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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项目总监办质量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高速公路项目总监办质量管理制度

  1.推行质量责任卡制度,落实质量终身责任

  1.1监理、施工单位按照质量责任分工建立质量责任卡,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由总监办监督、驻地办组织实施,报备指挥部。

  要求每个分项或分部工程开工前,驻地办分别填写施工、监理质量责任人并核实身份。质量责任分工需要调整时,必须经总监办批准,并将申请文件附在质量责任卡后。同一分项或分部工程不得多人负责,更不能没有责任人。

  1.2质量责任卡原则按分部工程建立。责任卡一式三份,施工单位、驻地办、总监办各存一份,后附所有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归入竣工文件。责任人必须用签字笔亲自签署姓名。施工单位应按相同模式建立内部分项或工序质量责任卡,在项目开始前报驻地办。

  1.3质量责任人应严格过程控制,保证所负责项目工程质量关键指标合格率应达到100%,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率达到85%以上,钢筋加工与安装检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其它指标检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主要原材料质量合格率达100%,工程交验一次合格率达100%。交工验收质量目标:合格(质量综合评定得分≧92分)。竣工验收质量目标:优良工程。施工过程或交工后出现的质量问题,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与处罚。

  2.落实驻地办的质量管理责任

  2.1驻地办机构的设置应严格遵守合同文件,监理人员经资格验证和专业考试合格后上岗,监理试验室人员必须有试验检测资格证或培训证,试验仪器配备必须满足监理合同要求数量和监理抽检试验的需要。驻地办需制定岗位职责,责任落实到每个监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工作制度、质量控制流程和系统的管理办法;并要按规定召开质量分析会,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

  2.2驻地办应加强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搞好开工前的监理工作,严格过程的质量控制,加大旁站力度,进行满足监理规范要求数量的独立抽查,按要求实施质量巡查,严格质量缺陷的过程处理和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健全中间交工证书制度。监理人员应通过旁站、抽查和环节控制,对工程质量负责。

  2.3总监办按照以下发的《福阿高速公路驻地监理工程师管理实施细则》及驻地办监理合同对驻地办监理工作进行月度考核,对专业监理人员进行分项工程开工前的考试。考核和考试结果将上报指挥部并向监理法人单位通报。

  3.从严履行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3.1施工单位认真熟悉设计图纸,并进行现场核对,编报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报告内容中必须有主要工程和特殊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质量控制要点和操作规程,并对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有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

  3.2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向驻地办提交分项开工报告,驻地办审批时应明确该分项工程的监理负责人,工序质量检查、质量控制指标及施工单位自检抽样或测量频率及其手段或方法。批准开工的意见,应同时报总监办备案。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批准的开工报告组织施工。

  4.实行质量巡查制度,控制过程质量

  4.1福阿总监办成立工地质量巡查组,由工程技术部和中心试验室抽人组成,具体实施工地巡查工作。质量巡查由副总监带领,按照优良工程的总体要求和巡查内容,坚持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巡查方式为现场察看、抽检、召开专题会议或签发指令。

  4.2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由巡查组签发“巡查通知单”或者发出巡查通报,交现场施工负责人,由驻地办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将处理结果回执上报总监办备案,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指挥部。

  4.3对已完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对质量数据进行复查,对分项工程进行验收,不合格项目予以返工。施工单位工程质量问题的罚款文件由总监办、驻地办下发(报指挥部备案),涉及驻地办的处罚文件由总监办或指挥部下发,罚款列入支付报表奖罚项。巡查指令以及质量通报将作为施工单位和驻地办质量考核的内容,巡查组逐月进行汇总。

  5.实行首件工程质量认可制度

  5.1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另行做实物试验。路基、路面在施工现场选定一定段落做试验路。一次试验不能成功的还应再进行,直至试验件合格。

  5.2施工单位通过试验,总结各工序的施工技术参数、施工方法、设备组合和注意事项,以书面形式上报驻地办,属于一般工程由驻地办审批,抄送总监办;属于重点工程、关键工序由驻地办审核,总监办审批,抄报指挥部。批复后方可正式施工。

  6.实行中间交工验收制度

  6.1分项工程完成后应及时组织中间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该部位的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中间验收由施工单位书面报告,驻地办书面批复。中间交工验收前应进行该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相应的评定表格既是分项工程中间验收的依据,又是交工验收的必备资料,作为中间交工证书的附件。

  6.2施工单位应及时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有关规定对申请交工验收的分项进行质量评定。驻地办同时对该分项进行质量评定并对相应质量保证资料全面检查验收,经质量评定合格,该分项方可中间交工。分项评定工作及资料的完善在该分项工程完成后的7天内完成。

  7.实行工程质量报告制度

  7.1发生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后施工单位为事故报告单位,驻地监理为监督单位,若发生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的实体工程已经监理签认,则施工、驻地监理单位必须同时书面报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利和义务将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驻地监理办、总监办、指挥部。

  7.2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同时向驻地监理办、总监办和指挥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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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项目部相关部门质量管理职责

  工程项目部相关部门的质量管理职责

  1、工程管理部的质量管理职责:

  1.1、负责组织施工图审核及施工图现场核对;

  1.2、编制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分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等具体工作;

  1.3、负责技术交底、组织编制主要施工项目作业指导书;

  1.4、审核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组织上报;

  1.5、协调质量与工期、技术方案、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关系;

  1.6、负责变更设计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1.7、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和考核,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1.8、制定《中国路桥乌阿高速公路3标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9、组织、指导标段内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工程实体抽样检测工作;

  1.10、对各工地试验室、梁场试验室、试验站进行业务指导;

  1.11、审核试验人员资质,组织试验室初验,参加搅拌站验收工作;

  2、物设部的质量管理职责:

  2.1、负责工程所需物资设备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

  2.2、负责大型专业设备的选型及配套;

  2.3、指导物资设备进场初验工作;

  2.4、督促进场原材料相关质量证明文件的收集、归档、保管工作;

  2.5、监督特种设备的管理、进场试验、日常运转情况,检查、指导施工机械设备及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

  2.6、监督搅拌站的建设、使用情况,并组织搅拌站验收工作;

  2.7、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和考核,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3、计划合同部的质量管理职责:

  3.1、负责验工计价工作,未经质量管理部门签认的工程项目和数量,不予计价;

  3.2、负责组织检查合同履约的具体工作;

  3.3、参与工程变更设计审核报批工作;

  3.4、参与工程质量综合考评工作。

  4、财务管理部的质量管理职责:

  4.1、负责质量管理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4.2、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奖励资金的发放和处罚资金的追缴工作。

篇3:X高速公路项目工程现场质量管理办法

  某高速公路项目工程现场质量管理办法

  现场质量管理工作主要目标是:消除质量通病,杜绝质量事故,争创优质工程;推行以"标准工艺示范样板工程"为先导,以强化现场施工质量管理为基础,以规范和提高标准化作业为载体,以工程质量与经济利益挂钩为手段,以质量管理成果考核为措施,强力推行质量一票否决的质量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zz高速公路3标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组织各分部工程管理部与质量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各分部开工前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队伍进行详尽的技术交底,让施工人员明确设计意图,了解作业内容,掌握质量要点,明白注意事项。技术交底用会议或书面形式进行,记录交底内容,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确认。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各分部要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岗位培训,落实培训内容,实行培训考核,建立培训档案。参加施工的管理、施工人员必须经过相应专业施工技能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严禁上岗。

  没有专业施工技能培训的人员而从事施工,一经发现将立即责令其停止施工,并给予作业队和个人从重处罚。

  施工图现场审核、核对优化管理制度

  开工前zz高速公路3标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组织各分部工程管理部对设计图进行复核,进行施工图现场核对;对设计图纸中的差、错、碰、漏进行登记,并与相关单位联系,进行核对、修正,消除设计缺陷。未经审核和审核不合格的图纸,不得使用。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和签证制度

  按照规定的程序对隐蔽工程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检查,现场及时履行签认手续。未经监理检查确认,不得隐蔽,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制度

  1、按照合同要求及zz高速代建指挥部有关规定,zz高速公路3标项目经理部不设置中心试验室,由工程部负责对各分部的试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各分部建立工地试验室、梁场试验室、搅拌站试验站,按照设计文件、《验标》规定的检验项目、频度开展施工过程质量检测和试验工作,凡需见证试验的项目必须由监理工程师在场监督下进行,并由监理人员在试验报告上签字。

  3、中心试验室、工地试验室、梁场试验室、试验站,建立原材料、半成品不合格品控制台帐,对不合格品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记录。

  4、进入施工场地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由物资部门审查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试验部门按规定进行抽检、测试,未经检验和不合格的材料严禁在工程中使用。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

  1、各分部应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真实填写检查记录,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检;

  2、严格质量过程控制,强化关键工序管理,认真履行相关手续;

  3、各分部要配备足够的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和质量检查人员,用于施工过程中的指导和质量检验,确保各工序、环节都在正常受控之中。

  工程质量考核、奖罚制度

  1、zz高速公路3标项目经理部安质部定期组织质量考核、不定期抽查和巡回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工程质量管理问题通知书"(附表1)或"工程质量管理问题罚款通知书"(附表2),并对有关单位责任人进行考核、处罚。同时,zz高速公路3标项目经理部按照质量信誉评价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奖罚。

  2、对质量考核中成绩好的单位、个人,按照《中国路桥zz高速公路3标工程安全质量奖罚办法》进行奖励。

  工程质量情况报告制度

  各分部每周进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总结并报zz高速公路3标项目经理部备案。zz高速公路3标项目经理部每月进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总结并报zz高速公路3标项目代建指挥部。对重点、难点工程,应按zz高速公路3标项目代建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进行质量情况汇报。

  质量样板引路制度

  "样板示范工程"是zz高速公路3标项目经理部和各参建分部有目的培养施作、能够较好满足质量标准和功能要求、工艺工序具有推广价值的工程。样板示范工程规模要求应按验标或zz高速公路3标代建指挥部批准的单位工程划分规模执行。

  质量大检查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水平与自觉程度,除了不定期在施工现场随时检查工程质量外,每月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并进行打分、评比、考核,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质量回访保修制度

  质量回访是施工单位听取相关单位对施工质量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提高施工质量的一条途径。经理部负责组织阶段性质量回访工作。

  工程质量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zz高速公路3标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或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进行举报;

  施工现场设置监督告示牌,公布监督机构和电话;

  接到举报后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对举报信息进行跟踪处理,对举报信息进行调查;

  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工程质量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zz高速公路3标项目经理部和各分部要建立质量管理台帐,明确专(兼)职责任人。zz高速公路3标项目经理部和各分部认真做好质量管理文件的收集、整理、签认、归档工作,为全面、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编制竣工文件做好基础工作。做好质量报表统计上报工作。

  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技术资料、档案整理是经理部重要的基础工作,必须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基本建设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主要是施工过程中形成、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裁体的文件材料,基础技术资料的文字材料、图纸管理主要有资料管理工作制度及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两方面。

  施工日志填写制度

  施工日志是施工过程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最原始、最真实的书面资料,涉及到施工的各个方面,为以后的各种资料提供原始数据;施工日志是重要的基础工作,必须做到标准化、规范化。

  工程变更设计审核制度

  严格按照变更设计报批程序,做好变更设计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严禁先施工后变更。

  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为确保实现质量目标,加强工程质量过程控制,各经理部应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真实填写检查记录,确保工程质量处于受控之中。

  规范验工计价制度

  按有关规定,对质量不合格的或未经监理人员签认的工程,不得验工计价;内部的验工计价报表须经zz高速公路3标项目经理部安质部审核确认。

  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

  为

把好原材料进场关,设备安全关,配构件进场检验关,及材料等物资的确保本标段的物资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成品保护制度和不合格品处理制度

  各分部制定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确保成品、半成品完好。制定不合格品处理制度,规定不合格品的处理办法和处理程序。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半成品、成品。

  工程地质核实制度

  施工过程中,对桥涵结构物的基底、隧道围岩实际地质与设计地质情况进行核实,与设计不符时,暂停施工,并及时与监理、设计沟通,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完善相关手续后,再行施工。

篇4:工程建设各方质量管理职责

  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管理职责

  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业主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监理,并对所监理工程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以下质量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理质量管理体系;

  (二)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三)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

  (四)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五)签发经业主批准的设计变更;

  (六)组织检查进场的材料和设备;

  (七)签发质量签证;

  (八)负责按规定监督与控制施工质量,定期编写质量报告;

  (九)协助业主进行施工单位资格审查;

  (十)按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质量巡视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工程监理档案。

  施工单位对所承包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认真履行以下质量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二)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

  (三)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含临时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殊技术工种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并报监理单位备案;

  (四)对分包单位及使用的临时工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对其承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五)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或设计图纸有差错的,应及时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报设计单位,经确认后施工;

  (六)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七)按规定组织内部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八)定期向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告质量管理情况和工程质量状况;

  (九)按本办法及有关规定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质量巡视工作;

  (十)对建设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或返修,并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合同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工程竣工后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十一)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档案,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调试单位对所承包项目的调试质量负责,调试单位应认真履行以下质量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调试质量管理体系;

  (二)编制调试大纲,并在其中明确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

  (三)必须按照调试规程、调试工作技术标准、调试大纲进行调试,对调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机组分部、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质量;

  (四)参加工程验收工作,及时提出调试报告(总结);

  (五)建立、健全调试工作档案,保证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现场的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质量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质量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对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单位的现场行政负责人,应保证其质量的检测、控制和管理部门能独立行使职能。

篇5:小区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计划

  小区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计划

  第1节 质量保证措施

  1.我分公司在承担施工项目时确立了实施项目管理的模式,编制了分公司安全生产及质量管理规定。为了更加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在接贵安装工程项目时,分公司将更加严格地执行以上相关标准。

  2.将建立本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质量责任制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经理质量责任

  项目主任工程师质量责任

  质量检查员质量责任

  材料管理员质量责任

  施工员质量责任

  施工班组长质量责任

  施工工人质量责任

  第2节 质量控制措施

  1.对机电各专业工种工人素质的预控

  各分包单位应在施工前将起重工、设备安装工、电工、仪表工、电焊工、管工、通风工、现场试验工等要求各工种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

  2.对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的质量预控

  机电工程施工前,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申报表,报监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无施工方案不得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修改,必须修改的,施工单位应提出修改报告,经监理同意后方可修改。

  3.对工序施工质量的预控

  各施工单位必须坚持"三检制"即对每一工序实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有三检记录,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4.对分项工程质量的控制

  分项工程完成后,各施工单位在自检的基础上,填好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和工作报验单,由项目部核查后,报监理确认并核实质量等级。

  5.对隐蔽工程质量的预控

  吊顶、管道井、沟道内的或埋地的,或有保温的机电工程在隐蔽前必须做隐检,机电工程的预埋件也必须做隐检,即上述工程完成后,在隐蔽之前,各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好分项质量评定表、工程报验单、隐检表等报项目部审核。隐检表的内容有:施工依据(图号、洽商单号)、所用主要材料及设备的品种、规格和材料设备报验单号、主要做法、质量情况等,由项目部报监理复检确认。未经监理确认的隐检工程不得隐蔽。

  6.对单项试运转及系统调试的质量预控

  1)分部工程完成后,施工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试运转,由项目部组织,并通知监理参加,未经试运转合格,分部工程不得报验。

  2)运转完成后,施工方应编写系统工程调试大纲,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发,报监理审批,施工方按批准的调试大纲对系统进行调试,并应通知监理和业主参加,经调试及联动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后,施工方应编写系统调试及联动试运行总结报告交业主、监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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