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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控股公司人事管理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地产控股公司人事管理

  第一节员工报到程序

  一、新员工凭《录用确认信》报到,并向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提供下列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或其它身份证明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3.区(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原件;

  4.前任公司离职证明原件(上海户籍员工应提供劳动部门规定的退工单和劳动手册);

  5.个人一寸证件近照;

  6.缴交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所需证件、证明等;

  7.公司指定银行工资卡;

  8.公司要求的其它证明资料等。

  员工不能提供上述1~4资料中任何一项;隐瞒或虚报个人信息;提供的体检报告不合格;以上情况之一者均不能办理入职,即使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亦可视为无效,即时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不予员工任何赔偿或补偿。

  二、由集团招录或外派至各公司的员工,以总部公布的人事任命(总经理级以上)、或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签发的《人事派遣单》或《人事部门交接单》作为员工到职的唯一文件。

  第二节试用期的管理与考核

  三、新员工试用期间,由用人部门岗位辅导员、入职引导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新员工,相互配合共同完成试用期的工作。

  四、试用期限

  1.新员工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2.有突出表现者可申请提前转正,但试用期不得少于1个月。

  五、试用期考核

  1.员工试用期间,每满一个月由用人部门对新员工进行一次月度考核。

  2.如果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累积请假5个工作日(含)以上,试用期考核将受到影响。

  a)转正

  员工顺利通过每月月度考核后方可转正,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办理转正手续。

  b)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用人部门至少提前5天将员工的考核结果提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并经分管副总裁、执行总裁批准后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考核结果以所属中心提交的《员工试用期考核表》为依据。

  *试用期内任何一方解除合同至少提前3天书面通知对方。

  *在试用期内员工严重违纪行为时,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如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管理

  六、劳动合同管理

  1.劳动关系管理

  a)总部和各单位应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并遵循《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组织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b)劳动合同管理权限

  *总部员工和各单位总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特殊人员不在此列)、各酒店公司业主代表与总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原件须与员工个人档案一同存放,由总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存档。

  *各单位副总经理级员工与各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原件须与员工个人档案一同存放,由各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存档。

  *其他员工则由总部授权与任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件须与员工个人档案一同存放,由各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存档。

  2.劳动合同文本

  a)当地劳动部门有指定合同版本的,则按当地规定执行;如无指定的,各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结合当地用工管理政策在总部提供的范本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经各板块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法务部审核,报行政副总裁审批生效。

  b)正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其他非正式员工,如小时工、退休人员、公司顾问等,均签订《劳务协议》。

  c)《保密协议》和《廉洁自律行为规定》必须作为《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附件,一并与员工签订生效。

  3.劳动合同期限

  a)《劳动合同》为三年(含试用期)。

  b)《劳务协议》一年(含试用期)。

  c)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须经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分管副总裁审核,报执行总裁审批同意后方可签订。

  4.劳动合同签订

  a)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b)《劳动合同》、《劳务协议》、《保密协议》和《廉洁自律行为规定》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5.劳动合同岗位:管理类、行政类、财务类、技术类、销售类等。

  6.劳动合同发放:劳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须完成盖章及员工本人签收的手续,并保留签收记录,建立成册。

  7.劳动合同续签

  a)劳动合同期到期前45天,由员工个人填写《续签合同申请表》,经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后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

  b)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3年,特殊情况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分管副总裁审批同意后方可签订。

  8.劳动合同解除、终止

  公司和员工双方可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四节离职管理

  七、离职程序

  1.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辞职、公司辞退)

  a)个人辞职:试用期内提前3天,转正后应提前30天填写《辞职申请报告》和《辞职审批表》,向用人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ZZ地产权责手册》审批完成后生效,员工于最后工作日办理移交手续。

  b)公司辞退:由用人部门填写《员工辞退或调岗建议书》,按《ZZ地产权责手册》审批后生效,员工于最后工作日办理移交手续。

  2.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员工考核不合格或工作表现不能适应公司的发展或因公司人员调整;或因个人的意愿离开公司,公司给予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

  3.离职面谈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根据离职员工本人意愿,合理安排离职面谈,仔细听取离职员工的建议或意见,填写《员工离职面谈表》,并及时反馈至分管副总裁及相关中心。

  4.离职、离岗移交

  a)离职或调动人员须填写《员工离岗交接单》完成以下内容的移交:

  *工作移交:由所在部门审核工作移交情况;针对专业岗位的人员须按《各专业员工离岗交接单》完成专业工作的移交,由上一级领导为监交人,须移交人、接收人和监交人三方确认的《各专业员工离岗交接单》方为有效。

  *财务清算:由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并清算财务挂账、借款等。

  *行政物品移交:由行政部门取消手机托收、上缴名片、

归还工作牌、归还图纸等。

  *行政费用清算:由行政部门审核手机补贴、住房补贴、电脑补贴或扣款等。

  *人事费用清算: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清算培训费用、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费用等。

  *其它:营运管理中心负责注销企业邮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注销PD账号等。

  b)各单位总经理(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离任现职须由监审部进行离任审计,并由监审部在《员工离岗交接单》上加签意见;且地产公司总经理离任,须按《地产公司总经理离任管理制度》进行离任交接,填写《地产公司总经理离任交接表》。

  c)所有人员离职,必须完成离职移交手续,方可办理结算工资,离职员工工资与公司当月在职员工工资一同核发。

  d)员工办妥离职移交手续后,人事部门将办理退工、退保、转移住房公积金、转移档案等手续,并开具《退工单》或《离职证明》。

  e)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亲自完成离职移交的,可填写《代办离职移交手续委托书》,由委托人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f)所有调动人员离岗的,必须完成离岗移交手续,方可到新公司或部门工作。

  5.其他

  a)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和员工双方应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b)未通过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各单位不得再次录用离职不到六个月且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员工;各单位再次录用ZZ原离职员工时,须向原任职单位做背景调查。

  第五节人事异动管理

  八、人事异动是指对员工,按照“人尽其才”的原则,所进行的职位调整、变动有关的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具体是指调动、晋升、调薪、降职等。人事异动时,各级人力资源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规定,负责办理人事异动手续。

  九、人事异动程序

  1.审批流程

  a)根据《ZZ地产权责手册》执行。

  b)跨板块的人事调动

  *各板块内副总经理级以下人员的人事调动,由各板块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总部与板块、板块与板块间总经理级以上和特别指定人员的调动,须经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分管副总裁审核,报执行总裁审批生效。

  *双线管理人员须再经总部所属中心负责人、分管副总裁审批。

  2.当员工岗位发生变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及人事巡检

  十、人力资源信息化(以下简称EASHR)建设

  1.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是EASHR的业务管理部门,营运管理中心是EASHR的技术支持部门。

  2各板块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必须定期为各下属公司人事进行EASHR的操作培训。

  3.各单位必须在公司组建三个月内使用EASHR,EASHR投入使用的模块为组织管理、员工管理、薪酬管理、时间管理等。

  4.各单位必须使用EASHR核算薪酬,各单位的财务负责人有责任进行监督,对于不使用EASHR核算工资的,一律不予以发放工资。

  十一、人事巡检

  1.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每年对各板块及下属公司的人事管理进行1~2次抽查或巡检。

  2.检查内容:EASHR的使用、花名册的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员工劳动争议处理、员工满意度、管理人员360度访谈、人才开发库的建立等。

  3.人事巡检结果将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对各单位人力资源负责人的重要考核依据。

  第七节员工档案管理

  十二、管理范围

  各单位按人力资源管理权,对员工档案进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主要负责总部、各单位总经理级以上人员及外派人员的档案。

  十三、管理规定

  1.完整的员工个人档案应包括且不限于以下资料:职位申请表、招聘测试记录、录用审批、身份证、学历、资格证书、录用确认信、劳动合同及附属协议、考核记录、调岗转岗晋升加薪通知、奖惩记录、培训记录等,以及公司开具的各类证明。

  2.各单位除保存员工书面档案资料外,同时建立电子档案管理库(扫描件)。

  3.员工信息档案属于公司机密资料,在未履行审批程序前均无权查看或索取。

  4.离职员工的档案至少保存3年,期满时造册,经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核准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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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项目地产销售部人事管理制度

  项目地产销售部人事管理制度

  一)入职与试用

  1)、秉承“以人为本”、“适合的才是最好的”、重内部选拔、重潜质、重品德的原则,坚持“同质化人才”让每个人主动的去自我管理、自我提升。

  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试用期限:销售部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以绩效考核和部门负责人意见为考核标准,经考核条件优秀者可提前转正。

  四)、工作请示、工作协作

  1.公司实行层级管理体制,一般不可越级或跨部门进行工作请示;

  2、部门间、同事间应加强沟通、相互协作;

  3、业绩分属、员工不满或争议,可向上一级主管或行政管理部提出;

  4、争议或不满应尽可能与直接上级协调处理;

  5、尽可能客观地看待人或事,不在同事间散布不满情绪、不私下议论同事是非;

  五)、工资

  工资计算

  1、公司实行月薪制,每月10日为公司发薪日,发放上月至上月末的工资;工资计算为基本工资除以26天;电话补助需凭当月17日之前本人充值发票至财务申领。

  2、公司在以下情况可不发放或抵扣员工当月或次月工资;

  1)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私自离职;个人借支未在发放工资前或离职办理时结清;

  2)因员工过错给公司造成一定经经济损失,侵占公司财务。

  六)、调动管理

  1、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经理和项目总监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由公司由总经理批准。2、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3、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5、人事部门将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

  七)、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十五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裁批准。2、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3、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物品清还手续,对客户资料泄密的拒绝交接的或交接不完全的将不予结算工资4、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5、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至次月领取薪金。6、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7、该员工所有的福利包含调休未尽的、团奖未发放的将全部作废。

  八)、辞退管理

  1、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裁批准。3、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4、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5、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九)、其他情况

  1、以下情况,公司暂不发放或等额抵扣员工当月或次月工资,离职者不予办理退工手续

  1)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擅自离职;

  2)员工未办结离职手续;

  3)侵害公司知识产权;

  4)其他侵害或损坏公司利益行为。

  2.知识产权

  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露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

  为其它目的使用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

  复印、转移含有公司商业秘密的资料;

  公开发表、非法使用、复印、转移其他保密或竞业禁止合同中规定的信息;

篇3:房地产销售部人事管理制度

  房地产销售部的人事管理制度

  部门的人事管理制度按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人员招聘与录用

  按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资

  按总公司有关薪酬管理方案的规定执行。

  三、调动管理

  1 、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经理和项目总监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由公司由总经理批准。

  2、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3 、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一个星期之内到新岗位报到。

  4 、人事部门将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动结果。

  四、辞职管理

  1 、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十五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裁批准。2 、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 ,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3 、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物品清还手续,对客户资料泄密的拒绝交接的或交接不完全的将不予结算工资

  4 、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

  5 、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至次月领取薪金。

  6 、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7、该员工所有的福利包含调休未尽的、团奖未发放的将全部作废。

  五、辞退管理

  1、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2 、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

  3 、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

  4、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5、以下情况,公司暂不发放或等额抵扣员工当月或次月工资,离职者不予办理退工手续

  1)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擅自离职;

  2)员工未办结离职手续;

  3)侵害公司知识产权;

  4)其他侵害或损坏公司利益行为。

篇4:投资置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投资置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人事管理,使人事管理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人事管理机构及内容

  一、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办公室在人事管理上直接向总经理负责,与各部门的关系是协调、指导、服务的关系。

  三、人事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协助公司领导制定、控制、调整公司及各部门的编制、定员;

  (二)协同各部门办理员工的招聘工作,为各部门提供符合条件的员工;

  (三)协助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做好员工的考查、任免、调配工作;

  (四)协同各部门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统一管理和调整员工的薪金;

  (六)保存员工的个人档案资料;为员工办理人事方面的手续和证明等。

  四、管理部门每半年对公司业务主管以上的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考核,综合其基本情况和主要业绩,对各种能力做出评估,听其上下级对其的评估,填出《员工培训(考核)报告》,为公司储备和提供人才。

  员工招聘

  一、员工招聘

  (一)湖南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将遵循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聘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

  (二)聘用的基本条件

  1、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能力和技术知识、水平。

  3、有开拓创新意识,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文明。

  (三)招聘程序

  1、员工的招聘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编制、名额进行,各部门增加人员须向办公室提出用人计划,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2、应聘人员填写《应聘职位登记表》,并附上工作简历,职称证书和最高文凭(A4纸)复印件。

  3、办公室面试、审查、签署意见。

  4、部门经理进行面试、审查、签署意见。

  5、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签署意见。

  6、批准录用后,由办公室安排签订劳动合同。

  7、具体程序按《员工入职管理规定》有关条办理。

  二、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新员工一般要经过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双方签订《用工协议》,待转为正式员工后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工作需要及员工的具体情况而定。合同期分为短期、中期、长期、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解除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解除条件,并按劳动合同中的规定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四)劳动合同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办理延续手续。任何一方不同意延续,合同即行终止。

  (五)劳动合同终止依照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条理执行。

  (六)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在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人事部门申请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履行;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甲方所在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员工的权利及义务

  一、公司员工

  (一)凡是按照本制度办理聘用手续、在公司各部门从业、并领取薪酬的人员,都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员工。

  (二)公司员工有义务做到: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

  2、热爱和关心公司,维护公司的名誉、荣誉和权益。

  3、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讲求经济效益。

  4、团结协作,努力上进,服从上级领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以最佳的工作姿态为公司做贡献。

  (三)与义务相一致,公司员工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有关待遇的权利;有享受节假日和休息的权利;由向各级领导反映有关情况和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由辞职的权利。

  一、员工工资

  (一)工资形式与发放形式

  1、公司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员工所在岗位及所担任职务确定工资级别。

  2、公司实行下发薪制度,每月5日为发薪日。

  3、工资调升条件

  公司依据员工的能力、技校、贡献等,可上下浮动员工工资。此外,在正常情况下,每年有适当调升,具体条件如下:

  (1)部门或个人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指标或定额的;

  (2)在某一项经营、业务中创造出突出经济效益或有重大贡献的;

  (3)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行为和严重过失的;

  (二)年终奖

  1、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员工实绩发放,原则上一年发放一次。

  2、年终奖发放条件:员工一年内工作努力,遵纪守法,无重大失误。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或扣发年终奖:

  (1)年内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被公司辞退的;

  (2)工作有重大失误或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3)职权范围内或上级安排布置的单项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

  (4)年终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5)全年事假、病假累计30天以上的。

  (三)员工浮动工资

  1、公司每月从员工工资应发额中扣除10%~20%作为浮动工资,每半年发放一次。

  2、员工离开公司时,须办理完规定的各种手续,然后发给浮动工资。对于受到除名或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有权取消其浮动工资,作为对公司损失的补偿。

  二、员工福利

  (一)养老统筹、大病统筹、失业保险

  (二)人身意外保险

  (三)年休假

  (四)有薪假期

  (五)伙食补助

  三、员工培训

  (一)培训方式及内容

  岗前培训:即员工在正式受聘前需进行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本部门经营情况及一般业务知识的培训。

  在职培训:即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结合工作和需要进行培训。

  离职培训:即对部分员工进行新技术、新项目的培训,对专业性很强的技术人

员进行深化训练。

  外出参观学习:即派往国内、外对先进企业、技术及市场进行考察、学习、实习。

  (二)培训方法

  1、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由办公室牵头,部门经理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离职培训和外出参观学习:由办公室牵头,部门经理制定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办公室组织实施;

  3、员工的培训考核由办公室备案,将作为员工考核、奖励、提拔等根据之一。

  (三)由公司出资培训(含境内、外实习、进修)的员工,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规定的服务期年限,因给人原因辞职或自行离职的,需按公司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培训费用,具体办法详见《员工调入、调出管理规定》。

  四、奖惩

  (一)公司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员工奖惩条例。

  (二)对于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以及有突出贡献或某些方面有突出成绩者,给予奖励。奖励项目:嘉奖、加薪、授予荣誉称号。

  (三)对于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有过失错误者,给予处分。处分项目有:批评教育、警告、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对于一年内有三次警告,两次记过的员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建立员工的人事档案,及时记录员工在公司的业绩、培训、考核和奖惩情况,加强对员工的动态管理,做为公司选拔人才的依据。

  员工的任免、调配和解聘、辞退

  一、员工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的审批权限

  (一)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由公司正、副总经理提出,报懂事会批准,部门经理一下人员的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由公司正、副总经理研究后批准执行。

  (二)员工的聘用、解聘、升职、降职和调配必须严格按照董事会规定的编制、名额及程序进行。

  二、员工升职

  (一)升职条件

  1、将任职务的职位出现空缺;

  2、由于公司发展需要增加新的部门或职位;

  3、其他原因引起的职位空缺等。

  (二)升职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在公司工作的良好业绩,经济效益明显,工作效率高,计划性强;

  2、具有与新任职务所相适应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和业务能力;

  3、具有做好新职工作的自信心、责任心;

  4、个人品德好,团结协作精神强;

  5、身体健康。

  (三)升职审批权限及程序

  1、根据业务需要和职位空缺,升职人员需填写《人事任免申请表》;

  2、升任部门副经理、业务主管的由公司正、副总经理研究批准;

  3、升任部门经理的由总经理审核,报董事会批准。

  三、员工免职或降职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办理免职或降职

  1、调任新职务的。

  2、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的。

  3、违反国家法律或不遵守公司制度和纪律,已经不适合继续担任该职务的。

  4、公司裁减项目、部门、职务的。

  5、其他原因等。

  四、员工的调配

  (一)调配权限:部门经理具有在所辖范围内调配员工的权利,总经理具有在全公司范围内调配员工的权利。

  (二)调配程序:由需调配部门经理填写"人员变动申请表",经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业务主管以上员工须报总经理批准。

  五、员工的解聘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解聘员工:

  1、双方一致同意的;

  2、员工不能胜任

  3、员工自行提出变动工种或调整工作,经研究无法另行安排的;

  4、员工患病1个月以上不能复工或经治疗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

  5、公司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无法安排富余人员或需要裁减员工的;

  6、其他原因。

  (二)因以上原因被解聘的员工,可享受如下补偿:

  1、工作满6个月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2、工作满7个月不足一年的,发给一个月工资;

  3、工作满1年不足2年的,发给一个半月工资;

  4、工作满2年以上的,发给二个月工资。

  六、员工的辞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员工可以申请辞职

  1、认为专业不对口,不能发挥技术专长的;

  2、认为劳动条件恶劣,危害员工安全与健康的;

  3、认为条件和福利差(因工作不能胜任被降职、降级者除外);

  4、认为公司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的;

  5、员工脱产学习或到境外定居的。

  七、员工的辞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将其员工辞退

  1、违反公司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2、由于员工未履行职责或有失职、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3、工作态度恶劣,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

  4、有贪污、盗窃、欺诈、赌博、腐化、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和劣迹的;

  5、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严重错误,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八、员工的除名

  1、员工违法犯罪,视为自动解聘,公司立即将其除名或送国家司法部门处理。

  2、员工自行离职(一年内旷工10天以上或无故旷工3天以上),公司予以除名处理,一切后果有自行离职者自负。

  九、办理辞职或辞退手续的程序

  (一)凡要求辞职者,本人须在离开工作岗位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并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交所在部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送办公室审核,报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二)凡被公司辞退的员工,接到公司通知后,由辞退部门经理填写《员工辞退审批表》,送办公室审核,被辞退者按通知时间办理离职手续。

  (三)反辞职或辞退的员工,均须按照"员工调出交接手续清单"中的要求,向公司结清费用、债务、交清物品以及所负责部门的帐目、文件等。

  (四)凡未按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者,公司扣除该员工一个月工资。

  (五)凡辞职、辞退的员工所欠公司的物品、债务、费用、罚款及帐目、文件等,如不按时按规定清还,公司有权从该员工工资、奖金或浮动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篇5:地产集团地区公司管理办法之人事管理

  地产集团地区公司管理办法之人事管理

  zz地司管字[20*]第**号

  第一章人事管理

  第一条 各地区公司组织机构设臵及定岗定编方案由集团公司统一制定并发文执行。

  第二条 各地区公司制定、调整本单位薪资结构体系以及工资调整方案,须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实施。

  第三条 各地区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干部的入职、任免、工资、奖惩、解聘等须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其领导班子分工及调整须报集团高层会议于每月上旬研究后实施。

  第四条 各地区公司中层干部及一般员工的入职、任免、工资、奖惩及离职等由各地区公司决定并按章办理,不符合公司入职及提拔晋升条 件的须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五条 各地区公司与集团系统各单位之间的人事调动须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并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办理。

  第六条 凡在集团系统被辞退、开除以及自行离职的人员,各地区公司一律不得录用,特殊情况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七条 各地区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方案须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执行。

  第八条 各地区公司须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其合同版本须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定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 各地区公司均须按照集团规定由专人负责管理人事档案及编制花名册,并于每月28日前将花名册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第十条 各地区公司员工入职、离职办理时间及转正时间原则上统一安排在每月1日。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外派员工的人事关系由当地公司负责,确需申请继续在广州购买社保的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统一安排。

  第十二条 集团驻地直管人员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其考勤由当地公司负责,每月30日中午12:00前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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