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经纪公司集团(大户)购房管理办法
房产经纪公司关于集团(大户)购房的管理办法
为鼓励**房地产经纪公司全体员工介绍大户购房,并使其在销售过程中统一管理,避免因销售口径不统一而造成客户流失,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销售部根据业务情况长期或短期设置集团销售主管(1人)专门对大户进行全程接待服务,此人不再代理其他销售业务。
二、鉴于大户的销售谈判周期较长,且中间介绍人付出了大量的时间、精力,集团销售主管只对其进行户型、楼层和付款方式的引导。因此,介绍人提取成交额
1-3‰的介绍费(详见"业绩考核与佣金管理办法")。此笔回款额销售部其他未涉及的主管和经理不再计提佣金。散户月度计划完成率和年度累计计划完成率与大户成交额分别计算。但业务考核时一并考虑。
三、集团销售主管的工资由底薪和佣金组成,底薪与同级别的销售主管相同,佣金的提取按每批成交额的累进计费率计算。
(一个大单的成交不得分拆多个小单计提佣金)
成交额佣金提取比例 商业办公
1000万以内0.6‰0.8‰
1000万-3000万0.5‰0.7‰
3000万-5000万0.4‰0.6‰
>5000万0.3‰0.5‰
四、中间介绍人及集团销售主管佣金的提取时间为:
1、按回款总额的80%计提,次月发放。
2、办理入住手续后次月底提取预留的20%。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房产经纪公司商品房分期付款管理办法
房产经纪公司关于商品房分期付款的管理办法
鉴于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商品房的客户大多享受了一次性付款的优惠折扣,而目前逾期支付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保障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全体销售人员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 在约定分期付款期限内客户不能如期付清应付款项的,销售代表必须积极催要应付款,如在7日内将应付款收回的,销售代表、销售主管、销售经理则免于处罚。
第二条 在约定分期付款日到达后7日内,客户不能付清应付款项的,销售代表、销售主管、销售经理自第8日起每延期一日扣罚该套房屋应发全部佣金的1%(含入住后应发放的20%)。
第三条 客户在约定分期付款日到达后,超过30日仍不能付清应付款项的,销售代表、销售主管、销售经理自第30日起每延期一日扣罚该套房屋应发全部佣金的2%(含入住后应发放的20%),直至该套房屋的佣金扣完为止。
第四条 销售代表、销售主管、销售经理扣罚的罚金当月于佣金或底薪中扣除。
第五条 销售支持部于每月25日以前将当月的逾期明细单交综合计划部备案。
第六条 本管理办法的处罚审批人为营销总监,审批后将处罚单于每月25日以前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行政人事部。
篇3:房产经纪公司车位销售管理办法
房产经纪公司车位销售的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房地产经纪公司车位销售的管理,提高车位的销售率,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车位销售指标以车位的销售金额为计算标准。
二、车位的销售计划按年度销售计划分摊至各月,并将销售任务下发至销售人员。车
位的销售额与住宅等销售额相加后作为月度销售任务。
三、车位销售指标与每月销售任务一并作为考核内容。
四、车位销售的佣金计提方式与住宅销售佣金的计提方式相同,销售代表按其累计
销售回款完成率2‰-4‰计提佣金,销售主管及销售经理按其累计销售回款完成率0.3‰-0.5‰计提佣金。
五、车位销售佣金的计提标准按车位销售款全部到帐为准,当月计入销售额,佣金于
次月计发。
六、在销售过程中,只要销售任务总额达到相应标准,则可按相应的佣金计提比例进
行提佣。
七、提佣细则同《业绩考核与销售佣金管理办法》中的原则。
篇4:楼盘示范单位管理办法(3)
楼盘示范单位管理办法(三)
本示范单位只用作楼盘销售中户型示范之用;
销售人员在引导客户看房之时,注意约束客户,请客户勿随意触动示范单位中所展示的家具、艺术品、标识等物品;
在进入示范单位时请务必更换拖鞋;
保洁员注意随时保持示范单位的干净整洁;
请时刻保持示范单位的通风情况良好;
在有客户看房的时候,请时刻注意示范单位中每一个部分的光亮情况良好,以达成客户看房满意的最佳效果。
公司销售部
篇5:房地产公司项目销售分配管理办法(5)
房地产公司项目销售分配管理办法(五)
一、目的:为了有效地推动项目的销售工作,最大幅度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体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的原则,建立一种风险和激励共存的体制,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销售部所有人员
三、分配原则
1工资收入
A.基本工资:正常全勤工作,将得到相对应的固定收入;
B.浮动工资:与销售定额挂钩,完成销售任务,足额获得此项收入;
2销售奖金
A.月销售指标以零起点考核,以4‰的比例按销售额计提奖励收入;
B.销售超额部分,以5‰的比例计提奖励收入
C.销售部经理不参与销售提成,其浮动工资与销售部月销售定额挂钩;
D.销售部以外人员,如推荐客户购买并实现销售,销售人员填写奖励认定书并报销售部经理审核确定后,推荐人可以按2‰的比例计提奖励收入,销售人员按2‰的比例计提奖励收入;
E.每笔提成中拿出25%作为销售部全体人员的公共提成,由销售经理按月度考评分控制发放。销售部经理根据销售人员对每套成交房产的相互配合程度,对销售人员的奖金分配有建议权,实际奖金数额由销售部经理会同总经理商定;
F.销售奖金必须是与客户的合同签订,首期款到帐后,方可计提;
3经济处罚
销售人员当月定额任务未完成时,扣除浮动工资,所差任务定额,如在下月得以补充完成,则已扣除浮动工资,顺延至下月补发;
以零销售额为起点,销售人员连续三个月平均只完成销售定额的70%以下,顺延下月起,基本工资以80%比例发放,直至完成月销售指标。公司可视个人销售情况作出人员调整;
以零销售额为起点,连续六个月后,销售月指标平均完成30%以下,顺延下月起基本工资以50%比例发放。公司可视个人销售情况作出人员调整;
4收入组成
A.月收入=基本工资+浮动工资+福利工资+销售奖金
B.福利工资=全勤奖+交通补助+通讯补助+餐补+工龄补助
销售指标:
基本工资:
浮动工资:
全勤奖:
交通补助:
餐补:
销售部经理岗位津贴:
建议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及沈阳地区的平均水平作出,基本工资为销售人员的基本生活费(含住宿和伙食费用,如公司包食住则此部分费用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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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 | 具体情况 | 提成(金额*系数) |
A | 客户C始终为A接待、且成交 | A得100% |
A、B | 客户C首次看楼为A接待,且登记,但成交时为B接待,A不在场且不知客户要订房,或A委托B接待 | A得50%,B得50% |
A、B | 客户C本应由A接待,但A正忙无法接待,按顺序轮到B接待,且成交 | B得100%(下一次轮到B接待客户应让给A接待) |
A、B | 客户C首次看楼由A接待,第二次看楼由B接待,最后A接待且成交 | A得90%,B得10% |
A、B | 客户C来找A,A不在,B接待且成交 | A得50%,B得50% |
A、B | 客户C首次由A接待,客户C的家人由B接待 | A成交:A得90%,B得10% B成交:A得50%,B得50% |
A、B | A为新业务员不能独立成交,B协助且成交 | A得50%,B得50% |
注:金额=销售合同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