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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控制监理程序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工程进度控制监理程序

  1、项目监理机构进度控制的任务

  1.1协助建设单位编写开工报告,适时发布开工令;

  1.2审批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及年、季、月度实施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1.3实施对施工进度的监督、检查职能,定期检查实际计划是否按计划进行,督促承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进度偏差或及时修改计划以保证进度目标及总进度目标的实现;

  1.4做好有关单位间的协调工作,预防和排除对施工进度的干扰,保证顺利施工;

  1.5督促材料、设备与机具的计划供应;

  1.6按合同规定和政策法规公正处理进度拖延,正确区分和审批工程延误和工程延期,调解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之间的有关争议;

  1.7必要时发布停工令和复工令;

  1.8督促承建单位整理技术档案资料,协调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编写竣工验收报告;

  2、单位工程进度控制流程(表4-1)

  3、进度控制的工作内容

  3.1编制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实施细则;

  3.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进度计划;

  3.3督促施工单位提交总进度计划、年、季、月度计划,并督促检查计划的落实;

  3.4发布开工令;

  3.5进度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

  3.6签发进度款付款凭证;

  3.7审批进度拖延;

  3.8向建设单位提供月进度报告表;

  3.9督促承建单位整理技术资料;

  3.10处理争议和索赔;

  3.11审批竣工申请报告,组织竣工验收;

  3.12工程移交。

  4、进度控制的主要实施办法

  4.1工程进度控制原则

  4.1.1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目标控制工程进度;

  4.1.1抢工程进度不得有损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

  4.1.1采用动态控制方法主动控制工程进度。

  4.2工程进度的事前控制

  4.2.1督促承包单位上报工程总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应对总进度计划进行分析研究,找出网络图中的关键线路,分析时应从本工程的条件出发(工程规模、质量目标、施工条件资质与能力,工艺复杂程度等)全面分析总进度计划的可行性、合理性;

  4.2.2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月(季)度工程进度计划

  月(季)工程进度计划与总进度计划相吻合,审查时应结合现场条件(施工部位、劳动力配备、施工机具、材料设备供应、天气状况、水电供应、阶段验收)进行全面分析其可行与合理性;

  4.2.3施工进度计划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认后由总包单位执行,监理工程师要注意关键节点的控制。

  4.3工程进度的事中控制

  4.3.1工程进度计划市市中,项目监理部应对承包单位的实际工程进度进行跟踪检查与监督,实施动态控制;

  4.3.2每月中旬项目监理部应检查工程实际进度:当月实际进度与月计划进度的比较,形象进度,实物工程量指标完成情况;

  4.3.3项目监理部应对检查的结果进行分析与评价。如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应召开监理会议进行协调,共同查明滞后原因,提醒承包单位或发出警告,协助承包单位排除滞后因素,挽回工程进度,尽可能使之接近计划进度。

  4.4工程进度的事后控制

  4.4.1每月(季)应对工程实际进度进行检查,如与计划进度有较大差异时应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4.2如由于资金、材料、设备不能按计划到位造成进度滞后,应由责任单位积极予以纠正;

  4.4.3进度纠偏可采取如下措施:

  组织措施:增加劳动力、调换技术较高的操作人员、增加班次等;

  经济措施:提高劳动酬金,实行计件工资、提高奖金;

  技术措施:改变工艺或操作流程,缩短操作间隙时间,实行交叉作业等;

  其他措施:改善外部配合条件,改善劳动条件,加强调度力度。

  4.5对总进度计划也应根据动态控制原则,勤检查、常调整,使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

  4.6如承包单位要求延长工期时,按合同管理有关工程延期的有关规定执行。

  5、保存与发送

  对承包单位提交的A7、A8及月进度表,监理机构一份送建设单位,一份归档保存,对B4、B5、B6表及下表(月进度报表4-2),监理单位一式三份,一份送建设单位,一份送交承建单位,一份归档保存,并做好发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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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施工阶段工程进度控制监理内容

  施工阶段工程进度控制监理内容

  3)协助业主编制项目施工总进度控制计划。

  4)按附录《工程项目进度控制工作流程》,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方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调整计划)申报表》,签发《监理单位审批表》。

  主要审核是否符合总工期目标的要求;审核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和合理性等。

  5)审核承包方提交的施工方案。

  主要审核保证工期,充分利用时间、空间,以及技术组织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6)审核承包方提交的施工总平面图。

  主要审核施工总平面图与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7)协助业主制定由业主供应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采购计划。

  8)协助业主如期履行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按期完成现场障碍物拆除,及时给承包方提供能满足施工要求的现场;

  组织施工临时供水、供电,接通电话线路和施工道路,及时为施工承包方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

  协助业主按时向承包方提交设计图纸等设计文件;

  协助业主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工程进度检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全面掌控施工过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用量及配备情况,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承包方一般应于每月25日填报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和下月的月进度计划。

  审核施工承包方填报的完成工程量报表,审核要点是: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异;

  形象进度、实物工程量与工程量指标完成情况的一致性。

  将计划值与实际值进行比较,对工程进度进行动态调整、优化。如发现偏差,应分析原因,提出监理意见,通知承包方整改,并向业主报告。

  10)在实际进度滞后计划进度时,监理部在分析工期滞后原因后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及时下发工期催促联系单;召开关于工期滞后问题的专题会议;积极协调影响工期的相关因素,要求施工单位合理增加人力、物力及机械将滞后的工期弥补回来。

  11)按《工程量计量和进度款审批程序》及时进行工程量计量验收。

  12)施工承包方提交《延长工期报审表》,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延长工期审批表》。

篇3:监理对工程进度控制

  监理对工程进度的控制

  (一)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作好事前控制。审核工程施工项目之间施工进度的合理搭接及进度安排的合理性。审查承包商人员(包含技术管理人员以及施工人员)、船舶、材料设备的供应计划及到位情况。检查关键路线上各关键工作计划的合理性,预测各种干扰因素及外部协作条件等,采取各种保证措施使施工期预定目标得以实现。

  (二)作好事中控制

  施工过程中,根据业主指定和要求的节点目标,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相应的进度计划网络图,对人员、原材料、设备等进行合理的调整,定时比较实际与计划进度。应用动态控制方法,根据工程关键部位、工序对进度计划分解,发现有工期滞后情况,主要采取监理通知和例会、专题会议等多种方法,做到日掌握、周检查、月总结,定期统计工程进度,按月进度报送业主。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施工单位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提交分项工程的一次成功率,减少返工,提高工作效率。

  (三)事后控制

  对实际完成工作与计划工作比较,当关键路线上工作发生滞后时,要求承包商对工作进度进行调整,加大措施力度。在监理工程师批准和监督下,在保证工作质量及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

  节点工期延期后,由监理工程师与业主、承包商协调,最后经业主同意,确认新的节点工期。

篇4:工程进度控制监理工作内容

  工程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

  (一)进度的事前控制

  1.编制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细则;包括:

  施工进度控制目标分解;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深度,及进度控制人员的具体分工;与进度控制有关的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进度控制的方法(包括进度检查日期、数据收集方式表格式、统计分析方法等);进度控制的具体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和实现控制目标的风险分析;施工进度控制目标实现的风险分析。

  2.审核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年度计划及在施工过程中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进度安排是否符合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的总目标,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

  竣工日期的规定;施工总进度计划中的项目是否有遗漏,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程序的要求;劳动力、材料、机具和施工设备的供应计划是否能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供应是否均衡、需求高峰期是否有足够能力实现计划供应;业主的资金供应能力是否能满足进度需要;各项单位(项)工程施工计划之间是否协调,专业工与计划衔接安排是合理,是

  否有造成业主违约而导致索赔的可能存在。

  3.按月、周编制工程综合计划。

  4.下达工程开工令。

  (二)进度的事中控制

  协助承包单位实施进度计划。监督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调整,修改计划或采取必要措施加快施工进度。组织现场协调会。签发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

  (三)进度的事后控制

  1.审批工程延期,包括对工期延期和工程延期的处理。

  2.向业主提供进度报告。

  3.督促承包单位整理技术资料。

  4.审批竣工申请报告、协助组织竣工验收。

  5.调解争议和处理索赔事项。

  6.整理工程进度资料。

  7.工程移交。

篇5: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监理手段

  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监理手段

  (一)工作任务:

  (1)工程进度计划必须真实、可靠、并符合实际,清楚、明了、并便于管理,表达施工中的全部活动及其他相关联系;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充分使用人力和设备,预料可能的施工障碍及所有变化,贯彻合同条件及技术规范。

  (2)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总工期、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监督工程进度计划施工设计方案的拟定,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合同的签定,并与同类工程的经济指标相比较等。

  (3)在总监批准的总施工进度计划的前提下,监督承包人在施工各阶段制订的单项工程详细施工组织计划和进度计划。

  (4)在总进度计划的安排下,要求承包人具体作出季度、月度工程项目的计划与实施方案,并审查其可行性。如发现执行过程中不能实现,应采取措施及时调整以保证总工程进度实现。

  (二)工作方法:

  (1)建立工程监理日志制度,详细记录工程进度、质量、设计修改和工地洽谈商等,以及有关施工过程必须记录的问题。

  (2)画出工程进度曲线或采用横道图,斜道图和前锋线网络图等方式,随时掌握工程进度情况,定期(按月)向总监报告,对有导致工程延期的关键工程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人投入足够力量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并有权指出改进意见,警告直至指令,当出现施工进度会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及时向总监或业主提出建议中止合同执行的详细报告。

  (3)监督承包人对易受炎热、雨季等气候影响的工程应按排在适宜的时间,并采取有效预防和防护措施,要留有足够的时间空间。

  (4)采取信息管理措施控制进度,即通过对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动态比较,定期向业主提出进度比较报告,并作为要求承包人加快工程进度、调整进度计划或采取其他合同措施的依据。

  (三)进度计划的审批、检查和调整:

  (1)进度计划的审批:

  1、承包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按时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季度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并按时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批;

  2、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工程的条件(工程的规模、质量标准、工艺复杂程度、施工的现场条件、施工队伍的条件等),全面分析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

  3、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并进行分析;

  4、对季度及年度进度计划,应分析承包单位主要工程材料及设备供应等方面的配套安排;

  5、有重要的修改意见应要求承包单位重新申报;

  6、进度计划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批准实施并报送建设单位。

  7、施工进度计划审批程序图:

  (2)进度计划的检查

  1、每日进度计划检查记录

  制定每日进度检查记录,按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或工点对实际进度进行记录,定期(日、周、旬、月)汇总报告,并作为对工程进度进行掌握和决策的依据,每日进度检查主要记录并报告以下事项:当日实际完成及累计完成的工程量;当日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其原因;当日施工停滞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其原因;当日承包人的主管及技术人员的到达现场的情况;当日发生影响工程进度的特殊事件或原因;当日的天气情况等。

  2、根据现场监理人员提供的每日施工进度记录,及时进行统计和标记,并通过分析和整理,每月向总监提交一份每月工程进度报告,每月工程进度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工程施工情况综述;工程质量情况及其分析、评价和改进措施;工程形象进度、已完工程量、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及进度分析,应采取的进度措施;工程费用支付情况及其分析;施工承包单位施工设备进场及使用状况,施工材料、劳动力进场情况,以及应采取的措施;承包单位施工组织情况及主要负责人主持工作时间;各合同项目及施工承包单位的组织协调中有关问题及处理意见;

  (四)进度计划的调整

  (1)进度符合计划

  在工程实施期间,如果实际进度(尤其是关键线路上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相符时,监理工程师不应干扰承包人对进度计划的执行,应提供和创造各种外部条件,及时调查处理影响或妨碍工程进展的不利因素,促进工程按计划进行。

  (2)进度计划的调整

  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人的施工现场组织安排、施工顺序或人力、设备的投入与进度计划上的方案有较大不一致,工程进度偏离计划时,应敦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如增加人力,机械设备投入,增加工作面数量),调整施工计划,加快工程进度,并要求承包人递交经修订过的施工计划,监督承包人按调整计划实施施工。如果承包人不能按修订后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并将情况报告业主,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调整工程进度计划,主要是调整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安排,对于非关键线路,如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距,并不对关键线路上的实际进度产生不利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可不必要求承包人对整个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五)加快工程进度措施

  承包人在任何理由取得合理延期的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将不能按照进度计划预定的竣工期完成工程时,应要求承包人采取加快的措施,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或总目标。承包人提出和采取的加快进度的措施必须经过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批准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只要承包人提出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符合施工程序并能确保工程质量,则应予以批准;(2)因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而增加施工费用应由承包人自负;(3)因增加夜间施工或当地公订的休息日施工而涉及的附加费用,应由承包人自负。

  (六)进度计划的延期

  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责任,或承包人在实施工程中遇到的不可抗力的因素,因而使工程进度延误时,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合同规定批准承包人延长工期,此项延长工期由承包人提出申请,总监理工程师会同业主审批。批准延期后承包人应对原来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工程。

  (七)对承包人延误的处理

  由于承包人的责任造成工程进度的延误,而且承包人拒绝接受监理工程师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或虽采取了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但仍然不能赶上预期的工程进度并将使工程在合同期内难以完成时,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会同业主对承包人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估,必要时应向业主建议对工程的一部分实行指令分包或考虑更换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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