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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备工作票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电力设备工作票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工作票的填写,办理工作许可、间断、转移及终结的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工作票制度是指电气一种(含甲票、乙票、安全交底票)、电气二种工作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带电作业工作票),机械二种工作票(设备缺陷管理三联单、动火工作票)的管理。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生产部门员工。

  4、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江西z发电厂企业标准》及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规定

  5、管理机构和职责

  管理机构为安全生产部。对全体生产部门员工执行工作票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6、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

  6.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种:

  6.1.1填用第一种工作票;

  6.1.2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6.1.3口头或电话命令;

  6.2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6.2.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6.2.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6.2.3 检修发电机、变压器、断路器者;

  6.2.4 在高压室遮栏内或与导电部分小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表1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继电器和仪表等检查试验时,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6.2.5高压电气试验、电力电缆、输电母排停电检修工作;

  6.2.6使用携带型仪器在高压回路上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6.2.7新设备安装涉及到运行设备,需将运行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6.3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6.3.1大于表2-1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作业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

  6.3.2在控制盘或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6.3.3在二次结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6.3.4在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6.3.5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6.3.6其它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

  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明确,值班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操作记录簿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

  6.4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误、漏点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

  6.5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6.6工作票的使用

  6.6.1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值班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记入登记簿中。

  6.6.2在无人值班的设备上工作时,第二份工作票由工作许可人收执。

  6.6.3一张工作票,工作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

  6.6.4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如施工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互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

  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措施应一次做完。

  建筑工、油漆工等非电气人员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发给监护人。

  6.6.5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第二种子工作票。

  6.6.6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内填明各班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

  若预定时间,一部份尚未完成,仍须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方可继续工作。

  6.6.7事故抢修工作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操作簿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按本规程第3章内的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并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6.6.8线路、用户检修班或基建施工单位在发电厂变电所进行工作时,必须由所在单位签发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6.6.9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交值班员,

  6.6.10若变电所距离工区较远或因变更换工作票能在工作前一日将工作票送到,工作票签发可根据自己填写好的工作票用电话全文传达给变电所联系有困难,也可在进行工作的当天预先将工作票交给值班员。

  6.6.11第一、第二种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第一种工


作票至预定时间,工作尚未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应由工作负责人申请办理,主要设备检修延期要通过值长办理。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

  6.6.12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中的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

  6.6.13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

  6.6.14工作票签发人应由分场、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本规程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厂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员名单应书面公布。

  工作负责人和允许办理工作票的值班员(工作许可人)应由主管生产的领导书面批准。

  6.7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6.7.1工作票签发人;

  6.7.1.1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6.7.1.2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上正确完备;

  6.7.1.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6.7.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6.7.2.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6.7.2.2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6.7.2.3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6.7.2.4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6.7.2.5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6.7.2.6工作班人员精神状况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

  6.7.2.7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6.7.3工作许可人:

  6.7.3.1工作许可人(值班员)负责审查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6.7.3.2工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

  6.7.3.3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6.7.3.4对工作票所列内容有疑问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其作详细补充;

  6.8.4工作班成员:

  6.7.4.1熟细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6.7.4.2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本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6.7.4.3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6.7.5 工作许可制度

  6.7.5.1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手续,工作班成员方可开始工作:

  6.7.5.2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6.7.5.3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工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6.7.5.4对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6.7.5.5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内;

  6.8工作监护制度:

  6.8.1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班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

  6.8.2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留在高压室内和室外变电所高压设备区内。

  若工作需要(如测量极性、回路导通试验等),且现场设备具体情况允许时,可以准许工作班中有实际经验的一人或几人同时在他室进行工作,但工作负责人应在事先前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告知。

  6.8.3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在部分停电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人监护和批准被监护的人数。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6.8.4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工前将工作现场交代清楚,并告知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需要长时间离开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所新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人员及工作许可人。www.pmceo.com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须的交接。

  6.8.5值班员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或任何危急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应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上级。

  6.9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手续。

  6.9.1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路,在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次日复工时,应经值班员许可,取回工作票工和负责人必须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得进入工作地点。

  6.9.2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任何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在工作间断期间,若在紧急需要,值班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将工作班全班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的确切实情通知工作负责人或电气负责人,在得到他们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6.9.2.1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换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6.9.2.2必须在所有通路派专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

  6.9.3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可按下列条件进行


  6.9.3.1所有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6.9.3.2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蔽栏。

  6.9.3.3应在工作负责人和值班员进行全面检查后,由值班员进行试验。

  6.9.3.4工作班若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6.9.3.5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手续,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6.9.3.6全部工作结束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仔细检查,待全班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值班人员讲清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票方可终结。

  6.9.3.7只有在同一停电的所有工作票结束,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栏的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并得到值班员或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6.9.3.8已结束的工作票保存一年。

  7、检查与考核

  7.1本标准由安全生产部和运行车间负责检查。

  7.2本标准按厂《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标准》的有关部分进行考核。

  8、附则

  8.1 本标准由安全生产部和运行车间负责解释。

  8.2 本标准自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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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电厂发电运行部工作票管理制度

  电厂发电运行部工作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工作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发电运行部的工作票管理,提高发电设备检修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因人为的因素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设备的损失,提高检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发电运行部所居各班组工作票的执行、检查考核与统计管理的程序与要求,适用于发电运行部所辖范围内一切主辅生产设备以及与生产设备有联系的其它辅助系统上进行的检修、消缺、维护、试验、安装等项的工作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引用了《电业安全工作规定》(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及《电气、线路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执行程序的补充规定》。

  第三章执行程序

  第四条 工作票是允许工作人员在设备上进行工作的书面命令,也是明确安全职责,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实施安全措施,履行工作许可与监护、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手续的书面依据。是为保证电力生产设备的检修工悯顺利进行,保护和保障人身及设备的安全而使用的一种具有严格执行流程和规范的、必须经过一定的审核和批准手续的针对于检修中应做的安全措施的文件。是为了保证有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设备的安全运行,使管理规范化、行为标准化,保证人身安全、防止误操作、防止设备损坏事故的一项重要的组织措施。

  第五条 工作人员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消缺、维护、试验、安装等项工作时,若需要运行人员采取隔离措施,就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申请正确种类的工作票即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热控设备检修工作票、一级动火工作票、二级动火工作票和设备试运联络单等。对于重大的或涉及范围广的检修工作,还必须附带有有关领导及其他人员审核、签字的详实的“三措”即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

  第六条 事故抢修时以及在夜间、节假日遇有必须进行的临时抢修工作,又找不到工作票签发人时,可不填用工作票而失开工。但必须经值长同意,明确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做奸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护,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运行人员应将发令人姓名、发令内容、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结束时间等详细记入值班日志中。如预计捡修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的仍应填用工作栗,办理工作票手续。

  第七条 工作票的执行历程:1)填写工作票,2)签发工作票—43)接收工作票—4)布置和执行安全措施i5)工作许可i6)开始工作—47)工作监护—48)工作延期。9)检修设备战运或试验、10)工作终结和工作票终结。

  第八条 工作票一般应由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和计划工作期限确定工作负责人并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软纸为书写页,工作许可人留存;硬纸为复写页,工作负责人留存)。填写前应根据现场设备、系统情况进行危险因素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填写时和填写后应对照系统和实际情况做一次核对。工作票也可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填写后交工作票签发人核对、审查,工作票答发人对工作票的全部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发,并仍应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作详细交代。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填写要请晰,票面应完好整洁,对于关键字和编号不得任意涂改,否则工作票作废。其它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洁楚。修改后应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的签名或盖章,否则此工作票应无效。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同时填写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第九条 工作票应由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部门主任、副主任签发,或由部门主任提出,经厂主管生产的领导人批准的部门专业工程师、技术员等人员签发,其他人员签发的工作票无效。必要时也可由部门主任提出,经厂有关部门考核、主管生产的领导人批准的正、副班长签发本班组管辖的设备系统,且同其它班组工作无关的工作票,但公用系统、主机组及某些重要辅机的检修除外。批准后的工作票签发人名单包括部门主任、副主任,应及时书面公布并下发结有关人员。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工作负责人不能签发工作票。

  第十条 工作票一般应在开工前一天,当日消除缺陷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小时,由工作负责人或熟悉工作情况的人送交工作许可人,由工作许可人对工作票全部内容进行审查,必要时填奸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填写收到工作票时间,在接票人处签名,并对工作票进行登记交接、并输入微机。审查发现问题应向送票人询问请楚,如仍有疑问时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请楚。如工作票确有问题,安全措施有误或重要遗漏,需要重新填写时,工作许可人应拒收,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第十一条 根据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安全措施内容、机组开停计划和值长或单元长意见,由工作许可人在适当时候安排值班人员执行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重要措施由司炉、司机、主值监护执行。热机工作票安全措施中加需由电气人员执行断开电源措施时应填写停电联络单,并经单元长、值长签字,安排合格人员予以执行。执行完毕后做好记录,通知热机工作许可人并签字。如遇公用系统或其它机组、部门(热电控制部等)配合执行的措施应经值长联系执行。安全措施执行完毕后应汇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确认执行情况无误后,可联系工作负责人办理开工手续。机组A、B、C、D级检修或其它重要持殊危险场所的设备系统的检修,应根据实际情况装设返拦或国栏,挂标示牌。电气设备系统的检修要求装设捞地线或合接地D:闹的必须明确接地线安装实际位置、接地线编号及接地刀间的编号。需加装绝缘隔板时应明确装设实际地点及编号,必要时还应有明确的标识工作场所周围所有带电部分的标识牌。热机专业在执行安全措施中的某些重要的阀门、风门、挡板等需要停电的必须停坦、需要加锁的必须加狈,并将锁号、加锁人等有关情况作详细记录。安全措施中凡届需要检修人员执行的项目,应有“捡修自理”字样,并且要落实清楚其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工作许可入确认工作栗上所列安全措施己全面完善并正确执行,工作许可人可将工作票一份(复写页)交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书写页)共同到施工
>现场,由工作许可人间工作负责人详细交代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对照工作票检查安全措施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并记上开工时间,各持一份作为开工的凭证。工作负责人即可带领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许可进行工作的事项包括工作票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详细的记录在运行日志和有关台帐中。

  第十三条 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将工作地点、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分工情况、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临近运行设备和带电设备等向全体工作人员交代清楚后;方可下达开工命令。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允许在许可开工后单方变动安全措施。如需变动时,应夫停止工作并经双方同意。开工后因试验等工作需要,临时变动某些措施(如接地线、地刀、开关阀门等)财,应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提出申请,由工作许可人操作执行、试验等工作完后,安全措施恢复到变动前的状态。

  第十四条 工作开始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各严格履行其安全职责,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进行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对特殊工作应按规定指派监护人。工作负责人因故需要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代替。如工作中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变更手续。运行人员应对有关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违反安全规程或危及工作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等不安全情况时应及时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其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工作负责人的变更必须经原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原工作负责人、新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时暂停工作,撤离工作现场,由新旧工作负责人进行交代,无问题后,双方分别签名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开工。

  第十六条 工作任务不能按批准完工期限完成时,工作负责人一般应在批准完工期限前两小时向工作许可人申明理由,办理延期手续。二日及以上的工作应在批准完工期限前一天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必须经过批准才能生效。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要禹次办理延期项将原票结束,重新填写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第十七条 对需要经过试运检修施工质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在工作中需要对棱倍设备进行试验、工作中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如不影响其它工作班组安全措施范围的变动,工作负责人在试运试验前应:陪全体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然后将所持工作票交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认为可以进行试运(或试验)时,应将试运(或试验)设备检修工作察有关安全措施撤除检查全部工作人员确己撤出检修现场后,联系恢复送电,在全面检查所有工作任务且确认不影响其它作业班组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试运(或试验)。送电时必须填写“送电联络单”并严格执行“停送电联络制度”。试运后尚需工作时,工作许可人按工作票要求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如果试运后工作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付,应重新填写签发新的工作票。

  第十八条 工作完毕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渭,工作负责人会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验收,确认天问题时,办理终结手续,双方签名后在工作票编号处盖“己执行”印章;各留一份。工作许可人应及时拆除所设遮拦、困栏、标识牌等安全措施。设备、系统有变更的,工作负责人应将检修1盲况、设备变动情况以及运行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向运行人员进行交代,并在检修交代记录本或设备变动记录本上登记洁楚。经过检修的设备系统要求卫生清志干净,地面无杂物(设备、零部件、架板架杆等),保温完好(需要进行保温工作的应由族工作负责人联系办理保温恢复工作票),所设架板架杆应拆除。工作时如损坏地面、台板、平台、围拦、护板等,污染园围设备、环境等,工作许可人不应结束工作票,否则工作许可人应立即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不得无故拖延。工作票结束后检修设备需要试运时工作负责人应办理“设备试运联络单”,原则上设备试运时间低压转机<2小时,高压转机<4小时。“设备试运联络单”的办理也应遵循工作票办理制度。原则上检修后的设备应投入运行:待妹情况下可根据值长安排。

  第四章 工作票规范化要求

  第十九条 办理工作票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定》(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及《电气、线路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执行程序的补充规定》及本制度的各项要求。

  第二十条 工作票中部门名称、www.pmceo.com班组名称应分别填写签发人所属部门及工作班的正式名称,多余的名称应划掉。工作票编号应统一,编号一般由部门及班组的汉字缩写、年、月、票号组成,如设备维护部辅机班20**年5月第一张工作票应填写为“维辅机20**—01—01”的字样。检修分公司工作票的编号由部门代码、年、月、票号组成,部门代码按检修工程一部、二部、三部、四部顺序分别为检A、检B、检C、检D,如检修工程一部20**年4月第一张工作票,应填写为“检A 20**—04—01p7,检修工程二部20**年4月电气第五张第一种工作票,应填写为“检B120**—4—05”;检修工程二部20**年4月电气第11张第二种工作票应填写为“检巳220**—4—1177。

  第二十一条 “附页”一栏统一使用张,没有附页填写“O”字样,有附页控附页张数如实填写。附页编号由工作票编号加附页页数组成。

  第二十二条 “工作内容”一拦的填写要准确、具体地说明工作地点、工作性质,设备名称及其编号要统一、规范,有双重编号的必须填写双重编号。

  第二十三条 工作票中对时间的填写要求统一使用24小时制即O—23时,严禁出现“24时”字样,如5月1日24时应为5月2日O时。

  第二十四条“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是指需要工作许可人完成的四个部分的安全措施内容,由检修人员自己执行的,签发工作票时应注明“检修自理”,另外还应填写在实际工作地点挂“在此工作”牌,未填满时在下一行盖“以下空白”章。“执行情况”中的填写应在安全措施执行后(包括“检修自理”的措施)逐项打“√”,要求前后序号一致(包括附页)。

  第二十五条 “危险因素控制措施”一栏要求填写内容全面、具体、有针对性。

  第二十六条 接收工作票后应对工作票全部内容作仔细审查,认为无问题时签名并填写收到工作票时间。

  第二十七条 “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一栏要求填写补充的安全措施、提示的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如无补充措施则应填写“无补充”字样,不得空白。

  第二十八条 批;佳工作结束时间是全厂宏观调控时间,是根据当日的负荷曲线或大修进度而定,计划工作期限是依据正常的工作星而定。计划工作期限要服从工作结束时间,以批佳工作结束时间为佳。工作期限应经值长批准,工作期限未经批准的工作票无效。

  第二十九条 工作票的延期应经值长同意,否则无效。

  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

  工作许可和工作结束要严格执行“四不开工”、“五不结


束go —小工作中应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否则为不规范工作票,考核L4元/人.次。如办理工作票发生错票,考核Lj五/人.次,造成后果的,按误操作考核/d49

  第五章职责

  第三十三条 工作票管理制度职责分工

  1、工作票管理制度负责人:由发电运行部主任负责提出本制度的修订意见和建议,并保证制度的有效性。

  2、工作票管理制度执行人:由发电运行部安全文明工程师负责本制度的执行;收集本制度的反馈意见,并定期提出修改意见。

  3、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

  3.1工作票签发人应严格审查工作票,对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负

  3.2对工作票中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必要和可能负责。

  3.3对工作票中所必须隔离的措施是否确切和洁楚,设备名称和编号是否正确负责。

  3.4应审查所指派的工作负责人是否能胜任此项工作,工作班成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神状态是否良好。

  3.5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的进行

  人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人1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向工作班人员交代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及各项安全措施,并结合现场实际进行安全教言。

  4.2检查工作班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4.3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与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人4正确和安全的组织工作,对工作班成员给予必要的指导。令5对工作班成员的变动是否合适负责。

  j、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

  5.1负责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久2负责安全措施确己完善和正确执行。

  巳3负责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己可靠的隔离。

  5.4电气工作许可还应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o

  5.5对工作负责人详细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爆炸危险、有电、有毒以及有关注意事2员。

  5.6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有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请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

  第三十四条 专业工程师对本专业的工作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安全文明工程师对发电运行部范围的工作票都有权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161题应及时给予纠正,提出改进和考核意见,并在捡查的工作票上签字。

  第六章 反馈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与现场不相符或不全面的情况,应及时反馈至发电运行部安全文明工程师,以便及时修改、补充。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安全管理制度有抵触时以上级安全管理制度为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木尽事宜由发电运行部研究决定。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发电运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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