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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销售部人事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房地产销售部的人事管理制度

  部门的人事管理制度按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人员招聘与录用

  按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资

  按总公司有关薪酬管理方案的规定执行。

  三、调动管理

  1 、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经理和项目总监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由公司由总经理批准。

  2、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3 、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一个星期之内到新岗位报到。

  4 、人事部门将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动结果。

  四、辞职管理

  1 、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十五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裁批准。2 、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 ,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3 、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物品清还手续,对客户资料泄密的拒绝交接的或交接不完全的将不予结算工资

  4 、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

  5 、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至次月领取薪金。

  6 、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7、该员工所有的福利包含调休未尽的、团奖未发放的将全部作废。

  五、辞退管理

  1、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2 、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

  3 、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

  4、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5、以下情况,公司暂不发放或等额抵扣员工当月或次月工资,离职者不予办理退工手续

  1)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擅自离职;

  2)员工未办结离职手续;

  3)侵害公司知识产权;

  4)其他侵害或损坏公司利益行为。

编辑:www.pmceo.Com

篇2:投资置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投资置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人事管理,使人事管理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人事管理机构及内容

  一、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办公室在人事管理上直接向总经理负责,与各部门的关系是协调、指导、服务的关系。

  三、人事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协助公司领导制定、控制、调整公司及各部门的编制、定员;

  (二)协同各部门办理员工的招聘工作,为各部门提供符合条件的员工;

  (三)协助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做好员工的考查、任免、调配工作;

  (四)协同各部门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统一管理和调整员工的薪金;

  (六)保存员工的个人档案资料;为员工办理人事方面的手续和证明等。

  四、管理部门每半年对公司业务主管以上的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考核,综合其基本情况和主要业绩,对各种能力做出评估,听其上下级对其的评估,填出《员工培训(考核)报告》,为公司储备和提供人才。

  员工招聘

  一、员工招聘

  (一)湖南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将遵循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聘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

  (二)聘用的基本条件

  1、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能力和技术知识、水平。

  3、有开拓创新意识,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文明。

  (三)招聘程序

  1、员工的招聘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编制、名额进行,各部门增加人员须向办公室提出用人计划,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2、应聘人员填写《应聘职位登记表》,并附上工作简历,职称证书和最高文凭(A4纸)复印件。

  3、办公室面试、审查、签署意见。

  4、部门经理进行面试、审查、签署意见。

  5、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签署意见。

  6、批准录用后,由办公室安排签订劳动合同。

  7、具体程序按《员工入职管理规定》有关条办理。

  二、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新员工一般要经过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双方签订《用工协议》,待转为正式员工后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工作需要及员工的具体情况而定。合同期分为短期、中期、长期、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解除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解除条件,并按劳动合同中的规定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四)劳动合同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办理延续手续。任何一方不同意延续,合同即行终止。

  (五)劳动合同终止依照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条理执行。

  (六)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在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人事部门申请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履行;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甲方所在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员工的权利及义务

  一、公司员工

  (一)凡是按照本制度办理聘用手续、在公司各部门从业、并领取薪酬的人员,都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员工。

  (二)公司员工有义务做到: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

  2、热爱和关心公司,维护公司的名誉、荣誉和权益。

  3、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讲求经济效益。

  4、团结协作,努力上进,服从上级领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以最佳的工作姿态为公司做贡献。

  (三)与义务相一致,公司员工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有关待遇的权利;有享受节假日和休息的权利;由向各级领导反映有关情况和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由辞职的权利。

  一、员工工资

  (一)工资形式与发放形式

  1、公司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员工所在岗位及所担任职务确定工资级别。

  2、公司实行下发薪制度,每月5日为发薪日。

  3、工资调升条件

  公司依据员工的能力、技校、贡献等,可上下浮动员工工资。此外,在正常情况下,每年有适当调升,具体条件如下:

  (1)部门或个人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指标或定额的;

  (2)在某一项经营、业务中创造出突出经济效益或有重大贡献的;

  (3)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行为和严重过失的;

  (二)年终奖

  1、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员工实绩发放,原则上一年发放一次。

  2、年终奖发放条件:员工一年内工作努力,遵纪守法,无重大失误。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或扣发年终奖:

  (1)年内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被公司辞退的;

  (2)工作有重大失误或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3)职权范围内或上级安排布置的单项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

  (4)年终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5)全年事假、病假累计30天以上的。

  (三)员工浮动工资

  1、公司每月从员工工资应发额中扣除10%~20%作为浮动工资,每半年发放一次。

  2、员工离开公司时,须办理完规定的各种手续,然后发给浮动工资。对于受到除名或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有权取消其浮动工资,作为对公司损失的补偿。

  二、员工福利

  (一)养老统筹、大病统筹、失业保险

  (二)人身意外保险

  (三)年休假

  (四)有薪假期

  (五)伙食补助

  三、员工培训

  (一)培训方式及内容

  岗前培训:即员工在正式受聘前需进行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本部门经营情况及一般业务知识的培训。

  在职培训:即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结合工作和需要进行培训。

  离职培训:即对部分员工进行新技术、新项目的培训,对专业性很强的技术人

员进行深化训练。

  外出参观学习:即派往国内、外对先进企业、技术及市场进行考察、学习、实习。

  (二)培训方法

  1、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由办公室牵头,部门经理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离职培训和外出参观学习:由办公室牵头,部门经理制定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办公室组织实施;

  3、员工的培训考核由办公室备案,将作为员工考核、奖励、提拔等根据之一。

  (三)由公司出资培训(含境内、外实习、进修)的员工,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规定的服务期年限,因给人原因辞职或自行离职的,需按公司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培训费用,具体办法详见《员工调入、调出管理规定》。

  四、奖惩

  (一)公司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员工奖惩条例。

  (二)对于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以及有突出贡献或某些方面有突出成绩者,给予奖励。奖励项目:嘉奖、加薪、授予荣誉称号。

  (三)对于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有过失错误者,给予处分。处分项目有:批评教育、警告、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对于一年内有三次警告,两次记过的员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建立员工的人事档案,及时记录员工在公司的业绩、培训、考核和奖惩情况,加强对员工的动态管理,做为公司选拔人才的依据。

  员工的任免、调配和解聘、辞退

  一、员工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的审批权限

  (一)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由公司正、副总经理提出,报懂事会批准,部门经理一下人员的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由公司正、副总经理研究后批准执行。

  (二)员工的聘用、解聘、升职、降职和调配必须严格按照董事会规定的编制、名额及程序进行。

  二、员工升职

  (一)升职条件

  1、将任职务的职位出现空缺;

  2、由于公司发展需要增加新的部门或职位;

  3、其他原因引起的职位空缺等。

  (二)升职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在公司工作的良好业绩,经济效益明显,工作效率高,计划性强;

  2、具有与新任职务所相适应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和业务能力;

  3、具有做好新职工作的自信心、责任心;

  4、个人品德好,团结协作精神强;

  5、身体健康。

  (三)升职审批权限及程序

  1、根据业务需要和职位空缺,升职人员需填写《人事任免申请表》;

  2、升任部门副经理、业务主管的由公司正、副总经理研究批准;

  3、升任部门经理的由总经理审核,报董事会批准。

  三、员工免职或降职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办理免职或降职

  1、调任新职务的。

  2、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的。

  3、违反国家法律或不遵守公司制度和纪律,已经不适合继续担任该职务的。

  4、公司裁减项目、部门、职务的。

  5、其他原因等。

  四、员工的调配

  (一)调配权限:部门经理具有在所辖范围内调配员工的权利,总经理具有在全公司范围内调配员工的权利。

  (二)调配程序:由需调配部门经理填写"人员变动申请表",经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业务主管以上员工须报总经理批准。

  五、员工的解聘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解聘员工:

  1、双方一致同意的;

  2、员工不能胜任

  3、员工自行提出变动工种或调整工作,经研究无法另行安排的;

  4、员工患病1个月以上不能复工或经治疗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

  5、公司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无法安排富余人员或需要裁减员工的;

  6、其他原因。

  (二)因以上原因被解聘的员工,可享受如下补偿:

  1、工作满6个月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2、工作满7个月不足一年的,发给一个月工资;

  3、工作满1年不足2年的,发给一个半月工资;

  4、工作满2年以上的,发给二个月工资。

  六、员工的辞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员工可以申请辞职

  1、认为专业不对口,不能发挥技术专长的;

  2、认为劳动条件恶劣,危害员工安全与健康的;

  3、认为条件和福利差(因工作不能胜任被降职、降级者除外);

  4、认为公司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的;

  5、员工脱产学习或到境外定居的。

  七、员工的辞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将其员工辞退

  1、违反公司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2、由于员工未履行职责或有失职、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3、工作态度恶劣,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

  4、有贪污、盗窃、欺诈、赌博、腐化、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和劣迹的;

  5、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严重错误,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八、员工的除名

  1、员工违法犯罪,视为自动解聘,公司立即将其除名或送国家司法部门处理。

  2、员工自行离职(一年内旷工10天以上或无故旷工3天以上),公司予以除名处理,一切后果有自行离职者自负。

  九、办理辞职或辞退手续的程序

  (一)凡要求辞职者,本人须在离开工作岗位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并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交所在部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送办公室审核,报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二)凡被公司辞退的员工,接到公司通知后,由辞退部门经理填写《员工辞退审批表》,送办公室审核,被辞退者按通知时间办理离职手续。

  (三)反辞职或辞退的员工,均须按照"员工调出交接手续清单"中的要求,向公司结清费用、债务、交清物品以及所负责部门的帐目、文件等。

  (四)凡未按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者,公司扣除该员工一个月工资。

  (五)凡辞职、辞退的员工所欠公司的物品、债务、费用、罚款及帐目、文件等,如不按时按规定清还,公司有权从该员工工资、奖金或浮动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篇3:房地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6)

  房地产开发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六)

  为了加强公司人事管理,使人事管理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聘用

  (一)公司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聘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并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填写《求职登记表》,并附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2、综合部初试并签署意见;

  3、聘用部门复试并签署意见;

  4、总经理审批并签署意见;

  5、批准录用后,到综合部报到,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留存员工有效证件复印件、健康证、照片、联系方式等,经入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到聘用部门进入试用期。

  二、试用期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开始必须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每月1000元。全体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充分享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全体员工要严格服从单位管理,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三、员工转正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员工,应到综合部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经相关领导批准后转为正式员工,并将《员工转正申请表》交综合部备案,未批准或未备案的员工不能执行转正工资标准。

  四、员工调配

  因工作需要,部门之间员工进行调配,应到综合部填写《员工调岗申请表》经相关领导批准后交综合部备案,未批准或未备案的员工不能调配。

  五、员工离职

  1、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送综合部备案方可离职;凡正式员工要求辞职者,本人须在离开工作岗位前30天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在批准离职日填办《员工离职移交清单》,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需在离职日办理离职证明手续;

  2、凡被公司辞退的员工,接到公司通知后,被辞退者按通知时间办理离职手续;

  3、凡辞职或辞退的员工,均须向公司结清费用、债务、交清物品以及所负责部门的帐目、文件等;

  4、凡未按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者,公司有权扣除该员工一个月工资;

  5、凡辞职、辞退的员工所欠公司的物品、债务、费用、罚款及帐目、文件等,如不按时按规定清还,公司有权从该员工工资、奖金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篇4:E房地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E房地产开发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

  1.0目的

  1.1为了实现对公司员工的科学管理,做到队伍精简、素质优化、办事高效、流动灵活,促使公司顺利进步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手册。

  1.2公司人事管理原则是“以人为本、以德为先、量才使用、内外选拨、鼓励竞争”。坚持德才兼备、用才之能的用人标准,通过培训开发、激励、挖掘员工潜力。

  1.3人事管理工作要坚持任人唯贤、公正合理、廉洁奉公的原则,努力搞好人才吸纳、挖潜人力资源,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为公司的发展作出贡献。

  2.0人事管理职责

  2.1公司人事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在行政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2.2人事管理主要工作职责:

  2.2.1拟定公司的人事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2.2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员工的人事、劳资、福利待遇进行监督管理;

  2.2.3负责员工的招聘、录用、考核、调配和任免辞退等工作;

  2.2.4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和员工业务技能培训等;

  2.2.5承办公司员工社会保险和其它福利事宜。

  3.0员工的权利与义务

  3.1公司员工享有下列权利:

  3.1.1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1.2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3.1.3休息、休假的权利;

  3.1.4接受业务知识培训的权利;

  3.1.5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3.1.6提出申诉和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3.1.7法律规定的其它劳动权利。

  3.2公司员工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3.2.1遵守职业道德;

  3.2.2遵守法律和法规;

  3.2.3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3.2.4公正廉洁、克已奉公、服从命令、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3.2.5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声誉和利益;

  3.2.6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2.7执行劳动安全规程;

  3.2.8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义务。

  4.0职位及编制

  4.1在公司确定的架构内,根据工作需要,遵循因事设岗、因岗定编的原则确定各类职务及编制数量。

  4.2公司设下列职务:

  4.2.1管理人员职级划分:

  4.2.1.1一级总经理

  4.2.1.2二级副总经理级副总经理

  4.2.1.3三级总经理助理级总经理助理

  4.2.1.4四级公司部门经理

  级部门经理

  4.2.1.5五级部门主管、主办会计级部门主管

  4.2.1.6六级部门主管副职、办公室干事级部门副主管

  4.2.1.7七级员工级一般员工

  4.3公司总部机构的增减和编制变化由总经理批准。

  5.0聘用

  5.1公司除由董事会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外,所有职位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

  5.25.2被录用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5.2.1年龄:三十五岁以下(有特殊才能可适当放宽条件);

  5.2.2文化程度:大专学历以上(有特殊才能可适当放宽条件);

  5.2.3司机等后勤人员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5.2.4基本素质要求:

  5.2.4.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5.2.4.2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进取精神;

  5.2.4.3具有职业道德,能保守公司秘密;

  5.2.4.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5.2.5经过必要的测评过程且确信其具有相关岗位的工作能力;

  5.35.3录用职员按下列程序进行:

  5.3.1用人部门向办公室提出用人书面申请并经总经理同意;

  5.3.2办公室通过参加招聘会、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聘广告、在人才信息网络查询或由个人推荐等方式进行初选;

  5.3.3对初选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学历、职称、仪容仪表、言谈举止、性格及在原单位的表现等)

  5.3.4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公开考试(心理素质、反应能力、写作能力等);5.3.5对考试合格人员由用人部门进行素质、工作能力与业务知识方面的考核;

  5.3.6考核合格者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5.3.7总经理批准后,办公室通知办理入职手续;

  5.3.8自应聘人员递交应聘资料或公司组织面试之日起,公司将于15日之内将聘用与否的决定明确回复应聘者,以示尊重;

  5.4未被录用者递交的复印资料不予退还,由公司存办公室要随时了解试用情况。

  5.5被录用员工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5.5.1履历表;

  5.5.2健康诊断书(健康证或体检合格报告);

  5.5.3最终学校的毕业证书;

  5.5.4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

  5.5.5照片(三个月内近照)二张;

  5.5.6身份证复印件;

  5.5.7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5.5.8户口不在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

  5.5.9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材料。

  5.6试用:新入职的员工,必须进行一至三个月试用。试用期间,由部门负责在以下几方面对其进行考核:

  5.6.1是否具有敬业精神;

  5.6.2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及胜任工作;

  5.6.3是否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5.6.4是否以公司利益为重;

  5.6.5在试用期间,是否有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

  5.7试用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5.8新员工转正(或取消录用)程序:

  5.8.1由员工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考核意见(取消录用由部门负责提出)报公司副总经理后由办公室发出正式任用或者是取消的通知,并由办公室备案存档。

  5.8.2正式任职后,由办公室定期(

每月)向所在部门了解其工作情况,并根据员工特长适当调整岗位。

  5.9所有聘用人员除总经理特批可免试用外,都必须经过一至三个月的试用后才可正式录用。

  5.10试用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可转为正式员工,公司根据其工作能力和岗位重新定级定职,并给予其享受正式员工的各种待遇。

  5.11公司各部门人员不许将自已的家属介绍、安排到公司,属特殊情况的需总经理批准,且介绍人必须立下保证书。

  5.12公司各部门必须制定人员编制,编制的制定和修改的权限在办公室,用人必须控制在编制范围内,超编需上报总经理批准。

  5.13公司各部门需增员时,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内部员工引荐的条件相当的也需参加考试,合格才获准聘用,引荐人在被推荐人录用前必须立下保证

  5.14试用人员一般不宜担任经济要害部门的工作,也不宜安排到具有重要经济责任的工

  5.15试用员工在试用期内以是否敬业、是否遵守制度、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为考核标准。试用不合格的可视情况延长试用期或不予正式录用。

  5.16转正员工可根据其工作业绩、表现,从发挥其特长、专业潜力合理安排岗位职级。

  6.0职务升降、任免

  6.1为了激励员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做到奖勤罚懒,公司实行员工职务(或工资)升降制度。

  6.2公司员工职务(或工资)晋升,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晋升员工职务,原则上按照规定的职务序列逐级晋升。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可越级晋升。

  6.3员工晋升职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6.3.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具备很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6.3.2工作成绩突出,有超过现任职务的工作能力;

  6.3.3具备拟任职务的资格条件;

  6.3.4年度考核达到优秀。

  6.4员工晋升工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6.4.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有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6.4.2胜任工作,在工作中能起模范作用;

  6.4.3年度考核达优秀或称职。

  6.5公司员工由总经理任免。

  6.6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任职:

  6.6.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或提前合格的;

  6.6.2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担任新职务);

  6.6.3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6.7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免职:

  6.7.1岗位变动晋升或降低职务的(免去原职务);

  6.7.2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三个月的;

  6.7.3业绩平平,工作不称职的;

  6.7.4违反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6.7.5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6.7.6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6.8公司员工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予以降职(降薪)或辞退员工的职务(或工资)升降。

  6.9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6.9.1非领导职务的升降,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工作能力提出申领导职务的升降由公司领导职务层根据其工作业绩提出意见;

  6.9.2按照升降职务(或工资)所要求的条件由办公室进行审核并将结果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审批;

  6.9.3由办公室书面通知本人并办理相关手续。

  6.9.4办公室根据公司员工职务的升降,按照相关规定调整其工资档次,并书面知会财务部门。

  6.10职务任免程序:

  6.10.1非领导职务的升降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变动情况提出书面申请交办

  6.10.2办公室进行考核并将结果上报总经理;6.10.3总经理审批后,正式行文生效。

  7.0离职

  7.1离职方式: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开除等。

  7.2公司员工辞职,须提前一周向本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在接到申请一周以内予以审批。审批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

  7.3对违反规定擅自离职的员工,给予开除处分。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由公司依法追究其责任。

  7.4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7.4.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篇5:建设监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建设监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提高人力资源整体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体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大连祥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人员聘用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用工实行聘任合同制。

  第二条 公司聘用员工,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和推荐聘用的方法。

  第三条 公司聘用员工,视公司工作需要而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拟定用人标准,并长期坚持,以利人才流动。

  第四条 公司聘用员工,一律按程序实行考核录用制,考核标准为: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工作能力、身体状况四个方面。

  第五条 人员聘用程序:

  一. 应聘人提交本人最后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监理培训证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 应聘人详细填写人员招聘表;

  三. 笔试;

  四. 综合上述3条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公司有关人员进行面试;

  五. 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者综合能力做出聘用与否的意见,交总经理最后决定。

  第六条 人员录用后到公司办公室领取报到单到有关部门报到,完善聘用手续。

  第七条 人员录用后需经过试用。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工作成绩优良者,不受试用期限制;试用期内,聘用人员不享受公司各项福利。

  第八条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公司可随时解除聘用。

  第九条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需提出转正申请,填写转正申请表,经项目总监签署考核意见,报总经办批准定级后,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并通报公司相关部门。

  第十条 聘用人员转正后,与公司签定聘用协议,享受公司的各项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人员一经聘用,应将个人相关证件(职称证、监理资格证、监理岗位证等)原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及个人详细从业履历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二章劳动关系解除

  第一条 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辞职、停职、除名三种:一. 辞职:公司员工申请辞职,应提前3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公司同意,方可解除劳动聘用关系;在未获批准前不得擅自离职,擅自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聘用协议,应当按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 停职: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令其停职:

  1. 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暂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因犯罪嫌疑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经查实无过错或判决无罪可准予复职);

  3. 有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尚在调查期间者;

  三. 除名:按照公司奖惩规定执行。

  四. 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金,其服务年限按中断另计;

  五. 公司员工离职,除死亡、失踪者不能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外,均应办理工作移交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六. 劳动聘用关系的解除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 员工离职、换岗应持离岗通知单,就下列事项分别办理移交:

  一. 与原部门相关的工作资料、工作事务、帐册及办公用品移交;

  二. 与财务部暂借款项及未清财务移交,公司委托办理业务的债权债务移交;

  三. 与办公室相关的档案资料、证件、书籍、BP机及手机等物件移交;

  四. 与有关部门办理未办及未了事项移交。

  第三条 部门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员工交卸时由该部门主管人员监交,移交人应于3日内办理移交手续,移交人、监交人、接收人三方签字呈人力资源部及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 公司员工办理移交时,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公司负责人裁定。

  第五条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如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办的,经公司批准后应由移交人书面指定委托人代为办理移交手续,对移交所有事项的责任仍由原移交人承担。

  第六条 各类离、换岗人员、应于7日内交卸完清,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对缺少公物或致使公司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章人事分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的组织系统分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主任、承办员等,各部门各司其职,根据公司组织机构逐级向上级负责。

  第二条 按权责的划分(即事项的提出、主办,事项的复核,事项的核准),各部门人员均应切实负责办理,不得推诿,实施时,如遇困难或特殊事件发生,需向上一级部门请示后处理。

  第三条 任一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职责者,相关人员应相互协作,或送各有关部门会核后处理。

  第四章人事考核制度

  第一条 公司建立合理的考核体系,为员工奖励、晋升、待遇调整等提供客观依据。

  第二条 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中期考核和年终考核。

  一. 试用考核:

  依照公司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3~6个月(中级以上职称者三个月,中级和中级以下职称者六个月,表现突出者可提前转正)。试用期满后应进行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部门负责人负责考核,考核表呈报上级领导,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延长试用期、转正聘用或解除劳动聘用关系。

  二. 平时考核:

  1. 各级部门负责人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有特殊功过者应及时报请奖惩;

  2. 考核在每月底进行。平时考核与员工每季度绩效工资挂钩。

  三. 中期考核:

  于每年6月底进行,但经公司总经理决定可予以取消年中考核。

  四. 年终考核:

  1. 员工于每年12月底进行年终考核一次;

  2. .考核时,各部门经理应参照平时考核记录等进行严格考核。

  第三条 参加考核人员不得营私舞弊,考核结果应严守秘密。

  第四条 公司员工年终奖参照考核结果予以发放。

  第五章员工守则

  第一条 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 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保证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 服从上级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形式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必须立即遵照执行;

  三. 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制度,尽忠职守。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四. 维护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

  五. 公司员工对客户或参观来宾应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客户委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无故搁置不办;

  六. 非因业务需要不得动用公物,不得挪用公款;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七. 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帐簿表册或函件;

  八. 公司员工应注意本身品德修养,日常言行应诚实、谦让、廉洁、勤勉。公司员工务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及专业技能,以达到业务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

  九. 不得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没有公司总经理的批准不得从事公司以外的职业:

  十. 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人士或单位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十一. 公司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同事间要和睦相处,不得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扰乱工作秩序;

  十二. 全体员工必须了解,惟有努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才能获得生活的改善,福利的增加,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之目的。

  第二条 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使公司遭受损害,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 公司总部作息时间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由公司办公室通知明示;现场监理工作性质特殊,应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作息时间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做出安排。

  第四条 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六章休假、请假及考勤制度

  第一条 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重大庆典假日为公司例行休假日,但因工作需要时,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上班,事后根据工作合理安排补休。

  第二条 员工请假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 事假:

  1. 员工因私请假必须亲自处理

,应于前一日下午5时前提出申请。监理人员向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请假,经总监理工程师核准后由本人报办公室备查,事前不能书面请假的,应在假后2日内补书面假条;假条需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当月交考勤表时一并交回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请假,应由本人向总工办提出,并报告请假期间所监理项目的有关工作,假条需经总工办签字认可并报办公室备查;办公室及其他部门人员请假向办公室提出,并报行政副总经理批准。未经同意擅离岗位视为旷工。

  2. 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7天,超过时间视为旷工。

  3. 经批准的事假,每请一天,扣除日工资,当月累计事假5天以上(含5天)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4. 试用人员原则上不得请事假,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

  二. 病假:

  1. 病假需填写病假单,经部门主管领导核准后生效,连续两天以上须出具公立医院证明,一般病假每年累计不超过30天。

  2. 如患重大疾病,应自连续病假第二个月起予以停职,但病愈后,经公立医院证明身体正常者,可予以复职。

  3. 经批准的病假,当月累计病假五天以上(含五天)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三. 婚假

  1. 符合《婚姻法》规定年龄结婚的员工,婚假为五天,晚婚假为十五天(包括例行假日);

  2. 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行假日);

  3. 兄弟姐妹结婚可请假1天(包括例行假日);

  四. 产假:

  1. 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生育可请假3个月,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小产1个月(均包括例行假日);

  2. 对有未满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天准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可以合并使用;

  3. 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

  4. 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及各种补贴照发,绩效工资不予发给;

  五. 丧假:

  1. 父母、配偶、子女丧亡可请丧假5天(包括例行假日);

  2. 祖父母、兄弟组妹、岳父母丧亡可请假3天(包括例行假日);

  3. 员工在批准的丧假期间,本人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照发,绩效工资停发(第1条除外);

  六. 工伤假:

  1. 员工因工负伤,停工治疗期间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第一个月内的绩效工资照发;

  2. 医疗期超过一个月,从第二个月起按实际休假天数扣除绩效工资;

  七. 公休假:

  1. 公司员工正常服务者,根据下列规定,给予公休假:

  1) 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天;

  2) 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天;

  3) 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天;

  4) 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l天,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天。

  2. 员工休假以不妨碍工作进度为原则,员工应于每年元月5日前,根据工作年限,列具应休假天数申请单交公司办公室备案,由部门主管视工作需要及部门权责核定;

  3. 公休假以当年为限,不得延续至次年。

  第七章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促进公司全体员工奋发上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员工奖励以及奖励办法分为以下四种:

  一. 嘉奖:每次发给相当于3个工作日薪水的奖金,于每月薪水发放之日一并发放;

  二. 记功:每次发给相当于10个工作日薪水的奖金,于每月薪水发放之日一并发放;

  三. 大功:每次发给相当于1月薪水的奖金,于每月薪水发放之日一并发放;

  四. 奖金;一次性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 工作积极、克尽职守、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者;

  二. 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者;

  三. 能适时完成公司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者;

  四. 领导有方,使本部门或本监理项目工作有相当成效者;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功:

  一. 敢于制止、揭发各种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者;

  二. 对公司管理、监理有所建议和改进,经采纳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三. 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四. 遇重大事故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一.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二. 办理重要业务有特殊业绩者;

  三. 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奖金:

  一. 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司财产,防止事故发生及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二. 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三. 具有其他功绩,总经理认为应给予奖励者;

  第七条 员工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向公司总经理推荐并经批准后执行,贡献突出的员工除按以上条款进行奖励外,公司还将在进修、休假及公司其他福利方面进行考虑。

  第八条 公司员工处罚及处罚办法分以下四种:

  一. 警告:每次扣发相当于3个工作日的薪水,并于每月发放薪水之日扣除;

  二. 记过:每次扣发相当于10个工作日的薪水,并于每月发放薪水之日扣除;

  三. 记大过:每次扣发相当于1月的薪水,并于每月发放薪水之日扣除;

  四. 除名:予以解聘。

  第九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 违反公司各种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损失情节轻微者;

  二. 初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动,影响工作秩序者;

  三. 泄漏公司经营管理秘密;

  四. 擅自把公司客户介绍给外单位,并向客户索取回扣或介绍费者;

  五. 工作时间喧哗、打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六. 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者;

  七. 因个人失误,导致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第十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二. 贪污、盗窃公司财物,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尚不能构成刑事处罚者;

  三. 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混乱,因过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者;

  四. 挑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和领导威信,影响工作秩序及公司信誉者;

  五. 通过非正当途径,开假发票报销,牟取非法利益者。

  第十一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 对公司总经理、部门经理、总监的决定拒不执行者;

  二. 损毁公物,涂改重要文件者;

  三. 设备、车辆、仪器及其他技术性工具,非经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

  四. 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致使公司受损者;

  五. 无故旷工连续2日(含2日)以下或一年累计旷工7日(含7日)以下;

  六. 其他重大违规者(如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重大者……)。

  第十二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解雇:

  一. 无故旷工连续3日(含3日)以上或一年累计旷工7日(含7日)以上。

  二. 吸食毒品者;

  三. 故意泄漏公司技术、经营机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四. 未经许可,在其他单位兼职或兼营公司同类业务者;

  五. 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言论或挑拨劳资双方关系者;

  六. 违反有关工作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七. 其他违反法令或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第十三条 员工之奖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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