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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项目报建审批管理程序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房地产公司项目报建、审批管理程序

  1、目的和范围:为确保公司开发项目取得完整审批手续,以便项目顺利进行。项目审批分四个阶段:征地阶段、工程报建阶段、配套工程报批阶段、综合验收阶段。适用于福州地区的开发项目。

  2、职责:

  2.1对外联络部负责项目审批的各个阶段。对外联络部应该对材料的形式完整性负责任,必须对各部室报来的材料进行内部审核,及时发现欠缺的材料并要求补充(时限规定见问责制),如果到政府部门审批环节因为材料不齐全被退回,对外联络部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1.1对外联络部有责任指导报送材料的部门,提供符合报批条件的材料,经过对外联络部明确指导后,报送材料的部门仍然发现不符合报送要求的材料,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要承担责任。

  2.1.2对外联络部应当掌握政府审批手续、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建立相关的信息系统。

  2.2设计研发部负责提供报审各阶段所需的图纸。

  2.3工程材料部、监理事业部负责提供施工手续报批材料。

  2.4对外联络部应该对验收、报批反馈的意见,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对外联络部负责跟踪。

  2.5当对外联络部的工作可能影响计划执行时,应当及时向计划管理部门反映相关信息。

  2.6对外联络部负责公司资质的报审、年检工作

  3、工作程序

  3.1征地阶段

  3.1.1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外联人员应持申报材料到市规划局办理手续,涉及到菜地、林地、国有资产、文物的应同时到福州市蔬菜产销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福州市文物管理局办理审批手续。

  福州市城市规划局申报材料:报建人员身份证明、公司介绍信、法人代表委托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建设用地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公司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批准证书;1:500地形图一式3份。要求在15个工作日完成。

  取得《选址定点意见书》、选址红线图三份,对外联络部将《选址定点意见书》、选址红线图复印件传送设计研发部。

  福州市蔬菜产销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材料:规划选址申请表复印件;规划选址红线图;如属长期保护区菜地,还应具备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征用或其他有关文件;取得蔬菜办批文。要求在10个工作日完成。

  福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申报材料:立项申请报告;企业财务报表(财务部提供)。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取得国资局批文

  福州市文物管理局申报材料:用地红线图一式2份(城区1:500,土地成片开发为1:1000)。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取得文物局批文

  取得《选址定点意见书》后,设计研发部根据选址指标及选址红线委托设计院进行项目总平面图的设计。

  3.1.2申办《土地预审意见书》: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外联人员持以下申报材料向省、市土地管理局申请办理《土地预审意见书》。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申报材料:土地预约申请书、申请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原件);市规划局核发的《选址定点用地规划红线图》(原件);公司的资质证明(含金融部门证明)(复印件)(财务计统部提供);与被拆迁或征地单位、乡(镇)村协议书(原件由总经室提供)。

  取得《土地预审意见书》。

  3.1.3申办项目立项:外联人员持以下申报材料向建设局申报项目审批表,后持审批表向福州市计委申报房地产项目立项,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申报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总经室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资信证明;土地预审意见书;选址意见书;市建委审批的申请表

  持项目立项批复及资信证明,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申请报告、董事会决议、章程、修改文件向外经委申请增项、增资,取得新的批准证书后,向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取得项目经营权。

  取得立项批文,将立项批文传送财务部、经营部。

  3.1.4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程序可分为:报批《总平面规划》、报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两个阶段。外联人员持以下申报材料向福州市规划局申办。拍卖地总平规划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2个工作日;一般建设项目总平8个工作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个工作日。

  《总平面规划》申报材料

  报建人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选址红线图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红线图(复印件);选址范围的总平规划图一式6份(总平中如有高层建筑或重要建筑应提供平、立、剖面设计方案图,如有安置房、幼托等应提供单位平面方案图)(设计研发部提供);与原用地单位签定的征地协议书(应经主管部门批准)或原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和《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属于批租用地的,提供土地合同和市政府的土地批文及用地红线图;若总平面会审经市规划局审定提出修改意见的,二次报建时需提交按纪要修改后的总平面规划图一式6份。

  取得审批盖章的总平图一式3份,将总平图复印件传送设计研发部进行建筑方案设计、经营销售部办理《预售许可证》及产权预先登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材料:报建人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市计委批准的年度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公司成立批准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经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及有关附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选址红线图;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评估报告(大、中型项目);与原用地单位签定的征地协议书复印件或原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500地形图一式5份;勘测院提供的电子数据地形图软盘

  对外联络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红线图一式三份及电子地形图规划红线软盘,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传送财务部,规划红线图复印件和软盘传送设计研发部。

  3.1.5申办《建设用地许可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外联人员应持以下材料向福州市土地管理局申办《建设用地许可证》

  申报材料:用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法人、公司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批准成立的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征地资金到位证明(财务计统部提供);土地所属单位交地证明;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和电子地形图软盘;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原件);市规划局确定的总平图(原件);立项批文、年度投资计划;与被拆迁或征地单位、乡(镇)村协议书;地形图一式4份。从具备办理条件开始要求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合同》、市政府用地批复、《建设用地许可证》及征地

红线图。

  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项目用地必须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事先办妥与有拆迁资质的拆迁单位委托事宜后,外联人员会同拆迁单位向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程序分为两个阶段,申办拆迁冻结手续和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

  申办拆迁冻结手续

  申报材料: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红线图;用地批准文件和用地界限图及国有土地使用合同;委托书(公司应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等);委托拆迁的,由拆迁单位出具对拆迁范围进行产权审查、冻结、调查摸底的申请报告。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

  申报材料:产权部门出具的产权审查证明;建设单位与拆迁单位签定的正式委托拆迁合同;拆迁计划和安置方案;建设资金到位证明材料(财务部提供);市规划局核准的规划总平图;城市房屋拆迁审批表;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要求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

  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

  申办《土地使用证》:公司在交清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拆平地上物,形成围墙空地后,外联人员向市土地管理局申办《土地使用证》。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申报材料: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拆迁范围内的原土地证书

  3.1.6取得项目批文、拆迁证明、土地使用合同、土地使用权证、征地红线图、规划总平图后对外联络部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通知经营销售部、设计研发部、财务计统部。

  3.2工程项目报建阶段

  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工程项目,总投资达到或超过50万人民币或总建筑面积达到或超过200平方米的,外联人员均须向福州市建设委员会办理工程项目报建。

  流程:总平面图画建筑红线放核样方案会审扩初会审施工图审批

  (规划局)(规划局)(勘测院)(规划局)(市建委)(各职能部门)

  3.2.1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后外联人员持以下材料向福州市规划局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2.1.1申办建筑红线图

  申办材料:报件人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经市规划局批准的《总平图规划》图;市规划局签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经市土地局签发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及附件,或原单位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及附件和《房屋产权证》及附件(复印件);经市计委签发的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1:500地形图叁份。建筑、管线放核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2.1.2向市勘测院申请放核样

  申办材料:建筑红线图原件;总平面复印件;地下室平面图、地上一、二层平面图;规划红线图原件;征地红线图;电子规划红线图软盘;管线竣工图1套(工程材料部提供);建筑竣工图1套(工程材料部提供)

  取得1.成果报告2.边界、控制点报告3.管线竣工测量报告4.建筑竣工测量地形图1:5005.建筑红线角点(桩)报告;建筑放核样测量成果,其中1、3、5点传工程材料部。?

  3.2.1.3向市规划局申请出3份建筑红线图

  核样单原件;3.2.1.1中所有资料

  3.2.2申办《项目报建表》申报材料:介绍信、立项批文(复印件);工程报建单;规划建筑红线(复印件);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房地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取得项目报建表

  3.2.3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超过11层的建筑需联审及画红线,由市规划局组织,各主管部门参与审理)申办材料:

  经办人身份证明,介绍信;计委批准的建设项目批准书或计划任务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及附件,或原单位持有的《土地使用证》及附件;《房屋所有权证》及附件(复印件);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规划红线图(复印件);市规划局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及附件(复印件);1:500地形图一式4份;建筑设计方案一式2份(联审设计方案份数视情况而定);(设计研发部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要求在11个工作日内完成。

  取得建筑方案会审纪要,将会审纪要传送设计研发部,设计研发部联系设计院安排扩初设计。

  3.2.4扩初设计联审(由市建设局组织,各主管部门参与审理)

  开发项目用地面积超过0.5公顷、总投资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单体建筑在50M以上,须进行扩初设计,并应向福州市建设委员会申报。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申报材料:申请初步设计审批报告;立项批文;市规划局审批的总平图;勘察设计文件(包括概算);方案会审纪要8份;勘察合同、设计合同1份;初步设计图纸(包括说明)9份(设计研发部提供);

  取得扩初设计批复,将批复传送设计研发部,由设计研发部联系设计院安排施工图设计。

  3.2.5施工图联审(由市建委组织,各主管部门参与审理)

  申办条件:经市规划局建筑方案设计审批或经市建委进行扩初设计审批的各类建筑工程,可申报施工图会审。申报时由市规划局发出联审单,由市建委牵头进行施工图会审。要求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申报材料:地质勘察报告三套(文字报告、附图、附表、附件)(研发部提供);施工图二套(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研发部提供);建筑图另加两套(研发部提供),专项施工图六套(基坑、钢结构、幕墙及其他特殊结构)(研发部提供);计算资料(电算资料、手算资料、基坑支护计算书、其他工种计算书、补充时程分析)(研发部提供);规划单体红线图(复印件);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表(复印件);市建委审查委托函;工程预算书、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复印件);工程勘察成果审查合格通知书;其他职能部门审查意见(人防、消防、环保、园林);扩初批复(复印件);抗震专项审查意见(复印件).一级工程在2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二级工程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此项并入施工图审查程序。市建委抗震办(基坑会审)申报材料:基坑自审表一份;地质勘察报告原件;结构施工图(±0.00以下)一套;建筑施工图一套;规划单体红线图及规划总平面复印件各一份;基坑围护计算书一份;基坑设计图纸6套(必须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盖章)

  规划局申报材料:报件人身份证,建设单位介绍信或外商委托书;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计委等)批准的建设项目批准书或计划任务书;市土地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和用地界线图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市规划局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及附件(复印件);审查中心及科技处盖章施工图一套;消防

部门盖章建筑施工图二套;管线综合总平面图及会审纪要;方案会审纪要;扩初会审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证》申请表(申请规划设计条件时已填妥)。要求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

  市建委科技处申报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审核表;外地设计院入闽、入榕手续;地质勘察报告一套;建筑红线图(复印件);规划局批准的总平图(复印件);立项批文;设计图纸,有初设审批的工程应附批文;勘察、设计合同。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园林绿化指标审核申报材料:规划部门审批的总平图(高层建筑需要消防签署意见的复印件1份);规划用地红线图、规划建筑红线图各1份(复印件);绿化规划设计总平面图(原件2份);地面一层施工图1份(研发部提供);《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表或规划联系单1份(复印件);规划局审批的总平图(原件)。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市环保局申报材料:施工图一套(研发部提供);设计说明、扩初会审纪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市公安消防支队申报材料: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申请表(研发部填写);市规划局划定的红线图(复印件);施工图一套(含建施、水施、电施、结构、设施等)(研发部提供);消防专篇(高层建筑)、水池、泵房系统图、给排水总平面(研发部提供);工程造价预算书(审计部提供)

  市人防办申报材料:计委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全套施工图纸1份(研发部提供);《建筑防空地下室》审查表原件1份;规划用地红线图、规划建筑红线图各1份(复印件)。要求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

  3.2.6申办"管线综合平面会审及施工图会审"

  申办条件及程序:建筑方案审查通过后,设计研发部应立即和设计院联系安排管线综合平面图设计,由福州市城市规划局牵头进行"管线综合平面会审和施工图会审",福州市电业局、电信局、福州市自来水总公司、市政工程管理处、煤气公司、温泉公司、有线电视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参加审核。建设项目由市规划局牵头进行"管线综合平面会审"后,专业施工图报送市规划局审理。要求在1个月内完成。

  申报材料:报件人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市规划局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及附件(复印件);市规划局核发的征地红线图(复印件);管线综合平面图及工程管线简介一式8份;(研发部提供);电力咨询报告(总用电量1500KVA以上);

  取得管线会审纪要及批复的管线图

  将管线会审纪要及批复的管线图的复印件传递到工程部及设计研发部

  3.2.7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申报材料:

  报件人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或外商委托书);市规划局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复印件);专业施工图;工程管线综合图;"管线综合平面会审及施工图会审"会议纪要;1:500地形图一式3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申请表;有关部门意见或协议;大、中型建设项目咨询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3 施工审批阶段

  3.3.1申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外联人员在确认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后应向市建委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办的程序共分为工程发包、合同签证、委托质量监督、办理文明安全监察、建筑施工临时排水沉淀池审查和申请核发施工许可证六个阶段。

  工程发包申报材料:工程项目报建表;市规划局签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全套勘察设计文件;设计审查联审单;公司资质证书副本

  取得工程施工承发包洽谈会议纪要

  合同鉴证申办材料: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标准合同

  施工合同由工商管理部门盖章

  委托质量监督申报材料:全套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1份

  办理文明安全监督申报材料:施工企业安全登记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申报登记表(一式4份);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安全管理证、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上岗证(原件);施工组织设计(1份);临时用电组织设计(2份);工伤意外伤害保险单(原件)

  安全申报表签章

  建筑施工临时排水沉淀池审查申报材料:规划总平图;1:500地形图

  申请核发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应提供保险单、预算书、安全监察登记手续、经建委备案的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

  申报材料:《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1份;经市工商局签证的建筑施工合同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现场拆迁已满足施工需要,围墙、大门、洗车道、污水沉淀池等已按规定设置;工程发包洽谈会议纪要(预算书、合同、施工图审核意见、工程许可证);按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按规定采用商品砼的工程,应提供商品砼供货合同。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对外联络部将施工许可证的副本传递到工程部、复印件传送到经营销售部、财务计统部

  3.3.2用水申请(福州市自来水公司)申报材料:填写用水申请表和工程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介绍信;市规划局提供的《管线平衡会议纪要》;1:500地形图(原件)一式6份;土地局批准的征地红线图及征地批文;建筑物平面布置及给水系统图以及电子光盘。(研发部提供);申请一户一表的由经营销售部提供客户工行存折帐号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供用水合同;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水费托收单(已申请施工用水的)。要求在3个月内完成。

  取得自来水公司设计的给水工程设计图,设计图传研发部确认。

  由自来水公司提供自来水管线红线图后,报规划局审批;外联人员持规划局核发的《自来水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联系单》到市勘测院申请放样,向市政管理处进行破路申请,破路证传递工程部,然后进行自来水管道工程施工。

  3.3.3用电申请(福州市电业局)申报材料:填写用电申请表和工程委托书;立项批复;施工用电设备清单和容量表;设计单位提供的最终用电容量;规划总平图及建设规模(座数、单元数、层次、用电构成说明),小区开闭所配电室位置(主管局盖章),一式3份;市规划局管线平衡会议纪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委托供电局组织安装送电,通知项目部配合,要求一年内完成。

  3.3.4电信申请(福州电信局)

  楼内管道审核申报材料:规划局批准的管综图、管线会议纪要;各层弱电平面图、弱电系统图;规划局批准的总平图。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取得由电信部门出具的楼内管道审核意见书,传研发部确认。

  管道工程申报材料:填写电信业务需求申请表;电信管线设计委托书;规划红

线图(1:500);规划总平图、景观管线总平图、建筑设计图(弱电部分)以及电子光盘(研发部提供);地形图3张。要求在2个月内完成。

  取得电信公司设计的电信管道设计图,设计图传研发部确认。

  由电信部门提供的电信管线红线图,报规划局审批;外联人员持规划局核发《电信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联系单》到市勘测院申请放样,到市政管理处进行破路申请,破路证传工程部,然后通知项目部配合进行电信工程施工。

  3.3.5煤气申请(福州市煤气公司)申报材料:1:500地形图3份;1:100平面图2份;管线会审纪要;景观管综图、各层建筑平面图以及电子光盘(研发部提供);1:100北立面图1份;1:100底层平面图1份。要求在2个月内完成。

  取得煤气管道设计图,设计图传研发部确认。

  由煤气设计院提供的煤气管道红线图,报规划局审批,外联人员持规划局核发的《煤气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联系单》到市勘测院申请放样,到市政管理处进行破路申请,破路证传工程部,然后进行煤气工程施工,通知项目部配合。

  3.3.6有线电视申请(福州广播电视信息中心)楼内管道审核申报材料:规划局批准的管综图、管线会议纪要;各层弱电平面图、弱电系统图;规划局批准的总平图。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取得有线电视部门提供的楼内管道审核意见书,传研发部确认。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管道工程申报材料:填写业务需求申请表;有线电视管线设计委托书;规划红线图(1:500);规划总平面图、景观管线总平图、建筑设计图(弱电部分)以及电子光盘(研发部提供);管线会审纪要。要求在2个月内完成。

  取得有线电视管道设计图,设计图由研发部确认。要求在2个月内完成。

  由有线电视部门提供有线电视管道红线图,报规划局审批,外联人员持规划局核发的《有线电视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联系单》到市勘测院申请放样,到市政管理处进行破路申请,破路证传工程部,然后通知项目部配合工程施工。

  3.3.7开口破路申请申报材料:由研发部提供开口示意图;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500地形图一式3份;规划红线图;规划总平图。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至市政管理处进行破路申请,取得破路证后分发工程部并通知项目部配合。

  3.3.8排水与市政接口工程申报材料:委托书;规划管综图及电子光盘(研发部提供);给排水施工图以及电子光盘;管线会议纪要;填写福州市城市排水管道施工;申请表;地形图3份;室外排水施工监理评估报告(项目部提供)。要求在2个月内完成

  取得排水工程设计图,设计图传研发部确认。

  由市政设计院提供排水管道红线图,报规划局审批,外联人员持规划局核发的《排水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联系单》到市勘测院申请放样,到市政管理处进行破路申请,破路证传工程部,通知项目部配合工程施工。

  3.4竣工验收

  3.4.1消防验收申报条件:单体竣工验收合格、消防设备到位之后,可以向市消防支队申请进行消防验收。

  申办材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加盖竣工图章的工程竣工图(包括:建筑总平面图、小区消防给水总平面图、消防水池、泵房详图、建施图一套、水施图一套);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取得消防审核意见书,传工程部、研发部、物业公司

  3.4.2工程竣工综合验收申办条件:项目建设用地0.5公顷以上或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开发项目,在建筑安装单位工程质量已竣工验收评定后,以及按规划要求各项配套建设已完成时均应向建委申报工程竣工综合验收。

  申报材料:公司提出书面申请验收报告;填写《住宅新村竣工综合验收申报表》一式四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单体工程施工图、竣工图;质监评定质量等级文件;竣工图纸总平面图;技术验测、试水测试、重大问题已整改;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论或报告。

  规划局: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红线图;规划总平图,建筑红线图;建设工程放、核样单;建筑单体标准层、底层平面图及剖面、立面图(施工图和竣工图)(工程部提供);工程竣工验收书(工程部提供);建设项目1:500修测图(原图);管线综合会审纪要;管线红线图、综合图、管网总平面图;管线施工图、竣工图(工程部提供);管线建设工程许可证及管线竣工测量报告;总平、建筑红线、施工图不一致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人防办:防空设施设计变更文件,材料、构件、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质量检查评定和质量事故处理记录,主体结构和重要部位的试件、材料、检查记录,防空地下室竣工图,防空地下室审核意见书或缴款凭证。

  土地局:政府用地批文,征地红线图,建设用地许可证;福州市国有土地使用合同,土地转交款凭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规划总平图,规划红线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单体红线图;单体工程竣工验收书(工程部提供);建设项目1:500修测图

  园林局:绿化规划总平图、绿化设计图、绿化竣工图;征地红线图、建筑红线图;绿化施工合同、工程款结算凭证

  房管局:(以下资料由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物业托管合同;物业管理基本金交缴总额核定报告;项目物业管理方案;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物业管理部门的批复)。

  交警支队:规划总平图,交通系统平面图(或建施总平图)、地面一层建施图、停车库建施图。

  城建处:管线综合会议纪要;雨、污水排放接管手续;规划审批的管线总平面图;管线竣工图;道路设计图及竣工图;污水集中处理协议及缴款凭证

  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登记表)及审批意见;环保设施承建单位资质书、环保设施的施工图,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报告及其批复,环保设施工程质量证明;污水接管手续,管线综合会议纪要,污水集中处理协议及缴款凭证

  建委开发处:管线会议纪要;规划总平面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评定表);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经营部提供);

  取得综合验收证书后,对外联络部以工作联系函的形式通知总经理室、财务计统部、经营销售部、物业公司。

  4.相关文件

  《财务管理制度》(报建过程中有关费用的管理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福州市建设工程(含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简化程序图》

  5.相关表单、记录

  5.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5.2城市房屋拆迁审批表

  5.3土地登记申请书

  5.4工程报建单

  5.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5.6工程项目报建表

  5.7单体验收质量竣工评定表

  5.8住宅新村竣工综合验收申报表

  5.9施工文件报审表

  5.10建筑防空地下室审查表

  5.11建筑按使用功能分类的面积核算表

  5.12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图)面积核算表

  5.13建筑消防设计审核表

  5.14建筑装修验收申报表

  编制:企业改革领导小组

  日期:20**年12月26日审核:

  日期:20**年12月29日批准:

  日期: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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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室内酒店相关工程审批报建报验工作详细计划

  室内酒店相关工程的审批、报建、报验工作的详细计划

  一、工程的竣工与交工

  1.工程的竣工

  装饰工程项目的竣工是指装饰工程项目按照要求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所规定的装饰施工内容全部完成,经验收鉴定合格,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

  竣工日期 :由业主或监理单位核试验为合格工种的签字日期。

  2.工程的交工

  装饰工程交工是指竣工办理手续,交付业主使用。

  交工日期:指竣工工程办理手续,交付业主使用的签字日期。

  3.交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1)完成收尾工作;

  (2)收集整理竣工验收资料;

  (3)交工工程的预验收。

  4.装饰工程的收尾工作

  装饰工程接近交工阶段,不可避免会存在一些零散、分散、量小、面广的未完成项目,这些项目的总和与竣工准备工作、善后工作共称为收尾工作。

  收尾工作主要有:

  (1)组织有关人员逐步、逐段、逐部位、逐房间地进行查项,检查施工中有无丢项、漏项。一旦发现丢项、漏项,必须立即确定专人定期解决,并在事后按期进行检查;

  (2)保护成品和进行封闭。对已经全部完成的部位或查项后修补完成的部位,要立即组织清理,保护好成品,依可能需要,按房间或层段锁门封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防止损坏成品或丢失零件,每一个房间的装修和设备安装一旦完毕,就要立即加以封闭,甚至派专人按层段加以看管;

  (3)有计划地拆除施工现场的各种临时设施和暂设工程,拆除各种临时管线,清扫施工现场,组织清运垃圾和杂物;

  (4)有步骤地组织材料、工具以及各种材料的回收、退库或向其它施工现场转移和进行处理工作;

  (5)做好电气线路和各种管线的交工前检查,进行电气工程的全负荷试验;

  (6)修补工作。装饰工程在频繁交叉施工的过程中,必然会造成一些成品损坏或污染;在不同工程施工中,它们各自工作之间的"结合部"也会出现一些不完善的缝隙。在工程收尾时,必须进行修补;

  (7)清理工作。装饰工程的目的之一,就是给业主以美的感观,清洁、整齐就是美感的要素,因此清理工作也是装饰工程项目收尾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5.收尾工作的组织

  收尾工程量小、面广,易被忽视,结果交工日期一再拖延。为了保证按时交工,在组织收尾工程时应注意:

  (1)强计划的预见性,提前安排"结合部"工作;

  (2)接近竣工时,提前对照设计图纸和预算项目核对已完成工程,列出未完成项目;

  (3)交工前组织预检,逐个房间查明所有未完成项目,并用"即时贴"在现场标明其部位;

  (4)争取得到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配合,避免因业主供料延误引起"甩项",工程变更早作决定,不临时追加;

  (5)组织若干专业班组,按收尾项目不同类型分别扫尾。

  6.收尾工作的有关工艺

  (1)接缝工艺。

  (2)修补工艺。

  (3)清理工艺。重点清洗项目有:

  1)玻璃清洗:用专门清洁剂擦拭污渍,再用清水冲洗,最后用毛巾擦净;

  2)瓷砖、石材清洗:先用平刀片铲除灰渍,再用湿毛巾擦拭,特别注意清理砖缝与糟;

  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依据

  1.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除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国家的竣工标准之外,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时,还应以下列文件为依据:

  (1)建设单位同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2)工种设计文件(包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各种设备说明书、技术核定单、设计施工要求等级);

  (3)国家现行的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相关的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5)甲、乙双方特别约定的装修施工守则或质量手册;

  (6)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表;

  (7)有关施工记录和构件、材料合格证明文件;

  (8)引进技术或进口成套设备的项目还应按照签订的合同国外提供的设计等资料进行验收;

  (9)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工程竣工的文件和规定;

  (10)凡属施工新技术,还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和提供的文件进行验收。

  2.验收

  在发生问题的部位或项目修理完毕以后,要在保修证书的"保修记录"栏内做好记录,并经业主验收签认,以表示修理工作完结。

  三、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工作主要分两步:竣工自检和正式验收,其主要验收内容及程序如下:

  1.竣工自检

  (1)首先自行组织预验收。一方面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另一方面检查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汇总、整理有关技术资料。

  (2)自验的标准应与正式验收一样,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竣工标准,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设计的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工程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等。

  (3)参加自验的人员,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合同、预算以及有关的施工工长(或施工员、工号负责人)等共同参加。

  (4)自验的方式,应分层分段、分房间地由上述人员按照自己主管的内容根据施工图和工艺流程逐项进行检查,找出漏项和需修补工程,及时处理和返修。在检查中要做好记录,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修理完毕,如发现较重大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是设计原因或施工原因,均需在初验会议上研究并提出处理方案。

  (5)复验。在基层施工单位自我检查的基础上,并对查出的问题完全修补完毕以后,通过复验,解决全部遗留问题,为正式验收做好充分的准备。

  2.正式验收

  (1)发出《竣工验收通知书》,施工单位应于正式竣工验收之日的前10d,向建设单位发送《竣工验收通知书》。

  (2)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递交竣工资料。

  (3)建设单位组织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1)集中会议,介绍工程概况及装饰施工的有关情况;

  2)分组分专业汇报检查情况;

3)再集中分组汇报检查情况;

  4)提出验收意见,评定质量等级,明确具体交接时间、交接人员。

  (4)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并办理工程移交。在建设单位验收完毕并确认工程符合竣工标准和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以后,既应向施工单位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在《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签字。

  (5)装饰工程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交接验收证明书,并根据承包合同的规定办理结算手续,除合同注明的由承包方承担的保修工作外,双方的经济、法律责任即可解除。

  (6)在交工过程中发现需返修或补做的项目,可在交工验收证明书或其附件上注明修竣期限。

  (7)进行工程质量评定。

  (8)办理装饰工程档案资料移交。

  (9)办理装饰工程移交手续。

  四、竣工资料

  1.竣工资料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1)竣工工程项目一览表:包括竣工工程名称、位置、结构、层次、面积和附有设备、装置等。

  (2)图纸会审记录

  (3)材料代用核定单

  (4)施工组织方案和技术交底资料

  装饰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应内容齐全,审批手续完备。如有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动,要编入交工验收资料。

  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合同要点交底等。各项交底要有正式书面文字记录和双方签认手续。

  (5)材料、购配件、成品出厂证明和检验报告。

  装饰材料、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表明出厂日期。

  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的抄件或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附抄件人签字和抄件(复印件)单位印章。

  夹板、石材、瓷砖除要有出厂质量合格证外,还应附有现场检验报告。

  防火材料要有国家标准的合格证书和消防部门的使用许可证。

  防火材料要有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水泥出厂要有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焊接要有试验报告和焊条合格证书;钢材出厂要有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6)施工记录

  贴瓷砖及石材应有测温记录;

  油漆施工和喷涂应有测温记录;

  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记录。包括事故报告、处理方案和实施记录。

  (7)装饰施工试验报告

  贴瓷砖的砂浆若在现场自行配制,应经过试贴确定配比。试验报告注明组成的材料和配比,并说明试验结果,由业主签字确认。

  (8)预检记录

  包括现场基准点、楼层基准线、预留孔洞和预埋件位置的检查记录。

  (9)隐检记录

  泛指吊顶、防水等项目的隐检记录。

  (10)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包括所有分项工程应有的质量评定表及分布工程汇总评定表。

  (11)交竣工验收书

  装饰工程施工单位(承包方)、建设单位(发包方)和设计单位(设计师)三方签认的竣工验收单,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核验,合格后签发的核定书。

  (12)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应有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三方代表签证,经济洽商可由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两方代表签证;

  分包工程有关设计变更和洽商记录应通过装饰总承包单位办理;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按签证日期先后顺序编号,做到齐全、完整。

  (13)竣工图

  凡原施工图无变更的,可在新的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作为竣工图;

  无大变更的可在原图上改绘,有重大变更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14)施工日记

  (15)其他(封面、总目录)

  2.竣工资料的归档

  凡是移交的工程档案和技术资料,必须做到真实、完整、有代表性,能如实地反映工程和施工中的情况。这些档案资料不得擅自修改,更不得伪造。同时,凡移交的档案资料,必须按照技术管理权限,经过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认;对曾存在的问题,评语要确切,经过认真的复查,并做出处理结论。

  工程项目工程档案移交时,要编制《工程档案资料移交清单》,双方按清单查阅清楚。移交后,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自保存一份,以备查对。

  五、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是由竣工结算报表和竣工情况说明书组成。竣工结算必须先进行工程结算。

  1.编制依据

  (1)装饰施工资料、竣工图;

  (2)双方认可的装饰施工预算葆标底;

  (3)会审记录、变更通知、技术核定单;

  (4)装饰施工图纸及补充、修改图纸;

  (5)鉴证单;

  (6)自开工之日至合同规定的结算期间所有有关费率、材料差价等调整文件。

  2.编制程序

  (1)由装饰工程施工单位编制结算书交给业主或监理单位;

  (2)业主或监理单位审查结算内容与装饰施工实际是否相符,并与装饰工种工程施工单位核对后,双方签字认可;

  (3)按审定数与业主财务结算。

  3.结算审查要点

  (1)工程量是否准确;

  (2)定额费用是否合理;

  (3)定额包括的内容是否做完;

  (4)复查是否有笔误或计算错误;

  (5)变更项目是否有增也有减;

  (6)取费标准是否合理、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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