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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城市绿地系统组成分类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9

内容提要:在分析一般城市绿地分类方法的同时提出新的分类法,进一步阐明了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与分类的原则及依据。并对不同类型城市绿地的含义内容和空间属性作了论述。

城市绿地系统是一个由各类城市绿地互相联系组合而成的一个稳定持久的城市绿色环境体系。城市绿地系统组成内容丰富多样,国内各地区和城市各有差异。在绿地的分类上也是方法多样,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都作了研究和探讨,但一般都是从某一个角度或出于自己研究目的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概念含混、依据不一、内容交叉等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对城市绿地系统组成及绿地分类方法的分析研究,探讨出一种新的分类和命名方法,并进一步明确各类绿地的含义内容和空间特征,为今后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建设提供理论参考。

1、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

1.1 城市绿地与绿地系统的含义

城市用地构成中有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绿地”,其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所谓“绿地”,《辞海》释义为“配合环境创造自然条件,适合种植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而形成一定范围的绿化地面或区域”;或指“凡是生长植物的土地,不论是自然植被或人工栽培的,包括农林牧生产用地及园林用地,均可称为绿地”。由此可见,“绿地”包括三层含义:

①由树木花草等植物生长所形成的绿色地块,如森林、花园、草地等;
②植物生长占大部的地块,如城市公园、自然风景保护区等;
③农业生产用地。而城市绿地则可理解为位于城市范围(包括城区和郊区)的绿地。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许多城市所做的绿地规划赋予城市绿地的含义只是前两个方面,不包括城市范围的农地,即狭义的城市绿地,也就是一些专家学者提出的“城市绿化用地”或“城市园林绿地”。

所谓城市绿地系统,是由一定质与量的各类绿地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绿色有机整体,也就是城市中不同类型、不同性质和规模的各种绿地(包括城市规划用地平衡表中直接反映和不直接反映的),共同组合构建而成的一个稳定持久的城市绿色环境体系。

1.2 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

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因国家不同,其内容各有差异。如:

前苏联城市绿地系统一般包括城市居住区与市内公园、花园、小游园、林荫道、公共建筑物地段绿化、企事业单位和公用场所绿地;郊区森林、森林公园、陵墓、苗圃、果园、菜园;市郊区防护林、居住区与工业区隔离林带、水源涵养林、保土林等。

日本的城市绿地系统由公有绿地和私有绿地两大部分组成。内容包括公园绿地、运动场、广场、公墓、水体、山林农地、寺庙园地、公用设施园地、庭园、苗圃试验用地等。

我国城市绿地系统多指园林绿地系统,一般由城市公园、花园、道路交通附属绿地、各类企事业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环境绿地、园林圃地、经济林、防护林等各种林地以及城市郊区风景名胜区游览绿地等各种城市园林绿地所组成。但城市绿地系统组成又因地区和城市不同而不完全一样,如南京、深圳、北京、上海、佛山等。许多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的绿地类型超出了《城市绿化条例》的范围,如深圳市提出了“旅游绿地”、“生态绿地”(同济大学规划),佛山市提出了“历史文化街区绿化”(中国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研究中心)等。

从不同国家、不同城市的绿地系统的组成内容来看,尽管存在一些差异,有些名称也不一致,但总的来说,组成城市绿地系统的基本内容是一致的。即包括了城市中所有的园林植物种植地块和园林种植占大部的用地(通常称之为“园林绿地”)。而城市范围内的水体湿地,一些公共设施用地、山野农地等是否为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内容而有所不同。作为一个系统,城市绿地的组成应该是全面和完整的,包括城市范围内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城市生活具有直接影响的所有绿地。这些绿地的功能作用、空间形态特征等不尽相同,其科学的分类与定名一直是城市绿地规划和建设工作者努力探索的课题,也是城市管理工作协调统一和相互比较所必须的。

2、城市绿地分类

2.1 城市绿地分类的原则依据和方法

2.1.1 城市分类的原则

对城市绿地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可使人们能够更好地认识和理解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和各种绿地的基本功能、特征以及它们在城市建设中的地位,并通过明确的分类,使城市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工作更趋高效。笔者认为,城市绿地分类与命名需遵循以下5项原则:

科学性:城市绿地类型的划分必须是科学的,各类绿地应具有明确的功能与统一的空间属性特征,且概念清楚,含义准确,内容不相互交叉。

全面性:各类绿地应全面地反映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包括城区、近郊及远郊整个市域范围内的所有绿地。

 

;协调性:我国现行城市规划用地分类中属于绿地的部分相应地列入城市绿地类型,有利于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的协调统一。

实用性:基本适应各地大中城市和小城镇运用,适应现代统计和计算方法,各类绿地的技术指标能直接反映出城市绿地建设及环境质量水平,具有横向和纵向可比性与通行性,可操作性强。

大众性:各类绿地的名称除了具有明确的概念含义外,还必须是大众化的词语,通俗易懂,易被广大群众理解和接受。

2.1.2 城市绿地分类方法和依据

城市绿地分类方法主要因组成绿地系统的内容以及城市绿地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实际需要而定。因此,既要科学,也要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笔者认为可采用二级分类法。

城市绿地分类的依据可以有多种,如位置、范围、服务对象、功能和空间属性等。城市绿地分类是为绿地系统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的,作为城市绿地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每一类绿地的主要功能都应有区别于其他绿地类型。各类绿地性质、标准、要求各有不同,并且能够通过简单的统计和计算,反映出城市绿地建设的不同层次和水平。因此,笔者认为以主要功能作为城市绿地类型划分的统一依据是最合适的,并且能够通过简单的统计和计算,反映出城市绿地建设的不同层次和水平。因此,笔者认为以主要功能作为城市绿地类型划分的统一依据是最合适的。

2.2 几种城市绿地分类方法简析

2.2.1 王璋同志2级多类法(试论我国城市绿地的分类)
虽然考虑较多,分类也较细,但第l级与第2级分类依据不一,必然产生绿地类型的重复,同时一些绿地概念亦不够明确,如庭园绿化、街道绿化等。

2.2.2 日本高原荣重2级5类法
注重绿地的属性,各类绿地难以明确其功能特征,公共、公开、公用、专用等名称也不便理解和掌握。

2.2.3 朱钧珍教授4类法
即将城市绿地分为公园绿地、一般绿地(或附属绿地、环境绿地)、特种绿地(包括生产性与防护性绿地)、郊区绿地等4类。最大优点是突出公园绿地,但对郊区公园而言,是属公园绿地,还是归郊区绿地,词面上似乎难以结论。

2.2.4 何湘同志4类法
虽以功能为主要分类依据,但未能全部反映各类绿地的功能特征,如“环境绿地”和“其他绿地”就不明确。当今社会已将环境看作整个城市生态的热点,并且日趋注重都市大环境绿色体系的营造,这种情况下也不宜用“环境”一词来命名其中一类绿地。

2.2.5 《城市绿化条例》六类法
简单明了。基本包括了城市各类绿地,也反映出各类绿地的功能和特征,但在具体名称上尚有局限,含义不明确。如“公共绿地”、“风景林地”等。这种分法也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各地各级城市(镇)规划建设发展的需要。

2.2.6 李敏博士5类法
将城市化地区人居环境绿地分为农业绿地、林业绿地、游憩绿地、环保绿地和水域绿地5类,基本包括了城市各类绿地内容,其优点是突出了大农业(含林业)绿地和城市大、环境绿地系统的生态性。但在名称及包含的内容上尚可斟酌,如“环保绿地”等。

2.3 城市绿地分类
根据城市绿地的含义、各地各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情况以及城市绿地分类的原则、依据和方法,笔者认为可将城市绿地分类如下:

第1级按主要功能不同,分为2大类,即园林绿地和农、林业生产绿地。这样划分,既能与现有城市规划建设体系相协调,又能兼顾到整个城市建设区域及外围的大绿色环境空间,这对构建城乡一体化的都市大环境绿色空间体系具有积极意义。第2级依据具体功能和绿地空间属性的差别,进一步分为7小类,其中第1大类前3小类和第2大类是能在城市总图上反映的绿地。7类绿地具有各自的含义、内容和空间属性。

3、城市各类绿地的含义和空间属性

3.1 园林绿地

城市园林绿地以改善城市自然生态和生活环境为主要功能和目的,是现代城市生活和生产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也是城市绿地系统的主要组成内容,具有稳定持久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可对其进行直接控制、监督和管理。绿地中各种植物与动物的存在,主要出于人们对环境的需要,而非经济效益。

3.1.1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是指相对集中独立的、对公众开放、具有游憩功能的绿地。其规模可大可小。根据我国目前公共绿地统计标准,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少于1000m2,绿地空间明确完整的园区形态(即空间限定性)为其主要特征,并且具有一定的文化与生活设施,对公众开放,具备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市容、生活使用等多种功能。公园绿地包括综合性公园、居住区公园、儿童公园等;各种主题公园、植物

园等;各种专类公园、街头小游园、园林路、滨河(江、海)园林带(又称带状公园或河、江、海滨公园)、花园广场、历史文物古迹公园、纪念性公园、文化旅游公园、休闲观光农园、自然风景名胜公园、郊野公园、森林公园等。公园绿地是城市绿地系统中一个重要的绿地类型和主要组成部分,其技术指标直接反映了城市绿地建设水平、环境与居民生活质量。因此,各国城市公园绿地规划建设都具有特定的指标要求。
目前,我国的基本指标(《公园设计规范》)是:以上各种公园绿地中园林植物的种植面积必须>65%(即绿地率),其中综合性文化休息公园、综合性动物园、其他各种专类公园>70%,综合性植物园及风景名胜区>85%。
笔者将公园绿地取代公共绿地,概念清楚,含义明确,空间属性与功能特征显著,且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同时也进一步突出了公园在城市绿地中的地位。许多专业著作刊物,上也经常使用,国际上也习惯将人均公园面积作为评价城市绿地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国内亦有相同观点。因此,公园绿地类型的确立也有利于国际间的技术与理论交流。另外,将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纳入公园绿地,打破了过去居住区公园绿地与城市公园绿地相并列,且各地城市公园绿地指标统计不一致的局面。同时,也为中小城市(镇)公园绿地规划建设增加了灵活性和可操作性,并有助于实现各地城市公园绿地指标体系的统一与完整性。

3.1.2 防护绿地
防护绿地是指以改善城市自然条件、卫生条件及防灾避难为主要功能的绿地。防护绿地具有独立的空间形态,即为限定性绿地空间。通常呈片状或带状分布于城市周围或若干地段,对城市环境起到整体性或区域性保护,可以防止或减轻环境灾害的产生及显著改善和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主要包括卫生隔离林、固沙林、防风林、安全防护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等各种防护性绿地。这类绿地具有特定的防护功能,其指标高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城市抵御各种自然灾害及整体环境保护能力的大小。

3.1.3 风景名胜与自然保护区绿地
风景名胜与自然保护区绿地是指城市范围内大面积的自然山水、名胜、森林、湿地、风景林地等为主要内容的绿地,配备一定设施后,可供游览休息,适时对公众开放。一般城市将此类绿地设为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这类绿地虽然具有一定的游憩功能,但又不同于公园绿地,是一种较大范围的自然区域景观。

3.1.4 庭园绿地

庭园绿地是指城市中分散附属于居住区 、各单位庭院与私人住宅 ,以改善和美化人工建筑设施环境为主要功能,不公开或半公开性的绿地。单位庭院主要指工矿企业、商业金融、交通运输、仓储、公用设施、机关团体、部队、教育体系、医疗卫生、科研设计、文化娱乐等各种单位建筑庭园。庭园绿地在城市中分布最广,面积较大,且分散性很强,主要改善和美化以建筑设施为主的庭园环境,直接为各类生产、生活服务,所以有时也被称之为专用绿地。就绿地空间形态而言,这类绿地多围绕各种建筑设施展开布置,在城市用地中属非独立性用地,在城市总图及绿地系统图中均不予反映。
庭园绿地与公园绿地相对应,显著地反映了一类绿地的主要功能和特征,且直观易懂,避免了专用、单位等名词可能产生的误解。庭园绿地指标反映了城市普遍环境质量水平。不同性质的庭园绿地,规划指标要求也不相同。

3.1.5 交通绿地

交通绿地是指城市道路等交通运输用地中的附属绿地,包括道旁绿地(含行道树绿地)、分车绿地、交通广场绿地、立体交叉绿地、桥头绿地以及对外交通枢纽(车站、机场、码头等)附属绿地、通航河道绿地和市区公路、铁路附属绿地等。其主要功能是改善城市交通环境,美化市容市貌,降低污染,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以及组织交通、保护路面等。交通绿地规划也具有一定指标要求。

3.2 农林生产绿地

农林生产绿地是指以第一产业经济的形式存在于城市范围的绿地。这类绿地虽以发展农、林、牧、渔、桑等产业经济为主要功能和目的,各种绿色植物和动物的存在是为了获得其直接经济价值,但它们在一定时期内具有调节城市生态环境的作用,可视为城市绿地系统的内容之一 。然而,人们在取得其经济价值后,可能被移走或被毁灭。这类绿地一般不受城市建设与管理部门直接监管,需要政府机构与规划部门共同科学规划、有效调控和引导利用,使其在实现经济功能的同时,成为城市大环境绿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保护和改善城市整体生态环境发挥应有的积极乃至关键性作用。这也是当今世界“田园城市”运动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

3.2.1 农地
农地是指粮油菜地、花卉圃地、草地、荷塘等农作物生产田地和水体以及鱼池等农牧渔生产绿地。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各种园林生产圃地将突破城市园林用地的范畴,由城市走向农村。今后城市绿地建设所需的树木、花卉、草坪等植物材料将主要来自于农村,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城市苗圃等生产绿地将被农村或郊区各种花木生产基地所取代,园林植物的生产经营如同城市需要的其他物品一样,势必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

3.2.2 林地
林地是指林业生产用地。尽管林地具有较好的生态调节功能,但以经

济效益主要目的,与公园绿地等园林绿地相比,具有不稳定性,可以根据产业发展和经济效益情况进行调整,不注重社会效益。主要包括用材林、薪炭林以及果、茶、桑、橡胶等经济林木生产绿地。一般在城市大环境自然绿色系统规划时作控制性规划。

4 结束语

不同的国家,在地域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文化习俗、城市性质和规模以及法规制度等方面存在许多差异。因此,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内容就必然有所不同,分类方法也不完全一致。在同一个国家,由于也存在着地区自然条件、社会人文历史、城市性质和规模等情况的差别,各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内容也不完全相同,但城市绿地类型的划分则完全可以有一个科学、全面和统一的方法,并使用准确的名称。

对当前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绿地指标统计与考核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如许多城市将部分交通绿地视为公共绿地(本文称公园绿地)。笔者认为,解决此类问题的办法,首先是要明确绿地性质,分清绿地类型;其次则要统一各地各城市绿地统计与考核的口径,并将工作做得深入细致,明确各类绿地统计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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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园林绿地中园路规划布局

1、园路的环境功能

1.1组织空间,引导游览

在园林中常常是利用地形建筑,植物或道路把全园分隔成各种不同功能的景区,同时又通过道路把各个景区联系成一个整体,这样说来道路仍然是划分和组织空间的重要方法之一。利用道路不但可以使整个绿地成为一个整体,更重要的是通过组织和划分空间达成统一的景观效果,为游客展示园林风景画面的作用,引导游客按照设计者的意图,路线来游赏景物,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园路是游客的导游者。

1.2交通

园路的交通,首先是游览交通,即为游客提供一个舒适的,既能游遍全园又能根据个人的需要,深入各个景区或景点。设计时要考虑到人流的分布,集散和疏导。近年来随着离休和退休人数的增加,以及平均寿命的延长,公园人群年龄结构发生了变化,儿童约占5%~10%,老年人占总数的60%~70%.因此,公园规划除重视儿童需要外更应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游憩的方便条件,合理的组织路线的变化。
此外,在公园中要为广大游客提供必要的便餐、饮料、小卖等方面的服务,要经常地进行维修、养护、放火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要安排自己职工的生活,这一切都必须提供不要的交通条件。在设计时要考虑这些东西两道性的地段,路面的宽度和质量,在一般情况下,它可以和游览道路合用,但有时特大型园林中,由于园务运输交通量大,还要补充必要的园务专用道和出入口,另外还应多增加一些活动场地。

1.3构成园景

园路优美的曲线,丰富多彩的路面铺装,可与周围山、水、建筑、花草、树林、石景等景物紧密结合,不仅是“因景设路”而且是“因路保景”,而且形成路随景转,景因路活,相得益彰的艺术效果。

1.4组织排水

道路可以借助其路边缘成边沟组织排水,一般园林绿地都高于路面,方能实现以地形排水为主的原则,道路汇集两侧绿地径流之后,利用纵向坡度即可按预定方向将雨水排除。

2、园路的类型

2.1根据功能分类
2.1.1主要园路 联系全园是园林内大量游人所要行进的路线,必要时可通行少量管理用车,宽度为3.5~6.0m.
2.1.2次要园路 是主要园路的辅助道路,沟通各景点,建筑。宽度为2.0~3.5m了。
2.1.3游戏小路 主要工散步休息,引导友人更深入得到达园林的各个角落,行人走1.2~1.5m,单人0.6~1.0m.如山上,水边,树林多曲折自由布置。

2.2根据结构类型分类
2.2.1路堑型 凡是园路的路面低于周围绿地,道牙高于路面,道路排水。
2.2.2路堤型 平道牙靠近边缘处,路面高于两侧地面,利用明沟排水。
2.2.3特殊式 如步石、汀步、,蹬道、,攀梯等
此外,根据铺装材料分整体路面,块料路面,碎料路面,简易路面。

3、园路的布局设计

3.1设计依据

3.1.1园林工程的建设规模,决定了园路布局设计的道路类型和布局特点,一般较大的公园,要求园路主道,次道,游步道三者齐备,并使铺装式水平多样化。从而使园路成为园林造景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较小的园林绿地或单位小快绿地的设计,往往有次道和游步道的布局设计。

3.1.2园林绿地的规划形式决定了园路布局的风格,如园林为规则式园林,则园路应布局直线和有轨可循的曲线式,在园路的铺装上边也应和园林风格相适应,充分体现规则式园林风格,如园林为自然式园林,则园路布局成无轨可循的自由曲线和宽窄不同的变形路。

3.2园路布局设计的原则

3.2.1因地制宜的原则
园路的布局设计,除了依据园林建设的规划形式外,还必须结合地形地貌设计,一般园路宜曲不宜直,贵在合乎自然,追求自然野趣,依山随势,回环曲折;要自然流畅,犹若流水,随地势就布局设计,除了依据园林建设的规划形式外,还必须结合地形地貌设计,一般园路宜曲不宜直,贵在合乎自然,追求自然野趣,依山随势,回环曲折;要自然流畅,犹若流水,随地势就形。

3.2.2满足实用功能,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在园林中,园路的设计也必须遵循工人行走为先的原则。也就上说设计修筑的园路必须满足导游和组织交通的作用,要考虑到人总喜欢走洁净的习惯,所以园路设计必须首先考虑为人服务、满足人的需求。否则就回导致修筑的园路少人走,而园路的绿地被踩出了园路。

3.2.

3园路的环绕性,切记设计无目的、死胡同的园路
园林工程建设只能感的道路应形成一个换状道路网络,四通八达,。道路设计要做到有的防矢,因景设路,因游设路,不能漫无目的,更不能使游人正在游兴时“此路不通”,这是园路设计最忌讳的。

3.2.4综合园林造景进行布局设计的原则
因路通景。同时也要使路和其他造景要素很好的结合,使整个园林更加和谐,并创造出一定的意境来。比如,为了适宜青少年好立宪的心理,宜在园林中设计羊肠捷径,在水面上可设计汀步;为了适宜中老年游览,坡度超过12°就要设计台阶,且每隔不定的距离设计一处平台以利休息;为了达到曲径通幽,可以在曲路的曲处设计假山、置石及树丛,形成和谐的景观。

3.3园路的布局

3.3.1园路与建筑
在园路与建筑物的交接处,常常能形成路口。从园路与建筑相互交接的实际情况来看,一般都是在建筑近旁设置一块较小的缓冲场地,园路则通过这块场地与建设交接。多数情装饰品下都应这样处理,但一些都过道作用的建筑,游廊等,也常常不设缓冲小场地,根据对园路和建筑相互关系的处理和实际工程设计中的经验,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来处理二者之间的交换关系。
能上能下就是我们常见的平行交接和正对交接,是指建筑物的长轴与园路中心线平行或垂直,还有一种侧对交接,是指建筑长轴与园咱中心线相垂直,并从建筑正同的一侧相交接;或者园路从建筑物的侧面与其交接。
实际处理园路与建筑物的交接关系时,一般都避免斜路交接,特别是正对建筑某一角的斜角,冲突感很强。对不得不斜交的园路,要在交接处设一般短的直路作为过渡,或者将交接处形成的路角改成园角,应避免建筑与园路斜交。

3.3.2园路与种植
最好的绿化效果,应该是林荫夹道。郊区大面积绿化,行道树可与两旁绿化种植相结合在一起,自由进出,不按间距灵活种植实现路在林中走的意境。就是我们所说的夹景。一定距离在局部稍作浓密布置,形成阻隔,是障景。障点使人有“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意境。
在园路的转弯处,可以利用植物叙强调,比如种植大量五颜六色的花卉,即有引导游人的功能,又极其美观。园路的交叉路口处,常常可以设置中心绿岛,回车岛,花钵,花树坛等,同样具有美观和疏导游人的作用。
还应注意园路和绿地的高低关系,设计好的园路,常是浅理于绿地之内,隐藏于绿丛之中的,尤其山麓边坡外,园路一经暴露便会留下道道横行痕迹,极不美观,所以要求路比“绿”低,但一定是比“土”低。

3.3.3园路路口规划
园路路口的规划是园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规划式园路系统和自然式园路系统的相互比较情况看来,自然式园路系统中则以三岔路口为主,而在规划式园路系统中则以十安路口比较多,但从加强寻游性来考虑,路口设置也应少一些十字路口,多一点三岔路口。
道路相交时,除山地陟坡地形之外,一般场尽量保用正相交方式。斜相交时斜交角度如呈锐角,其角度也尽量不小于60°。锐角过小,车辆不易转弯,人行要穿绿地。锐角部份还应采用足够的转弯半径,设为园形的转角。路口处形成的道路转角,如属于阴角,可保持直角状态,如属于阳角,应设计为斜边或改成圆角。
要有景点和特点。在三叉路口中央可设计花坛、花舌等,要注意各条道路都要以其中心线与花坛的轴心相对,不要与花坛边线相切,路口的平面形状,应与中心花坛的形状相似或相适应,具有中央花坛的路口,都应按照规划式的地形进行设计。

4、园路规划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

现代园林中,由于设计师或某些个人主线,将本身很美的自然地形埋成一马平川,使园路失去立面上的变化,或将平在堆成“坟堆”强硬的使园路“三步一弯,五步一曲”。所以要使园路布局更合理。就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4.1两条自然式园路相交于一点,所形成的对角不宜相等,道路需要转换方向时,梨园交叉点要有一定长度作为方向转变的过渡。如果两条直线道路相交时,可以正交,也可以斜交。为了美观实用,要求交叉在一点上,对角相等,这样就显得自然和谐。

4.2两路相交的所成的角度一般不宜小于60°。若由于实际情况限制,角度太小,可以在交叉处设立一个三角绿地,时交叉所形成的尖角的以缓和。很多园林绿地规划中园路所占面积,比例不适应,造成交通不便,造成人们行路挤占绿地现象。如:韩城市太史园广场是一个繁华的商业区中的广场,每天人流都很多,但其中设计中绿地草坪占有很大的面积,园路穿插其中只占很小的比例,游人难免要踩踏草坪,影响景观效果。相反,某些规划设计中,又过多规划园路,形如蜘蛛网,不仅影响景观效果,同时给建筑投资也加大了负担,还于生态不利。

4.3若三角园路相交在一起时,三条路的中心线应交汇于一点上,否则显得杂乱。某些园路交叉口设计不合理,夹角太小,未考虑转弯半径。人们为了方便,往往踩踏草坪。有些交叉口相交路数量太多(如四、五条),造成人们在路口交叉

处无所适从的现象。

4.4由主干道上发出来的次干道分叉的位置,宜在主干道凸出的位置发出次干道,这样就显得流畅自如。某些园路在与环境的处理上,不是很适宜。如与园形花坛相切,建筑物入口集散广场处,相交路口偏重量一侧,道路与水体驳岸紧贴布置等。

4.5在较短的距离内道路的一侧不宜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交叉口,尽量避免多条道路交接在一起。如果避免不了,则需在交接处形成一个广场。

4.6凡道路交叉索性承德大小角不宜采用弧线,每个转角要圆润。

4.7自然式道路在通向建筑正面时,应逐渐与建筑物对齐并趋垂直,在顺向建筑时,应于建筑趋于平行。

4.8两条相反方向的曲线园路相遇时,在交界处要幼教长距离的直线,切忌是S形。

结束语

严格执行规划规范,合理布置园路所占面积,满足园路功能要求。

遵循道路规划设计原则,协调道路规划与周围环境的关系。

加强自身艺术素质及业务素质,避免矫揉造作,使道路规划设计真正体现功能美与艺术。

参考文献:

1.刘卫斌 园林工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20**年8月
2.袁海龙 园林工程设计 化学工业出版社 20**年
3.毛培林 园林铺地 中国林业出版社 1992年7月
4.张建林 园林工程 中国农业出版社 20**年7月

篇3: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地居住区用地不断增加,而居住区绿地在净化空气、降低噪音、美化局部环境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的优劣,将直接关系到居住区环境的好坏。

一、设计原则

1.一般新建区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改造绿地率不应低于25%。
2.居住区内公共绿地应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
(1)居住区公园:主要设置应包括花木、草坪、水面、凉亭、雕塑、健身休憩设施、停车场和铺装地面等;园内布局应有明确的功能分区和清晰的浏览路线;最小用地不得少于1公顷。
(2)小游园:主要设置应包括花木、草坪、健身休憩设施和铺装地面等;园内布局要有一定的功能划分;最小面积不能小于0.4公顷。
(3)组团绿地:主要应设置花木、草坪、桌椅等,面积不应小于 0.04公顷。

3.在设计风格上,绿地内部应协调统一,也要尽可能与城市绿化规划协调统一。同时应根据居住区的规划,因地制宜,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点、线、面相结合,并适当保留和规划改造范围内已有的树木和绿地。

二、设计要点

1.居住区绿地设计在内容设置上要健全,同时应充分考虑各级绿地的服务半径。除中心绿地,其他绿地应尽可能的均衡布置,点、线、面有机结合。另一方面还应注意方便居民前往,并尽可能和公共活动场所和商业中心结合。

2.平面布局与立面设计
(1)平面布局:平面布局在划分上可分为规则式和均衡自由式。规则式即有明显的主轴线、对称或不对称,或者呈规则的几何图形;均衡式则布局灵活,充分利用自然地形,自由分区,但在总体上要给人一种均衡合理的感觉,自由活泼但又不失严谨。平面设计中要注重色彩的处理,绿地虽然要以“绿”为主,但也不能太单一,可利用有色植物如红叶小檗、金叶女贞等或成片草花使绿地有一定的色彩变化。
(2)立面设计:立面设计应以满足功能为基础,与平面布局有机结合。设计中可充分利用自然地形起伏(必要的可进行人为塑造)、乔灌木、建筑小品、花架立体绿化等来塑造立面效果。大片绿地则可利用成片乔灌木、竹林等来塑造。同时立面设计也应考虑到动态透视效果,以取得移步换景的良好效果。

3.植物的选择与配置绿地的绿化效果主要靠植物来实现,为创造出舒适优美的居住区环境,植物选择与配置就显得尤为重要。

(1)以绿为主,采用常绿树与阔叶树、速生树与慢生树、乔木与灌木相结合,不同花期的草花与木本花卉相结合,使绿地一年四季都有良好的景观效果。
(2)植物栽植要避免过于杂乱,要有重点、有特色,在统一中求变化,在丰富中求统一。
(3)植物的选择要注意适合当地条件,便于日后管理。应选择病虫害少,有地方特色的树种,如法桐、白蜡、银杏、毛白杨、国槐、垂柳、女贞等。草花可选择宿根生及自播繁殖能力强的,如美人蕉、波斯菊、虞美人、葱兰等。在立体绿化面可利用地锦、紫藤、爬山虎等

篇4:绿地地产高容量住宅规划设计

  绿地地产高容量住宅规划设计

  一、住宅开发强度分析

  土地容积率在1.0以下,一般基本可以规划为低层为主的居住社区;1.0-3.0范围内,可以考虑设置成低层住宅+高层住宅的模式,一般来讲,低层住宅售价高,在合理范围内应尽量提高低层住宅产品比例在合理范围内应尽量提高低层住宅产品比例在合理范围内应尽量提高低层住宅产品比例,以提高土地价值。如何来提高低层住宅比例呢?那么应尽可能提高低层住宅部分的容积率。首先我们对土地开发强度进行分析,以此来分析低层住宅的容量极限。

  假设:用地300*300米,全联排别墅,三层局部退台,假设地上面积为2.5倍基底面积,开间中间套6米,端套7.5米,进深18米,南北间距按照15米控制,东西间距按照6米控制,退界按照6米控制,规划54栋6-8联排,计算强排容积率为1.13,建筑密度达到45%。一般而言,住宅地块建筑密度都会控制在30%以内,因此建筑密度是限制容积率提升的最大障碍。

  为明确容积率与建筑密度关系,建立公式如下:建筑面积基底系数=地上建筑面积/基底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面积基底系数(容积率暂不考虑配套设施)。附表1对低层住宅容量进行了分析,可以看出在建筑密度控制在30%时,建筑面积基底系数取3,则容积率可以达到0.9。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建筑密度和建筑面积基底系数决定了建筑容量大小。

  建筑密度受地块条件、建筑间距、建筑进深、日照分析等诸多因素影响,具体项目可以根据强排和当地项目经验数据确定。建筑面积基底系数受产品地上建筑面积层数、底层建筑面积影响。

  在建筑密度无法突破的情况下,提高容量的主要设计手法有(见附图3):

  1、增加建筑层数,以提高建筑面积基底系数。

  2、尽量增加地下室、阁楼等不计容面积阁楼等不计容面积,使得实际容量提高。

  图3 高容量设计手法

  二、高容量设计优化总结

  由于各个地区规划控制指标不同,为了高容量开发,同时达到高品质要求,可以采取的优化设计手法有:

  1、在规划指标范围内,提高建筑进深,增加户均面积。

  2、采取内院或天井的设计方法加大进深,同时改善通风采光。

  3、有条件的可以采取围合规划布局,既可以改善空间关系,又可以提高容量。(见附图4)

  图4:围合式规划布局

  4、增加联接户数或单元数量,利用北退台减少间距。

  5、增加规划层级和分级管理,设置小区——组团——合院三级空间序列变化,弱化空间压抑感。(见附图5)

  6、建筑造型丰富错落、立面整体化处理,丰富景观层次和密度,从而削弱建筑的体量和长度,降低空间压抑感。

  7、人车分流,停车入地,地面步行化、景观化。

  8、抬高地面,丰富竖向变化,降低车库造价,改善地下采光通风。(见附图6)

  9、庭院尽量私有化。

  图5:多层次的规划层级

  图6:抬高室外地坪,降低成本,丰富空间

  10、形成多层次绿化:7-8米大乔木、4-5米小乔木、2-3米灌木、小灌木和花卉、草坪地被,来弱化高容量开发。

  11、采用景观、小品、矮墙分割室外空间,丰富空间变化,弱化高容量。

  12、堆坡造景,利用高差丰富空间,弱化高密度空间感。

  图7:多层次绿化

  三、住宅产品规划模型

  (一)模型编制说明

  基于以上高容量规划设计分析和建立的规划指标公式,进一步研究住宅产品组合与规划指标的关系,建立住宅产品规划指标分析模型。

  住宅产品规划指标分析模型将产品组合与规划指标之间的关系用数学公式加以界定,可以方便快速分析开发地块规划指标便快速分析开发地块规划指标,得到产品组合比例,来进行经济测算和规划决策。

  (二)模型指标与公式

  1、规划指标规划指标

  容积率——F

  建筑密度——D

  建筑面积基底系数——R

  地上建筑面积——G

  基底建筑面积——B

  产品类型1基底面积比例——P1

  产品类型2基底面积比例——P2 (视产品类型多少确定)

  产品类型1建筑面积基底系数——R1

  产品类型2建筑面积基底系数——R2 (视产品类型多少确定)

  产品类型1建筑密度——D1

  产品类型2建筑密度——D2 (视产品类型多少确定)

  产品类型1建筑面积比例——A1

  产品类型2建筑面积比例——A2——(视产品类型多少确定)

  2、建筑密度D的说明

  由于本模型没有加入小区配套商业和市政设施占地,因此应适当预留建筑密度给这些设施,即如果规划指标给予的建筑密度是25%,则本模型计算时应扣除这些设施的占用密度,一般经验值是预留2-4%。下表提供的产品系列建筑密度供参考。

  3、有关公式

  建筑面积基底系数R=地上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G/基底建筑面积B

  容积率F=建筑密度D*建筑面积基底系数R

  受产品房型设计影响,以下提供的产品系列建筑面积基底系数供参考。

  4、产品系列指标参考

  5、模型建立模型建立:

  计算项目建筑密度D = P1D1+P2D2+(视产品类型多少确定)

  计算平均建筑面积基底系数R = P1R1+P2R2+(视产品类型多少确定)

  计算容积率F= DR

  计算产品类型1建筑面积占比A1=P1*R1/R

  计算产品类型2建筑面积占比A2=P2*R2/R

  ......(视产品类型多少确定)

  (三)模型运行说明

  1、设定各产品组合基底面积比例,例如:某项目产品组合计划为联排和小高层,可以设定联排产品所占基底面积比例P1=70%,则小高层P2=30%;

  2、设定各产品建筑密度和建筑面积基底系数,仍以联排和小高层产品组合为例,设定联排建筑密度D1=24%,建筑面积基底系数R1=2.5;小高层建筑密度D2=19%,建筑面积基底系数R2=11;

  3、计算项目建筑密度D和平均建筑面积基底系数R

项目建筑密度D=P1D1+P2D2=22%,平均建筑面积基底系数R=P1R1+P2R2=5.05

  4、容积率F=D*R=1.11;

  5、计算各类产品占比,产品1占比A1= P1*R1/R=35%, 产品2占比A2=P2*R2/R=65%,产品3(视产品类型多少确定);

  6、可以输入不同的基底面积比例和建筑密度数据,以获取不同产品定位对应的容积率和产品组合比例;

  7、将各类技术经济指标进行经济测算和分析,选取较好的技术指标进一步作强排进行验证,验证后确定的技术经济指标可作为设计要求列入设计任务书。

  8、计算示意如下(红色数据为计算结果):

篇5: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基本要求

  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的基本要求

  1.根据居住区内不同年龄居民的特点,如双职工使用较少,学龄儿童、青少年次之,学龄前儿童与老年人经常使用等,以及居住区的功能组织的需要,应采取集中与分散、重点与一般,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以形成完整统一的居住区绿地系统,并与城市总的绿地系统相协调,另外,居住区内要注意绿化系统和步行道系统的联系。

  2.充分利用当地原有的自然条件,尽可能利用一些坡地、劣地、洼地和水面等不利于建设的用地进行绿化,以变不利为有利,节约用地。对建设用地中原有的绿化,湖河水面等自然条件要充分利用。

  3.应注意美化环境的要求,可以多种些乡土树种,考虑四季的景色变换,做到乔、灌木结合搭配,并采取规则种植、对植、孤植和丛植的方法,以增加绿地景观的多样化。

  4.在植物配置上和种植方式上力求投资少,有收益,且便于管理,要选择易生长的树种,以生长快的树种为基调,适当配置名贵花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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