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 导航

房地产公司员工工作日志管理施行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房地产开发公司员工工作日志管理施行办法

  一、目的为养成员工良好的工作习惯,公司实行工作日志管理办法。

  二、管理部门公司行政部是员工工作日志的责任管理部门。

  三、工作日志管理规定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给每位员工发放标准工作日记本,原则上每半年一本。员工须将每天的工作内容、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工作进度、上级工作布置、工作遗留问题、工作体会建议、工作相关联系部门、人员(联系电话、方式)、客户名单等详细记录在工作日记中。公司总经理有权不定期进行抽检核查,如有发现员工不履行,则按有关规定处罚。

  四、员工要保管自己的工作日记,谨防丢失;如有丢失,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一般情况下公司不予补充;但记录满页,可以以旧换新。员工离职或调离时,须将工作日记交还公司行政部。

  五、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起予以实施。

采编:www.pmceo.cOm

篇2:房地产公司招聘管理办法(5)

  房地产开发公司招聘管理办法(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 总则为规范员工招聘、试用及转正管理,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企业(集团)公司房地产事业部(以下简称"集团")全体管理人员(含下属子公司管理人员,下同)。劳务人员(工勤人员和临聘人员)的招聘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企业管理部是员工招聘、试用及转正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二章 员工招聘

  第四条 招聘原则:公平、公开、公正、择优。

  第五条 员工招聘的标准按《房地产事业部各部门主要职能与岗位设置》中的任职要求执行。

  第六条 企业管理部根据集团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集团经营发展需要,编制招聘员工方案,报总裁批准后实施招聘。各部门日常因工作需要增补人员时,以部门为单位,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交企业管理部核实平衡后,报总裁批准制定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人员的录用条 件及有关事项;

  2、符合条 件者填写《员工登记表》,人力资源主管面谈,应聘人员提交个人材料,校验有关有效证件(身份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其他合法证明);

  3、企业管理部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进行笔试,并统一组织实施;

  4、笔试成绩合格者参加部门面试,部门经理向企业管理部门提出初录意见,确定初试人选(面试名额:计划名额=3:1);

  5、复试由分管副总裁、行政总监、企业管理部和相关用人部门负责人参加;

  6、通过复试人员由总裁批准后方可录用;

  7、录用人员应参加集团统一组织的体检。

  第八条 初录员工在正式试用前必须参加入职培训(一般为2-5天),主要了解集团的发展情况、企业文化、组织架构和相关制度等。第九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1、隐瞒个人资料真实情况者;2、有犯罪前科者;3、被依法判处刑罚尚未结案或被通缉者;4、吸食毒品、贩毒、赌博或有其它劣迹者;5、曾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行为或曾受前任职公司惩处予以免职处分者;6、体检不合格者;7、未满18周岁者。

  第十条 被录用的员工,经核实有第九条 之情形者,集团有权立即终止与其签定的劳动合同。

  第三章 员工试用

  第十一条 集团对新聘员工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一般为两个月。试用期

  可根据员工的表现延长或缩短,试用期最长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第十二条 试用期内企业管理部应进行试用人员的外调工作,经外调核实有隐瞒个人资料真实情况者,试用关系立即终止。

  第十三条 经过入职培训的员工,持企业管理部开具的《人事调配通知单》到用人部门报到,进入试用期。

  第十四条 集团各部门对新聘员工从试用期开始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员工转正申批表,装入本人集团内部档案。

  第十五条 员工在试用期内违纪或不能胜任工作者,集团将予以辞退。

  第十六条 试用期员工表现突出、成绩优异且对集团有重大贡献的,由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和先进材料,经企业管理部校核、行政总监审核、分管副总裁审定,报请总裁批准后,可提前转正。

  第十七条 试用员工在试用期内执行试用工资。试用工资标准根据《薪酬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四章 员工转正

  第十八条 试用期满,集团总监级以下管理人员(含下属子公司外派财务经理或外派财务主管)由本人写出工作总结,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所在部门经理出具鉴定材料,企业管理部门提出具体意见,经分管总监审核、行政总监复核、分管行政副总裁审定、总裁批准后即正式转正。

  总监级员工试用期满,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由集团考评领导小组参照季度考评办法进行转正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提出具体意见。同意转正者,其考核

  得分适用本人自入职之月起至下次季度考评止各月绩效工资发放。

  第十九条 下属子公司负责人及外派财务经理(或外派财务主管)之外的其他管理人员,试用期考核及转正由员工所在子公司人事主管部门负责,转正结果由子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经总裁批准,报企业管理部备案后执行。下属子公司劳务人员的试用、转正由子公司人事主管部门负责,报集团企业管理部备案后执行。

  第二十条 员工转正后按集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签定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自签定劳动合同起90天内,员工应该将本人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调入集团。自调入之月起集团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如不能调入集团者,本人须与集团签定《协议书》,经企业管理部核准后,将《协议书》留存员工内部档案。

  第二十二条 员工转正后,由企业管理部根据员工个人学历、工作经历、岗位及集团相关制度确定个人岗位职等和薪酬标准,在转正报批时提请总裁一并批准。

  第五章

  第二十三条 晋升企业管理部对拟晋升员工进行德、能、勤、绩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评,确认符合晋升条 件者,填写《员工异动申请表》经企业管理部经理校核、行政总监审核、分管行政副总裁审岗位异动

  定、总裁批准后执行。经总裁批准晋升的员工,由企业管理部经理、行政总监或分管行政副总裁对其进行晋升会谈。晋升员工持企业管理部开具的《人事调配通知单》到相关部门报到。

  第二十四条 平级调动由企业管理部根据员工德、能、勤、绩等综合考评情况及集团岗位要求,对拟调岗员工提出调岗意见,经企业管理部经理校核、行政总监审核、分管行政副总裁审定、总裁批准后,由企业管理部开具《人事调配通知单》,派遣该员工到新岗位工作。

  第二十五条 降职由企业管理部对拟降职员工提出降职意见,经企业管理部经理校核、行政总监审核、分管行政副总裁审定、总裁批准后,通知该员工到企业管理部报到。

  企业管理部对降职员工实施统一管理:

  1、结合岗位需求情况,重新安排工作岗位;

  2、对内部解聘员工进行培训,培训后调岗;

  3、员工在降职至重新上岗期间为待岗人员,待岗人员只享受基本工资和部分福利;

  4、内部降职员工的待岗期限不能超过两个月。第二十六条 辞退按《离职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已发布的管理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经总裁批准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3:房地产事业部考勤管理办法

  房地产事业部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集团)公司房地产事业部(以下简称"集团")的考勤管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的考勤管理。下属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主管负责员工考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第四条 出勤规定集团的考勤周期为每月1日至最后一日。集团实行手工考勤与打卡考勤相结合的制度。集团在指定地点设置打卡机,员工按打卡要求进行打卡。严禁代打卡,如有代打卡现象发生,每发现一次在当月绩效考核分中对相关人员每人扣1分。

  第五条 考勤结果于次月初由集团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主管汇总,经企业管理部经理审核、行政总监审定、分管副总裁批准后交工资表制作人,作为核发工资的依据。项目部、项目公司或未与集团总部集中办公的其他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勤办法在集团企业管理部备案后单独考勤。

  第六条 各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本部门员工加班。集团没有加班要求的,员工可以照常休息;如有加班要求须按要求加班,加班考勤同日常工作考勤。

  第七条 迟到及早退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到计迟到;不请假提前15分钟离岗计早退。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工处理。迟到或早退一次,由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主管于下月提出警告,当月累计两次通知部门负责人,当月累计三次计旷工半天,四次计一天,依次类推;一月内累计迟到与早退超过8次者,集团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经直接上级同意并出示书面证明的,或回集团后取得规定请假条 而未能按时打卡的员工,不按迟到、早退、旷工计算。

  第八条 旷工不请假离岗或无正当理由不到岗计旷工,旷工只计半天、一天等整数天,旷工按旷工时间的双倍处理,旷工期间停发所有工资和福利。一个月内旷工超过三天(含),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天,集团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出差员工因公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表,经直接领导审核、财务部根据资金计划复核、隔级领导批准、人力资源主管处备案后方可出差。

  第十条 各类假别规定

  1、事假:集团严格控制员工请事假。员工必须请假时,应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交企业管理部备案。请假1天(含)的,由部门经理批准;请假1-3天(含)的,由部门经理审核、分管总监批准;请假3-5天(含)的,由部门经理审核、分管总监审定、分管副总裁批准;超过5天的,须报总裁批准;全年事假不得超过10天;

  2、病假:员工有因病享受休息的权利。病假三天(含)以内的,由本人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总监批准,交企业管理部备案后方可休假;病假3-10天(含)的,须出具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总监审定、分管副总裁批准后,交企业管理部备案后方可休假;病假10天以上的,须报总裁批准;

  3、婚假:员工结婚,凭结婚证提前一星期办理婚假手续,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总监审定、分管副总裁批准,在企业管理部备案后方可休假;员工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规定者,可享受婚假七天);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岳父母、公公、婆婆按直系亲属对待),可请三天丧假;

  5、产假:女员工产假为九十天;

  6、哺乳假:婴儿在哺乳期间(365天)的女员工,可享受哺乳假,哺乳假一日两次,每次30分钟,可两次并为一次使用;

  7、年休假:在集团工作满两年者可享受年休假一天;超过两年按每增加一年增加一天假期计算,但最多不能超过5天。年休假必须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校核、分管总监审核、分管副总裁审定、总裁批准后交企业管理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8、调休:员工在休息日加班者,可在30日内根据部门的工作安排选择时间调休,调休的批准程序参照事假的相关规定;

  9、所有《请假单》均需交企业管理部备案;

  10、法定假:集团在下列节日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休假(具体假期以当时国家公布的期限为准)(1)元旦;(2)春节;(3)国际劳动节;(4)国庆节;(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日。

  第十一条 所有假期均不扣除因休假而在路途中的时间。年休假计算时包含公休日,但不包含法定假;其他假期计算时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假。

  第十二条 各种假期内工资发放的规定:1、事假:按天数核算,停发假期内的工资;2、病假:1个月以内按天数核算,扣发假期内基本工资的40%;1个月以上的扣发全部基本工资;3、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年休假期间,基本工资全额发放;4、月内累计事假超过五天的员工,不再参加绩效考核(即停发绩效工资)。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已发布的管理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经总裁批准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4:房地产事业部离职管理办法

  房地产事业部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集团)公司房地产事业部(以下简称"集团")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管理人员,下属子公司其他人员的离职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企业管理部是员工辞职、辞退的主管部门。

  第二章 核决程序

  第四条 离职种类

  1、辞职:因员工个人原因离职;

  2、辞退:按本章 第六条 的有关规定处理;

  3、自动离职:员工一个月内无故旷工3日(含)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五条 辞职

  1、员工提出辞职,由企业管理部发给《离职申请表》,由所在部门经理校核、分管总监审核、企业管理部经理复核、行政总监复核、分管行政副总裁审定、总裁批准后即为通过;

  2、离职面谈员工离职前,集团可根据员工意愿安排企业管理部或员工上级主管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

  第六条 辞退。下列行为之一者,集团予以辞退:

  1、一年内连续三次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

  2、内部解聘时间(待岗时间)超过两个月者;

  3、连续两次被内部解聘者;

  4、旷工或无正当理由不在岗累计超过三(含)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十(含)个工作日的;

  5、严重违犯集团纪律,经劝告、教育、警告后不改的;

  6、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的;

  7、聚众罢工、怠工、造谣惑众,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的;

  8、失职、营私舞弊,对集团造成严重损失的;

  9、泄露集团商业秘密,给集团造成严重损失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1、劳动合同期满,经集团研究决定不再适宜续签的;

  12、违反劳动合同其他情形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员工,经企业管理部审核,报总裁批准后,由企业管理部向被解聘人员开具解聘通知书,通知本人到集团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 工作移交事项

  第七条 工作移交与离职手续办理

  1、实物移交。离职人员应将原个人领用的固定资产(电脑等)及

  低值易耗品(办公桌椅等)如数退回,如有损毁、丢失,按财务部记载的资产净值赔偿;调岗与转岗员工无需交还个人名下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但应到总裁办公室办理相应变动手续,将其个人领用的上述物品调帐到调往部门;

  2、资料移交。离职人员及调岗、转岗员工均应交还其管理的技术文件、图纸、照片、图书、公章 等各类纸质、磁盘及光盘资料给原部门指定的接交人;

  3、信息移交。离职人员及调岗、转岗员工均应交还其管理的相关业务单位信息及联系方式给原部门指定的接交人;

  4、手头工作任务等其他应交办事项的移交。离职人员及调岗、转岗员工均应将有关部门未完成工作等其他应交办事项交待给原部门指定的接交人;

  5、经济手续的移交。离职人员须结清本人与原所在部门及财务部的经济手续,归还个人名下借款;调岗、转岗员工须结清本人与原所在部门的经济手续。

  第八条 工作移交程序及离职手续办理

  1、员工提出离职时,由企业管理部书面通知财务部不再支付给该员工任何款额,待集团规定可结算之日方可进行款项结算;

  2、员工获准离职后,离职人员持《离职交接单》和《交接明细单》在各部门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员工在集团内部调动时,由企业管理部发给《人员异动表》,在原部门和资产管理人员处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3、离职人员将填写完毕的《离职申请表》、《离职交接单》和《交接明细单》交企业管理部,由企业管理部为其办理档案转移、社会保险(试用期员工除外)及工资结算等手续。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已发布的管理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经总裁批准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5:长沙VK房地产销售部违纪处罚办法

  长沙VK房地产销售部违纪处罚办法

  1、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对公司相关违纪处罚制度和精神的补充和落实。对公司已有明确规定的,依公司规定执行;对没有规定或没有执行细节的使用本部门规定。

  2、违纪种类:

  1)一般性违纪指危害性教小,情节较轻微的违纪行为;

  2)严重违纪指危害较大、情节恶劣、累犯、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

  3、处罚方式:

  1)对一般性违纪的处罚方式有:口头警告、"部门服务令"。

  2)对严重违纪的处罚方式视其情况严重性有:通报批评、罚款、辞退。

  注:部门服务令指责令被处罚员工为部门提供:值日、加班、非正常值班等常规工作之外的服务。其目的是在对违纪进行惩戒和教育同时,对部门工作带来有益的帮助。部门服务令的发出应根据当时的工作需要,如暂时无此工作需要,则可换用其它处罚方式。

  4、处罚权限:

  1)由上一级主管负责对违纪行为的检查和核实

  2)对一般性违纪行为由上一级主管根据公司及部门规定直接作出处理决定。

  3)对严重违纪的处罚必须要上报项目销售经理级以上主管作出处理决定。

  5、具体权限分配如下:

  职务口头警告部门服务令通报批评罚款辞退

  经理助理决定权决定权提议权提议权提议权

  项目销售经理决定权决定权决定权对200元以下的罚款有决定权

  对超过200元的罚款有提议权提议权

  集团销售总监决定权决定权决定权决定权决定权

  6、处罚的程序:(详见图表)

  一般性违纪严重违纪

  对事实和处罚无异议有异议

  超出超出权限范围

  4)正常程序

  A.主任对违纪行为的处理必须先经过调查核实,确保事实清晰,定性准确无误。

  B.项目经理开处罚通知书,必须填写处罚的事由(尽量提供证明人名单),及处罚的依据。

  C.处罚通知书必须先交由被处罚员工签名,被处罚员工可就事实是否准确、处罚是否合理提出辩驳意见,再提交销售总监。如被处罚员工既不签名又不提出辩驳意见,则视为漠认。

  D.销售总监最终确认处罚事实及依据,并作出最终处罚决定。

  5)简易程序

  对于一般性违纪的处理,如售楼员对处罚事由和处理结果并无异议,可适用简易程序。销售经理可不必填写处罚通知书,而直接将处罚决定告知当事人,并在售楼员考核资料上进行记录。

  6)申述程序

  对项目经理的处理不服,可在被要求签署处罚通知书时直接在该通知书写明申述理由,由销售经理查证后作出处理。对销售经理的处理决定不服的还可向集团销售总监申述。

  7、处罚细则:

  1)违反着装及其它礼仪管理规定的处:警告、通报批评

  2)违反工作现场纪律的处:警告、通报批评、200元以下罚款

  3)违反考勤管理制度的处:警告、部门服务令、通报批评、200元以下罚款;对情节严重或以旷工论处的,处500元以下罚款或开除。

  4)对违反工作流程的处:警告、通报批评、200元以下罚款;对恶意违规或后果严重的可予以开除。

  5)对玩忽职守,有失职行为的处:警告、通报批评、2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予以开除。

  6)对拒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或工作指令的处:通报批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的予以开除。

  7)对违反职业操守的处:通报批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的予以开除。

  8)对有越级行为的处:通报批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的予以开除。

  9)对有造谣生事、破坏团结的处通报批评、2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予以开除。

  10)六大纪律:对有以下情形的,一经查实一律作开除处理:

  A.散布谣言,恶意中伤,造成不良后果的

  B.泄露公司机密,造成严重后果的

  C.营私舞弊,谋取不当利益的

  D.公然对抗公司或部门管理,拒不执行上级决定或命令,情形恶劣的

  E.违反对客管理制度,欺瞒客户或与客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

  F.从事第二职业的

  G.对有偷盗、诈骗等违法行径的

  8、处罚的执行

  6)处罚决定经有权上级批准后即为生效,被罚员工如有异议,可依程序进行申述,但申述不阻碍执行。

  7)口头警告、"部门服务令"、通报批评由项目销售经理直接执行。

  8)罚款的处罚单经有权上级批准后交人事部执行,直接在被处罚员工的下月工资中扣除。所扣罚款纳入该项目销售部公佣,用作部门激励或活动开支。

  9)开除处罚经有权上级批准后交人事部执行。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