受到客户表扬者;

  2、发现事故苗预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3、为保护国家财产和生命安全能见义勇为者;

  4、提出合理化建设,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5、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6、拾金(物)不味者;

  7、受到业务或客户表扬者;

  三、纪律处分条例。

  1、口头警告:给予初犯而且过失行为较轻微者以口头警告处分,过失可处以罚款。

  2、书面警告:给予犯有二次以上轻微过失或一次较严重过失行为者以书面警告处分,处以罚款。

  3、无薪停职:在对员工违纪调查期间对该员工可采取不超过十天的无薪停职处分(除特殊情况外)员工因违反国家法律或被传讯等,公司对员工无薪停职的期限可延长至审讯及法院判决结束为止。

  4、除名:被有关司法机关截定罪名或严重违法公司规定及受警告处分再次违法公司规定者将立即解除合同且不给予任何补偿并扣发当月工资和罚款。

  四、触犯以下规定的将给予口头警告;罚款(20-100)

  1、仪表仪容未能达到标准要求的;

  2、当值时未穿整齐制服;

  3、当值时吃零食;

  4、擅离工作岗位或晚岗;

  5、当值时聊天;

  6、当值时接听手机、BP机;

  7、工作时收听录音机或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书刊;

  8、使用公司、小区设备办理私人事物;

  9、对住户、宾客及上司不礼貌;

  10、无故迟到早退、半途擅自离职或未经允许擅自外出;

  11、工作服务效率不佳;

  12、违法安全规定或公司规定的;

  13、未经公司同意在工作场内作任何形式的募捐或散发与工作无关的印刷品;

  14、上班时间私自会客;

  15、吵闹、粗言秽语,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及安宁;

  16、使用业主设施;

  17、拒绝公司授权人员检查携带物品,更衣箱等;

  18、损坏公物(并按规定赔偿);

  19、违反公共区域禁www.pmceo.com烟规定(必须在指定地点吸烟);

  20、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工作及课程;

  21、挑衅、闹事的;

  22、不服从上司命令或未经上司许可而从事其他工作;

  23、有意提供假情况,假资料或假报告;

  24、酒后上岗或在当值时饮用含酒精制品;

  25、擅自标贴、涂改或搬移公物;

  26、未经许可配制工作钥匙;

  27、擅自进入禁区;

  28、因工作疏忽或对可以预料的事故未采取预防措施而造成公物损坏;

  29、当值负责人对下属疏于指导,未尽领导职责的;

  以上违反规定者如情节特别严重或屡教不该的,将直接给予最后警告或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务协议。

  五、触犯以下规定者将给予书面警告或情节严重者除名,罚款50元以上

  1、接受小费,酬劳,礼品不上交者;

  2、向他人索要小费或其他酬劳;

  3、蓄意损www.pmceo.com耗、破坏公司或业主财物;

  4、赌博或围观赌博;

  5、在工作场所内兜售私人物品;

  6、服麻醉药、毒品;

  7、散步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公司声誉或客户、员工名誉;

  8、危害、恐吓工作场合之任何人士;

  9、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打;

  10、做任何性质不道德的交易;

  11、涂改单据或伪造文件;

  12、藏一切公司或业主、同事等人士或机构的用品;

  13、泄露公司机密;

  14、调戏侮辱他(她)人;

  15、偷取、贪污公司、客户、同事财物;

  16、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向他人行贿;

  17、员工患病、工伤或因工伤痊愈后拒绝上班;

  18、作出严重损坏公司声誉和利益行为;

  19、遗失公司重要物品导致重大损失;

  20、旷工行为;

  21、因失职或违反安全规定使公司、业主、同事受到经济、财产、生命或声誉的危害或损失;

  2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违法犯罪的;

  23、当值睡眠;

  24、在外另有职业的;

  员工如犯有未列上述各类过失处分规定的,公司有权根据情况决定其过失性质并予以处理。

篇3:纪检干部学习《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

  纪检干部学习《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心得体会

  近日,*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备受各界关注。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第一时间“咀嚼”了新《准则》和《条例》,得出以下几点深刻体会。

  新《准则》修订完善“尺度大”,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要求

  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到“中国共产党”,从“廉洁从政”到“廉洁自律”,《准则》名称的改变体现了“全面”二字。新《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廉洁自律不是领导干部的“专利”,作为普通党员干部,也要自觉摒弃自己“一无权力,二无地位,不可能与腐败沾边”或“拿点、占点,问题不大”的错误认识,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自觉对照《准则》,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不打“擦边球”,不碰“高压线”。

  四个必须”和八条自律规范,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在严守纪律底线的同时,还要对照《准则》确立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提升党性修养作为一辈子的精神追求,把个人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发展,无论在任何岗位上,都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作出表率。

  新《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新《条例》共有3编11章133条,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和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的“党纪戒尺”,把章程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其中,既做“减法”,删除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并以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又做“加法”,结合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纳入党中央强调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被不少党建专家称为“gg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在十八大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背景下修订该《条例》意义重大:通过制度的刚性和建设性力量,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转变。

  党员干部是国家机关的行政主体,更是人民群众的公仆。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现实中,有些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对其自身、对党组织、对群众都造成了伤害。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是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举止,更是现在形势下所必须的选择。修订后的两大党规,彰显了我党与时俱进完善党内法规,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切实按照章程要求规范党员的思想和言行,才能确保广大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绝对忠诚可靠,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新形势,新常态,守纪律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保护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突出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之作为从严治党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到加大反腐惩恶力度,从强化巡视监督,到狠抓执纪问责,一系列扎实有力的举措,刷新了党风政风,赢得了人民群众普遍赞誉。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随着形势发展,制度层面上也将不断完善健全。《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完善和贯彻落实,又一次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号角,必将为党的建设注入强大正能量。

  作为一名党员,作为纪检工作人员,不仅要逐条逐项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把个人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发展,无论在任何岗位上,都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作出表率,还要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生活上做到“零侵蚀”,对工作做到“零懈怠”,对群众做到“零距离”,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篇4:支部书记学习《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

  支部书记学习《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心得体会

  日前,*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习了《准则》、《条例》,广泛深入学习了报刊、网络等登发的各级领导干部、专家学者所作的评论、解读等。通过认真学习和深入思考,有一下一些体会。

  一、《准则》和《条例》为全体党员提供了重要指引和基本遵循

  《准则》开宗明义,高屋建瓴,言简意赅重申了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强调“三严三实”中的“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求全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分别做出明确要求,普通党员主要处理好公私、廉腐、俭奢和苦乐四大关系。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做好从政、用权、修身和齐家的学问,突出了习xxx提出的家风要求。

  《条例》紧紧围绕当前党内出现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针砭时弊,对症下药,全面系统具体回答了一名*党员“哪些千万不能做”和“做了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的问题。《条例》突出纪严于法的特点,删去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并对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一视同仁,总结、归纳、整合了违纪党员经常会犯的六大纪律。首先是政治纪律,主要是解决妄议中央、培植私人势力分裂党、申请政治避难、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民族分裂等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律的行为;其次是组织纪律,主要是解决违反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违规、伪造个人档案、中央政令“中梗阻”等;第三是廉洁纪律,主要是解决办公用房超标、公款旅游、为亲属或身边工作人员谋利、收受下属或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与三令五申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格格不入的“四风”问题;第四是群众纪律,主要是解决为民服务中出现的优亲后友、吃拿卡要等惠农政策最后一公里问题;第五是工作纪律,主要是解决跑冒漏气、考试违规、干预司法和市场经济等问题;最后是生活纪律,主要是解决生活腐化堕落,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等问题。

  二、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 首先是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原原本本学习《准则》和《条例》,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精髓和实质,并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结合实际抓执行。把纪律融入到各项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将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与《准则》和《条例》“对表”,进一步梳理监督执纪问责的思路方法。将“两个清单”、“四种形态”、“六大纪律”等理论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去,在纪律执行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然后是要自觉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牢固树立章程党规党纪意识,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扞卫制度的良好习惯。要解决好领导干部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不当“老好人”,敢于得罪人。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篇5:学习《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3

  学习《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心得体会3

  *xxx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央又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10月27日,镇党委专门组织国家干部全文学习两项法规,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全镇每一个党员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有的认为,把gg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应当“冲破”,可以“变通”,提出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有的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被别人说是“左”的表现,是“整人”,等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全镇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全镇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由此可见,这种“怕”,不是谨小慎微,而是政治上坚定和成熟的表现。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颇有些“天老大,我老二”的架势,什么党纪、国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里,任凭自己的欲望恶性膨胀,最终跌进了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在gg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共产党人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个体户”。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近几个月,省纪委作出对少数领导干部党纪处分的决定,充分体现了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四,既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有些党员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个别党员干部对违纪现象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给不正之风以滋生蔓延的机会。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作为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党内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章程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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