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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质量监控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工程监理质量监控制度

  1、专业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般质量问题,可随时口头通知承建单位进行整改。对较大质量问题或工程隐患应发书面整改通知。整改通知由项目总监签署,应及时送达承建单位并办理签收手续。当承建单位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时;

  2、工程质量下降、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的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时;擅自采取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时;擅自变更设计图进行施工时;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盲目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时;均应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令。

  3、暂停施工指令由项目总监签署,但事先应报告业主同意。项目总监对于下发的各类书面整改通知,事后都应记明承建单位整改的情况,保存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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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监理旁站制度

  工程监理旁站制度

  1、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2、在实施旁站监理工作中,如何确定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必须结合具体的专业工程而定。是否需要旁站监理,可由业主与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3、旁站监理一般按下列程序实施:

  (1) 监理单位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并编入监理规划中。旁站监理方案同时送业主、承包商和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一份。

  (2)承包商根据监理单位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 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部。

  (3) 项目监理部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4、旁站监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1) 承包商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 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 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承包商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检。

  (4) 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5、如果旁站监理人员或承包商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则承包商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也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6、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时,如果发现承包商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7、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时,如果发现承包商的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制止危害工程质量的行为。

  8、旁站监理一般由监理员和专业工程师执行。对于工程施工的关键项目和关键部位,总监理工程师也应行旁站监督检察。

  9、旁站监理的主要对象是质量控制点,它涉及重点结构部位,影响质量的关键是工序、操作、施工顺序、技术参数、材料、机械、自然条件、施www.pmceo.com工环境等。

  10、旁站监理的主要方法为目测、量测和抽样试验。因此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中,应做好必要的监测记录,作为质量跟踪档案资料。

  11、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施工中的问题,应及时通过承建方管理人员或生产指挥人员予以纠正。如发现质量隐患,应按照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12、各项目管理部应根据工程特点拟订质量控制点,作为实施旁站制度的依据。

  13、监理人员因未认真执行旁站监理,导致施工质量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者,应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篇3:施工过程监理制度

  施工过程监理制度

  1、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

  3、专业监理工程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4、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

  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6、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7、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

  8、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

  9、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对策。

  10、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

  11、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量人员应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项目监理机构应安下列程序进度控制: 总监理工程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承www.pmceo.com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1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当实施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13、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篇4: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制度

  1、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合同管理,项目监理部进行合同管理的主要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规划时即组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资料员负责保管合同。

  2、项目监理部进驻现场后,应及时收集与工程相关的合同,并与业主联系,掌握工程项目的合同结构(分包商数量、分包专业项目、项目合同标段的划分等),编制合同管理台帐,详见附表《合同管理台帐》。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熟悉和研究合同内容,充分理解合同内条款,对合同中有明显违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内容及明显不合理之处,书面向合同签订双方予以指出,提醒注意修改。

  4、根据合同内容检查项目部的工作制度,重点关注与合同内容联系较为密切的工程变更处理、现场签证、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索赔处理、合同争议等工作制度。

  5、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合同履行状况(附表《合同协议执行情况检查记录》)。

  6、根据合同进行工程管理,处理合同争议和索赔事项,按照合同规定审核工程变更、现场签证、计量、工程支付事项。

  7、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对合同文件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存档。

  8、在监理过程中,遵守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不向无关方泄漏合同内容,以免损害合同签订各方的利益。

篇5:工程项目监理巡视制度

  工程监理巡视制度:

  1、为保证各工地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纠正监理工作中的偏差,解决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应对所监理项目实施技术监控,并作巡回检查;

  2、总工、技术部负责人每月对项目监理部工作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作不定期抽查。

  3、对现场出现的工程事故及重大技术问题,总监及技术部负责人须及时到场进行处理;

  4、巡视工作的主要内容为:

  (1)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及工作表现;

  (2)劳动纪律及挂牌上岗执行情况;

  (3)有关技术资料的整理情况;

  (4)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工程拨款等情况;

  (5)协助解决现场监理人员的实际困难。

  5、现场监理负责人应如实地反映工程情况,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尤其应及时向公司总部请示、汇报;

  6、负责巡视工地的人员均须填报监理巡视工作报告表,此报告将作为巡视人员年终考核的依据;

  7、监理部应将检查情况加以整理成文,下发各工地以资交流,并作为各工地考核评比依据;

  8、项目监理办对巡视情况必须做详细记录,以便更好地指导下一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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