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 导航

Z地产公司合同管理作业指导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Z地产公司合同管理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为规范公司服务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0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劳务派遣合同、人事代理合同等。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公司所有服务合同及协议的审批;

  3.2市场部负责各类服务合同及协议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2.1负责各类劳务派遣、人事代理新合同的谈判及修订等事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与新客户签订服务合同或服务协议;

  3.2.2负责各类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等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及有利性的审查;

  3.2.3负责提醒相关项目部到期合同信息,以及合同续签、新旧合同替换等事宜;

  3.2.4负责各类服务合同的档案管理;

  3.2.5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等。

  4.0操作程序或步骤

  4.1合同的签订

  4.1.1合同的主体

  1)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及所属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其他部门、机构、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2)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3)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4.1.2合同的形式

  1)订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书面形式”是指服务合同、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4.1.3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表等作为合同的有效附件;

  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服务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录用单、发票等);

  4)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6)合同的担保: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7)合同的解释: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8)保密条款: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9)合同联系制度:履行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10)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11)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4.1.4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1)签订合同前,市场部主办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4.1.1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专业资格证书留存。

  2)由市场部主办人员或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服务合同条款,报总经理审批,加盖合同专用章,合同编号由市场部统一编制;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3)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正本由市场部统一保管,合同副本加盖副本章后,由实际操作的项目组负责保管。

  4.2合同的变更、解除

  4.2.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4.2.2变更或解除服务合同或服务协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3合同的履行

  4.3.1公司及所属各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4.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

  4.3.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并报总经理: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4.4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4.4.1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4.4.2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并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决定。

  4.4.3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起诉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总经理。

  4.4.4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总经理。

  4.5合同的日常管理

  4.5.1市场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各类服务合同及协议的日常管理。

  4.5.2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公司办公室、销售部、采购部各保管一枚,分别编号。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

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4.5.3已签订的服务合同(包括新合同及续签合同),签回前由市场部人员跟踪并记录。

  4.5.4服务合同签回后,由市场部统一录入《客户合同协议一览表》及《正本合同总目录》,将新合同存入正本存档,同时替换过期合同;过期合同资料录入《过期合同目录》,并根据记录收回过期合同副本,在总经理签字之后予以销毁。

  4.5.5服务合同副本加盖副本章后,交相关项目负责人员与财务部,由市场部做好相关记录。

  4.5.6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总经理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总经理办公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4.6考核与奖惩

  4.6.1公司、所属各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市场部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4.6.2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4.6.3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1)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2)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3)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4.6.4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1)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2)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3)遗失重要证据;

  4)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5)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6)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4.6.5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0相关文件

  5.1纠正及预防措施程序(暂缺)

  5.2

  6.0工作记录表单

  6.1客户合同协议一览表

  6.2正本合同总目录

  6.3过期合同目录

  编制部门

  编制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

篇2:Z地产公司成本限额管理作业指导书

  Z地产公司成本限额管理作业指导书

  1.目的

  1.1掌握可靠成本信息,保证成本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1.2推进成本管理作业的标准化、专业化

  2.适用范围

  集团地产子公司(控股公司)的所有地产项目的设计限额管理工作

  3.定义

  3.1设计限额:为保证设计成果的经济性而制定的、设计相关技术经济指标的不应突破的控制值,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钢筋含量、砼含量、开窗率等;

  4.职责

  4.1地产子公司成本部:制定限额指标,测算执行情况

  4.2地产子公司设计部:组织设计,负责设计合同管理;对设计任务下达限额,控制影响经济性的重要技术环节(如结构中一些安全系数的取定);

  4.3集团财务管理部:各项目限额指标的审查与备案,集团基准限额的制定

  5.工作程序

  5.1设计限额的制定

  5.1.1集团财务管理部和地产子公司成本部应在理论研究和工程案例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各地区一般设计条件情况下的技术经济指标,制定集团的统一限额标准,参见《成本控制要素及参考指标》;

  5.1.2集团技术管理部和财务管理部开展研究,总结和提炼的设计优化方法、成本控制经验,为限额设计提供技术手段。

  5.1.3设计限额由地产子公司的成本部和设计部共同制定,双方在充分沟通和达成共识后制定,以便共同遵照执行,共同承担责任;成本部可以采用单价交底等方式,使设计人员具体了解成本数值,有助于设计中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

  5.1.4在本项目设计开展之前,地产子公司设计和成本部门应就设计阶段成本控制的配合工作制定计划,明确具体的控制要点、控制的技术经济手段、过程中监督的时间点和检查方法,事后解决问题和方法和承担的责任,便于设计过程中参照执行。

  5.1.5各项目的设计限额制定时,应针对项目的特点,并考虑目标成本的要求,确定指标的上限(必要时可确定下限),即保证经济性,也不能牺牲影响安全、适用和必需的设计效果,使之具有合理性;

  5.1.6各项目的设计限额需报集团备案,一般应与对应阶段的成本测算一起报送,保证数据的逻辑性。设计限额指标不应超过集团制定的统一限额标准,如果超出,必须附有相关分析说明。

  5.2设计限额的下达

  5.2.1各项目的设计限额是随设计实施方案的确定而确定的,最迟应与正式目标同时确定。确定之前在设计任务书或设计合同中,可以先按集团统一的设计限额规定,待确定之后,再做必要的调整。

  5.2.2地产子公司设计部在设计任务书和合同中给出明确的限额数值,要求设计单位开展限额设计,并约定相应检验方法、奖惩条款。

  5.2.3在下达限额的同时,应参照以往经验总结和专题研究成果,就本项目经济性提高的技术措施、一些重点内容设计上需注意的关键点(如一些重点部位的配筋方式),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采用优化的解决方案,做到事先控制。

  5.3设计限额的执行

  5.3.1根据事先制定的工作计划,地产子公司设计部必须在设计过程中跟踪检查阶段性设计成果,成本人员配合进行相关测算。

  5.3.2如地产子公司认为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存在经济上的不合理现象,必须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质疑,必要时可要求对方提供有关计算书,由对方给予合理解释,并积极配合相关的检验。

  5.3.3在扩初设计过程中,地产子公司应自行或约请结构咨询公司,按现行国家规范对进行同模型、同条件的计算复核。复核结果如不满足经济性要求,必须针对问题的原因,对相应设计进行修改优化。

  5.3.4扩初设计完成后,设计单位应提交设计概算书,包括钢筋、砼含量等重要指标,成本部应组织造价咨询公司复核,并按《成本分析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成本分析。对不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必须先优化在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5.4设计成果的检查

  5.4.1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地产子公司成本部组织咨询公司编制施工图预算,并按《成本分析作业指导书》完成成本分析,对比限额执行结果,并将有关数据提交设计部。

  5.4.2对超限额的情况,成本部应与设计部共同分析原因,探讨处理办法;必要时,集团财务管理部和技术管理部给予相关的意见和技术支持。

  5.4.3处理办法报主管领导决定如何处理,执行设计合同相关条款。

  5.4.4限额执行的最终结果和处理方式报集团备案,作为考察项目经济性的参数和考核相关部门与人员的基础之一。

  6.支持性文件

  6.1工程成本管理与监控程序

  6.2设计管理程序(技术管理部)

  6.3成本分析作业指导书

  7.相关记录及表格

  7.1成本控制要素及参考指标

  8.流程图

篇3:项目市场调研作业指导书2

  项目市场调研作业指导书2

  1.总则

  1.1目的

  前期调查分析工作的主要目的在于:

  a)通过大环境分析及时了解房地产领域和市场的发展动态,保持对市场的敏锐性。

  b)征地前通过对项目状况和市场机会的研究分析评估地块价值,估计成本利润,为土地竞标的价格决定提供依据。

  c)粗略估计项目地块开发的优/劣势,预测项目开发潜力。

  1.2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指导项目在土地竞标之前对项目地块本身和相关市场进行的前期调查分析工作。

  2.工作程序

  2.1大环境分析

  2.1.1国民经济及常州市综合经济状况分析

  a.国民/常州市民收入状况调查

  b.国民/常州市民支出分配比例

  2.1.2房地产开发大气候及常州房地产开发综合状况分析

  a.房地产景气指数

  b.房地产的现行相关政策及政策走势

  c.常州房地产前一年和当年开发总量(占地面积、建筑面积)

  d.当年已建成开发小区的空置率

  2.1.3常州市相关商品住宅市场调查与分析

  a.在售各楼盘的市场定位分析(楼盘形象、价格水平、消费群体)

  b.总体规划走势(小区规模、外立面风格、景观规划、区内配套设施、户型、物业管理)

  c.销售、宣传策略(售楼部布置、广告、促销手段、宣传卖点)

  d.销售现状和走势

  2.1.4常州市居民居住偏好调查与分析

  a.对影响购房的各因素的重视程度排序

  b.对房屋面积的普遍要求,对户型的偏好

  c.选择购房居住心理半径、居住工作半径分析

  2.2项目状况研究分析

  2.2.1项目地块内部状况分析

  2.2.1.1地块自然属性分析

  a.地块位置

  b.占地面积,规划占地面积(规划工建面积与住宅用地面积)

  c.地形、地貌

  d.地质状况(污染程度、地质软硬性质)

  2.2.1.2地块内部地表建筑物调查

  a.建筑物性质(工厂厂房、民宅、办公用房、一般设施、电线杆)

  b.建筑物在地块上的位置

  c.建筑物建筑面积估算

  d.所有权属性

  2.2.1.3地表现有自然、人文资源策划价值/障碍分析

  a .现有自然资源

  依据规划,地块上现存的可利用的河池、树木、草地、山坡和公用设施等。

  b.人文资源

  土地前身性质

  风水脉象

  2.2.2项目地块周边状况分析

  2.2.2.1土地周边可利用的自然景观分析

  景观特色、距地块远近、知名度

  2.2.2.2土地周边人文景观/资源分析

  a.博物馆、纪念馆等人文景观

  b.名校,科研机构,历史形成的政冶、文化中心等可利用的人文资源

  2.2.2.3交通状况分析

  a.距离市中心或主要社会场所的远近(车程、步程)

  b.公交车车次、站点、站点与地块的距离

  2.2.2.4周边服务配套设施分析

  学校(知名度、教学质量、师资力量、与项目距离);菜场(规模、远近);医院;超市;娱乐、休闲场所;邮局;银行;商场;证交所等

  2.2.2.5土地周边生态环境特征分析

  主要关注周边有无工厂可能产生污染、噪音等。

  项目区域的环境指数

  2.2.2.6周边地块被征用的可能性

  2.3市场机会分析

  2.3.1地开发成熟程度分析

  2.3.1.1区域内人口状况调查分析

  a.人口数、人口密度、与往年相较人口发展状况

  b.居民职业、工作单位,收入、消费水平调查

  c.居民年龄、婚姻状态调查

  d.居民居住习惯调查

  2.3.1.2区域内现存小区的状况

  a.现存小区的开发及交付使用时间,建筑物新旧磨损程度

  b.小区的市场形象及定位(价格水平、当前形象档次)

  c.小区的规模(总户数、楼栋数、估计占地面积)

  d.小区的区内、区外生活配套设施

  e.小区的建筑物外立面式样、户型、居住面积

  f.从二手房市场了解各小区现有住房在二手房市场上的价格,及在租房市场上的价格。

  2.3.1.3区域内的商业机会

  a.区域内现有商业机构的种类、规模、知名度、企业效益

  b.项目地块周边主要街道的人流状况

  c.区域的发展趋势

  2.3.2周边竞争楼盘市场调查

  2.3.2.1开发单位、开盘及交付时间

  2.3.2.2楼盘总体规划

  a.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栋数,户数

  b.景观规划,绿化率

  c.外立面风格、色彩,采用的建筑材料

  d.楼盘主打房型、面积

  e.小区内部配套设施

  f.物业管理

  2.3.2.3楼盘销售手法与销售状况

  a.售楼处布置、形象

  b.售楼人员的整体形象与素质

  c.价格,折扣比例

  d.销售完成状况和销售走势预计

  e.客源状况(客源分布区域、收入状况、年龄状况等)

  2.3.2.4宣传策略与促销手段

  a.诉求卖点

  b.广告媒体选择,广告频率,平面广告版面尺寸、档次、位置

  c.各种促销宣传活动及产生效果

  d.其它宣传资料

  2.4项目开发优/劣势深层剖析

  2.4.1开发优势分析

  2.4.2开发劣势及营销障碍分析

  2.5项目市场定位(粗略)

  2.6操作要求

  以上各项作中,"大环境分析

"部分应在平时积累、完成;其余各项工作需在土地竞标前完成。

  3.记录

  本作业过程涉及的相关记录主要为:

  《楼盘市场调查表》**-01-01-A**-01-01-B

  市场调研报告**-01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篇4:工程材料进货检验指导书4

  工程材料进货检验指导书4

  1、工程桩(钢筋砼预制方桩)进货检验指导书

  (1).工程桩尺寸允许偏差:

  项目允许偏差(MM)

  横断面边长±5

  桩顶对角线之差10

  保护层厚度±5

  桩身弯曲矢高≤1‰桩长且≤20

  桩尖中心线10

  桩顶平面对桩中心线的倾斜≤3

  锚筋预留孔深-0至+20

  浆锚预留孔位置5

  浆锚预留孔径±5

  锚筋孔的垂直度≤1%

  (2).桩的表面应平整、密实,掉角的深 度不应超过10MM,且局部蜂窝和掉角的缺损总面积不得超过该桩表面全部面积的0.5%,并不得过分集中。

  (3).由于混凝土收缩产生的裂缝,深度不得大于20MM,宽度不得大于0.25MM,横向裂缝长度不得超过边长的一半。

  (4).桩顶和桩尖处不得有蜂窝、麻面、裂缝和掉角。

  (5).每批进货中按100%全检。

  (6).每批检验中,10%以上不合格者,则认为该批为不合格。

  2、塑钢门窗进货检验指导书

  (1).窗框、窗扇外形尺寸允许偏差:

  窗高度和宽度尺寸范围300-900901-15001502-2000>2000

  窗尺寸允许偏差≤±2.0≤±2.5≤±3.0≤±3.5

  (2).窗框、窗扇对角线尺寸之差不大于3.0MM。

  (3).窗下槛应有出水槽。

  (4).窗框、窗扇表面应平滑、色泽均匀一致,无污染、无裂纹、无气泡、无扭曲、无弯曲,焊缝平整,无明显划痕、杂质、磨点等缺陷。

  (5).窗用增强型钢及其紧固件的表面应经防锈处理,增强型钢的壁厚应不小于1.2MM。增强型钢不得松动,用于固定每根增强型钢的紧固件不得少于3个,其间距应不大于300MM,距型钢端头应不大于100MM。

  (6).五金配件的型号、品牌及数量等应符合合同规定。

  (7).馐门窗四角所用材料为吹塑薄膜,并包扎好。型材正表面有贴膜保护,应有防雨措施并保持清洁。

  (8).塑钢门窗的玻璃需无明显划痕(以1.5M距离肉眼看不见为准)、无气孔。

  (9).运输、装卸过程中捆扎稳妥,以保证产品不受磨擦损伤,表面完好。

  (10).每批进货中按100%全检。

  (11).每批检验中10%以上不合格者,则认为该批不合格。

  3、进户门进货检验指导书

  (1).尺寸允许偏差:

  项目允许偏差(MM)

  门框翘曲3

  门扇翘曲2

  框、扇对角线长度2

  一平方米内平整度2

  框高、宽+0

  -1

  扇高、宽+1

  -0

  裁口、线条和结合处0.5

  冒 头或棂子对水平线±1

  (2).表面应净光或砂磨,并不得有创痕、毛刺和锤印。

  (3).框、扇的线型应符合设计要求、割角、拼缝应严实平整。

  (4).配件型号、品牌及数量均需符合要求。

  (5).每批进货中按100%全检。

  (6).每批检验中,10%以上不合格者,则认为该批为不合格。

篇5:地产公司工程合同管理规定

  地产公司工程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节 概述

  第一条 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特制定工程合同管理规定。

  第二条 合同作为明确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具有法律约束力,故凡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以公司名义与外界发生经济往来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 本章所指的合同包括建设项目前期、设计、工程、物资合同。

  第四条 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节 机构

  第五条 除工程合同由预算部负责签订,其他合同均由各职能部门负责签订。

  第六条 预算部全面负责合同的综合管理,即合同签订前的指导、审核以及履行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第三节 原则

  第七条 未通过招标签订的合同,在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八条 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等担保条款。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九条 合同文本由相关部门自行拟稿,应尽可能参照使用标准格式合同范本,同时结合本公司和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确保合同内容的完整、严密和有利。

  第十条 合同的主要条款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必须明确,文字表述清楚准确。

  第十一条 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的合同文本上应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

  第十二条 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公司批准。

  第十三条 单份合同文本达两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四节 合同谈判

  第十四条 合同谈判应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经招标确定合作方的合同谈判,应由原招标经办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所有经济合同的谈判,必须保证至少有两名人员参加谈判。

  第五节 合同签订

  第十六条 前期合同:

  凡涉及政府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合同,由工程前期部负责洽谈和拟订,提供相关费用的依据至预算部,经审核后办理后续报批手续。

  第十七条 设计合同:

  (一) 设计合同包括项目总体方案设计合同、园林景观设计合同、室内装饰设计合同、单体及室外管网施工图设计合同。

  (二) 设计合同由设计部负责洽谈和拟订,提供相关费用的依据至预算部,经审核后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工程合同:

  (一)工程合同包括单体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和分包工程合同(土方工程、桩基工程、防水工程、栏杆工程、铝合金门窗工程、幕墙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室内外高档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及综合布线工程等)。

  (二)上述工程均须按照《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确定承包单位,由预算部负责与承包单位进行洽谈,签订单体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和上述分包工程合同及其它零星及单体附属工程的合同文本,并办理工程合同的报批手续。

  第十九条 物资合同:

  (一)物资合同包括物资采购合同和机电设备供货合同。

  (二)物资采购合同:

  1.总价在3万元以下的零星物资和苗木采购,物资部必须办理零星物资和苗木价格审批手续,以此作为付款依据。

  2.总价在3万元~50万元的物资采购,物资部必须签订物资采购合同。

  3.总价在50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须按照《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确定供应商,合同由物资部负责与供应商洽谈和拟订,提交至预算部审核后,办理后续报批手续。

  4. 对已签合同标的作调整时,物资部必须签订合同补充协议,以此作为付款依据。

  (三)机电设备采购合同和涉及安装的物资采购合同,由设计部专业工程师负责协同物资部拟订机电设备采购合同文本,上述合同由物资部提交至预算部审核后,办理后续报批手续。

  第二十条涉外合同、重大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物资采购合同、机电设备合同;单体工程、分包工程,其合同价超过500万元的)www.pmceo.com,合同签订部门必须加签常年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并报集团投资发展部备案。

  第六节 审批流程

  第二十一条 合同文本拟定完毕,按规定的流程审核并签署完意见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具体流程如下:

  (一)工程前期合同审批程序:

  工程前期部经办人——工程前期部经理——预算部经理——财务副总——总经理——董事会代表

  (二)物资采购合同审批程序:

  物资部经办人——相关主管副总工程师、工程师——物资部经理——预算部经理——物资副总——财务副总——总经理——董事会代表

  (三)工程合同审批程序:

  预算部经办人——预算部经理——造价审核部经理——工程副总——财务副总——总经理——董事会代表

  (四)设计合同审批程序:

  设计部经办人——设计总监——预算部经理——工程副总——财务副部——总经理——董事会代表

  第二十二条 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合同流转单上,合同流转单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盖章后,经办人留存并及时归档。

  第七节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三条 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相关部门应充分理解、熟悉合同,然后严格履行合同。

  第二十四条 经办部门和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

  第二十五条 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必要时通知法律顾问。

  第二十六条 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

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付款:

  (一)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二)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

  第二十七条 付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经办部门应当督促付款单位出具代付款证明。

  第二十八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要求的付款必须按合同审批程序审核,50万以下的付款总经理有最终决定权, 50万及50万以上的付款须报董事会代表批准,各级审核通过后再转财务审核付款。公司各部门所办理的各种款额收款单位,必须在各部门经办人的陪同下至财务部办理收取支票或现金的手续。

  第二十九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工程合同的有关技术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第八节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条 合同订立后,在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及相关人员应及时掌握合同执行情况,对涉及合同履行中的变更、解除等重要事项,应及时汇报,www.pmceo.com并依上述流程履行审核手续。

  第三十一条 我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双方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二条 有关部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在三天内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必要时通知法律顾问。

  第三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符合文件收发的要求。

  第三十四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三十五条 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九节 归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合同档案包括合同原件、合同审批记录、预算书(标)底等。由公司档案管理员负责整理、归档、编号。

  第三十七条 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一份正本由公司档案管理员对合同进行编号登记并归档,其他部门上公司网络流转查阅。

  第三十八条 经办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需要设立合同台帐,及时反映各阶段合同履行情况,做到款项收付一事一计,互相核对。

  第三十九条 当经济合同归档后出现补充或更改时,经补充或更改后的经济合同仍作为有效的经济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第十节 其他

  第四十条 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

  第四十一条 经办部门、财务部门应当根据所立合同台帐,按公司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各自的工作范围内的合同订立或履行情况。

  第四十二条 各有关人员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合同流转单等)按合同编号整理,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由档案管理员根据公司文档制度处理,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第四十三条 公司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逐步将合同文本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台帐记录等纳入公司对员工和部门的工作成绩考核范围。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