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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经纪公司商业公建出租佣金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房产经纪公司商业、公建出租佣金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规范销售薪酬管理,激励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行业特点,结合本公司开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办法提及"销售人员"是指销售代表、销售主管、销售部经理;"非销售人员"是指销售人员以外的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含**集团系统内其他公司的人员)。

  二、商业、公建出租合同的基本要求

  1、本管理办法中所涉及的商业、公建签约租期均在10年以上。

  2、签约租金单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公司既定的租金标准。

  三、商业、公建出租佣金结构

  商业、公建出租部分提取佣金以出租物业的首年平均月租金为计算依据。

  佣金结构为底薪+佣金。

  底薪的金额与销售住宅相同,不作叠加。

  出租业务的洽谈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 谈判工作以销售代表为主,销售主管和经理为辅。

  第二类 销售代表经首次接待,后期谈判工作均由销售主管和经理完成。

  第三类 由介绍人或中介公司推荐,谈判工作主要由销售经理或营销总监完成,根据业务的洽谈形式的分类,销售体各自的提佣比例依据贡献大小也有所不同。

  (一)佣金比例:

指标

岗位

佣金比例

计提指标

计提基数

发放依据

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三类

销售经理

4%

12%

14%

月租金

部门总体业绩

签订《出租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并按合同约定缴纳相关费用

销售主管

4%

月租金

小组业绩

销售代表

6%

2%

0

月租金

本人业绩

介绍人

6%

6%

6%

月租金

本系统非销售人员

中介公司

按中介协议约定支付中介费,不再支付佣金

  注:第二类、第三类销售经理及销售主管的佣金分配比例由营销总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发放日期:

  出租佣金在承租方入住并缴齐相关费用后,于次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发放。

  (三)销售指标的统计口径:

  凡是签定《商业、公建出租合同》(以下简称《出租合同》)和按约定交纳押金、租金等相关费用后,方可计入当月成交额。否则会出现回款额与签约额相差金额很大的情况。

  (四)佣金计算及发放原则:

  1、销售经理及主管:

  销售经理及主管的佣金在正式签订《出租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收取款项到帐、入住手续办理完毕且缴纳相关费用后,提取100%的佣金,公司按有关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后,按月发放。

  2、销售代表:

  (1)销售代表的佣金在正式签订《出租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收取款项到帐、入住手续办理完毕且缴纳相关费用后,提取100%的佣金,公司按有关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后,按月发放。

  (2)如发生撞单情况,参照《销售现场管理制度》处理。

  (3)因自动离职或由公司辞退的销售代表,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需将客户资料进行移交,由公司另行安排该移交客户的后续服务工作,佣金的发放比例由营销总监根据实际工作量大小确定。

  3、介绍人:

  本系统非销售人员介绍的有效客户,若最终成交,介绍人按《出租合同》约定款项到帐,并办理完入住手续且缴纳相关费用后,于次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全额提取介绍费。

  若介绍人介绍的客户由营销总监或公司其他领导洽谈成功的,介绍人按6%提取介绍费,签约销售代表、主管、经理不提佣。

  四、关于舞弊行为的处罚

  1、在得知客户购买的情况下,签租约的。

  2、与所谓"介绍人"、"中介公司"串联,谋取好处。

  3、其他作弊行为。

  如出现以上作弊情况,公司将严肃处理,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对知情不报或有意包庇者,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行政处分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对于作假的中介公司将免于今后的一切合作事项。

  五、关于带租约销售的相关规定

  1、签定出租合同,且客户入住后,出租经办人已计提佣金的,该物业销售后,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售经办人按当月本人应提销售佣金的50%计提佣金,销售主管和销售经理按当月应提标准提佣。

  2、签定出租合同,客户尚未入住,出租经办人未计提佣金,该物业销售后,由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售经办人和出租经办人以出售经办人当月应提佣金比例为基数各提取50%的销售佣金,销售主管和销售经理按当月应提标准提佣。在保持佣金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营销总监有权根据现场租售的实际情况进行出租经办人和出售经办人的佣金分配,并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六、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在公司行政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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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产经纪公司离职销售人员佣金管理办法

  房产经纪公司离职销售人员佣金管理办法

  根据房地产行业受市场影响、销售人员流动性较大的特点,结合**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保障销售人员和公司的利益,本着客观、公正、求实的原则,对离职销售人员的佣金计提,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销售代表离职:

  (一) 销售代表佣金计提的依据是所负责客户已经支付的房款,按相应的比例(根据指标完成率发放的不同而定)计提,并按计提总额的100%发放。

  (二) 离职销售代表的后续工作由销售部经理根据相应规定安排交接给指定销售代表。

  (三) 离职销售代表的佣金计提,根据其提出离职申请时客户已交纳(到帐)的款项,分为以下几种处理办法:

  1、如果客户只交纳保留金、定金,离职销售代表不提取佣金。该客户的后续款项由指定销售代表负责办理。佣金提取按第(一)条款的规定计提并发放给指定销售代表。

  2、如果客户已经交纳部分房款,该部分佣金按本办法第(一)条款的规定计提并发放给离职销售代表。该客户的后续款项由指定销售代表负责办理。佣金提取按第一条款的规定计提并发放给指定销售代表。

  3、如果客户贷款已经到帐或者贷款所需资料和程序均已办完,只待放款,按本法第(一)条款的规定计提并发放给离职销售代表,但入住后应发放的20%部分,将不再发放,该客户的后续工作由指定销售代表负责办理,入住手续办理完毕后次月底按每单200元计提并发放给指定销售代表。

  (四)离职人员的佣金在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一月后发放,以防中途有退房的情况发生。

  二、销售主管、销售经理离职:

  销售主管、销售经理佣金计提的依据是所负责小组或部门当月的回款净额,按相应的比例(根据累计指标完成率的不同而定)计提,并按计提总额的100%发放,如果销售主管、销售经理中途离职,佣金一个月后发放。

篇3:招商和出租工作指南

购物中心竣工到开业庆典之前还有大量准备工作,除了设备调试和人员训练之外,最首要的工作是店面招商和出租。

一.招商租赁阶段
  购物中心建成并不意味着开发过程的完结,下一步的任务是为出租店面寻找承租户,也就是招商租赁。为了保证招商目标能够成功地实现,首先需要在预算的基础上确定开业后的经营目标。其次,需要根据金融情况确定出租方式和策略。实际上,早在购物中心设计和建设阶段,预算和出租招商工作已经展开。

  (一)购物中心的决算
  购物中心开发必须预测开业之后的收入,并和资本投入结合起来考虑。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已经做过项目成本预算,在建筑设计阶段的最后可以进行更为准确的决算,计算购物中心的开发费用和成本,进行投资和受益的经济分析,制定开业后的经营目标,并以此作为店面出租的依据。

  (二)招商和承租户选择
  在招商过程中,有必要对每一个承租户进行评价,预测它们的经营前景,作为店面出租的指导。
  第一,承租户的选择要保证租金的来源。购物中心的店面出租和租金关系密切。开发商的目标是选择合适的零售商,获得足够的租金,最大限度地出租营业面积,获得最大的利润来源。以往的经验并没有给选择承租户和预测未来收入提供可靠的指导,问题在于获得长期稳定的租户和短期高回报是有矛盾的,在某些情况下难以两全其美。开发商把面积大量出租给信誉好的零售商,可以保证租金来源的稳定性,但是这些承租户可能达不到预期的销售额,所以难以让业主和金融投资机构满意。开发商由此面临协调一个长期收益和迅速收回投资的问题,反映在承租户是选择高信誉度的知名商店和全国性连锁店,还是选择本地的愿意支付较高租金的普通零售商。
  在一些地方,购物者对某些承租户具有很高的接受程度。虽然信誉一般,但是它们商品销售量大,所以,购物中心中一些非常好的位置,常常被这些购物者接受程度很高但信誉一般的小规模承租户占据。知名的全国性连锁店虽然经营能力很强,有时候却只能得到较低租金的位置。因此,购物中心在选择承租户时,需要在利润和稳定性之间做出选择。
  第二,需要保证购物中心商品种类的完整性。购物者对购物中心中只有一家商店出售某种商品不会感到满意,他们希望能够像在城市商业区购物一样,方便地进行款式、质量和价格的比较。开发商在招商时应当考虑选择一些承租户集中布置,扩大商品覆盖范围,方便购物者进行比较,提供与城市商业区一样的竞争性和便利性,创造“购物气氛”。 
    
  (三)承租户租金
  店面租金与购物中心的规模有关,一般大型购物中心的租金高,小型购物中心的租金相对低一些。如果规模相同,由于位置不同,租金也有差别,即使在同一购物中心,付出较多的租金能够得到较好的店面位置。
  由于经营商品的种类和利润不同,并非每个承租户都能够交纳同样的租金。收取的租金一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按面积收取基本租金,称为抵押保证金或抵押租金,另一部分按销售额以一定的比例抽取,称为百分比租金。
  下表列举了50年代美国一些重要的承租户类型和租金的关系(1ft2=0.093m2)承 租 户 抵押保证金 ($/ft2) 百分比租金
  百货商店 1.5 2—3%
  小型百货商店 0.75—1.5 2.5—5%
  超级市场 1.25—2 1—2%
  风味食品、面包店、熬食店、肉店、色店 5—6 5—7%
  糖果店干果店 5—6 6—10%
  综合商店 1—2 3—6%
  服装店 <2 <4%一5%
  小服装店 2.5—6 10%
  全国连钮级装店 4%
  童装 6%
  五交化商店 1.75 4—5%
  家具和家庭装饰店 1.75—2 4—6%
  餐饮店 1.75—3 4—7%
  服务设施 比较低 10%
  百货商店是购物中心的核心,常常能够获得较低的租金,特殊的情况还能够有所增加,并随着面积增加而递减。小型百货商店常常作为大型购物中心的次级核心承租户,在中型购物中心中可能成为核心承租户,它介于传统的百货商店和综合商店之间,其商品经营范围和百货商店大致相同。因为小型百货商店对购物中心也很重要,所以它可以通过谈判获得较低的租金,但不会低于百货商店。
  超级市场是购物中心的重要补充,多数情况下是全国性或竞争力很强的地方连锁店,它有良好的信誉,能够缴纳足够的租金。超级市场对中型购物中心和邻里中心的地位更重要,所以租金更低。超级市场提供的是方便购物,虽然在区域中心,购物者的兴趣不在比较购物方面,但研究表明,超级市场对于吸引人流的作用非常大,所以,在大型购物中心,超级市场还是必不可少的。除了超级市场之外,还有风味食品、糖果店、面包店、熟食店、肉店、鱼店等食品商店,面积从50一200mz,井有较好的销售额。
  综合商店一般占整个区域购物中心营业面积的4—9%,单位面积的销售额非常低,但它是购物中心必不可少的组成。它们常常是全国性的连锁店,具有良好信誉。它们对于小型购物中心可能非常重要,因此收取的租金较低。
  服装店要尽量创造比较购物环境。大的女装店和男装店是购物中心的重要成员。具有地方特色的服装商店数量很少,而且多数对购物中心不感兴趣。因此,它们在谈判中占据主动,能够获得比小服装店更低的租金,虽然它们不是全国性的连锁店,但是多数信誉好。商店规模是影响租金的另一个因素,一般小商店支付的租金高,全国性连锁店的租金低。
  家具店对位置的要求不高,但是由于这种商店要求仓库和展示空间面积大,主要位于地下室,在主要营业层只需要小面积展示空间。
  购物中心的餐饮设施分为三类,即快餐、自助餐厅和高级餐厅。快餐为员工和购物者提供餐饮。高级餐厅对购物中心来说非常重要,它能够吸引汽车交通,所

以最好放在靠近停车场和道路的独立建筑中,同时又不能脱离主要步行人流。
  礼品店、珠宝店、收藏品商店、运动用品商店、箱包店、音像制品商店和照相机商店通常由地方承租户经营,也可能包括一些信誉好的全国性珠宝连锁店。它们能够有效地增加购物中心的吸引力,其销售收入也很高,收取的租金也相对高一些。
  服务设施包括理发店、美容店、减肥沙龙、修鞋和修理店等等,在购物中心中占的比例很小,不超过2%,但却是购物中心的必备成员。由于面积小,故抵押保证金比较低。

二.开业阶段

  购物中心开业几周之前,就要开始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宣传,这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宣传不够,开业时知道的人太少,来的人也少,不仅使乘兴而来的购物者感到冷清和失望,而且也使承租户感到失望。
  购物中心开业日可能会涌来大量购物者和参观者,造成各种设施不够使用,而且由于对新环境不熟悉,可能会出现各种意想不到的情况。比如,购物者迷路,找不到停车位,停车排队等候;商店、庭院和中庭空间人满为患;餐饮设施供不应求;购物排队等。为了让开业有序进行,可以制定开业时间表,有组织地进行。
  大型区域购物中心的开业可能影响整个城市甚至这个城市带地区,因此最好把开业时间从一天延长到几天。开业第一天,由承租户携带家庭成员来熟悉环境,如果发现问题,可以及时补救。第二天是媒体接待日,邀请新闻传媒参观。第三天是社区日,通过地方报纸或者邮件邀请附近社区居民光临。第四天才正式向全体公众开放。
  值得注意的是,购物中心要求统一管理,应当尽可能保证所有承租户同时开放(至少保证在75%以上),不同时开业可能会使一些购物者感到失望,而且购物人流也不能按照规划的线路运动,未完工部分的噪声也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乱和干扰。因此,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应当尽早控制工程和装修进度,制定严格的开业计划和时间表,并在招商谈判时和承租户协商解决。即使不可能同时开业,未完成部分也需要进行遮挡,并最好标明预定的开业日期。
  在开业的最初几周,可能有成千上万的购物者前来参观购物,因为不熟悉环境,所以应当用简单明白的方式指明方向,发放一些宣传和线路指导图,在开业之前,所有的交通符号、停车标志灯都必须齐备。
  开业的庆典活动可能很简单,也可能很隆重,它们表明了同一个意思,那就是开发建设过程已经告一段落,进入了运营阶段。虽然今后随着潮流的变化,需要改变外观形象或者加入新用途,改变营销策略或类型以提高竞争力,并进一步完善。同时也表明,到此时为止主要的开发工作已经完成。

篇4:商业物业续约再出租办理程序

  商业物业续约、再出租办理程序

  物业租赁合同到期前,开展竞价,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即续约;反之则出价最高者承租,即再出租。

  一、工作流程

  项目主管到期前90天张贴竞价通知

  竞价程序

  确定承租方租赁条件

  签约程序

  二、工作指引

  1、所有租赁合同到期的物业均须参与竞价。

  2、张贴通知15天为公告期,用于意向方了解查看物业情况。

  3、法律规定了原租客在再出租或出售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购买权,故经办部门须把竞价通知确保送达原租户。

  4、如续约的须补齐因租金上升产生押金差额后,方可发出收铺通知。

  5、续约新合同的起租日期与原合同终止日期一致。

  6、续约不再给予免租期,再出租只能给出最长一个月免租装修期。

  7、再出租新合同的起租日期原则上以原租户交回商铺日期为准。

篇5:商铺出租交付条件合同基本条件

  商铺出租交付条件及合同基本条件

  场地交付标准

  1基础、结构商铺间隔:砌体墙(向铺内一侧为砌体面)

  2柱距:现状

  3层高:M层、一层5.5米,其余楼层4.8-5米

  4其它结构要求

  5地面建筑结构地面

  6天花建筑结构面

  7楼板活荷载:350kg/㎡

  8供电系统提供租赁范围内供电接驳口,总用量规划KW,乙方需提供用电清单,若需增容,乙方负责相关费用。

  9燃气系统M层外围清吧铺位不提供燃气接驳口,其余楼层餐饮店铺提供燃气表前接驳口至租赁范围内,自行报装开通。

  10消防系统提供建筑物一次消防设施系统。

  11通讯系统自行报装,电信运营商将直接配合商家需要,光纤到户开通

  12空调系统甲方提供中央空调接驳口到租赁范围内,乙方自行安装分支(空调盘管风机、控制、阀门、连接商场系统管道、风口、风管及保温)

  13给水系统:提供给水接驳口到租赁范围内(局限于提供给排水商户)

  排水系统:F、M层商铺采用压力排水处理,商户自行安装压力排水管道连接商场总压力排水管道,并且安装三级隔油池和潜污泵。其余楼层提供排水接驳口至租赁范围内。(局限于提供给排水商户)

  14井道预留餐饮排油烟:商户自行安装静电排油烟过滤系统,符合当地环保排放要求,以达到环保排放标准,连接商场主排烟管道(管井)。

  15餐饮新风:商家根据需要连接商场总新风井道(厨房专用),商铺内已配置空调新风,普通排风商场协调配合。

  16洗手间原则为共享公共洗手间

  17门面现状交付,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结合乙方装修风格设计,经甲方审批后装修施工

  附件三合同基本条件

  出租商铺:出租商铺为z购物中心三层编号L3-017的商铺,详见附件一黄色标示范围位置。

  出租面积:该商铺的承租面积(GLA)约为149平方米,建筑面积(GFA)约为248.33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双方确定的测量面积为准)。

  租赁用途:该商铺用于经营“好孩子”之用。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其是“好孩子”商标及所经营商品/服务的其他相关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许可/被授予人,该权利有合法来源且不存在影响该商铺正常经营的限制。如因上述之权利瑕疵导致甲方被责令先行或连带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交付日:双方签署商铺交接文件之日。

  租赁期限:乙方租用该商铺的期限自商铺交付之日起叁年。(即20**年09月28日至20**年09月27日)。

  起租日: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

  租金:乙方每月租金为租金分成(含管理费和推广费):

  1、乙方每月税前营业额在35000元以下,按税前营业收入的6%计算租金。

  2、乙方每月税前营业额在35000元(含35000元)至45000元,按税前营业收入的12%计算租金。

  3、乙方每月税前营业额在45000元以上(含45000元),按税前营业收入的13%计算租金。

  年递增:无。

  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缴付之推广费、管理费、政府税费及所有其它费用。

  以上所称“租赁年度”是指从交铺日起满十二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以此类推。

  租金支付:除两押一租于签订合同后即时支付外,每月租金须于每月第5日前支付(节假日不顺延)。

  租赁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该租赁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推广费或其它费用,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

  租赁保证金相当于乙方租赁铺位押金的总额共计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合同签订时乙方已向甲方交纳。

  管理费:管理费指z购物中心的物业公司为维护整个z购物中心的正常运作,而对z购物中心的公共区域执行保安、清洁、维修等工作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以及该公共区域本身的水、电、空调用冷水费等费用。

  乙方应交纳的管理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40.00元。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管理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管理费于签订合同的5天内支付外,其余月份管理费于每月第5日前支付(节假日不顺延)。

  空调的正常供应时间为每日上午10:00时起至晚上10:00时止。如乙方须于空调正常供应时间以外使用空调,应支付额外空调费,额外空调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0.16元/建筑面积平方米,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推广费:乙方应交纳的推广费按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6.00元。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推广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广费于该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广费于每月第5日前支付(节假日不顺延)。

  水、电费:水、电费的计算标准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及z购物中心实际情况结合制定,乙方须自行负担租赁期限内的水、电费,乙方须按甲方的收费通知单所约定的日期前支付。

  水、电费押金按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30元/平方米计算,乙方应于该商铺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

  装修押金:按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50元/平方米计算,乙方应于该商铺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

  垃圾运输费:乙方自行清理装修垃圾,若有残留,按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6元/平方米计算垃圾清运费。

  支付方式:上述金额可以用支票(抬头请写“”)或以汇款方式存入甲方下列银行:

  1)诚意金、租赁保证金、装修押金、POS机押金、租金、推广费、POS机月管理

  费等,

  汇款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zz支行

  户名:zz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z(一般户)

  2)水电费押金、管理费押金及水费、电费、管理费,汇款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zz广场支行

  户名:z市z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z

  免租装修期:乙方有日的免租装修期及天营运免租期,自该商铺交付之日起计算。在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缴付基本租金,但仍需缴付管理费(期中装修期管理费按建筑面积元每平方计算)以及装修和/或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费用(如水、电、

燃气、电话费等)。

  在营运免租期内,乙方无需缴付基本租金,需缴付推广费、管理费(期中免租期管理费按建筑面积元每平方计算)以及装修和/或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如果乙方于免租装修期结束之前完成装修工程,则不论乙方是否进行经营活动,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开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如果免租装修期满,乙方未能完成装修的,乙方应自起租日开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保险:乙方必须为其租赁的商铺购买保险,其中,装修期间至少必须购买安装工程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营业期间至少必须购买财产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且甲方为公众责任险的共同受益人。

  公众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不得少于50万元。

  营业时间:z购物中心正常营业时间为周一至周四10:00-22:00,周五至周日10:00-22:30(法定节假日期间营业时间另行通知),乙方应服从甲方对z购物中心营业时间的安排,不得于营业时间内无故停止营业、撤离派驻人员或商品。

  物业管理:甲方保留不时制订、引进、修改、废除任何其认为经营和维持z购物中心作为购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规章制度的权利。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商铺交还:租赁合同期限正常结束后不超过10日内交还。除租赁期限届满合同正常终止外,合同解除/终止后不超过3日内交还。

  转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让、分租、转借他人、调换使用、委任或特许第三方经营或管理该商铺。

  续租:乙方如需续租,应于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

  基本违约责任:如因甲方原因逾期交付商铺,则装修期、免租期相应顺延,按实际交付日开始计算时间。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费、推广费、仓库租金(如有)及水、电、空调、燃气费及其他费用之一或部分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付金额的3‰支付滞纳金。逾期达1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委托z购物中心的物业公司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水、电、燃气、空调或其他设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逾期达30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该商铺,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乙方擅自退租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其他:

  通知: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下述地址或双方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甲方:zz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z市zz号z购物中心营运中心

  电话:zz

  传真:

  邮编: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联系人:

  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交z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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