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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认购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4
《地产商品房》认购书
出售方(以下称甲方):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邮编:210009
认购方(以下称乙方):
通讯地址:邮编:
身份证号/公司营业执照号:
认购房屋:某某市区项目第幢室
房屋使用功能为:住宅单价RMB元/㎡面积(暂测):
认购总价:RMB(小写)
(大写)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付款方式:定金RMB于年月日前付清;
首期 30 %房款(含定金)余RMB于年月日前付清;
其它房款:1、一次性付清:RMB于年月日前付清;
2、按揭贷款:RMB于签署《某某市商品房买卖契约》后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按银行要求提供有关按揭资料及证明,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以确保银行及时将该款项发放至甲方帐户。
房屋交付时间:甲方应于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在签订认购书前,甲方已向乙方解释本认购书条款,并向乙方出示《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契约》正式文本,乙方经仔细研读后认可本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契约》全部条款并自愿接受。甲乙双方经协商约定:
1、乙方在签订本认购书后。须在年月 日前携本认购书、定金收据及相关材料到某某***××售楼处(某某市××街××号)签署正式买卖契约。
2、如乙方不在指定期间内签订正式契约及缴付上述楼款,甲方有权不返还定金,并将该房屋转售他人。
3、在上述签约时间内,www.pmceo.com甲方因故致使该房屋不能出售予乙方时,甲方需双倍返还乙方定金。返还定金后甲方有权将该房屋转卖给他人。
4、在签订认购书时,乙方已经确定该房屋共有产权人姓名,若认购书购买人姓名与《商品房买卖契约》购买人姓名不一致,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取得***公司同意,并交纳总房款1%的变更手续费,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且乙方所交定金一律不予退还。
5、甲乙双方同意在未签订正式买卖契约之前,此认购书作为正式有效之合约,有效期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契约生效为止。
6、本认购书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联络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签署时间:
销售代表:签署地址: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房地产营销产生

  房地产营销的产生

  市场营销的理念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激烈的市场竞争的结果。

  市场营销是一个有特定内涵的概念,特指"通过了解消费者的欲望、需要和需求,设计和制作出相应的产品,经过促销和必要的商流物流活动,而使顾客满意从而获利的行为"。

  市场营销的英文是Marketing,可直译为市场运作。因此,市场运作比市场营销更能表达Marketing这一概念的实质。

  根据著名的市场营销专家科特勒的观点,市场营销观念和行为的产生有特定的背景和环

  境,是经过了生产观念、产品观念和促销观念三个阶段发展而来的。房地产领域的情况也与此类似。就全国范围来看,各地区的房地产发展水准不一样。但是,从时间维度来审视,基本上是延着从生产观到营销观发展过来的,从空间维度来观察,房地产市场发展较好地区和目前比较成功的楼盘主要是促销观念和营销观念占主导,房地产非发达地区和做得不很成功的楼盘主要是生产观念和产品观念占主导。具体情况如下:

  1、房地产生产观念阶段。该阶段背景是虽然房已开始商品化,但是整个房地产市场基本处于垄断状态。从供给方来看,土地批租、规划设计、报建审批、建筑施工和竣工验收等方面都有受到高度的权力干预;从需求方来看,开发商基本处于有地有房就有钱的状态,其着重点在于疏通权力网络,谋求权力而非由市场带来的利润。

  2、房地产产品观念阶段。该阶段的背景是生产观念阶段的背景和现象仍在延续,但是开发商之间的竞争却已加剧,单纯谋求权力利润已不足于保证其生存和发展。因此,开发商被迫开始考虑如何通过提高内部管理、降低成本及提高产品品质来扩大利润空间。

  以上两个阶段从全国范围来看,其时间跨度基本上是1993年以前,与这两个阶段基本并行的产权结构以国有为主,这种机制与当时的社会和市场背景相匹配,很难有创新性的举动。虽然这两个阶段全国房地产数次高潮迭起,形成了一些巨富和大型的房地产企业,为以后的房地产发展奠定了基础,但基本上是处在无理性的投资和混乱的权钱交易之中,是对以后房地产的发展以及国民经济良性运作的

  3、房地产促销观念阶段。该阶段的背景是房地产市场开始进入有序,尤其南方的房地产市场已基本发育成熟,政府、企业和消费者行为已比较规范,同时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但竞争焦点已从权力转为市场,此阶段的开发商主要侧重点是激发消费者对本楼盘的购买欲,出现了一些经常使用的名词,诸如推广、点子、包装、策划等,为支持以上概念和行为出现的普遍现象就是大批量的房地产广告。房地产广告的投放量和创意水准方面在各房地产发达地区的地方性广告中都有居首位。促销观念阶段在市场化方面大大进步了,但由于特定环境和开发商水准普遍较低决定了该阶段有两个缺陷:第一,开发商并不真正以消费者为导向;第二,手段单一粗糙,缺乏科学系统,大多依据不连续的点了创意和经验来运作。

  4、房地产营销观念阶段。近两三年以来从南及北房地产市场已基本形成,尤其住房制度改革,取消福利分房和货币化分房的重大改革敲响了健康和完善的房地产市场到来的重音。由于这一背景,同时这两三年开发商之间竞争更为残酷,开发商意识到消费者利益与自我利益紧密相关,没有消费者满意就没有市场份额,也就没有开发商的利益。因此,开发商已开始把自我的发展奠基于比竞争对手更有效地使消费者满意。另一方面,通过多年的竞争淘汰及开发商自我素质提高和不断探索发展,一些有远见的开发商在实际操作中已能够系统地运用现代营销的理念和方法。房地产营销时代到来了。

  通过以上回顾和分析,我们知道房地产市场营销是一个有特定内涵的概念。该概念在中国的产生是一个历史的过程,是特定背景、特定市场与开发商的不断发展和成熟交织而成。开发商采纳市场营销的理念和方法是外界压力和内部张力双力合劲的结果,同时中国市场化进程为此提供了生长的土壤。

  (中国在70年代末开始引进市场营销学的理论体系及各种营销理念,并迅速应用到家用电器、日用百货、酒店服务业等各个领域。而应用到房地产领域,则是1995年以后的事了,可以说是迟到了。迟来有迟来的原因。市场营销的理念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激烈的市场竞争的结果。而我国自建国以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市场经济是90年代结束以后才慢慢成长起来的,房地产业的市场化则更晚一些。1993年以前,全国各地房地产市场普遍处于非市场性垄断和不平等竞争状态,商品一直处于卖方市场状态,发展商图纸一出,广告一登,几乎不用促销,一个小区的住宅就销售一空。在这种情形下,"营销"似乎是多余的。

  1994年对国内房地产业来说是个分水岭。由于经济形势的变化,国内房地产投资的高风险开始原形毕露,市场矛盾凸现出来,房地产企业普遍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沉重的风险负担。

  现实的压力,使广大的房地产企业开始清醒地认识到:房地产开发已经完全进入了市场化的激烈竞争,粗放型的经营已经不行了,现在需要用最先进的经营经验和理论来武装自己。于是,自1995年开始,国内不少房地产企业,尤其是从事地产代理的企业,纷纷投入人力和精力进行了房地产营销问题的研究。)

篇3:房地产营销六大误区

  伴随着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进入“春秋战国时代”的房地产市场正在经历残酷的生死战。众开发商为争夺更多的市场份额,确立自己的市场主导地位,成为呼风唤雨的行业龙头,除了传统的竞争手段外,房地产营销日益成为开发商的“新宠”。于是,房地产广告铺天盖地而来,新闻炒作席地而走。但是房地产商们过度的热情却烧得房地产营销有点变形了,于是,在这支变形火炬的照耀下,房地产营销步入了一个又一个误区。大致有以下六大误区:

  1、营销非营销,到处皆推销

  在市场营销学中,供销、推销、营销是有严格区别的。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政府是资源配置的主体,到处皆是供销。造什么房子、造在哪里、怎么造、由谁造,一切由计划来“供销”。

  推销则是以产品为中心,以我为中心,不管顾客是否需要,是否愿意接受,一味发扬“四千精神”(千方百计、千难万险、千辛万苦、千言万语)硬推出去。现在的许多房地产商仍然停留在这种营销阶段。而真正现代意义上的营销,则是指一切以消费者为中心,从满足消费者的各种需要出发,并为之提供方便的全方位、多层次、多段位的整合服务。

  2、追求单赢而不是多赢

  许多房地产开发商依靠政策机遇或在营销策划上下大功夫把楼盘卖得很好,但在后续手续、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等方面却没有协调好,使得消费者怨声载道。

  其实,一个好的房地产产品不应该是房地产开发商单赢,而应该是消费者、代理商、广告商、设计师、按揭银行、物业管理方、生态保持等角度多赢。在多元化、一体化的社会,单赢不是赢,双赢、多赢才是真正的赢!

  3、主观臆断代替调研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市场调研同样是房地产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但要真正执行起来,却常常力不从心,于是,大家往往“闭门造车”,关起门来讨论几天,最后得出一些结论,就算是调研结果了。结果,按此思路建出的房屋,设计师、房产商怎么看怎么舒服,但真正到市场上去销售,却发现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顺利,大量楼盘滞销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实际上,不同的社会阶层有不同的需求。特别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及素质的不断提高,对个性化的追求越来越强烈。若对此熟视无睹,或不进行深入的调查与分析,只凭自己主观臆断,那么最终的结果恐怕就得永远徘徊在幸与不幸的边缘了。

  4、卖点雷同,创意疲软

  在房地产产品同质化越来越强的今天,“有创新才有市场”已显得越来越重要。大凡从事过营销工作的人都知道,卖点,也就是独特销售主题(USP),是营销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个方面。于是,许多房地产商抓住此点不放,绞尽脑汁四处搜索,结果,找来找去,还是“帝王豪宅”、“ ××花园”之类的卖点。自以为在激流中抓住了一块木板,可以就此脱离苦海,却不料所抓到的仅是一棵稻草,反倒死得更快!

  其实,房地产是有着极强的地块个性的,在这儿建的房不是别处轻易就能克隆出来的。建材可以类似,外观可以雷同,但这独特的地块环境,又有谁能复制出来呢?其实卖点并不缺乏,大家又何必去挤那本已拥挤不堪的“独木桥”呢?你无我有,你有我精,你有我特,才能“柳暗花明又一村”,才能“阳光灿烂”,才能“笑傲江湖”!

  5、工地——被遗忘的广告载体

  在房地产商纷纷斥巨资去搞样板间,到售楼处做广告的同时,工地这一“聚宝盆”却成了广告的荒漠!偌大一块工地,一圈低矮的围墙围起来后,就留给建筑商摆弄了;大好的做墙面广告的机会也白白给了那些街头小广告了。这其实是资源的最大浪费。殊不知工地就是楼盘的第一展销员,它能给潜在消费者以直接的刺激与信息,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工地的包装其实很简单。舍得投资,可在围墙外种一片草坪;舍不得投资,则可将围墙做得高大一点,印上房地产开发商的概念、电话,一则可吸引“眼球”,二来可让慕名而来的购房者心中舒服一点。

  6、“点子、策划”盛行,营销技术稀缺

  综观整个房地产界不难发现,房地产营销理论要么简单地套用市场营销结论,要么以楼盘分析、运作例子堆砌而成,而对于市场信息的挖掘与分析、加工,运用国际一流的营销策划技术、方法等方面却极度贫乏。整个房地产市场的营销显得层次较低、太初级阶段!当然,这也是多方面因素积累而成的:

  (1)房地产营销理论研究基础薄弱,没有结合自身特点来进行基础营销的研究;

  (2)专业研究人员少,多数搞房地产营销的,要么是有过一两个成功案例的代理商,只有经验;要么就是学院派教授,缺乏实战。能将二者结合起来的专业人员实在是凤毛麟角。

  (3)整个社会缺乏一种研究营销的风气,少数“策划大师”整天抱着自己的成功案例四处宣讲,给人以“策划=营销”的误解。

篇4:我国房地产业不成熟体现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对房地产营销理论的不断深入研究,众开发商终会走出“泥沼”,迎来“朝阳”!

  房地产业作为年青的行业,有一个发展壮大和逐步成熟、规范的过程,回顾以往所走过的曲折路程,有许多经验教训是需要我们牢牢记住的。在以往的历程当中,房地产业的不成熟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不善于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科学和理智的分析、研究。认为有地就有一切。无视市场规律的客观存在。过于依赖银行和政策。对非商业风险缺乏认识。

  (2)没有真正懂得房地产企业的经营方式,暴发户似的粗放经营。房地产经营本来是需要精打细算的,当市场迅速转轨时,众多的房地产企业手足无措,这表明他们对市场的变化普遍缺乏应变及心理承受能力。

  (3)缺少专业人才。基于同样的理由,房地产企业并不重视专业人才。

  (4)金融控制不力,金融资本错落房地产。企业过于依赖于银行的信贷支持,银行系统对此不但没有给予足够的警惕,反而利用这一点加强对房地产的渗透。不论盲目性的扩张房地产开发和供给规模,还是预谋性的变本加厉地炒楼,都需要筹措足够的资金。也就是说,房地产市场过热与金融信贷松弛必然相关,实际情况正是如此。

  (5)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不力。

篇5:房地产营销趋势

  房地产营销趋势

  二十一世纪,在新经济及全球经济一体化浪潮冲击下,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也进入一个前所未有、充满巨变的时代。

  为此,中国房地产的市场营销必须遵循这种方向及趋势:

  趋势一:速度制胜。在以“快鱼吃慢鱼”为主要竞争策略的新经济时代,可以预见的是,

  一般地在3—6个月的时间里,如果不能确定适当的市场营销策略并以此吸引消费者的关注,那么相应的产品(项目)信息及品牌形象将难以得到有效的传播及塑造。

  趋势二:企业品牌的强化。长期以来,我们常常认为与消费者建立联系的纽带是产品(项目)的品牌,但事实上,随着产品更新换代的加速及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正确的做法却是更应该为企业创立品牌。

  趋势三:品牌的感性化。房地产品牌往往以代表某种“生活方式”的面目出现,而逐渐弱化那些仅限于产品功能性的品牌形象;房地产品牌也将拥有更多的亲和力及人格化。

  趋势四:重视品牌定位。只有那些致力于适应某类市场需求细分定位,并且努力发展专业化、个性化生产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及品牌才最具有生命力。

  趋势五:双向沟通传播以消费者为主导。传统的以生产经营者为主导的“告知和说服”的单向诉求的传播方式,将彻底地变为重视消费者利益的“吸引和理解我”的双向沟通传播

方式。

  趋势六:市场营销的开放性。房地产的市场营销将是开放性的,它在产品(服务)的功能效用、生活方式、情感价值与符号等多方面均与其他系统相联系及互相反映,诸如主题概念、复合地产概念的营销手段均会应时而生。

  趋势七:“标王”现象。随着房地产市场竞争形势的日趋激烈,同时由于房地产业的迅速扩张,如超大规模楼盘的开发、企业的兼并重组、跨区域品牌战略及连锁经营形式的出现,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一些房地产企业也会选择类似酒类、家用电器行业的“标王”类型的市场营销推广方式。

  趋势八:价格大战的爆发。随着产品同质化倾向加强及市场营销策略的互相模仿及“克隆”,可以预见的是,大量无创新的产品,缺乏差异化营销手段的房地产企业,将不可避免地陷入“价格大战”之中。塑造强势品牌,并在“价格大战”中不损伤品牌形象,将是未来必须做好的一项工作。

  趋势九:品牌联合。房地产品牌联合的三个方面:一是房地产企业品牌与品牌之间的横向联合;二是房地产企业品牌在产品、服务的各个环节上与其他产业品牌的纵向联合;三是一种“内置式”的品牌输出联合。

  趋势十:客户满意度的目标。房地产业必须顺应这一趋势,并努力创造出“受消费者尊重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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