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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站监理人员主要职责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旁站工作,大部分都由监理员来完成。

  (一)旁站的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

  基础工程中包括:

  1.土方回填

  2.混凝土浇注

  3.地下连续墙

  4.土钉墙

  5.后浇带

  6.结构混凝土

  7.防水混凝土

  8.卷材防水的细部构造处理

  9.钢结构安装

  主体工程包括:

  1.梁柱节点钢筋的隐蔽过程

  2.混凝土浇注

  3.预应力张拉

  4.装配式结构检查

  5.钢结构安装

  6.网架结构

  7.索模安装

  (二)旁站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量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以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第三方进行复检。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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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各级监理人员职责

  公司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

  1总监(副)的职责

  1.1主持领导全线监理工作项目实行总监负责制。总监咱们对所监理的工程负全责。根据监理合同规定,签发各种指令、证书和监理情况报告。

  1.2审查处理监理驻地办和监理试验室报送的文件报告。

  1.3主持重要的监理工作会议。

  1.4监督检查各项监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奖励、处罚和任免各级监理人员。

  1.5签发各合同段的支付证书和工程移交证书。

  1.6负责监理规章的制定、修改、补充和解释。

  1.7组织重要和重大技术、质量及合同管理问题的处理工作。

  1.8主持召开各合同段主任、试验室负责人例会,审查会议记录,检查督促决议的实施。

  1.9指导监理业务工作组织监理人员培训和重要技术与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研讨会。

  1.10主持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验收。

  2合同管理部长的职责

  2.1在总监(副)的领导下,首先检查承包商人员、设备、进场等合同执行情况,对承包人的资质进行全面核查;负责所辖各合同段的计量支付、计划统计报表及合同管理等工作。

  2.2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月进度支付报表、竣工财务报告、最后财务报表及原始计量证书、原始凭证和财务清单,编制月进度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

  2.3全面熟悉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及时准确地做好每月的支付工作,随时向总监,(副)提供各种合同管理数据及图表。

  2.4协助总监(富的,处理承包人提交的合同纠纷问题。

  2.5做好变更设计的支付工作及合同文件的管理。

  3工程技术部长的职责

  3.1在总监(副)和总监办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各合同段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

  3.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

  3.3处理解决变更设计及变更后增加工程的后续图纸。

  3.4全面熟悉掌握所辖各段的重点工程和技术质量控制关键。

  3.5抽查各合同段的工程质量,掌握质量动态,及时到现场解决各驻地办提出的技术问题。3.6组织编制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报表和报告。

  3.7组织承包人和监理单位的竣工资料准备工作。

  4综合部长的职责

  4.1在总监(副)的领导下,处理总监办的文秘、后勤、财务等工作。

  4.2负责总监办的资料分类及档案管理。

  4.3安排接街往来的业主、承包人和驻地监理。

  4.4完成总监咱们交给的其它工作。

  5驻地监理办公室主任的职责

  5.1在总监(副)和总监办主任的领导下,主持驻地办的一切监理业务工作。驻地办主任对所负责标段(项目)的工程质量负全责。

  5.2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等合同文件。纠正图纸中的明显错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同时报总监办。

  5.3在总监授权范围内,签署或签发各种指令、证书和报口。

  5.4审查处理承包人的报告、报表和函件,同时报总监办。

  5.5主持参与承包人的工地会议,研究和尽可能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5.6审查承包人的施工定线工作和施工组织计划,严格审查承包人的分包条件,坚决杜绝转包工程。

  5.7主持本合同的计量支付工作,负责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的控制,编写监理月报。

  5.8执行总监办发出的一切监理业务指示。

  6驻地监理的职责

  6.1在驻地办主任领导下,负责指定范围内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6.2熟悉有关合同条款、规范及设计文件,在施工过程中对进度、质量、支付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驻地办主任。

  6.3初审承包人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计划,检查承包人的人员、材料进场情况和计划执行情况,做好各种记录。

  6.4检查校核所用的水准点、固定点等,对承包人的测量结果进行检查和验收。

  6.5进行现场旁站,严格检查施工质量,对质量问题及时向承包人发出口头指示,必要时报驻地办主任签发书面指令。

  6.6检查承包人的每道工序,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不准转入下道工序。

  6.7绘制工程质量进度图表,收集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日记和原始记录,填写监理日记及其它记录、报表。

  6.8做好中间计量,核实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计量单及支付证书。

  6.9按规定的频数对工程项目和各项试验进行抽样检测,填写抽检单,汇总统计抽检数量。

  7中心试验室主任的职责

  7.1在总监(副)领导下,负责所有的监理试验工作。

  7.2检查、指导各监理试验室的工作,审查各试验室的人员、设备和试验结果。

  7.3组织各试验室协同驻地办审定承包人的试验人员、仪器设备和各种试验成果,督促检查承包人定期标定仪器设备。

  7.4组织完成各合同段监理送交或提出的抽样试验。

  7.5编制各种试验表格,提供和管理试验统计报表试验资料并建立试验档案。

  7.6经常巡视各合同段的监理试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监办汇报试验工作情况。

  7.7参加重要技术质量问题的处理,主持召开监理试验室负责人和承包人试验室主任的联席会议及经验交流会。

  8监理试验室负责人的职责

  8.1在驻地监理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所辖各合同段的监理试验检测工作,结果上报中心试验室。

  8.2熟悉合同条款、规范和试验规程,监督工地试验室按规定的标准进行试验。

  8.3组织完成驻地监理送交或提出的抽样试验,及时提交试验结果。

  8.4审查试验结果,给出结论,按时签署试验检测报告,对完成的试验及时进行统计和汇总.

  8.5负责安排、检查试验人员的各项工作。

  9监理试验人员的职责

  9.1在试验室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各种监理试验检测

工作。

  9.2整理试验数据,给出试验结果和结论,填写试验报告报负责人审查。

  9.3完成试验室负责人交办的其它业务工作。

  10总监办各部人员的职责

  10.1在各部部长的领导下,完成本部门的各项工作。

  10.2协助总监办其它部门,全面完成总监办的各项工作。

  10.3完成总监(副)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3:住宅建筑工程监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住宅建筑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各级监理人员应熟悉有关监理工作制度,明确自身在各项工作的基本职责,严格按照有关工作制度要求和分工协作原则规范化开展监理工作。各级监理人员基本职责是: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1负责组建项目的监理班子,制订监理工作制度,明确监理组织内部人员分工及各岗位职责。

  1.2保持与业主的密切联系,弄清其建设意图。

  1.3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组织、指导并检查项目监理工作,保证监理规划的实施。

  1.4协助业主选择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查总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做出书面审查意见。

  1.5建立和完善项目监理信息系统,落实项目监理机构管理制度。

  1.6负责组织项目监理范围内具有合同关系的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

  1.7及时组织有关子项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书面答复施工单位。

  1.8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1.9审核并签署工程停工令/暂停指令、复工令。

  1.10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材料和设备采购清单及其采购计划并签署意见。

  1.11审核承包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付款证书,审核竣工结算。

  1.12主持或参与工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13持处理合同履行中的争议与纠纷。

  1.14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对外文件和指令(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的质量管理文件除外)。

  1.15检查监督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工作,负责协调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以及项目参与方的工作关系。

  1.16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变更,签署书面意见。

  1.17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18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出具质量验收意见,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19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2.专业监理工程师

  2.1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及说明,了解设计要求,明确本专业工程和相关部位

  2.2工序之间的关系,对工程关键部位及施工难点做到心中有数。审查图纸设计说明中有无差错和表达不清楚的地方,做好设计会审工作。

  2.3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工程项目本专业的目标、要求和标准(包括设施工、工艺、材料及设备等方面),制订本专业监理的实施细则。

  2.4组织本专业监理人员开展工作,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作情况。

  2.5参与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本专业相关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核意见。

  2.6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2.7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2.8负责本专业相关的验收批、分项工程及隐蔽工程验收,签署验收意见。

  2.9参与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

  2.10必要时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

  2.11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2.12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志。

  2.13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2.14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2.15审核工程变更对本专业工程的影响,审核应侧重审查工程变更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是否有不利影响,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意见。

  2.16协助组织现场的协调会。

  2.17负责现场安全、防火检查。

  3.监理员

  3.1进场材料、构件、半成品、机械设备等的质量检查。

  3.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3按设计文件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3.4旁站监理,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3.5复核承包单位申报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3.6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安全防火措施,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

  3.7坚持记监理日志和监理记录。

  3.8参与验收分部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3.9及时报告现场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异常情况。

篇4:工程项目驻地办监理人员职责

  工程项目驻地办监理人员的职责

  1、总监(副)的职责

  1.1主持领导全线监理工作项目实行总监负责制。总监咱们对所监理的工程负全责。根据监理合同规定,签发各种指令、证书和监理情况报告。

  1.2审查处理监理驻地办和监理试验室报送的文件报告。

  1.3主持重要的监理工作会议。

  1.4监督检查各项监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奖励、处罚和任免各级监理人员。

  1.5签发各合同段的支付证书和工程移交证书。

  1.6负责监理规章的制定、修改、补充和解释。

  1.7组织重要和重大技术、质量及合同管理问题的处理工作。

  1.8主持召开各合同段主任、试验室负责人例会,审查会议记录,检查督促决议的实施。

  1.9指导监理业务工作组织监理人员培训和重要技术与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研讨会。

  1.10主持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验收。

  2、合同管理部长的职责

  2.1在总监(副)的领导下,首先检查承包商人员、设备、进场等合同执行情况,对承包人的资质进行全面核查;负责所辖各合同段的计量支付、计划统计报表及合同管理等工作。

  2.2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月进度支付报表、竣工财务报告、最后财务报表及原始计量证书、原始凭证和财务清单,编制月进度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

  2.3全面熟悉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及时准确地做好每月的支付工作,随时向总监,(副)提供各种合同管理数据及图表。

  2.4协助总监(富的,处理承包人提交的合同纠纷问题。

  2.5做好变更设计的支付工作及合同文件的管理。

  3、工程技术部长的职责

  3.1在总监(副)和总监办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各合同段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

  3.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

  3.3处理解决变更设计及变更后增加工程的后续图纸。

  3.4全面熟悉掌握所辖各段的重点工程和技术质量控制关键。

  3.5抽查各合同段的工程质量,掌握质量动态,及时到现场解决各驻地办提出的技术问

  3.6组织编制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报表和报告。

  3.7组织承包人和监理单位的竣工资料准备工作。

  4、综合部长的职责

  4.1在总监(副)的领导下,处理总监办的文秘、后勤、财务等工作。

  4.2负责总监办的资料分类及档案管理。

  4.3安排接待往来的业主、承包人和驻地监理。

  4.4完成总监咱们交给的其它工作。

  5、驻地监理办公室主任的职责

  5.1在总监(副)和总监办主任的领导下,主持驻地办的一切监理业务工作。驻地办主任对所负责标段(项目)的工程质量负全责。

  5.2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等合同文件。纠正图纸中的明显错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同时报总监办。

  5.3在总监授权范围内,签署或签发各种指令、证书和报口。

  5.4审查处理承包人的报告、报表和函件,同时报总监办。

  5.5主持参与承包人的工地会议,研究和尽可能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5.6审查承包人的施工定线工作和施工组织计划,严格审查承包人的分包条件,坚决杜绝转包工程。

  5.7主持本合同的计量支付工作,负责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的控制,编写监理月报。

  5.8执行总监办发出的一切监理业务指示。

  6、驻地监理的职责

  6.1在驻地办主任领导下,负责指定范围内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6.2熟悉有关合同条款、规范及设计文件,在施工过程中对进度、质量、支付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驻地办主任。

  6.3初审承包人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计划,检查承包人的人员、材料进场情况和计划执行情况,做好各种记录。

  6.4检查校核所用的水准点、固定点等,对承包人的测量结果进行检查和验收。

  6.5进行现场旁站,严格检查施工质量,对质量问题及时向承包人发出口头指示,必要时报驻地办主任签发书面指令。

  6.6检查承包人的每道工序,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不准转入下道工序。

  6.7绘制工程质量进度图表,收集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日记和原始记录,填写监理日记及其它记录、报表。

  6.8做好中间计量,核实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计量单及支付证书。

  6.9按规定的频数对工程项目和各项试验进行抽样检测,填写抽检单,汇总统计抽检数量。

  7、中心试验室主任的职责

  7.1在总监(副)领导下,负责所有的监理试验工作。

  7.2检查、指导各监理试验室的工作,审查各试验室的人员、设备和试验结果。

  7.3组织各试验室协同驻地办审定承包人的试验人员、仪器设备和各种试验成果,督促检查承包人定期标定仪器设备。

  7.4组织完成各合同段监理送交或提出的抽样试验。

  7.5编制各种试验表格,提供和管理试验统计报表试验资料并建立试验档案。

  7.6经常巡视各合同段的监理试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监办汇报试验工作情况。

  7.7参加重要技术质量问题的处理,主持召开监理试验室负责人和承包人试验室主任的联席会议及经验交流会。

  8、监理试验室负责人的职责

  8.1在驻地监理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所辖各合同段的监理试验检测工作,结果上报中心试验室。

  8.2熟悉合同条款、规范和试验规程,监督工地试验室按规定的标准进行试验。

  8.3组织完成驻地监理送交或提出的抽样试验,及时提交试验结果。

  8.4审查试验结果,给出结论,按时签署试验检测报告,对完成的试验及时进行统计和汇总.

  8.5负责安排、检查试验人员的各项工作。

  9、监理试验人员的职责

  9.1在试验室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各种监理试验检测工作。

  9.2整理试验数据,给出试验结果和结论,填写试验报告报负责人审查。

  9.3完成试验室负责人交办的其它业务工作。

  10、总监办各部人员的职责

  10.1在各部部长的领导下,完成本部

门的各项工作。

  10.2协助总监办其它部门,全面完成总监办的各项工作。

  10.3完成总监(副)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5:体育馆工程旁站监理人员职责

  体育馆工程旁站监理人员职责

  1 旁站监理人员在执行旁站任务时应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并作好记录。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 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时,如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处施。

  3 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3.1 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3.2 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3 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检;

  3.4 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旁站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4 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企业应当将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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