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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11-201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析义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5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问答

根据建设部建标[20**]156号文的通知,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以下简称新规范)将于20**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新规范已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许多设计人员在学习后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抗震规范管理组提出了许多问题,管理组对所提问题做了逐一解答。现挑选一些共性的问题汇总如下,以期对有关人员学习掌握新规范有些帮助。(北京ASA录入 yuyuyu整理)

1.为什么新规范20**年1月1日起施行,而原《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11-89,以下简称89规范)20**年12月31日才废止

由于新规范是对89规范进行全面修订而形成的,在执行中应考虑到设计、管理人员有一个学习、适应和实用过程,为此保留一年的过渡期,这也是规范执行中的通行做法,当初89规范在执行时曾有三年的过渡期。[返回]

2.新规范在过渡期中,一些其他的相关规范尚未公布,配套的计算软件还未升版,在实际使用时应如何操作?

新规范与89规范相比,有许多不同之处,在过渡期内,结构进行抗震设计验算时,仍可采用依据89规范编制的计算机软件,但对于不需计算的抗震构造措施则自20**年1月1日起要按新规范执行。在各地开展的施工图审查也可按此要求开展有关审查工作。[返回]

3.新规范中为何无烟囱、水塔等构筑物及钢筋混凝土异型柱结构的抗震设计内容?

本次建筑抗震规范的修订,已不包括烟囱、水塔等构筑物的抗震设计内容,此部分内容归入即将修订的《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对于异型柱结构,目前工程抗震界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普遍认为异型柱结构属于抗震不利的结构体系,目前正在修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均未将其列入。若采用异型柱结构又无地方法规者,属于超规范、超规程设计,应按国务院《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29条的要求执行。 [返回]

4.新规范中对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分类总原则是什么?为什么乙类建筑不是特别多?设置了抗震缝后可否根据各单元划分设防分类?目前许多大底盘高层建筑裙房为商店,上部为住宅楼,其抗震设防分类应注意哪些事项?

按照当前的抗震防灾政策,在《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95)条文说明中指出,对一般情况下,原则上能保障在遭遇设防烈度地震影响时,不致有灾难性后果,故绝大部分的建筑,均可列为丙类建筑,少数重要的建筑列为乙类建筑。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在3.0.1.5条中规定,“建筑物各单元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根据局部的单元划分类别”,故设置了抗震缝将结构分为若干单元后,可根据各单元划分设防分类。

对于商业建筑,在1995年之前高层的大型零售商场还比较少,《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举例采用了常见的 “人流密集的多层建筑”,具体规定参照了1993年当时商业部的有关规定,根据目前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在具体执行时,不论多层和高层,只有年营业额1.5亿元人民币以上、固定资产0.5亿元以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三个条件均满足时才定为乙类建筑。

大底盘建筑,当其下部属于大型零售商场的乙类建筑范围时,一般可将其及与之相邻的二层定为加强部位,按乙类进行抗震设计,其余各层可按丙类进行抗震设计。[返回]

5.对突出屋面的屋顶间、女儿墙、烟囱等突出屋面的结构进行抗震设计及验算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新规范在第三章关于概念设计的规定中,明确要求结构体系的选型应防止刚度和强度的突变。突出屋面结构明显存在刚度突变,其抗震设计尤应注意采取可靠措施。例如,在计算分析时,第5.2.4条规定采用底部剪力法时,突出屋面的屋顶间、女儿墙、烟囱等的地震作用效应,宜乘以增大系数3,采用振型分解法时,突出屋面部分可作为一个质点进行计算。同时还要根据计算结果采取加强构造措施。[返回]

6.框架-抗震墙结构,在基本振型地震作用下计算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基本振型指的是什么振型?

基本振型一般指每个主轴方向以平动为主的第一振型。 [返回]

7.多层砌体房屋和底部框架、内框架房屋的最小墙厚度是何含义?房屋抗震横墙是指什么样的墙体?不对齐或不贯通的横墙算不算抗震横墙?

新规范7.1.2条表7.1.2中,砌体房屋最小墙厚是指结构抗震验算时不小于此厚度的墙体才能承担地震作用,即不论层数或高度,各种砌体类别的墙体小于此厚度只能算做非抗震的隔墙,只能计入荷载而不能做为结构墙体参与结构计算。例如,粘土砖房屋的最小墙厚为0.24m,墙宽度小于此值,如0.12m或0.18m时,不论是否有基础,均只能算做非抗震隔墙。房屋抗震横墙是指符合最小墙厚要求的横向墙体,横墙应以满足抗侧力计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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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新规范7.1.7条2款规定“沿平面内宜对齐”用语为“宜”,表示稍有选择,条件许可时应首先这样做,符合厚度要求的不对齐或不贯通的横墙也属抗震横墙。 [返回]

8.多层砌体房屋和底部框架、内框架房屋的总高度比表7.1.2稍高时是否算超出限值?

新规范7.1.2条表7.1.2中总高度的计算有效数字为个位,即小数点后第一位数四舍五入后满足即可。室内外高差大于0.6m时,房屋总高度允许比表中适当增加,但不应多于1m。 [返回]

9.住宅工程中顶层为坡屋顶,屋顶是否需设水平楼板?顶层为坡屋顶时层高有无限制?总高度应如何计算?

住宅工程中的坡屋顶,如不利用时檐口标高处不一定设水平楼板。关于顶层为坡屋顶时层高的计算问题新规范未做具体规定,结构设计时由设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取质点的计算高度仍不超过4m。

檐口标高处不设水平楼板时,按抗震规范7.1.2条的规定,总高度可以算至檐口(此处檐口指结构外墙体和屋面结构板交界处的屋面结构板顶)。檐口标高附近有水平楼板,且坡屋顶不是轻型装饰屋顶时,上面三角形部分为阁楼,此阁楼在结构计算上应做为一层考虑,高度可取至山尖墙的一半处,即对带阁楼的坡屋面应算至山尖墙的二分之一高度处。 [返回]

10.对于新规范7.3.2条第5款的“接近”概念,以7度区为例,层数为多少时属于接近上限?

新规范7.3.2条第5款的“接近”概念,对于7度区,层数为六、七层时均属于接近上限。[返回]

11.砖墙基础埋深较大,构造柱是否应伸至基础底部?较大洞口两侧要设构造柱加强,一般多大的洞口算较大洞口?

新规范7.3.2条第4款规定:构造柱可不单独设置基础,但应伸入室外地面下500mm,或锚入浅于500mm的基础圈梁内,两条满足其中的一条即可。但需注意此处的基础圈梁是指位于基础内的,不是一般位于相对标高±0.0m的墙体圈梁。构造柱的钢筋伸入基础圈梁内应满足锚固长度的要求。

对于底层框架砖房的砖房部分,一般允许将砖房部分的构造柱锚固于底部的框架柱或钢筋混凝土抗震墙内(上层与下层的侧移刚度比应满足要求)。

新规范表7.3.1要求较大洞口两侧要设构造柱加强。一般说,内纵墙和横墙的较大洞口,指2000mm以上的洞口;外纵墙的较大洞口,则由设计人员根据开间和门窗洞尺寸的具体情况确定。 [返回]

12.填充墙的构造柱与多层砌体房屋的构造柱有何不同?

填充墙设构造柱,属于非结构构件的连接,与多层砌体房屋设置的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有一定差异,应结合具体情况分析确定。如挑梁端部设置填充墙构造柱,挑梁在计算时应考虑构造柱传递来的荷载。 [返回]

13.多层砌体和底部框架房屋中,有个别楼层符合“横墙较少”的条件,是否应按7.1.2条第2款的要求降低层数?

新规范中对于多层砌体房屋,“横墙较少”的概念指全部楼层均符合横墙较少的条件,对于仅个别楼层符合“横墙较少”的条件,可根据大开间房屋的数量、位置、开间大小等情况具体分析后采取相应的加强措施。底部框架房屋的上部各层“横墙较少”的概念同多层砌体房屋。 [返回]

14.新规范7.1.7条第5款“关于烟道、风道、垃圾道等不应削弱墙体”指得是什么?

新规范7.1.7条第5款“关于烟道、风道、垃圾道等不应削弱墙体”,主要指不要在墙体厚度内开洞,烟道等应设在墙外,成为附墙烟道等,以免墙体应力集中。 [返回]

16. 底层框架结构的计算高度如何取?若取到基础顶,抗震墙厚度取1/20层高,是否过大?

计算高度的取值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主要是看地坪的嵌固情况而定,若嵌固得好,如作刚性地坪或有连续的地基梁,可以从嵌固处取,否则从基础顶;抗震墙厚取1/20层高,这里的层高与计算高度的概念不同,是指从一层地坪到一层楼板顶的高度。 [返回]

20.多层砌体房屋和底部框架、内框架房屋室内外高差大于0.6m时,房屋总高度允许比表7.1.2中适当增加,但不应多于1m,那么此时是否仍可将小数点后第一位数四舍五入吗?

多层砌体房屋和底部框架、内框架房屋,若室内外高差大于0.6m时,房屋总高度允许比新规范7.1.2条表7.1.2中适当增加,但不应多于1m。因已将总高度值适当增加,故此时不应再将小数点后第一位数四舍五入,即增加值不大于1m。

23.横墙较少的多层普通砖、多孔砖住宅楼的总高度和层数接近或达到表7.1.2规定限值时按照新规范中第7.3.14条6款的要求进行设计,对楼、屋面板的设置有何要求?

对于横墙较少的多层普通砖、多孔砖住宅楼的总高度

和层数接近或达到表7.1.2规定限值时,同一结构单元的楼、屋面板应设置在同一标高处, 即不允许同一结构单元有错层。即使设计时同一结构单元内横墙无错位,楼、屋面板也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板,以加强结构的整体性。 [返回]

24.新规范中第7.1.8条1款要求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结构布置中,上部砌体抗震墙与底部框架梁或抗震墙对齐或基本对齐,在定量上如何把握?

底框房屋是一种不利于抗震的结构类型。为提高其抗震能力,《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中7.1.8条1款要求,上部砌体抗震墙与底部的框架梁或抗震墙的轴线对齐或基本对齐,即大部分砌体抗震墙由下部的框架主梁或钢筋混凝土抗震墙支承,每单元砌体抗震墙最多有二道不落在框架主梁或钢筋混凝土抗震墙上,而是由次梁支托上部抗震墙。托墙的次梁应按3.4.3条考虑地震作用的计算和内力调整。建议尽量采用上部结构减少抗震墙数量的方案,即在无法对齐处设置次梁支承非抗震隔墙以避免次梁托抗震墙的方法。[返回]

25.在砖房总高度、总层数已达限值的情况下,若在其上再加一层轻钢结构房屋,此种结构形式应如何设计?

在砖房总高度、总层数已达限值的情况下,若在其上再加一层轻钢结构房屋, 因抗震规范中无此种结构形式的有关要求,两种结构的阻尼比不同,上下部分刚度存在突变,属于超规范、超规程设计,设计时应按国务院《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29条的要求执行,即需由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进行审定。 [返回]

29.钢筋混凝土柱厂房为什么不采用山墙(砌体隔墙)承重?

钢筋混凝土柱厂房不采用山墙(砌体隔墙)承重,理由如下:

1) 山墙和钢筋混凝土排架柱结构材料不同,不仅侧移刚度不同,而且承载力也不同,在地震作用下,山墙和钢筋混凝土排架柱的受力和位移不协调不利抗震,可导致结构破坏,这种震害不少。

2) 屋盖系统(屋面板、屋架和支撑)在两个端部不封闭,屋盖地震作用传递途径变化,在6度时山尖墙就有震害,其破坏后将引起屋盖的破坏。 [返回]

30.规范规定多层砌体房屋的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顶或檐口的高度,半地下室从地下室地面算起,全地下室和嵌固条件较好的半地下室允许从室外地面算起,嵌固条件较好一般是指什么情况?

嵌固条件较好一般指下面两种情况:

(1)半地下室顶板(宜为现浇混凝土板)的板顶标高不高于室外地面约1.5m,地面以下开窗洞处均设有窗井墙,且窗井墙又为内横墙的延伸,如此形成加大的半地下室底盘,有利于结构的总体稳定,半地下室在土体中具有较有利的嵌固作用。

(2)半地下室的室内地面至室外地面的高度大于地下室净高的二分之一,无窗井,且地下室部分的纵横墙较密。

在这两种嵌固条件较好情况下,带半地下室的多层砌体房屋的总高度允许从室外地面算起。

若半地下室层高较大,顶板距室外地面较高,或有大的窗井而无窗井墙或窗井墙不与纵横墙连接,构不成扩大基础底盘的作用,周围的土体不能对多层砖房半地下室起约束作用,则此时半地下室应按一层考虑,并计入房屋总高度。 [返回]

31.若多层砌体房屋中设置了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和圈梁,当构造柱与圈梁边缘对齐时,施工时哪部分的钢筋放置在最外侧?

对于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当框架柱和框架梁边缘对齐时,一般将柱主筋放置在最外侧,梁纵向钢筋紧贴着柱最外侧主筋,从内侧穿过。而对于多层砌体房屋,为了使圈梁充分发挥其对结构构件的约束作用,当构造柱与圈梁边缘对齐时,一般将圈梁的纵向钢筋放置在最外侧,构造柱主筋从圈梁纵向钢筋内侧穿过。 [返回]

32.若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低于规范表7.3.1中砖房构造柱设置要求的最低层数,其构造柱应如何设置?

如果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低于规范表7.3.1中左侧各列的最低层数,如6度区层数为三层及以下的房屋、七度区层数为单层和二层的房屋、八度区单层房屋,对于构造柱的设置规范不做要求。此时是否设置构造柱可由设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掌握,规范规定的是最低安全度要求。 [返回]

33.随着墙体材料的改革,一些城市已经禁止或限制使用烧结普通粘土砖,代之以烧结多孔砖或混凝土空心小砌块,对于±0以下部分的砌体可有哪些替代材料?

对于砌体结构房屋±0以下部分的砌体材料(包括块材和砂浆),当不采用多孔砖和空心砌块时,除了可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墙外,还可采用烧结页岩砖、烧结煤矸石砖、烧结粉煤灰砖等非粘土烧结砖以及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等墙体材料,其块材和砌筑砂浆应符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有关规定,并注意采用水泥砂浆后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的折减。 [返回]

34.规范7.1.3条规定普通砖

、多孔砖和小砌块砌体承重房屋的层高,不应超过3.6m,而某些工业建筑及附属房屋,如变配电室,虽然总层数未达到规范限值的要求,但因工艺要求需要层高大于3.6m时应如何处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中砌体承重房屋的层高规定,主要针对一般民用建筑。对于层数远小于表7.1.2的工业建筑及附属房屋,因工艺要求需要层高大于3.6m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如增加墙厚度、增设壁柱、圈梁、提高材料强度等级等措施实现,同时应满足有关规范和规程的要求。 [返回]

35.规范7.1.6条中,房屋中承重窗间墙最小宽度限值与墙体是“一”字还是“T”字形状有无关系?

规范7.1.6条中,窗间墙宽度限值与墙体是“一”字或“T”字形状无关,当采取局部加强措施时,限值可适当减小。 [返回]

46.多层砌体房屋的墙体是否可以采用粘土砖和现浇钢筋混凝土混合承重?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第7章的适用范围是烧结普通粘土砖、烧结多孔粘土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及材料性能满足要求的烧结砖和蒸压砖砌体承重的多层房屋,以及底层或底部二层框架-抗震墙和多层的多排柱内框架砖砌体房屋。多层砌体房屋中采用砌体墙和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混合承重的结构类型,在建筑方案和结构布置上超出了抗震规范第7章的适用范围,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属于超规范、规程设计。

在多层砌体房屋设计工作中,有的设计人员将抗震承载力验算不满足要求的墙片或墙段由砌体改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墙,这种做法有可能属于超规范、规程设计。

在砌体结构中增设现浇钢筋混凝土墙后,结构体系可能改变为不同材料混合承重的结构,此时需根据结构楼板的刚度、砖墙与混凝土墙体的连接等情况,确定钢筋混凝土墙参与工作的系数,考虑结构体系改变后地震作用的传递及各墙段的分配情况,进行结构的计算和分析。若无配套的行业或地方标准,应按由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9月25日执行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要求进行设计。[返回]

47.若多层砌体房屋的建筑方案存在错层时,结构抗震设计应注意哪些问题?

当多层砌体住宅楼有较大错层时,如超过梁高的错层(或楼板高差在500mm以上),结构计算时应做为两个楼层对待,即层数增加一倍,同时房屋的总层数不得超过抗震规范7.1.2条的强制性规定。错层楼板之间的墙体应采取必要措施解决平面内局部水平受剪和平面外受弯问题。

当错层高度不超过梁高时,该部位的圈梁或大梁应考虑两侧上下楼板水平地震力形成的扭矩,进行抗扭验算。

需要强调,错层住宅违反无障碍设计的建筑原则,不利于老年人和儿童的安全使用,不符合国际上的设计潮流。 [返回]

48.规范7.3.13条要求砌体结构房屋的基础底面宜埋置在同一标高,采用桩基时若桩长度不同时应如何调整?

规范7.3.13条规定同一结构单元的基础宜采用同一类型的基础,底面宜埋置在同一标高,若基础采用桩基,桩身长度不一致时应将承台及承台梁设置在同一标高,不应将承台梁逐步放坡。[返回]

49.带阁楼的多层砌体房屋的构造柱如何设置?

阁楼指为了有效利用坡屋顶的空间,在坡屋顶中增加水平楼板,在顶层楼层之上形成住人或储物的房间。为贯彻墙体改革的精神,砌体结构应严格控制层数,对于结构计算来讲,不论是否住人,阁楼层均应做为一个质点考虑。带阁楼的多层砌体房屋在设置构造柱时可根据阁楼层的屋面剖面形式确定。

剖面形式为三角形,即檐口处无砖墙时,可按房屋实际层数按规范表7.3.1的要求设置构造柱并适当加强;剖面形式为屋形,即檐口处有砖墙时,按房屋实际层数增加一层后的层数对待。

特别应注意,不论是三角形或屋形,坡屋顶山尖墙部位均需采用沿山尖墙顶设置卧梁、屋盖处设置圈梁和在山脊处设置构造柱等加强措施。 [返回]

50.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上部砌体部分采用多孔砖时侧移刚度比有无变化?

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为了保证结构的安全,严格控制底层框架和上部砌体结构的侧移刚度比,以免地震时底层框架部分的结构先于上部砌体部分破坏或破坏转移至过渡层。若上部砌体部分采用多孔砖,侧移刚度比的要求无变化,仍按抗震规范7.1.8条的要求执行。 [返回]

51.对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的钢筋混凝土托墙梁的上部钢筋锚固按框支梁要求,其框架柱的配筋是否也按框支柱要求?

抗震规范7.5.4条4款对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的钢筋混凝土托墙梁的上部纵向钢筋在柱内的锚固长度按框支梁要求,因结构高度与钢筋混凝土房屋相比较低,其框架柱的构造应符合7.1.10条规定的抗震等级要求,框架柱上、下端弯矩的调整可参照框支柱的要求执行。[返回]

 

;52.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设计时所布置的抗震墙如何协调侧移刚度比限值和承载力计算的要求?

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进行设计时,所布置的抗震墙既要满足侧移刚度比限值的要求,又要满足承载力计算的要求。经常遇到承载力验算不满足,增加抗震墙的数量或厚度,满足了承载力验算的要求,但侧移刚度比限值又不满足了的问题,解决的办法主要是设置结构洞口,即采用在钢筋混凝土抗震墙上设置设置洞口并采用轻质砌块材料填实的方法,将抗震墙的刚度降低,在满足承载力验算的要求的同时符合侧移刚度比限值的要求。[返回]

59.砌体结构房屋的构造柱箍筋在纵向钢筋搭接区有无特殊要求?

在钢筋的搭接区范围的箍筋间距需要加密,这是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构造要求。对于构造柱在纵向钢筋搭接区的箍筋也应加密。[返回]

60.对医院、教学楼等横墙较少的多层砌体范围可否按7.3.14条的规定采取加强措施并满足抗震承载力要求,其高度和层数仍按表7.1.2的规定采用?

抗震规范7.3.14条规定的加强措施仅适用于横墙较少的多层住宅楼。为了保证有较高的安全度,7.3.14条的规定的加强措施不适用于医院、教学楼等属于人流较密集的公共建筑。 [返回]

61.底框结构中上部砌体结构部分,是否可以采用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块?

抗震规范中关于底框结构的规定适用于砖砌体房屋(参见规范7.1.1条),底框结构中原则上可以采用小型空心混凝土砌块,若采用小型空心砌块,应按有关法规要求报审。已经完成修订送审稿的《混凝土空心小型砌块建筑技术规程》(修订前编号为JGJ/T 13-94)中有相关规定,设计时可以参考。

62.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中考虑了墙梁组合作用,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结构的钢筋混凝土托墙梁是否可以考虑共同作用对地震作用进行折减?

从试验室的试验和有限元分析的结果看,墙梁组合的作用十分明显,但其受力状况也是非常复杂的,考虑到实际地震作用与试验有偏差,大震时墙体严重开裂,托墙梁与非抗震的墙梁受力状态有所差异,当按静力的方法考虑有框架柱落地的托梁与上部墙体的组合作用时,若计算系数不变会导致不安全,应调整计算参数。从偏于安全和简化计算方面考虑,抗震规范在7.2.5条的条文说明中给出了当托墙梁上部各层墙体不开洞和在跨中1/3范围内开一个洞口的情况下,弯矩计算的简化、偏于安全的方法。对托墙梁剪力计算时,由重力荷载产生的剪力不折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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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装配式建筑是抗震

  装配式建筑是如何抗震

  NIPPON地震频发,一般的小地震,老百姓早已习以为常,即使是20**年3月11日的9级大地震,居然也没有房子被震倒,房屋真正成为人们安全坚固的壁垒。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他们的装配式建筑与隔震减震措施是怎样完美交圈的呢?让我们以东京本八幡的一栋超高层全预制结构为例来看看吧。

  本八幡超高层建筑的抗震利器

  一、基本结构

  框架结构、结构高度144.2米、地上42层、标准层层高3.3米、一层地下室、管桩基础。

  二、平面与体型

  1、体型对称,外框投影边长41.4米,高宽比3.48。规整的平面与体型,较小的高宽比,是结构利于抗震的第一步。

  2、内筒与外圈均为PC框架(PC柱、PC梁)。在内筒内侧有一榀钢框架(见图示),由钢柱钢梁建造(仅作为机械升降停车库,基本不作为抗侧力体系)。

  日本高层建筑普遍使用框架结构,剪力墙只在低、多层中使用,是因为日本人认为剪力墙相比框架而言抗震性能不明确;更重要的是,框架相比剪力墙更加“柔”,能够承受更大的变形,在日本的规范中,框架结构的层间位移角(就是楼层的水平位移除以层高)可以允许做到1/120,而国内为1/550,即日本认为地震时让建筑“适当摇摆以释放能量”要好过“硬扛”。配合以隔震减震技术,日本的框架结构可以做到200米高。

  三、减震柱的使用

  减震原理:当地震来临,柔性建筑就开始晃动,所产生的能量就要全部被减震柱吸收掉,保护关键的柱子、梁不被破坏

  布置位置:内筒三跨PC柱的左右两跨,四周各两根,每层8根;从1层布置至29层,共计232根。

  内筒三跨PC柱的左右两跨

  从1层布置至29层

  内筒框架因刚度较大,将分配较大的水平作用(约60%-80%的地震、风荷载)。尤其是内筒角部变形较大,故将减震柱布置于此,可最大限度发挥其吸收能量、保护主体的功能。而只布置3/4高,是因为结构底部承担了主要的水平剪力与倾覆力矩。顶部虽然位移较大,但位移角参数能控制在有效范围,安全无影响,加上底部3/4已有减震器参与工作,顶部加速度也能得到有效控制。

  减震柱构造:上下两块对称的带翼缘钢板,与梁可靠连接,中间是相对较软(屈服点低)的钢材。

  对于高层弯剪型结构,水平剪力最大一般出现在楼层中部,此处设置较低屈服点的钢材,可以充分发挥其承担剪力、变形耗能作用。可通过计算调整软钢厚度及尺寸,使其符合大震下的往复受剪变形性能。

  减震柱施工图:首层至6层各减震柱型号有差别,而7-29层则统一一种型号,区别在于软钢板厚以及上下板端的连接节点。

  7-29层减震柱布置图

  减震柱净高2800,分为三段,上下两段(红色所圈)位安装加劲板,中间为软钢。

  上下两端安装加劲板通过锚杆固定于上下梁之间,梁为PC大梁,已预留锚孔,将加劲板的锚杆穿过锚孔用锚板螺钉拧紧固定。

  锚杆与梁的连接

  减震柱与梁的连接

  不仅仅技术上完全实现,楼书上也将减震柱作为抗震安全的重点进行宣传,图片让客户简单易懂。

  四、其他防震安全措施

  门框与门之间的变形空间:地震时即使门框变形,人们也能打开门逃生。

  门框空隙变形示意

  电梯防震感应控制:当监测到先行到达的地震纵波,电梯防震感应立即启动,正在行驶的轿厢将停在就近的楼层,并开门停止运行。

  电梯防震感应控制

  全预制的关键:强节点

  除了采用高大上的减震技术,预制结构本身的节点也是关键,只有做好了“强节点”连接,才能保证装配建筑抗震性能不低于现浇。

  梁套筒连接

  预制柱柱头钢筋

  万科的应用

  北京万科的金域缇香是国内第一个工业化隔震项目,采用18层的装配式剪力墙+隔震支座,在8度设防的北京,略显偏刚的装配式剪力墙通过隔震层与基础“隔开”,有效降低地震作用70%。

  隔震层施工

  隔震支座

篇3:X花园三期住宅设计规范要求

  某花园三期住宅设计规范与要求

  根据某市房地产动态信息,结合项目产品定位原则思路,住宅设计应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尽量按贵司多年的专业设计经验,并参照以下内容考虑(但切莫绝对仅限于此):

  1、套内空间

  套型

  1)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2)住宅套型分为6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下列表格规定。

  套型居住空间数(个)建筑面积(M2)备注

  一类135--45建筑面积(M2)含公摊部分

  二类260--70

  三类390-110

  四类4120-130

  五类4--6140-160

  卧室、起居室(厅)

  1)卧室之间不能穿越,同时保证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数字:

  双人卧室不小于15平方米;单人卧室不小于10平方米。

  2)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面积应不小于20平方米。

  3)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4米。

  厨房

  1)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数字:

  一类住宅为3平方米;二类住宅为4平方米;三类以上住宅为8平方米。

  2)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3)厨房应预留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的位置,同时设置竖向自动排烟道。

  4)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2米;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备的净距不应小于1.2米。

  卫生间

  1)每套住宅必须有卫生间,第三类以上住宅宜设两个或两个以上卫生间。每套住宅至少应预留三件卫生洁具的位置,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数字:

  A、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5平方米;

  B、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第三类以上住宅为8平方米。

  2)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3)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1)住宅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A、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

  B、套内使用面积(平方米/套);

  C、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平方米);

  D、住宅标准层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E、住宅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

  F、套型建筑面积(平方米/套);

  G、套型阳台面积(平方米/套);

  2)住宅设计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应符合下列条件:

  A、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等于各功能使用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B、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

  C、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等于本层各套型内使用面积之和;

  D、住宅标准层建筑面积,按外墙结构外表面及柱外沿或相邻界墙轴线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E、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等于标准层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建筑面积;

  F、套型建筑面积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

  G、套型阳台面积等于套内各阳台结构底板投影净面积之和。

  3)套内使用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A、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餐厅、过厅、过道、前室、贮藏室、壁柜等的使用面积的总和;

  B、复式住宅中的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使用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C、阳台面积应按结构底板投影净面积单独计算,不计入每套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内。

  层高和室内净高

  1)住宅层高不宜高于2.9米(复式及特殊户型除外)。

  2)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7米。

  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中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米。

  4)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6米。

  5) 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得低于2.1米,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阳台

  1)每套住宅应设阳台,第二类以上住宅应设两个阳台。

  2)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米,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米。

  4)阳台应设置晾、晒衣物的设施;顶层阳台设雨罩。杜绝各套住宅之间毗连阳台的方式。

  5)阳台、雨罩均作有组织排水;雨罩应作防水,阳台宜作防水。

  过道、贮藏空间和套内楼梯

  1)套内入口过道净宽不宜小于1.2米;通往卧室、起居室(厅)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米;通往厨房、卫生间、贮藏室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米;通往厨房、卫生间、贮藏室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0.90米,过道拐弯处的尺寸应便于搬运家具。

  2)套内楼梯的梯段净宽,当一边临空时,不应小于0.75米;当两侧有墙时,不应小于0.90米。

  3)套内楼梯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2米;高度不应大于0.20米,扇形踏步转角距扶手边0.25米处,宽度不应小于0.22米。

  门窗

  1)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米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平台或落地凸窗设计可不受此限制。

  2)住宅户门应采用安全防卫门。向外开启的门不应妨碍公共利益。

  3)各部位门洞的最小尺寸应符合下列图表中的数字:

  序号类别洞口宽度(M)洞口高度(M)

  1公用外门2.42.4

  2入户门1.12.1

  3起居室(厅)门0. 902.1

  4卧室门0. 902.1

  5厨房门0.802.1

  6卫生间门0.702.1

  7阳台门可视落地推拉或单扇具体情况定2.1

  注:表中门洞口高度不包括门上亮子高度。

  2、共用部分

  楼梯

  1)楼梯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有关规定。

  2)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米。

  注: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3)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5米,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5米。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米。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米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米。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出入口

  1)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下部时,应采取设置雨罩等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2)住宅的公共出入口处应有识别标志。

  垃圾收集设施

  1)住宅不设置垃圾管道。

  附建公共用房

  1)住宅建筑内严禁布置存放和使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物品的商店、车间和仓库,并不应布置产生噪音、振动和污染环境卫生的商店及娱乐设施。

  2)住宅建筑内不宜布置餐饮店。

  3)住宅建造中不宜布置锅炉房、变压器室及其他有噪声振动源等设备用房。如受条件限制需要布置时,应符合现行的建筑防火、建筑隔声及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4)住宅与附建公共用房的出入口应分开布置。

  3、室内环境

  日照、天然采光、自然通风

  1)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三个获得日照。

  2)获得日照要求的居住空间,其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关于住宅建筑日照的规定。

  保温、隔热

  1)住宅应保证室内基本的热环境质量,采取冬季保温和夏季隔热、防热以及节约采暖和空调能耗的措施。

  2)住宅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的有关规定。

  3)设有空调的住宅,其围护结构应采取保温隔热措施。

  隔声

  1)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内的允许噪声级(A声级)昼间应小于或等于50dB,夜间应小于或等于40 dB,分户墙与楼板的空气声的计权隔声量应大于或等于40 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宜小于或等于75 dB。

  2)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宜布置背向噪声源的一侧。

  4、建筑设备

  给水排水

  1)住宅应设室内给水排水系统。

  2)套内分户水表前的给水静水压力不应小于50Kpa,当不能达到时,应设置系统增压给水设备。

  3)住宅室内给水系统最低配水点的静水压力,宜为300-350 Kpa,大于400 Kpa时,应采取竖向分区或减压措施。

  4)住宅应预留安装热水器的位置或空间。

  5)住宅的污水排水横管宜设于本层套内。当必须敷设于下一层的套内空间时,其清扫口应设于本层,并应进行夏季管道外壁结露验算采取相应的防止结露的措施。

  6)布置洗浴器和布置洗衣机的部位应设置地漏,其水封深度不应小于50mm。布置洗衣机的部位宜采用能防止溢流和干涸的专用地漏。

  燃气

  1)住宅每套的燃气用量,应至少按一个双眼灶和一个燃气热水器计算。

  2)每套应设置燃气表。燃气表安装位置应利于厨房设备的合理布置。

  3)套内燃气热水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除密闭式燃气热水器外,其他燃气热水器不应设置于卫生间和其他无自然通风的部位,宜设置在有机械排气装置的厨房内。

  B、安装热水器的厨房或卫生间,应预留安装位置和给排气的孔洞。

  C、燃气热水器的排烟管不得与排油烟机的排气管合并接入同一管道;单独接出室外时,其给排气技术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通则》(GB16914)的有关规定。

  4)住宅内燃气管道和其他用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

  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

  通风和空调

  1)当排油烟机的排气管排至竖向通风道时,竖向通风道的断面应根据所担负的排气量计算确定,就采取支管无回流,竖井天泄漏措施。

  2)无外窗的卫生间,应设置有防回流构造的排气通风道,并预留安装排气机构的位置和条件。

  3)厨房和卫生间的门,应在下部设有效截面积不小于0.02m2固定百叶,或距地面留出不小于30mm的缝隙。

  4)每套住宅内须预留安装空调设备的条件。

  电气

  1)每套住宅应设电度表。每套住宅的用电负荷标准及规格,不应小于用电负荷标准(KW)4;电度表规格(A)10(40)

  2)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基本安全要求:

  A、TT、TN-C-S采用或TN-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B、电气线路应采用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敷设方式配线,导线应采用铜线,每套住宅进户线截面不应小于10mm2,分支回路截面不应小于2.5 mm2。

  C、每套住宅的空调电源插座、电源插座与照明,应人路设计厨房电源插座和卫生间电源插座宜设置独立回路。

  D、除空调电源插座外,其他电源插座电路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E、每套住宅设置电源总断路器,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

  F、卫生间宜做局部等电位联结。

  G、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具有漏电保护功能。

  3)住宅的公共部位应设人工照明,并采用节能自熄开关。

  4)电源插座的数量,不应少于下列表格中的数字要求:

  部位设置数量

  卧室、起居室(厅)一个单相三线和一个单相二线的插座两组

  厨房、卫生间防溅水型一个单相三线和一个单相二线的组合插座一组

  布置洗衣机、冰箱、

  排气机械的空调等专用单相三线插座一个

  5)有线电视系统的线路应预埋到住宅套内,并应满足有线电视网的要求,住宅每套设二个终端插座。

  3)电话通讯线路应预埋住宅套内。住宅每套设二个电话终端出线口。

  4)每套住宅宜预留门铃管路,或设可视对讲系统。

  5、综合设计

 

 1)住宅建筑设计,应满足建筑设备各系统的功能有效、运行安全、维修方便等基本要求。

  2)建筑设备管线的设计,应相对集中,布置紧凑,合理占用空间,宜为住户进行装修留有灵活性。

  3)厨房、卫生间和建筑设备及管线较多的部位,应进行详细综合设计。电源插座、有线电视终端插座和电话终端出线口等,应与室内设施和家具综合布置。

  4)公共功能管道,包括供水总水管、雨水立管、消防立管和电气立管等,不宜布置在住宅套内。公共功能管道的阀门和需经常操作的部位,应设在公共部位。

  5)应合理确定各种计量仪表的设置位置,以满足能源计量和物业管理的需要。

  特殊设计要求

  1、户型设计要求具有公共露台花园,露台花园每二至三层设置一个,应保证每户都有通往露台花园的单独通路,露台花园设计应尽量避免对同层住户的影响;

  2、主阳台设计考虑错开设置,使阳台高度达到两层,可采取南北错或左右错,底层阳台上方不宜设厨房、卫生间、餐厅等功能区;

  3、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卧室(主卧)设计为落地凸窗;

篇4:住宅结构设计之抗震

  住宅结构设计之抗震

  地震及震源和震中 地壳是由各种岩层组成的。由于地球在其运动和发展过程中内部存在大量的能量,地壳中的岩层在这些能量所产生的巨力作用下,使原来成水平状态的岩层发生形变,出现褶皱;随着地应力的逐渐加剧,岩层构造变动也逐渐加剧,当岩层薄弱部位的岩石强度承受不了强大力作用时(或者说其应变已超过了岩石所能容忍的应变时),岩层发生了突然的断裂和猛烈的错动,此时,岩层在构造变动过程中累积起来的应变能突然得到释放,并以弹性波的形式传到地面,产生强烈的地面运动,此即为构造地震。因其在各种地震中占绝大多数,且影响最大,故一般把构造地震简称为地震。

  除构造地震外,还有由于火山爆发、溶洞塌陷、水库蓄水、核爆炸等原因引起的地震,这些地震和构造地震相比,其影响小、频度低。地壳岩层发生断裂产生剧烈的相对运动的地方叫震源。震源正上方向的地面位置叫震中。由震中到观测点的距离叫震中距。一般把震源距地面的深度小于60km的地震称为浅源地震,深度为60~300km的地震称为中源地震,深度大于300km的地震称为深源地震。我国除黑龙江省和吉林省的个别地区有深度为400~600km的深源地震外,绝大部分属于浅源地震。一般说对于同样大小的地震,浅源地震波及面小而破坏程度大,深源地震则相反。多数破坏性地震发生于较浅的地方,深度大于100km的地震在地面上不致引起灾害。由于我国地震2/3发生在大陆地区,而且绝大多数是震源深度为20~30km的浅源地震,故对地面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破坏较重,给人民生命财产和国民经济造成十分严重的损失。

  震级 是反映一次地震大小的级别。震级M的原始定义是的1935年里希特给出的:

  M=logA

  A是标准地震仪(周期为0.8秒、阻尼系数为0.8、放大倍数为2800倍的地震仪)在距震中100km 处记录的以μm(10↑(-3)mm)为单位的最大水平地动位移。例如,在上述条件下测得的A值为10000μm,取其对数等于4,这次地震即定义为4级。震级直接与震源释放出来的能量大小有关。不同震级M与所释放出来的能量E(尔格,1尔格:10↑(-7)焦耳)有如下关系:

  log10E=11.8+1.5M

  按此式推算,震级每增加一级,地震波能量增加32倍。2级以下地震称为微震,人们感觉不到;2~4级地震称为有感地震;5级以上地震统称为破坏性地震;7级以上的称为强烈地震;8级以上的称为特大地震。至今已发生的最大震级为8.9级。

  基本烈度、众值烈度及罕遇烈度 基本烈度指某一地区今后一定时期内在一般场地条件下可能遭受的较大烈度。其实质是某地区今后一定时间内的震害预报,同时也是抗震设防设计的依据。基本烈度的确定是地震主管部门以我国的地震危险区为基础,考虑了地震烈度随震中距增加而衰减的统计分析,结合历史地震调查,制定了我国的地震烈度区划图,烈度区划图中划定的烈度即为基本烈度。一个地区发生的地震是随机事件,而地震烈度更是随机变量。随机变量只能用概率分布规律来描述。我国地震烈度区划图上标定的基本烈度,其概率上的定义为50年设计基准期内具有超越概率为10%的保证率。众值烈度又称常遇烈度或多遇烈度,是该地区出现频度最高的烈度,相当于概率密度曲线上峰值时的烈度,故称众值烈度。具有超越概率为63%的保证率。多遇烈度(众值烈度)比基本烈度低1.5度(严格地说低1.55度)。罕遇烈度:在设计基准期内,遭遇大于基本烈度的大烈度震害的小概率事件还是可能发生的。随着基本烈度的提高,大震烈度增加的幅度有所减少,不同基本烈度对应的大震烈度的定量标准也不应相同。通过对43个城市地震危险性的分析,并结合我国经济实况,可粗略地将50年超越概率2%~3%的烈度作为罕遇地震的概率水平:当基本烈度为6度时为7度强,7度时为8度强,8度时为9度弱,9度时为9度强。

  近震和远震 在相同烈度和相同场地条件下的某一地区,当处在中等地震(例如震级M:5.5)的震中区和处在大地震(例如震级M:7.5)距震中较远处(例如震中距为50km),其所受到的破坏作用很不相同。这是因为长周期地震波比短周期地震波随距离增加衰减得轻,刚性结构在震中的破坏大于震中距远的地方,而高柔结构则相反。此外,同一烈度而地震持续时间不同,震害也不同。例如震级为8级,震中距远的8度区,地震持续时间常达40s以上,而震级为6级,震中区附近的8度区,地震持续时间仅几秒,两者震害很不相同。相同烈度下这种不同地震破坏作用,实质上反映了频谱特性或反应谱的差异。故有必要区分在相同烈度条件下震级或震中距不同时的反应谱差异。经统计,不同震级M时,地震烈度I与震中距D(以km计)的关系为:

  I=0.92+1.63M-3.49logD

  而在震中区为:

  I=0.24+1.29M

  规范规定:当某地区是受震中烈度与该地区给定的基本烈度相等或比它大一度的地震影响时,称为近震;当某地区是受震中烈度比该地区给定的基本烈度大二度或二度以上的地震影响时,称为远震。按现行烈度区划图,我国绝大多数地区只考虑近震影响。

篇5:住宅结构设计之抗震(2)

  住宅结构设计之抗震(2)

  场地 指建筑物所在地,其范围大体相当于厂区、居民点和自然村的区域,并具有相近的反应谱特性;场地类别系按场地土类型和场地覆盖层厚度对场地地震效应的一种划分,作为表征场地条件的指标。场地土指场地范围内的地基土;场地土类型系场地上刚度的一种划分,不能单独作为表征场地条件的指标。场地覆盖层厚度指地面至剪切波速大于500m/s土层或坚硬土层面的距离。场地土类型可采用剪切波速分类法或近似分类法,当为多层土时用土层平均剪切波速值划分。场地类别按场地土类型和场地覆盖层厚度划分成I~Ⅳ四类,按规范表格划分。当有充分依据时可以适当调整。当用桩基或深基础时不改变原有场地类别。建筑场地的选择应根据工程需要,掌握地震活动情况和工程地质的有关资料,作出综合评价;宜选择对建筑抗震有利的地段,避开对建筑抗震不利的地段,不应在对建筑抗震危险的地段建造甲、乙、丙类建筑。

  土层的卓越周期 设基岩为弹性半无穷体,其剪切模量为G↓岩,密度为P↓岩,横波在其中通过的波速为V↓(s岩);其上覆盖厚度为H的水平土层,土层的剪切模量为G↓土,密度为P↓土,横波在其中通过的波速为V↓(s土)。根据理论分析,假如有个自基岩发射出来的正弦波形的弹性波,经过土层到达地面的振幅与基岩振幅的比值可用下式表达:

  式中 为岩土阻抗比。当表土层刚度比基岩小,即K<1时,一般情况下β>1,地面振幅比基岩中的大;当表土层刚度比基岩大,即K>1时,一般情况下β<1,地面振幅比基岩中的小。当岩基上覆盖着软土层时,振幅放大系数β有些类似于单质点系共振曲线,在ωH/V↓(s土)=π/2时,β出现峰值,相应的周

  期为:

  一般称此为土层卓越周期,是场地的重要动力特性之一。一般来说,地基上土卓越周期只是在土层数少、相邻土层的波传播速度差别较大时才较明显。至于考虑土的阻尼作用以及强震时土的变形非线性关系之后,问题就更加复杂。尽管如此,卓越周期公式说明,地震对结构的破坏作用除了地震烈度大小之外,所在地的地基土质情况如土的刚度及土层覆盖厚度是很重要因素。一般软弱地基地面运动振幅大,卓越周期长,持续时间亦长,对柔性结构不利,建筑物震害有加重趋势,这是由于建筑物发生类共振现象所致,在结构抗震设计中,应使结构的自振周期避开卓越周期,以免产生共振现象。

  地基液化 地震时饱和砂土地基会发生液化现象,造成建筑物的地基失效,发生建筑物下沉、倾斜甚或倒塌等现象。地基土的承载能力主要来自土的抗剪强度,而砂土或粉土的抗剪强度主要取决于土颗粒之间形成的骨架作用。饱和状态下的砂土或粉土受到振动时,孔隙水压力上升,土中的有效应力减小,土的抗剪强度降低。振动到一定程度时,土颗粒处于悬浮状态,土中有效应力完全消失,土的抗剪强度为零。土变成了可流动的水土混合物,此即为液化。饱和砂土或粉土液化除了地震的振动特性外,还取决于土的自身状态:1.土饱和,即要有水,且无良好的排水条件;2.土要足够松散,即砂土或粉土的密实度不好;3.土承受的静载大小,主要取决于可液化土层的埋深大小,埋深大,土层所受正压力加大,有利于提高抗液化能力。此外,土颗粒大小,土中粘粒含量的大小,级配情况等也影响到土的抗液化能力。在地震区,一般应避免用未经加固处理的可液化土层作天然地基的持力层。

  三水准的地震设防目标 为贯彻执行地震工作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建筑经抗震设防后,减轻建筑的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结合我国目前的经济能力,规范提出地震设防的三个水准是,第一水准:当遭受低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建筑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即"小震不坏"。第二水准:当遭受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建筑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即"中震可修"。第三水准:当遭受高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预估的罕遇地震时,建筑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即"大震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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