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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措施(3)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3重点工序质量控制

  1) 施工测量的质量控制

  (1) 施工所用的测量仪器要定期送检,始终保持在良好状态。

  (2) 测量员应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3) 测量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一定按有关规定作业。

  (4) 阴雨、曝晒天气,在露天测量时要对仪器进行遮盖。

  (5) 在观测过程中,经常检查仪器圆水泡是否居中,检查后视方向是否有变化,并及时调整好。每次观测完成后,一定要闭合或符合检查,防止仪器变化或偶然读错造成误差。

  (6) 施工现场控制用点,经常复核、检查。

  (7) 轴线、标高竖向传递要与基准点校核,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确保精度要求。

  2) 钢筋工程质量控制程序见图[3-2。

  3) 模板工程质量控制程序见图12.2.3-6。

  4) 砼工程质量控制程序见图[3-4。

  5) 砌筑工程的质量控制程序见图[3-5。

  6) 抹灰工程的质量控制程序见图[3-6。

  7) 楼地面工程的质量控制程序见图[3-7。

  8) 地下防水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见表[3。

  表[3地下防水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表

  9) 预埋管件、预留孔洞质量控制

  预埋件、预留孔洞是本标段工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它直接影响到机电设备安装和建筑装饰的施工和质量,因此采取以下措施保证预埋件、预留孔洞不漏设、不错设,位置、数量、尺寸大小符合设计要求。

  (1) 图纸会审

  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及各专业工程师对土建结构设计图与下道工序相关的设备安装、建筑装饰等图纸进行对照审核,对各类图纸中反映的预埋件、预留孔洞作详细的会审研究,确定预留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大小、规格、数量、材质等是否相互吻合,绘制预埋件、预留孔位置图,编制预埋件、预留孔埋设计划。

  (2) 测量放线

  根据设计要求,分段对预埋件、预留孔洞进行测量放线,测量放线应执行测量"三级"复核制。对板的预埋件、预留孔洞应在基础垫层、模板上用红油漆标出预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或预留孔洞形状、大小。

  (3) 施工控制

  预留孔洞模型按设计大小、形状进行加工制作。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按设计规定的材质、大小、形状进行加工制作。并严格按测量放线位置正确安装,保证焊接牢固,支撑稳固,不变形和不位移。

  (4) 检查验收

  预留孔洞模型安装、预埋件安装完成后,由总工程师、质检、工程技术人员组织检查验收,重点检查预埋位置、数量、尺寸、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自检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并办理签证手续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 结构混凝土浇筑时的保护

  工序负责人在施工现场指挥,跟班把关,并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技术交底,使操作人员清楚预埋件、预留孔洞位置、精确度的重要性。对预埋件、预留孔洞中线移位或预留孔洞外边缘变形等而发生质量问题,并制定质量保证措施。

  (6) 模板拆除

  禁止使用撬棍沿孔边缘硬撬。拆模后,测量组要对预埋件、预留孔洞位置、孔洞尺寸、孔壁垂直度等进行复测,误差是否在规范的允许范围内,超出的尽快修复。对接地体或易破坏的预埋件、预留孔洞采取保护措施,防止被损坏。

  10) 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控制

  (1) 变压器安装

  变压器安装应位置正确,附件齐全。

  接地装置引出的接地干线与变压器的低压侧中性点直接连接;干式变压器的支架或外壳应接地(PE)。所有连接应可靠,紧固件及防松零件齐全。

  变压器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交接试验合格。

  (2) 封闭母线安装

  母线与外壳同心,允许偏差为±5mm。

  当段与段连接时,两相邻段母线及外壳对准,连接后不使母线及外壳受额外应力。

  母线的连接方法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3) 电缆桥架安装

  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钢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

  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m2;

  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4) 镀锌钢管敷设

  镀锌钢管不得熔焊跨接接地线,以专用接地卡跨接的两卡间连线为铜芯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4mm?;

  电缆、电线敷设:

  电缆敷设严禁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管内。

  爆炸危险环境照明线路的电线和电缆额定电压不得低于750V,且电线必须穿于钢管内。

  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电线,不应穿于同一钢管内;同一交流回路的电线应穿于同一钢管内,且管内电线不得有接头。

  低压电线,线间和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必须大于0.5MΩ。

  电线、电缆接线必须准确,并联运行电线或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相位应一致。

  (5) 灯具安装

  灯具重量大于3kg时,固定在螺栓预埋吊钩上;

  灯具固定牢固可靠,不使用木楔。每个灯具固定用螺钉或螺丝不少于2个;当绝缘台直径在75 mm及以下时,采用1个螺钉或螺栓固定。

  (6) 插座、开关安装

  插座接线: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三相四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照明开关安装: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开关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一致,操作灵活、接触可靠;相线经开关控制。

  (7) 防雷接地系统安装

  人工接地装置必须在地面以上按设计要求的位置设测试点。如无设计要求位置,应在室外距地坪0.5m处设测试

点。

  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防雷接地的人工接地装置的接地干线埋设,经过人行道处埋地深度不应小于1m,且应采取均压措施或在其上方铺设卵石或沥青地面。

  接地模块顶端埋深不应小于0.6m,接地模块间距不应小于模块长度的3~5倍,接地模块埋设基坑,一般为模块外形尺寸的1.2~1.4 倍,且在开挖深度内详细记录地层情况。

  接地模块应垂直或水平就位,不应倾斜设置,保持与原土层接触良好。

  暗敷在建筑物抹灰层内的引下线应有卡钉分段固定;明敷的引下线应平直,无急弯,与支架焊接处,油漆防腐处理,且无遗漏。

  设备间、变压器、高低压、配电室内的接地干线应有不少于2处与接地装置引出干线连接。

  建筑物顶部的避雷针、避雷带等必须与顶部外露的其他金属物体连成一个整体的电气通路,且与避雷引下线连接可靠。

  11) 给排水及消防管道工程质量控制

  (1) 室内给水系统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小于0.6Mpa。给水系统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通水试验并做好记录。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完成后,取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2) 室内排水系统

  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均做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通球率必须达到100%。安装在室内的雨水管道,在安装后须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必须到每根立管上部的雨水斗。

  (3) 卫生器具安装

  卫生器具安装:排水栓和地漏的安装要平正、牢固,低于排水表面,周边无渗漏。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卫生器具交工前做满水和通水试验。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与排水横管连接的各卫生器具的受水口和立管均要采取妥善可靠的固定措施;管道与楼板的接合部位要采取可靠的防渗、防漏措施。

  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道接口须紧密不漏,其固定支架、管卡等支撑位置正确、牢固,与管道的接触要平整。

  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最小坡度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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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控制措施(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控制措施(二)

  1 确定适合本标段特点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计划和隐蔽工程项目。

  a)本标段将按照国家及原电力部颁布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省送变电工程质量评定办法》以及业主和设备供货商确定的技术标准,在工程开工前编制本标段三级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同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经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并将划分结果报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的质量监督站认定,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评定依据。

  b)在本标段开工前,对质量控制点以及施工中重点控制对象和薄弱环节,如隐蔽工程、特殊关键工序、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部位等在工程开工前经业主和我方共同确定,实施见证点(W 点)和停工待检点(H 点)控制模式,严格按规定转序。

  2 严格执行工程质量验收及评定制度,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检验控制

  a)本标段质量检验将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计划规定的验收项目和验收等级,实施四级质量验收(包括业主验收),即施工班组一级按工种专职自检,各工程队专职质检员二级复检,项目管理部专职质检员三级验收,业主或监理专业人员的四级验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网络。所有的验收均与工程同步进行且有验收人书面签证。

  b)我方内部将实施土建与安装工序交接签证控制制度。

  c)本标段施工技术记录、质量检验评定、各类与业主监理、制造、设计单位的往来联系单等技术、质量文件以及质量检验控制情况全部应用微机管理,所使用的各类表式均符合有关规定且均经业主或监理审核备案。

  d)本标段将保证施工及检验过程中所使用的计量器具以及建筑、焊接、起重、试验、检验等机械设备处于受控状态,均在规定的检定或检验周期内,并由具有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符合使用要求的检定合格证书。所有计量器具和设备在规定位置均有统一的检定检验状态标识,随时供质量检验、监督人员和业主或监理的检查监督,将以此来确保量值传递正确、有效,机械设备技术性能参数及使用操作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能力。

  e)本标段在施工过程中将依据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签发的施工指令施工,我方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接受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于我方原因而导致的返工、修改费用,对于非我方原因而导致的返工、修改,我方将接受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修改和返工。

  f)监理工程师对我方的质量检验不替代我方提供合格施工产品的责任,如在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仍发现由于我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其责任仍由我方承担,并无条件地及时返工、修改,由此造成的工期和经济损失由我方承担。

  本标段施工质量将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评定等级。如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我方将无条件接受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返工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工到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造成工期和经济损失由我方承担。

  3 加强隐蔽工程项目的控制,严格执行质量见证和停工待检控制模式我方将严格按照质量检验计划确定的隐蔽工程项目和质量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 点)实行转序签证管理制度。

  a)隐蔽工程项目施工结束后我方在完成班组、专业工程处和施工管理部三级验收合格后,将至少在隐蔽施工前或中间验收前48 小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在监理工程师书面(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单)批准隐蔽施工前,该项目的任何部分不得覆盖或隐蔽。

  b)我方将保证监理工程师有充分的机会对将予以覆盖或掩蔽的任何此类工程部分进行检查和测量,以及对任何部分工程将置于其上的基础进行检查。

  我方将为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和测量提供一切可能的配合。

  我方将接受监理工程师随时指示的对工程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进行剥露或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进行隐蔽工程的复查。

  c)对质量检验计划中确定的质量见证点,我方将在三级自检合格的基础上书面申请监理工程师见证,并签署见证意见,如见证不合格我方将无条件返工。我方将尽可能地提供充足的见证时间,以便监理工程师有充分的见证准备。

  d)对质量检验计划中确定的停工待检点,我方将在三级自检合格的基础上书面申请监理工程师检验并签署意见,如检验不合格或检验后未签证,将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所有的隐蔽工程项目和质量见证点、停工待检点项目将与该项目施工同时形成独立的质量记录,该质量记录将以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意见为检验依据。

  4 本标段使用的主要技术规程、规范及质量验评标准见附录。

篇3:装饰工程保证施工质量技术组织措施

  装饰工程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一、施工项目创优目标

  以工程质量为重点,贯彻本企业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争创省优工程。以优良的品质、良好的信誉,建一个工程,留一片信誉,创一块名牌。

  二、施工前的质量控制技术措施

  1.对所有合同文件和技术文件、报告进行详细审阅。如图纸是否完整、有无漏项、各文件之间有无矛盾、技术标准是否齐全、合同条件的细节等。尽早熟悉合同文件是十分重要的。应重点审核的技术文件除合同外,主要包括:

  1.1 审核有关技术资质证明文件;

  1.2 审核开工报告,并以现场核实;

  1.3 审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1.4 审核有关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1.5 审核反映工序质量动态的统计资料或控制图表;

  1.6 审核设计变、修改图纸和技术核定书;

  1.7 审核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

  1.8 审核有关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的技术鉴定书;

  1.9 审核有关工序交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1.10 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技术签证、文件等。

  2.配备检测试验手段、设备和仪器,审查合同中关于检验的方法、标准、次数和取样的规定。

  3.审阅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4.对施工中将要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审核,核查鉴定书和试验报告。

  5.对材料、工程设备的采购进行检查,检查采购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对到场的材料和设备要及时检验。

  6.为施工放线准备资料,如参考点、线等。

  7.协助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8.对工地各方面负责人和主要施工机械作进一步的审核。

  9.认真听取设计人员所作设计交底,以明确工程的设计意图和各部位的质量要求。

  10.准备好全部监理表格和质量管理表格,并对表格的作用和用法交底。

  11.查业主对工地的占有情况和工地环境。

  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技术措施

  1.工序质量控制。包括工序活动条件和效果两个方面的质量控制。

  1.1 确定工程质量控制流程;

  1.2 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诸如:操作工人、材料与构件、施工组织、设备、施工顺序和方法等;

  1.3 及时检验工序质量,并对实测数据进行分析判断,提出后续工作的要求与措施;

  1.4 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

  2.设置质量控制点。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某个工序或环节,设置技术和监理的重点,对操作人员、材料、设备、施工工艺参数和方法均可重点控制。针对质量通病或质量不稳定,易出不合格品的工序,事先提出控制措施。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特殊结构,给予重点技术支持与控制。

  3.工程质量的预控。

  4.质量检查。包括操作者自检,班组内互检,各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施工员或质检员的巡视检查以及业主、监理、设计及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等。具体做法包括:

  4.1 装饰材料、半成品、构件和设备质量检查,并检验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及试验报告,对质量有怀疑时,应抽样复查;

  4.2 分项工程施工前预检。诸如:基础尺寸、构件或墙体轴线、各层50cm水平线等;

  4.3 施工操作质量检查,确认班组自或交接检查的质量;

  4.4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4.5 分项分部工程检查验收;

  4.6 成品保护质量检查。

  5.成品保护

  5.1 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以上后续工作损坏已完成产品;

  5.2 采用适当保护措施。例如封闭、覆盖、包裹等;

  5.3 加强成品保护的检查工作。

  6.交工技术资料。

  6.1 材料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或检验证明、设备保修证明;

  6.2 施工记录;

  6.3 隐藏工程验记录;

  6.4 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技术核定;

  6.5 水、暖、电、设备安装记录;

  6.6 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6.7 竣工图;

  6.8 竣工验收表。

  7.质量事故处理。

  7.1 一般质量事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事故分析,并责成事故单位提出事故报告、处理方案,经设计、监理人员同意后实施;

  7.2 重大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 小时内向建设单位、监理主管部门和有关方面报告,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事故处理全过程,并负责检查监督实施及检查验收。

  四、工程完成后的质量控制技术措施

  1.按合同要求进行竣工、检验和检查验收;

  2.检查未完成工作和缺陷,及时解决质量问题;

  3.制作竣工资料和竣工图;

  五、过程精品:

  1.严格按照ISO9001 质量合格证体系的要求,落实施工过程控制的责任,进行有效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创建施工的全过程精品。

  2.本工程以项目经理为质量保证第一人,项目总工程师把关,质检员、设计师、各工种的工长,新临现场,责任分明,层层落实。

  3.项目总工程师根据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明确质量管理重点,对班组长全体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4.本工程实行样板作业法和首检制度。检验计划中确定的分项工程上岗操作前,由各段负责,首先作出样板,项目经理部,工程部、甲方和监理各方组织人员参加,进行质量首检签定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六、质量保证体系(见下页)

  质量体系程序文件依据/GB/T19001-200idtISO9001:2000 质量保证模式标准,严格按照《质量管理手册》与《程序文件》实施有效的运行施工过程中各环节工作,作为施工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纲领性文件。

  七、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建立操作岗位责任制,严格按“三过程管理”(即:一般过程、关键过程、特殊过程)并与“过程挂牌”制度相结合,做到检查上过程,保证本过程,服务下过程。严格执行“自检”、“交接检”,确保过程质量达到要求。

  1.自检:

  上

岗工人严格按工序要求进行操作,每道工序完成后立即进行自检,自检中发现不合格项,班组立即改正,直到全部合格,班组长填写自检表并注明检查日期,各段副经理执行,项目经理监督。

  2.交接检查:

  过程间的交接检查,包括工程质量、过程完成后的清理和成品保护内容。由责任工程师主持上道过程合格才可交给下道过程,交接双方在记录上签字并注明日期。

  3.隐蔽验收:

  凡被下道过程所掩盖而无法进行质量检查的过程,分项工程由责任工程师及时组织隐检,责任工程师填写报告单交专检人员验收。需监理人员进行的隐蔽检查项目,责任工程师应及时向监理人员、甲方提供隐检报告,并督促其完成隐检工作,隐检记录由责任工程师及时反馈送交资料负责人处归档。

  4.预检验收:

  由责任工程师填写预检报告单,交专职检查人员检查验收,及时反馈送交技术资料负责人归档。

  5.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分项工程全部过程完成以后由项目经理根据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组织有关人员共同进行质量检查,责任工程师填写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交专职质检员签认核定质量评定等级。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并得到监理的认可,并将两份评定表定期交项目技术负责人处归档。

  5.1 特殊过程控制已在“项目质量计划”中予以规定,在实施中均做为质量管理点加强管理,按技术交底要求由工长对工艺和参数进行连续监控并记录。

  5.2 工作记录及过程资料均按国家现行文件的规定和本工程质量指导书中规定的条款进行跟踪管理和层层记录,由责任工程师、班组长和工长填写清楚,质量员签字,每天下午5 点上报生产碰头会,交负责人进行存档。

  八、创优工程措施

  1.成立质量管理小组

  成立质量管理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设计总工程师、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和水电班长为小组成员。该小组工作内容主要为:现场施工巡查;对各班组交接工序进行检查;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成品保护的检查。

  2.建立工序交接制度

  班组与班组,工种与工种,工序与工序之间需按时进行交接。执行交接制度,便于检查工序,服务下工序,保护工序成品,明确责任。

  3.设置质量控制点,明确难点解决措施

  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某个工序或环节,设置技术和监理的重点,对操作人员、材料、工具、施工工艺参数和方法均重点控制。针对质量通病或质量不稳定、易出不合格品的工序,事先提出控制措施,由技术管理人员轮流值班全工序过程监制,不得有误。

  4.建立“样板天制度”

  在每一道工序开始时,第一天做样板,邀请监理公司、业主代表、本公司技术人员一起进行检查和评定,检查该项工作所有的材料、工艺是否满足要求,通过鉴定以样板为标准开展大面积施工。

  5.建立样板模型做法制度

  对特殊部位关键做法,先按1:1 比例做模型,获得业主、设计师、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再施工,

  6.终检制度

  由项目部组织,邀请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该结果作为分项工程奖罚依据。

  7.实行挂牌施工,质量奖罚制度

  采取班组操作区挂牌、质量与经济挂钩的制度。为确保创优质工程,对班组工人操作优秀者奖,不合格者罚,重则退场。这一措施必将有力地加强班组责任心,保障提高一次交验合格率,提高质量,保证工期。

篇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十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十二)

  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是施工质量控制体系的具体落实,其主要是对施工各阶段及施工中的各控制要素进行质量上的控制,从而达到施工质量目标的要求。

  1、施工阶段性的质量控制措施

  1)事前控制阶段:事前控制阶段是在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进行的质量控制,事前控制主要是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编制《质量保证计划》,制定现场的各种管理制度,完善计量及质量检测检查和控制,并编制相应的检验计划。

  2)事中控制阶段: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质量控制,主要有:

  (A) 完善工序质量控制,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都纳入管理范围。及时检查和审核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抓住影响质量的关键题进行处理和解决。

  (B) 严格工序间的交换检查,做好各项隐蔽验收工作,加强交检制度的落实,前道工序达不到要求决不交给下道工序施工,直到质量符合要求为止。

  (C) 对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如施工中出现特殊情况,隐蔽工程未经验收而擅自封闭、掩盖或使用无合格证的工程材料,或擅自变更替换工程材料等,总工程师有权向项目经理建议下达停工令。

  3)事后控制阶段是指对施工已完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控制。按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对完成的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整理所有的技术资料并编目、建档。

  在保修阶段,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条款对本工程进行维修。

  2、施工质量控制要素

  按照国家和陕西省颁发的标准、规范,依据施工图纸和施工总承包合同,为了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本工程将完全依据ISO9002 标准实施管理,并将以下20 个要素作为质量控制的要点,同时建立以项目总工程师的质量保证体系。

  1质量计划编制和实施控制:

  1) 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编制项目质量计划,编制的内容和控制的方法要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满足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同时要与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所选用的施工方法相适应。

  2)编制的质量计划必须经监理和业主审批后方能实施。

  3) 在中标通知书接到两周内,向业主提供一份详细的指导开工后3 个月的质量计划,开工动员会后一个月内向业主提供一份最新的指导全部施工的质量计划。

  4)主要施工过程描述: 根据招标文件先描述以下过程,待施工前依据施工图进一步细化界定,见表5-1。

  表5-1

  序号 过程 界定 达到标准 备注

  1 土方回填 关键 优良 ∕

  5)质量计划在实施中需要修改时,由总工程师向监理和业主书面申报修改报告,经批准后修改原计划并组织实施。

  6) 质量计划在实施过程中,未经监理和业主批准,不得随意修改。

  7)质量计划编制和实施控制过程简要描述,见图5-3。

  图5-3质量计划编制和实话控制过程图

  1文件资料控制

  1)总承包方控制下列文件资料:

  (A)国家、陕西省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工法等。

  (B)业主(监理)根据合同提供的合同、图纸、纪要、变更等技术文件资料。

  (C)总承包方制定的各种技术文件资料。

  (D) 总承包方按照合同文件制定的项目施工的各种技术文件资料。

  2)业主(监理)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管理和编写处理意见并转发相关部门的分承包商、供应间。项目总承包方负责编写项目范围内的生产、技术、质量、材料、设备、安全等技术文件资料。

  3)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投标方编写的各种技术文件资料,对分承包商、供应商列入本范围内的技术文件资料,由总工程师负责检查,核对其有效性。对分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由总工程师负责按工程进度收集、整理并检查,对其中不符合规范、合同要求的部分予以退回并责令分承包商重新完善,并整理成册。

  4) 技术文件资料要进行受控标识,作废的文件资料要加盖“作废”专用章。

  5)文件资料在分发前必须注明分发编号,并按总工程师批准的分发清单进行分发,分发时要做分发记录。

  6)当发现文件资料丢失或损坏时,领用人应向资料管理部门申请补发,由资料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重新补发,并重新编分发号,而且必须注明原分发号文件作废。

  7)对于文件资料和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等,根据实际情况对图纸的要求等有更改需要时,由更改提出部门申报《技术资料更改单》, 报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按原编、审、批程序更改。

  8)国家行业规范、标准有变更时,应及时更换有效版本。

  9)技术文件资料经批准后,原版文件由文件管理人员归档登记。需临时借阅文件资料的人,须填写《借阅申请单》经文件资料管理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10)交工资料编制

  编制方法:所有技术资料按照《陕西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汇编》编制,一式三份,两份交至建设单位, 其中一份由建设单位交存档案馆,第三份由施工单位自存档案。

  交工资料交付:在办理工程交工手续后,项目经理部在两个月内向建设单位提供成册的全套交工资料,并办理交接手续,竣工图也同时交付建设单位。资料移交负责人为项目技术负责人。

  2采购控制:

  1)采购由业主指定的采购产品,投标方应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并将采购产品的有关资料复印归档,由总包负责采购的产品,必须经过招标进行,其工作程序为: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编制标书和考察评价原则→确定入围名单→发标→考察→评标、定标→发放中标通知书总承包方组织的招标活动,必须自觉接受业主、监理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评标最终结果须经业主和监理的审批后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

  2)采购合同控制: 由业主签订的采购合同,总承包方应积极与业主沟通协商,落实合

  同的执行,并每月书面形成合同执行情况报告。 所有采购合同均为受控文件。 所有采购合同均由项目总承包方组织合同交底。

  3)采购产品的过程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采购的产品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由总承包方负责

  采购的,由总承包方相关部门提出报告,报项目总经理审批,报业主和监理批准后更换产品。 由业主采购的,总承包方应积极如实反映情况,由业主做出决定。产品的施工过程控制严格按照有关控制程序进行。

  4)所有产品在其使用完后,均应作出使用效果评价记录。

  3业主提供产品的控制

  1)总承包方依据业主提供产品清单,根据需用时间,及时与业主协商进场事宜。 2)对业主提供的产品必须按“施工物资进货检验和试验程序”规定,由总承包方物资供应部组织验收。 3)业主提供的产品以检验和试验后,搂“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及时做好产品的检验、试验状态标识和记录。

  4)业主提供的产品如原标识清晰无误,内容符合追溯性要求时,可采用原标记作为标识。如需复验的产品在复验后加注本企业标识。

  5)总承包方对业主提供的产品按“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做好追溯性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甲方方名称、合同号,以确保专料专用。

  6)接收中如发现产品不合格或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时,投标方收料员必须立即将信息反馈给项目总工程师、业主(或其代表)协商解决

  7)总承包方物资供应部对业主提供产品接收后的搬运、贮存、保管和维护按“搬运、贮存、防护、交付”程序办理,以保护物资的质量特性不受到损坏。

  8)业主提供的产品在接收时发生丢失、损坏和不适用时,由材料人员报告项目工程部经理,并通知业主进行处理。

  9)业主提供的产品从通知接收起到领料发出止,所有在总承包方范围内的流转手续、单据、帐卡及实物必须标记“某某某甲方提供”字样标识。

  4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1)本工程施工所需物资和施工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以及最终产品均需标识。

  2)物资标识由仓库保管员根据产品制作标签、标牌、标记、记录(如验收单、器材明细帐、材质证等),设置存放区标识以及在资料文件上做标记、记录。

  3)施工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用相应的检验评定纪录进行标识。

  4) 工程竣工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和合同要求对工程实体进行标识。竣工图应在原设计图纸上加盖“竣工图章”,原设计图变更的应进行修改,并应有修改人签字。若设计变更量大,原图纸修后已不能准确反映工程全貌时,由业主委托原设计单位重新绘制图纸。

  5)对做好的标识专人负责保护和保存,不得涂改或丢失。

  6)对有追溯性要求的物资过程部位应在质量计划中规定每个或每批产品的唯一标识。

  7)总承包方应每月组织一次对分承包商的产品标识管理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5施工过程控制

  1)施工准备 包括总承包方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分承包商和物资分供应方的确定、总承包方资源配置等,同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A) 会审: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参加,并形成会审纪要。

  (B)由项目总工程师指导、审批分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

  (C)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质量计划。

  (D)由生产副总经理负责组织编制生产计划,并指导审批分承包商的生产计划。

  2)过程控制

  (A) 由项目总工程师主持组织有关人员界定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并组织编制与之相应的施工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分承包方的工程项目质量计划、施工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报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地。

  (B)由项目总工程师在开工前向分承包商、供应商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并形成技术交底记录。

  (C)施工准备完成后,由投标方组织对开工条件全面检查,达标后填报“工程开工报告书”经业主和监理批准后正式开工。

  (D)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及操作规程,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及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进行施工。施工中要按工艺要求实施控制,各施工工序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做好自检记录,当转序时要办理交接记录,对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由专职工程师办理自检记录和工序交接记录。

  (E)过程检验按照“施工过程检验控制”程序执行。

  (F)各分承包商的施工过程均按此程序控制进行,总承包方应半个月组织检查一次。

  (G)当确认所有施工过程已经完成,并对所过程进行了检验合格后,由总承包主填写竣工报告,申请进行竣工检验,竣工检验合格后办理工程交付手续,竣工检验和工程交付按“竣工工程检验控制”、“防护、交付控制”程序执行。

  3)总承包方应依据质量控制需要编制关键过程作业指导书及施工方案。经业主、监理审批后予以实施,并且总承包方每天都须组织巡查或旁站管理。

  4)对防水、特殊焊接、预应力张拉、大体积混凝土等特殊过程,总承包方应对进入施工的人员、设备、物资、施工技术方案、作业环境等预先鉴定,并填写“特殊过程能力预先鉴定表”,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各分承包商特殊过程控制均按本程序进行,总承包方对其实施进行检查和监督。

  5)安全文明施工控制

  按照安全保障措施执行。

  6)设计变更的控制

  (A)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并形成记录。

  (B)施工中,如施工需要,由要求变更方填写“设计变更申请”由总工程师与设计单位协商后报业主、监理批准后进行变更,并组织技术交底。 当业主或监理提出的设计变更,由项目总工程师与设计单位协商后报业主、监理批准后进行变更,并组织技术交底。

  (C)总承包方应及时对设计变更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

  (D)设计变更资料按“文件资料控制”进行整理。

  7)施工过程控制要素简述

  施工过程要素简述,见图5-4。

  8施工设备控制

  1)由总承包物资供应部组织编制施工设备使用计划,报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同时指导、监督,检查分承包商的设备使用。

  2)施工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物资供应部要定期检查分承包商持证上岗情况。

  3)物资供应部建立进场设备台帐、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办法,使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维修得到有效保障。

  9施工过程检验控制

  1)根据工程施工图纸及合同中质量相关条款,经批准的质量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 及其配套标准、施工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对施工准备的各项内容、工程技术复核和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和评定、特殊过程检验或验证等主要内容进行控制。

  2)总承包方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上道工序未检验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3)所有分承包商和分供应商均应按照此控制程序进行。

4)施工过程检验采取自检、互检和专业检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真实、可靠。

  (A)施工准备活动(包括业主办理的有关手续、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测量、定位、放线及其技术复核)由项目总工程师或技术开发部负责验证,并报监理和业主审批。

  (B)工程测量、放线和模板支撑完成后必须进行技术复核,由项目总工程师或技术开发部负责检验和书面验证。 附技术复核制度: 为避免发生重大差错,在分项工程正式施工前,应按标准规定对重要项目进行复查、校核,主要复查项目内容如下:

  (a)建(构)筑物位置:测量定位和标准轴线桩、水平桩、龙门板、轴线标高。

  (b)基础(含设备基础):土质、位置、标高、尺寸。

  (c) 模板尺寸:位置、标高、预埋件、预留孔、牢固程度、模板内部的清理工作、湿润情况。

  (d) 钢筋混凝土:现浇混凝土的配合比,现场材料的质量和水泥品种强度等级,预制构件的安装位置、标高、型号、搭接长度、焊缝长度、构件的强度。

  (e)砖砌体:墙身轴线、皮数杆、砂浆配合比。

  (f) 大样图钢筋混凝土柱、屋架、吊车梁及特殊屋面等大样图的形状、尺寸、预制和安装位置。

  (g) 主要管道:暖气、热力、上下水、煤气及化粪池、检查井的标高尺寸和坡度。

  (h)电气:变电、配电位置、高低进出口方向、电缆沟位置、标高、送电方向、

  (i) 其他:工业设备、仪器仪表的完好程度、数量程度以及根据工程需要指定的复核项目。

  (C)隐蔽工程验收先由分承包商自检,然后由项目部技术开发部或总工程师复检,最后报业主或监理验证,须由其他单位参加的验证工作,总承包方及时与业主或监理沟通。

  (D)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由分承包商自检完后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检验评定表,报项目总工程师复检,复检合格后报业主、监理验证,须由质监部门参加的验证应由总承包方及时与业主或监理沟通。

  (E) 特殊过程检验当无例外情况时,执行一般过程的检验或验证,但特殊过程应进行人员鉴定、工艺鉴定和设备鉴定。

  (F)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或验证的过程、工序,经项目工程师批准可例外放行,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要及时追回和更换,并且例外放行的产品工序上要做好追溯标识。

  (G)凡是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产品、工序不能例外放行。

  10竣工工程检验控制

  1)竣工工程检验应在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均已完成且符合规定要求后方能进行。

  工程质量须总承包方自检符合合同要求和国家标准。

  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的竣工图,并符合技术资料整理的有关规定和归档要求,已经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合格。

  2)总工程师负责检查各分承包商、分供应商是否达到竣工条件,检查合格后填写竣工报告申请,报业主和监理审批,并按业主和监理要求参加竣工验收各项工作。

  3)业主、监理或质监部门对单位工程进行质量综合评定中提出的不合格和使用功能缺陷者,应按“不合格品控制”进行纠正,纠正措施实施后报监理和业主验证。

  4)竣工验收一般程序。

  11施工物资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

  1)进货检验和试验的范围: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

  2)所有进场物资都必须由现场材料员按照“采购控制”进行物资数量和质量初验,确认合格后将质量验证资料报项目总工程师审查,项目总工程师审查后,依据项目质量计划和相关施工规范要求提出检验、试验计划并组织实施。

  3)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对物资进行检验和试验。

  对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资料的正确性有怀疑时;

  发现质量保证资料与进货实物不相符时;

  项目质量计划所列主要材料及重要物资;

  属于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或设计明确规定必须进行检验和试验的物资。

  4)根据物资采购及质量要求,质量检验和可分为目测、抽样、全部检验三项,由物资供应部在检验、试验计划中予

以明确。

  5)若因施工急需,并能及时追回更换的物资,由物资供应部根据民政部提出申请,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可在检验和试验前先投入施工。对结构安全有影响的物资不能紧急放行。

  6)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品,由物资供应部报项目总工程师审定,由总包方负责采购的,由物资供应部通知供应商退货,并记入供应商档案;由业主采购的由项目总工程师与业主协商处理办法。

  7)分承包商为ISO9002 认证单位的,按照其提供的《质量手册》和其他质量保证文件进行控制,否则,严格按照此程序进行控制。总承包方每月检查分承包商的物资进货检验和试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篇5:商贸展销大厦建筑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商贸展销大厦建筑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1 严格按照ISO9002标准建立完整的质量体系, 制定详细的质量计划,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

  2 严格贯彻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建设部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

  责任制。

  3 成立各专业的QC攻关小组,广泛开展QC小组活动,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规范、规程。

  4 质量控制程序

  4.1 在政府部门、业主的指导下,本企业根据本工程确定的质量目标,制订出总体工程质量控制节点和各节点的质量控制程序,严格按程序办事。

  4.2 建立******大厦质量保证体系(见图4.2-1) ,上自总部职能部门,下至班组都要有专人负责。项目经理部设有总工程师,施工队设有工程师及技术员负责质量工作,班组设有不脱产的质量检查员,形成质量保证体系网络,定期不定期的进行质量检查。

  每天召开现场碰头会,由项目总工对当天质量工作情况,做出分析和总结,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以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企业总部工程部每月组织一次,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发现问题随时处理。

  4.3 施工中合理安排工序的衔接,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专检制度,保证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

  4.4 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质量监督体系,项目经理部除总工程师外还设有质量监督工程师,工程队设质量监督技术员,班组设不脱产的质检员,形成自上而下的质监网络。各级质检人员(包括班组质检员)要跟踪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转入下道工序,行使质量否决权和奖罚权。

  4.5 严格计量工作, 计量器具配备齐全(见表4.5-1、 4.5-2、4.5-3),所有计量器具必须带有CMC标志,确保计量准确。

  5 认真落实隐蔽工程验收会签和原材料、半成品跟踪验证制度。

  5.1 施工过程中,隐蔽的分项工程或工序需经监理和与工程有关专业人员进行会签见证,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5.2 对原材料、半成品及砼砂浆试件的检验试验须在监理或业主的见证下进行。

  6 工程质量节点的控制措施

  6.1 钢结构施工质量措施

  6.1.1 按ISO9000中过程控制的要求, 建立健全钢结构施工的专业质量保证体系,现场项目班子设立钢结构质量总监控师,对钢结构的制造与安装具有质量否决权。

  6.1.2 钢结构的制造质量是钢结构施工质量与施工进度的先决条件, 钢结构的制作在总承包的管理模式下实施专业分包。总承包单位将考察挑选国内具有较强实力及信誉的制造厂为分包方。总承包单位届时将派出专业齐全、经验丰富的监造组驻制造厂家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督。

  6.1.3 加强对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的管理。对进货材料一定要有产品合格证与质量保证书,在此基础上进行材质复检,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对于重要的辅材例如焊材,现场要设立一级库二级库贮存。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其它成品与半成品的储存也应严格遵照其存放条件及要求予以满足。

  6.1.4 在大量工艺试验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施工工艺, 例如吊装工艺与焊接工艺,编制重要工序的工艺卡,在工艺流程中实行工艺卡传递制度。

  6.1.5 资料管理。 在每一个分部分工式程的质量控制中,工程资料都是重要环节。工程资料的整理必须与工程进展同步。每项工序完成后,会同监理工程师对照工程记录对工序质量进行验收,准确无误后对资料认可。

  6.1.6 在国家现行的《钢结构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205-95、《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9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等规范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企业内部工艺控制标准,对钢结构加工制作与安装提出更严格的要求, 标准应比国家标准提高一个档次。如表6.1-1、6.1-2、6.1-3所示:

  钢结构加工制作验收控制标准对照表:

  表6.1-1

  检验验收项目规范允许偏差企业控制标准

  钢桁架安装控制对照表

  表6.1-2

  焊接偏差控制表

  表6.1-3

  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杜绝无证操作。

  6.2 其它工程施工质量措施详见B、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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