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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控制措施(监理部份)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工程质量控制措施(监理部份)

  (一)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

  工程质量是整个监理工作的主要环节,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相互制约,监理工程师坚决贯彻以质量为中心的方针,按施工承包合同、委托协议书、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原则,通过主动控制、动态管理、跟踪监控,实现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并永恒做到:

  1、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

  2、坚持以人为控制核心。

  3、坚持预防为主主动控制。重点做好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同时严格对工作质量、工序质量和中间产品质量的检查,无论出现何种变化都必须坚持监理工作"先审核后实施、先验收后施工(下道工序)"的基本原则。

  4、坚持质量标准。质量标准是评价产品质量的尺度,数据是质量控制的基础。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必须通过严格检查,以数据为依据。

  5、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

  (二)质量事前控制的措施

  1、 事前控制组织措施

  (1)坚持施工方案、测量放线及工程开工的报验制度。

  (2)针对本工程的特点,我公司领导的高层次专家对工程重大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和指导。公司领导和专家组不定期对工程进行巡视、检查,听取业主对监理工作的意见,对现场管理工作给予指导、检查。

  (3)健全现场监理组织,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各项监理规章制度,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督促、帮助承包方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计划和通病根治措施。

  2、事前控制的技术措施

  (1)坚持样板引路。每一工序均先确定一个样板块(段),由承包方组织班组施工,样板经监理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大面积施工。项目监理部的监(2)及时编制指导监理工作的监理规划和监理旁站方案,对监理工作进行科学的目标规划;根据施工图纸的发放进度及时编写切实可行的专业监理细则,明确每个工序的质量控制节点及控制措施,做到规范化监理。

  (3)严把工程开工关。在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承包方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准备阶段工作,不符合要求,不得进行施工,并督促其重新申报。

  (4)参加图纸会审,做好设计交底记录。

  (5)督促承包方在专项开工之前的规定时间,将原材料检、试验控制指标的结果报监理人批准认可,作为开工应具备的条件之一,在试验结果被认可之前不得开工。

  (6)铝合金、塑钢门窗应进行三性(水密、气密、抗风)试验抽查;对主要装饰材料及建筑配件,要求厂家提供样品确认。

  3、事前控制的经济措施

  (1)督促业主及时按计划、保质量提供施工单位所需的场地和施工通道及水、电供应等条件,以保证及时开工,防止业主承担其损失的责任;

  (2)严格控制工程变更。防止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工程费用增加和索赔事件的发生;

  (3) 做好预控,严格控制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的工程费用增加等索赔事件的发生;

  (4)对进场材料进行分析,严格控制材料价格。对重要材料及贵重材料单价必须履行业主签认手续。

  4、工程质量事前控制的合同和信息措施:

  (1)审查分包商的资质及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未经监理审查或审查认为不具备承担分 包工程资格的单位,一律不得承接本工程的分包工程施工;

  (2)所有材料应有厂家或经销商的随货单据、合格证,并应盖有供应单位的公章,以便于监督管理和保证材料来源的可靠性。

  (三)质量控制的事中控制措施

  1、事中控制的组织措施

  (1)坚持进场材料、机构设备、工序交接、隐蔽工程及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报验制度。

  (2)关键工序、关键部位施工,承包方管理人员必须在场指挥,对施工或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坚决要求承包方予以更换。

  (3)建立并坚持实施砼浇筑令,砼浇筑必须由承包方的钢筋、模板、水、电各施工班组长及质检员签字,对试验配合比、实际配合比、浇筑中应做砼试块的组数明确规定,经监理各专业工程师检查签认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开浇令后,方能浇筑砼。

  (4)严格执行公司监理各项规章制度,只要有施工活动,监理人员必须到场到岗。

  (5)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每月召开质量例会,要求各单位及质量负责人参加,重点解决本月存在质量方面的问题,制定纠正措施并提出下月质量要求。

  (6)注意与业主、承包方的沟通交流。

  2、事中控制的技术措施

  (1)实施重要分项或关键分部工程旁站监理,由总监理工程师排班,落实到人,24小时旁站。总监和公司监理部定期抽查旁站实施情况,对旁站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的方法、处理的结果做出书面记录;若发现该旁站脱岗的,对该监理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罚,三次脱岗则取消岗位的工作,申请业主配合对监理人员进行监督。

  (2)有目的地进行施工现场巡视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问题。

  (3)严格工序管理,每一工序完成必须经施工方自检合格后进行,报验,经监理核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4)严格监督、热情帮助。当工程遇到困难,监理工程师积极想办法、出主意,保证工程顺利进展。

  (5)对工程按部位,分阶段确定监理重点及相应监理措施。坚持分项施工前的样板标准引路制度。

  (6)分部工程完成后,要求承包商及时提交质保资料,认真进行质量核查,基础及主体结构工程完工后,监理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结构工程验收。遇特殊情况在有关方同意后,结构验收分步进行。

  (7)对已完成的分部工程,检查成品保护情况。

  3、事中控制的经济措施

  对工程的工序质量实施动态跟踪控制,严格控制由于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投资增加。充分利用支付手段,控制工程质量。

  (1)对于不合格部分的工程量,在未按要求整改合格之前,工程进度款不予以支付;

  (2)对工程的工序活动实施跟踪的动态控制,严格控制由于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投资增加。

  4、事中控制的合同和信息措施

  (1)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对下列产品或项目执行见证检验,并建立检验台帐;

  ①承重结构混凝土的强度及混凝土抗渗性能;

  ②砌筑砂浆的强度;

  ③结构工程中的钢材及其焊(连)接接头;

  ④墙体材料;

  ⑤水泥;

  ⑥防水材料;

  ⑦建筑工程中的给、排水管材及管件、绝缘电工套管;

  ⑧低压电器中的电线、电缆、插座、开关接线盒;

  ⑨土方工程中的压实系数;

  ⑩承重结构中使用的外加剂; 其他必须见证送检的成品、未成品和材料。

  (2)请质监部门对监理工作及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指导,沟通信息促进监理工作不断完善。

  (四)质量事后控制的措施

  1、质量事后控制的组织措施

  建立由监理部、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组织的专门验收组及时对已完成工程进行验收。

  2、质量事后控制的技术措施

  单位工程完成经施工单位复验后,报监理组织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四方联合进行竣工初步验收,并提出整改要求,同时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质保资料,核定质量等级。当施工单位整改完成,监理复验合格并确认具有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后,监理部协助业主组织有关单位对单位工程进行竣工质量验收。

  3、事后控制的经济措施

  (1)严格控制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变更而造成的签证。

  (2)正确处理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索赔事件。

  4、工程质量事后控制的合同和信息措施:

  (1)审核竣工图及承包单位其他技术文件资料;

  (2)单位工程竣工后,及时按监理档案管理要求整理保存监理资料。

  (五)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

  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除去在日常巡视、重点旁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外,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按照规定分别处理。

  (1)对可以通过返修弥补的质量缺陷,责成施工单位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一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施工单位处理;处理结果重新进行验收。

  (2)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停工指令》,除应责成施工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外,再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研究,经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批复施工单位处理;处理结果重新进行验收。

  (3)监理工程师将完整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归档。

  2、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报告监理单位。

  3、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复查,并予以记录。

  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复核的项目和内容

  项目内容

  定位测量定位的基准轴线桩、水平桩、龙门板、轴线、标高等,沉降观察

  建筑物、设备基础土质、位置、标高、尺寸

  模板尺寸、位置、标高、预埋件、预留孔、牢固程序、模板内部的清理工作,湿润情况

  钢筋混凝土现场砂、石料的质量和水泥品种、标号;预拌混凝土质量;预制构件的位置标高;钢筋的规格、数量、绑扎、搭接长度、焊接质量、钢筋张拉应力、吊装构件的强度,现浇混凝土配合比等

  砌砖体墙身轴线、门窗洞口位置尺寸、皮数杆、砂浆配合比等

  管道采暖煤气、上下水和架空埋地工艺管道及化粪池检查标高尺寸和坡度

  电气预埋管、电线、变压器、形状的位置、标高、尺寸等

  设备装置开箱检查的完好情况,附件备件的数量、规格、附属仪表的完好情况等

  其他根据工程情况,自行拟定复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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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监理部份)

  工程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监理部份)

  (一)原材料质量控制的内容

  1、掌握材料质量标准

  衡量材料质量的尺度是材料质量标准,也是作为验收、检验材料质量的依据。不同的材料有不同的质量标准,只有掌握材料的质量标准,才能可靠地控制材料和工程质量。

  2、材料质量的检(试)验

  (1)通过采用一系列的检测手段,将所取得的材料数据与材料的质量标准进行比较,判断材料质量的可靠性,只有合格标准的材料,才准许在工程中使用。

  (2)采用文件检验、外观检验、理化检验和无损检验等检验材料质量。

  (3)按照材料取样标准做好材料质量检验取样工作,对检验、试验不符标准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

  3、做好材料的选择和使用

  监理工程师针对工程特点,根据材料的性能、质量标准、适用范围和对施工的要求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对确定使用的材料,做好检验工作,符合标准后,予以放行,并在过程中严格监控。

  4、做好对材料试验、检验单位的考核

  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材料试验、检验单位的实验室进行考核,以确保结果的客观、公正:

  (1)实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合格证明;

  (3)实验室的管理制度;

  (4)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5)能够满足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二)原材料质量控制的方法

  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所需要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永久性设备、器材等是工程永久性的组织部分,它们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未来工程产品的质量,需要对其质量进行严格的事先控制。对材料、设备的质量。必需从采购、加工制造、运输、装卸、进场、存放、使用等方面进行系统的监督与控制。

  1、对材料采购质量的控制

  (1)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设备等,在采购定货前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工程师申报;对于重要的材料,还应提交样品,供试验或鉴定,特殊材料要求供货单位提交理化试验单,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发出书面认可证明后,方可进行定货采购。

  (2)协助承包方合理地、科学地组织材料采购、加工、储备、运输、建立严密的计划、调度、管理体系、加快材料的周转,减少材料的占用量,保质、保量、如期地满足建设需要。

  2、对材料进场的质量控制

  (1)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并由承包方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验申请或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

  (2)凡是无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及检验不合格者,不得进场。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供货方所提交的有关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检验和试验报告,仍不足以说明到场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再行组织复检或抽样试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允许进场。

  (3)若检验发现材料、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不予验收,应由供货方予以退场更换或进行处理,合格后再进行检查验收。

  (4)进口的材料、设备的验收,会同国家商检部门进行。如在检验中发现质量问题或数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取得供货方及商检人员签署的商3、材料、设备存放条件的控制

  质量合格的材料、设备等进场后,到其使用或施工、安装时通常有一段时间间隔,在此期间内,如果对材料、设备等的存放、保管不良,可能导致质量状况的恶化,如损伤、变质、损坏,甚至导致不能使用。因此,监理工程师对承包方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永久性设备、器材等存放、保管条件及时实行监控。

  (1)对于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永久性设备、器材等,根据它们的特点、特性以及对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通风、隔热以及温度、湿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安排适宜的存放条件,以保证其存放质量。

  (2)对于承包方所准备的各种材料、设备等的存放条件及环境,事先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确认,如存放、保管条件不良,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其加以改善并达到要求,方予以确认。

  (3)对于按要求存放的材料、设备,存入后每隔一定时间,监理工程师可检查一次,随时掌握它们的存放质量情况。此外,在材料、设备、器材等使用前,也应经监理工程师对其质量检查确认后,方准允许使用;经检查质量不合要求者不准使用,或按照有关规定降级使用。

  4、天然材料和现场配制材料的试配

  对于某些当地天然材料及现场配制的制品,要求承包方事先进行试配,达到要求的标准方准施工。除应达到规定的力学强度等指标外,注意以下方面的检验与控制。

  (1)材料的化学成分。

  (2)充分考虑到施工现场加工条件与设计、试验条件不同而可能导致的材料或半成品质量差异。若出现此类问题,事先找出原因,设法妥善解决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才能允许进行施工。

  5、新材料的应用

  对于新材料,新型设备或装置的应用,事先提交可靠的技术鉴定及有关试验和实际应用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和批准后,方可在工程中应用。

  (三)工程材料、构配件质量控制措施

  1、组织措施

  (1)组织并落实专门的监理机构人员负责材料质量控制,按有关要求对材料质量作进行严格的监控:

  (2)协助承包方合理地、科学地组织材料采购、加工、储备、运输,建立计划、调度、管理体系;

  (3)健全现场材料管理制度,按规定计量使用材料,加强运输、仓库、保管工作。

  2、技术措施

  (1)在材料定货前,承包单位必须事先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同意。

  (2)对于工程的主要材料,监理工程师在进场时必须检查其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如不具备或对检验证明有怀疑时,应补做检验。

  (3)对主要装饰材料及建筑配件,监理工程师应在定货前要求厂家提供样品或看样定货。

  (4)监理工程师对以下材料进行抽检:

  ①标识不清或监理工程师认为质量有问题的材料;

  ②对质量保证资料有怀疑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一般材料;

  ③工程重要程度决定,必须进行一定比例试验的材料;

  ④需要进行追踪检查,以控制和保证其质量的材料;

  (5)监理工程师对进口材料设备和重要工程或关键施工部位所用的材料进行全部检验;

  (6)监理工程师按照有关规定对材料质量进行抽检和取样,对于重要构件或非匀质的材料酌情增加取样的数量;

  (

7)监理工程师对于现场配制的材料事先提出试配要求,经试配检验合格后方能允许承包单位使用;

  (8)对高压电缆、电压绝缘材料进行耐压试验;

  (9)对新材料的应用,必须通过试验和鉴定:代用材料必须通过计算和充分的论证,符合结构设计的要求。

  (10)合理组织材料使用,减少材料的损失。

  3、经济措施

  (1)对进口材料、设备,监理工程师应会同商检局检验,如核对中发现问题,应取得供方和商检人员签署的商务记录,按期提出索赔。

  (2)对进场材料进行分析,严格控制材料价格。对重要材料及贵重材料单价必须履行业主签认手续。

  4、合同措施

  (1)监理工程师对材料采购合同进行统一编号管理;

  (2)监理工程师要对材料采购合同的订立进行监督;

  (3)监理工程师对材料采购合同的履行进行检查并分析合同的执行。

篇3:住宅水暖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住宅水暖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质量是工程的最终要求,各施工人员必须在充分熟识有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合理地按图纸设计展开施工。

  〈一〉、质量控制总流程(附图二)

  〈二〉、质量控制

  1、施工配合阶段

  A、做好与土建专业的进度控制,其工作重点是各种管道的预留工作,由施工单位组织,邀请监理进行复检验收,合格之后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B、监控程序:制作预埋、预留套管→配合预埋、预留→位置复核→焊接定位→尺寸复核→报于监理验收,复核→监理验收意见→下道工序施工→资料整理完善。

  C、在配合预埋中,对卫生洁具的安装预留应严格要求,卫生洁具选型确定之后,以样品及有关安装规范为依据,制定出标准的预留位置。

  D、做好进场原材料的验收复核工作,对于不合格材料及手续不齐全产品,严禁在工程上使用。

  2、各管道的施工过程阶段

  A、管道的安装,严格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保证横平竖直,有坡度的保证坡要求,使允许偏差在规范要求之内。对管道的合理排布,施工方必须拿出相应的技术措施,以免费工、窝工。管道安装原则:从下而上、先里后外、先大后小,有压让无压,水管让风管。管道在连接处应同步固定好支架。

  B、支架安装,应按管介质流向确定坡度,先支架后管道敷设。支架型钢开孔,采用机械钻冲方法,不得使用氧气及电弧冲孔。支架固定要垂直牢固,间距要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要求。

  C、镀锌钢管螺纹采用"切管套丝机"实行机械化加工,螺纹加工应规则,如有断丝或缺丝,不得大于螺纹全扣数的10%。螺纹连接时,螺纹间应加填料,埋料缠绕顺螺纹紧缠3∽4层,并不得使填料挤入管内。

  D、排水管道连接,芯层发泡UPVC管承插接口。接口之前先进行试插,做好标记,接口保证干净无灰,再涂上专用PVC胶,涂刷时用油刷蘸胶粘剂涂刷被粘接插口外侧及承口内侧,应轴向进行,动作迅速,涂抹均匀,且涂刷的胶粘剂应适量,不得漏涂或涂抹过厚。冬季施工时尤须注意,应先涂承口,后涂插口。承插接口插接完毕之后,应将挤出的胶粘剂用棉纱或干布蘸清洁剂擦拭干净,根据胶粘剂的性能和气候条件静置接口固化为止,冬季施工可适当延长。

  E、对于所安装完结的临时敞口应进行临时封堵,以及地漏需加垫层封堵,以防建筑垃圾、沙浆等灌入。

  F、埋地排水管道,管沟底面平整,无突出的坚硬物,一般可间距1∽1.5m设砖支墩。回填要用细纱土回填,并要分层(150mm)木夯夯实。

  G、各种管道施工完毕,按要求进得水压验及灌水试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之后进行防腐、保温,之后隐蔽资料完善,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3、卫生洁具安装

  卫生洁具的安装必须在土建工程防水、墙面砖施工完毕一次安装到位,安装要求垂直、水平、牢固、美观,严格按国家和验收规范标准。

篇4:土地整理项目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措施(1)

  土地整理项目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措施(1)

  一、质量总目标及目标分解

  根据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确定的本工程的质量目标,我公司将积极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严格监理,在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确保工程质量控制总目标的实现。在此基础上,我公司依据现行的市政道路工程规范对质量目标进行分解:

  本工程的场平、道路各分部工程的质量均要达到监理招标文件确定的合格工程的要求,才能实现总的质量目标为合格工程。

  (一)质量控制目标

  施工阶段是工程质量的实际形成阶段,因此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是施工监理的最重要工作,是施工监理的核心任务。一项工程的质量,是由每道施工工序的质量组成的,而工序质量的好坏,取决于施工人员的素质和施工管理的完善与否。因此,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目标是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依据,以工序质量控制为核心,通过抓施工人员的工作质量来保证工序质量,最终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使之能安全、舒适、可靠、高效地使用。

  (二)质量控制总目标

  确保达到优质质量等级标准。

  二、质量控制各控制点的控制措施

  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1、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前,监理工程师根据设计文件和图纸、技术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制定监理工作细则。严格控制,对破损及出现松动现象的水泥混凝土路面需破除,其下现有基础完整的可留用,并在其上面用水泥混凝土浇筑新板,若基础不完成,则应挖除部分基础,按设计要求结构予以处置,然后再按加铺结构实施。

  土基压实度采用重型击实标准,挖方地段路床以下为95%,土基回弹模量大于20Mpa。对于破损严重的混凝土板必须破除后新建,如破除后发现基础已损坏,应采用现浇混凝土作为基层,对于长和宽大于1米且伴随下沉、破碎的板角断裂,处理方法同破碎板。对于长和宽小于1米,或仅出现断裂的板角裂缝采取灌缝处理。

  对损坏严重的旧混凝土面板,如出现严重的破碎、断裂与沉陷等,需挖除旧板按原结构厚度恢复。且选用早期强度高、后期强度稳定且收缩小的混凝土,并可掺早强膨胀剂或修补剂等外加剂以控制其凝结时间,防止过早凝结或影响开放交通时间。

  在现有水泥混凝土路面作清缝处理,然后在现有路面纵、横铺好土工布,贴缝土工布应先将现混凝土板清除干净,然后洒布粘层油,再铺设土工布,土工布烧毛的一面向上。所有接缝及混凝土板有裂缝但尚可作基层使用的均应贴土工布,贴缝宽度为缝两侧至少45cm。

  合理掌握纵横断面设计原则,以规划控制高程为基础,在现有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路面上加铺为原则,顺接现有的路面高程。

  对本工程原有混凝土路面纵横裂缝断板均先以压路机结现状路面进行检压,以判断路面是否出现脱空松动现象。防止不合理的破除造成投资增大。慎审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破除板块须绘制平面编号图,合理疏导交通导向,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尽量缩短施工周期。

  对车道结构,应严格控制道路路基的分层填筑与压实度,只有在弯沉值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基层料的分层摊铺。摊铺基层料前应做好水泥稳定碎石的级配试验,确保饱水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2、测量定位放线

  (1)平面方格图及中线

  依据有关部门提交的各种平面、高程控制桩、点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并按桩点交接手续,测量成果应符合《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结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测量具体技术方案。

  承包单位放线定位自检符合要求后,向监理填报测量成果报验单,经监理复核,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

  中线直线部分的测量采用解析法,每100m误差不大于5mm。曲线部分除解析法外,可采用极坐标法等。

  道路工程分段施工时,中线测量应进入相邻施工段50~100m,对分界点相邻施工单位共同进行校核确认。

  自路基以上,每完成一道工序后,均应对中线、边线进行测设。

  (2)高程控制

  1)施工水准测量应在两个相邻高程控制点间,采用附合水准测量法;

  2)施工前应对路中线现状地面高程进行校核,并与设计纵断面图进行核对;

  3)为控制工程施工,应设置临时水准点,市区内每200~300m设置一个临时水准点,位置应选择在施工范围外,必要时应加密;

  4)临时水准点应定期进行校核;

  5)督促承包单位保护好桩点;

  6)设置质量控制点,对其质量按以下标准予以确认。

  3、土方工程

  (1)土方开挖

  1.1依据地质勘察报告,基础设计图和深基坑支护设计图以及《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审查基坑开挖的施工方案。对深基坑尤其要特别认真审查。

  1.2根据总平面图中的测量控制点和规划红线,监察与复核施工单位所放的线,务求准确。

  1.3深基坑开挖前须建议业主聘请专业队伍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道路路面、民房建筑等)进行监测。并协助业主确定监测队伍、监测项目与,内容。

  1.4深基坑开挖前还必须对支护结构的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允许开挖。

  1.5采用爆破工艺开挖的、应督促施工方和业主向对口政府部门申报,并接受其管理。

  1.6在基坑(槽)开挖过程中,经常巡视工地。注意如下问题:

  1)轴线桩、龙门板或水平桩有无位移;

  2)坑边堆土高度、位置与范围、以及建材堆放;

  3)土壁、坑底渗水现象;

  4)地表水、雨水冲刷情况;

  5)周边地面有无裂缝;

  6)有无塌方;

  7)土质异常、局部土质松软、古墓、古井、局部障碍物;

  8)施工进度;

  9)有无超挖(工程量超预算……)等待;

  10)施工安全(如下层掏洞开挖、挖土机下作业等)。

  1.7对先打(或钻、挖)桩后开挖基坑的工程,则在开挖前必须在施工方案中明确工程桩的保护措施,开挖中安排专人监测工程桩的位移、倾斜和桩身完整性。

  1.8暴露时间可能较长的深基坑,应建议业主聘请专业人员评估地基岩(土)层的风化速度,塌坑的可能性或基底会否隆起。

  1.9验槽

  当基坑(槽)开挖完成,并清理好之后,在基础施工前,组织有关单位共同验槽,并填写〈基槽复验记录表〉(监表土基-003)或〈基础坑(槽)验坑(槽)检查记录〉(监表土基-004)。验槽内容如下:

  1)基坑尺寸(长、宽、深)及坡度与设计图纸是否相符合;

  2)基坑壁土层分层,特别是基底土层与地质报告和设计图纸是否相同,(这对线基础和管线基础尤其重要);

  3)上部结构重要部位(即受力较大或沉降灵敏部位)土质如何;

  4)地基处理(或者只限局部)效果检验;

  5)桩头处理

  验槽后,确认合格,有关责任人签名确认。

  (2)填土方回填

  2.1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检查进场的土料土质,压实施工机械筛子等设备。

  2.2复核填土工程的轴线边线。(与施工方共同进行)。

  2.3审核施工方案。

  2.4随时检查压实机械的运作,以保证设计要求的压实功能;检查铺土厚度,土粒过筛情2况。

  2.5按相规范、规程或设计图要求,抽检填质量(如含水量、密实度指标),并填写〈填方土料及填土压实工程隐蔽检查记录〉(监表基-005)、〈地面基层分项工程质量抽检表〉(监表土基-011)和〈土方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监表土基-013)。

  2.6会同业主、施工单位等各方验收填土的面积、标高、坡度并签名确认。

  (3)土方运输

  检查作业时间,进场的运输机械、人力,是否有准运证,如果夜间运土,是否报市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夜间运输等。

  (4)工程量核算,挖方要注意岩与土的分界。

  (5)无论挖方还是填方,施工前均须审核施工队伍的资质。

  (6)土方工程施工技术

  6.1基坑(槽)土方开挖

  6.1.1开挖基坑(槽)时,为了防止塌方,确保安全施工,坑壁槽边应采用一定措施,维持稳定。根据现场的土质及基坑(槽)的深度在开挖时确定放坡,或加临时对撑的形式来保持土壁稳定。

  6.1.1.1放坡

  土方开挖超过一定深度,可采用放坡形来维持边坡的稳定。放坡坡度的大小应根据土质、挖土深度、边坡留置时间、排水情况、边坡上部荷载及土方开挖方案等因素来考虑。

  6. 1.1.2土壁支撑

  开挖基坑(槽),采用放坡开挖比较经济。但有时由于场地的限制不能按要求放坡,或因土质的原因,放坡所增加的土量很大,在这种情况下可采用设置对撑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法有:横撑式支撑、锚着对撑、板桩对撑及地下连续墙。

  6.1.1.3基坑(槽)放线

  基坑(槽)开挖以前,必须根椐建筑平面图,将新建房屋的平面位置和高程。根椐建筑测量方法,在实地上划出基础开挖边线。

  定位放线的依据:总平面图中的测量控制点和规划红线。

  6. 1.1.4基槽开挖宽度的确定

  基础放线时,应根据基底面尺寸和埋置深度、土质好坏,以及地下水位高低等因素,考虑是否要放坡、留工作和加支撑,从而定出基坑(槽)开挖的上口尺寸。在实际工程中存在以下几种情况:a、不放坡、不加支撑。B、不放坡、留工作面。C、留工作面并加支撑。d、放坡。

  6.1.1.5基坑(槽)土方开挖

  基坑(槽)土方量小且分散时用人工开挖,一般量大集中的基坑(槽)土方工程,应尽量采用机械施工,以减轻劳动强度,加快工程进度,降低成本,缩短工期。

  6.1.1.6基坑(槽)开挖的深度控制

  当开挖到离坑(槽)底50~80cm时,应及时用水准仪测量标高,打上水平桩,以作挖坑(槽)时控制深度的依据。(水平桩一般沿基槽每隔壁3~4m钉设一个)。出可根据龙门板上的正负零标高,直接测量基槽的开挖深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6.1.2基坑(槽)开挖中的注意事项

  6.1.2.1开挖基坑(槽)之前应检查龙门板、轴线桩、水准标高,有无变位移动现象。并根据设计图纸校核基础放线的位置、尺寸等是否符合要求。

  6.1.2.2基坑(槽)开挖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时应尽可能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坊(槽)内,以免引起塌方或地基土遭到破坏。

  6.1.2.3开挖基坑(槽)时,现场堆土一般要求离基坑(槽)边应在0.8m以外,堆置高度不宜超过1.5m,以免影响施工或造成坑边土壁塌方。

  6.1.2.4基坑(槽)开挖时,严禁搅动基底土层。因此,要加强抄平管理,以防超挖。如发生超挖现象,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在特别重要部位,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采取加固措施。基坑(槽)开挖到底如不能马上浇筑垫层,应在基底标高以上留150~300mm的土,待浇垫层时一并挖去。

  6.1.2.5挖土过程中和雨后复工时,应随时仔细检查土壁稳定和支撑牢固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骤然崩坍。

  6.1.2.6基坑(槽)施工排水

  基坑(槽)挖土,地下水渗入地表水流入,浸泡基坑(槽)会造成边坡坍方,基底地基土承载力下降,以及施工条件恶化等情况,所以应作好防水和排水措施(基坑(槽)排水方法为明排水和井点降低地下不位法)。

  6.2土方回填及地基局部处理

  6.2.1验槽

  基坑(槽)开挖完毕清理好以后,在基础施工前,监理单位须组织放大镜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共同进行验槽,以检查基坑(槽)开挖的质量和地基土与设计情况是否一致。

  验槽的主要内容和方法如下

  1)检查基坑(槽)开挖的长、宽尺寸及开挖深度是否正确,边坡坡度是否偏陡。

  2)观察槽壁土层分布情况及走向,初步判断是否已挖到设计所要求的土层,特别要注意观察土质是否与地质资料相符,是否需要进行处理。

  3)观察有没局部异常现象,如有,则要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处理。

  4)验槽时对构重要部位,即受力较大或沉降灵每的部拉(如承重墙、墙角、柱基等),要做出详细记录。

  6. 2.2局部异常地基的处理

  局部异常的地基,须进一步探明原因和范围,然后会同有关单位妥善处理,发保障建筑物建成后各部位沉降量一致。

  表1局部异常的地基的处理方法:

  名称处理方法

  松土坑(填土、软土)1、将土坑中松软土挖除,至见天然土为止,回填压缩性相近的土料或3:7灰土,分层夯实,每层厚度不大于200mm;如坑的范围较大时,则应将部分基础加深,基坑土作成1:2台阶边坡回填。2、为避免不均匀下沉,在防潮层设钢筋或钢筋砖圈梁。

  橡皮土1、应避免直接打夯,可采用晾槽或掺石灰粉的办法降低含水量。2、可采用掺碎石或小块石、卵石将土挤紧。3、将橡皮土挖去,再分层填灰土、砂土或一定级配的砂石夯实。

  古

墓(墓穴)1、将墓穴中松土杂物挖出,分层回填原土或3:7灰土。2、如古墓中有文物,应及时报当地主管部门处理。

  古井(土井)1、如井在基槽中间,其内填土较密实时,可将井壁砖石拆除到基底以下1m,再用3:7灰土或土石英混合物分层回填夯实至基底。2、如井直径大于1.5m时,可做地基梁或在墙内配筋跨越;如井在基础的转角,除按1项处理外,还应在基础部位增设钢筋砼圈或挑梁加强。

  局部障碍物1、当基底下有旧墙基、砖石构筑物、老灰土、树根、管道等,应尽量挖除,拆掉至天然土为止,然后回填与基底天然土压缩性相近的材料或3:7灰土,逐层回填夯实。2、如障碍物挖除困难,可在两侧设一道钢筋梁跨越,并与障碍物上部保持一定空隙;或在障碍物上部做一层软性垫付层(土、砂混合物),以调整沉降。

  6.2.3土方回填放工

  土方的回填是将符合要求的土填充到需要填方的部位;回填土应满足密实度要求。所以,在填土施工时,应根据填土的用途,正确选择土料及填筑压实方法,确保填土施工质量。

  6.2.3.1对填土要求

  填土土料是保证填土密实度的关键。含水量过大的土料,可通过晾晒等方法解决。对墙基、室内地坪等处的回填土必须进行夯实。

  6.2.3.2影响填土密度的因素

  1)土的密度越高,其强度越高,变形越小。为了保证填土的密实度,填土应分层填筑和压实。各层填土应尽量采用同类土填筑,影响填土压实的主要因素有:a、含水量的影响。b、压实功的影响。c、铺土厚度的影响。d、土料的土质。

  2)土的压实方法有:碾压、夯压和振压三种。

  2.4土方施工的质量控制与安全技术

  6.2.4.1土方施工质量控制

  >表2土方施工的质量允许偏差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查方法

  柱基基坑基槽管沟土方、填方、场地平整排水沟地(路)面基层

  人工施工机械施工

  1标高+0-50+50-50+100-100+0-50+0-50用水准仪检查

  2长度、宽度、(由设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0-0-0-0+100-0用经纬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3边坡坡度-0-0-0-0-0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4表面平整度20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6. 3土方的安全施工

  6.3.1土方施工前,必须对场地内及附近的地上、地下管道、电缆及高压水管等的情况调查清楚。在特殊危险区域施工,必须设专人负责进行控制和管理。

  6. 3.2基坑(槽)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之间的间距应大于2.5m,挖土时,由上而下,逐层开挖,禁止掏洞开挖。

  6.3.3基坑边应设有安全防护栏杆。跨槽过桥应有牢因可靠的桥板和扶手栏杆,夜间必须有照明。

  6.3.4开挖较深的基坑(槽)时,应有护坡。坑边一般不准放物料,如确有必须,则应严格控制堆放高度、重量和到坑边的距离。

  6.3.5用挖土机施工时,在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许工人作业。

  6.3.6有危险的土方工程,要编制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坚廖贯彻执行,工地上应有醒目的标志或标语牌,以免发生意外。

  6.3.7如发现土坡松动、渗水、地面开裂,即应暂停施工,撒退工人,即时向有关单位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

  (7)质量记录

  7.1基础坑(槽)验坑(槽)检查记录(监表土基-003)

  7.2填方土料及填土压实工程隐蔽检查记录(监表基-004)

  7.3地面基层分项工程质量抽检表(监表土基-008)

  7.4土方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监表土基-010):

篇5:土地整理项目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措施(2)

  土地整理项目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措施(2)

  三、施工方法与质量控制

  1、承包人开工前,必须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的规定,并结合工程特点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批准执行。现场质量检查、质量验收资料按划分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归纳收集,现场质检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复印。接受质量检查时必须出示原始资料。

  2、承包人应通过组织试验路、试验工程,总结施工工艺,指导规模生产。分项工程施工实行现场标示牌管理,标示牌上注明分项工程作业内容、简要工艺和质量要求、施工及质量负责人姓名等。

  3、承包人应按规定随时将材料及工程质量的检验与试验报告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还应采用质量动态管理方法,随时将检测结果、取样地点、试验项目、试验方法、试验员姓名、试验结果,及合格与否的评定意见输入计算机,建立工程质量数据库,并将各项试验结果逐日绘制成工程质量指标管理图,同时随施工的进展分阶段绘制施工质量直方图和正态分布曲线,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4、当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后,承包人应在7d内提供工程各部分的书面施工方法和说明及有关特殊工程施工工艺图,若7d内没有提供,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条款可以责令承包人暂时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直到承包人圆满提供上述文件为止。

  5、本条款内提供施工方法和说明的费用,已包含在相应的永久性工程项目之内,业主不再另行支付。

  四、各分解质量目标相应的控制点及预控措施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预控措施

  1、施工图质量的预控

  监理人员参加图纸会审。项目监理部可通过审查施工图,提合理化建议的形式,对施工图质量进行认真审查,详细了解设计意图,避免因设计失误造成的损失,并做好图纸会审详细记录,未经会审的图纸不得施工。

  2、对施工单位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的预控

  总承包公司项目经理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必须健全,项目监理部要求:

  (1)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健全,人员要到位、到岗,不得随意更换或调走,必须更换管理人员的要征得项目监理部的同意;

  (2)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应随着工程的展开而加强。

  3、对分包单位资格报审的预控

  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的资格文件报审表和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专业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资格证。

  (1)分包单位应有质量自控系统和自控能力,管理机构较健全,无专业分包资质的队伍不得作为分包单位使用;

  (2)总承包单位所选用的工程分包单位,应在分包单位施工前报项目监理部,经审查同意后分包单位才能进场施工。

  4、严把开工关

  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告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暑开工报告并报建设单位,方可开工:

  (1)施工许可证已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施工组织设计已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材料已落实;

  (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5、工程定位及标高基准点的预控

  对路基开工前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对测量放线方案及中线、水准基点复测,横断面检查与补测、水准点增设和路线高程的复测等,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核原始依据(设计图纸、测量起始点位数据)的正确性,把施工偏差和测量偏差控制在规范要求的范围内。

  6、对承包单位的试验室审查预控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承包单位的工地试验室的资质等级、试验范围、试验设备以及试验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试验设备的规格、品种、数量及有效性等能否满足正常施工期及施工高峰期的需要。

  7、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及控制程序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承包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内容自审批工作,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认真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项目监理机构将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建设单位。

  8、严把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关

  对承包单位报送的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及钢筋、水泥、砂、石等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要一一进行审核,按规定进行进场工程材料抽检及见证取样,要求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水泥、砖、管材等材料,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形式书面通知承包单位,将不合格材料撤出现场。

  (二)施工阶段的预控措施

  1、协助承包单位完善工序控制

  工序质量控制对工程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应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都纳入管理状态中,建立质量管理点,及时检查和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因素。

  2、严格工序间交接检查

  主要工序作业(包括隐蔽验收)需按有关验收规定经现场监理人员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根据动态监理的质量控制方法,采用24小时不间断跟踪。

  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按相应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进行检查、验收,使路基、路面、排水系统等各分项工程达到预定的质量目标,并使整个工程质量一次性达到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3、行使质量监督权和质量否决权

  按合同行使质量监督权和质量否决权,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意见。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下达停工令,并按监理管理程序签署意见。

  4、坚持质量现场会议制度

  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现场会议,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状况,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业务活动。

  5、严格实施旁站制度

  加强现场巡视,重要部位施工全过程旁站,随时发现质量问题督促施工方进行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本工程达到质量预定目标。

  (三)主要控制点的质量控制措施

  1、施工测量控制

  路基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其内容包括导线、中线、水准基点复测,横断检查与补测,水准点增设等。施工测量的精度应符合《公路路线勘测规程》(JTJ061-85),施工测量工作应按施工测量监理程序执行。施工单位的测量

部门应按内部管理及质检体系,确定相应测量工作的责任制,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以下测量工作内容:

  2、原材料

  1)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及设备必须有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复检报告、准用证等,必要时进行抽检。

  2)材料的质量应经监理方认可,重要材料应进行招投标,做到"货比三家",材料进场要坚持抽检报验认可制度。

  3)新型材料应经有关技术部门认可,验收时有国家规范的按国家规范进行验收,没有国家规范的要按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并核查其使用效果。

  4)承包人在开工之前应把监理工程师批准使用的原材料进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经监理工程师审核验证后,才能准许承包人在工程中使用。

  3、路基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在道路工程建设中,路基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路面的使用质量与使用效果。因此,保证路基工程的施工质量,是道路工程施工的关键。

  排水系统应与设计排水系统结合,勿使路基附近积水,避免冲刷边坡。

  4、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的质量监控

  粒料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并应根据当地料源选择质坚干净的粒料,发现未分解渣块应予剔除。路拌要达到底层。摊铺时要注意消除粗细料离析现象。混合料处于最佳含水量状况下,用重型压路机碾压至要求的压实度。碾压合格后立即覆盖或洒水养护,养护期要符合规范要求。

  1)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监控

  (1)建立本工程监理管理组织体系。根据道路监理程序,详见框图,实行道路施工全过程监理。

  (2)审核承包单位的资质是否达到承包本工程项目的资格。

  (3)审核承包单位质量保证组织体系、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证具体措施和工程质量程序及施工工艺流程。

  (4)监督检查承包人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分别检查与督促其完善:

  ①安全管理体系

  ②安全技术措施

  ③文明施工的具体方法

  (5)监督检查承包人的环境保护措施:

  ①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于控制环境污染的法律与法规。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施工中的燃料、油、沥青、化学物质、污水、废料和垃圾等有害物质对农田、水塘、水源的污染,防止灰尘、煤屑、噪音和汽油、柴油等物质对大气层的污染,并采用科学和规范的施工办法,把施工对环境附近

  财产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②废水和垃圾

  施工和生活中的废物与垃圾要集中堆置,并及时处理,或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弃置。如无法及时处理或运走,堆放的废物和垃圾必须加以遮盖。

  ③灰尘

  采取可靠的方法防止建筑材料在储存、运输和施工期间散失或污染环境,在施工中要采用必要的措施使扬尘减少到最低程度。

  ④噪声

  尽量避免夜间安排噪声很大的机械施工,货场、仓库和机械设备的停放场应远离居民区,尽量避免一切非施工噪声,通过采用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手段,使施工噪声降低到最低程度。

  ⑤检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及批准的技术设计,研究水泥稳定碎石的施工规范及国家规定验收标准。

  ⑥参加设计单位向承包人的技术交底。

  ⑦仔细熟悉设计图纸,发现设计错误后,及时向建设方提出,并通过建设方要求设计单位改正(改正通知单)。

  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本工程沥清砼路面下的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的结构,应按国家技术规范和水泥稳定碎石施工工序工艺流程进行质量监控。

  (2)根据本分项工程工序、工艺过程,详细列出工程内容,检查项目及方法和国家规定执行标准。

  (3)本分项结构所需原材料的材质要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4)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质量监控要点

  ①施工技术方法及控制质量措施。

  配合比:集料应具有一定配合比,最大粒径<37.5mm,要求开工前做配比实验。水泥出厂检验合格单批号,测定安定性、抗压强度。

  ②厚度:

  设计规定总压实厚度为45cm,共分三层压实,每层15cm(压实厚度),每层虚铺厚度为22cm(±1cm)。

  ③最佳含水量的控制:

  a每天早上开工前,做一个加水试验,试验结果应为如下目测结果,手捏成团状,落地呈松散状。

  b也可用试验器具方法测定,例如酒精灯、天平、烘干法测定。

  ④摊铺高度控制:

  经纬仪放出边线桩,水准仪测出每层实铺高程,划出红线,根据红线放虚铺高程,然后,交叉挂线,控制摊铺厚度。

  ⑤宽度及摊铺时应注意事项:

  粗石料,不能集中在一起,要分散均匀,做好临时防雨措施,水泥稳定碎石的宽度应大于沥清砼路面每边0.25m。

  ⑥养护:

  封闭式养护:成型后,在水泥终凝后,覆盖麻袋、草包,洒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少7天,养护期间不得行车。

  ⑦拌合:

  为了更好的使成品各种配比,拌合均匀,采取先干拌、后湿拌、两道工序。先测定集料的天然实际含水量,然后按最佳含水量增减。

  ⑧压实:

  用振动压路机摊铺后一次碾压成型,不得挖补及二次碾压,压路机应碾压到无痕路标为止,行车速度要慢,要重叠碾压。

  ⑨成型养护后,质量控制:

  由专门质检小组测定弯沉、密实度、表面平整度、宽度、厚度等。

  ⑩质量控制要点:

  控制重量比,7天饱水抗压强度达到3Mpa;压实度达到98%;弯沉值LS达到设计要求。

  框图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工艺流程

  五、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根据19*建设部颁布的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研程序规定》和1990年建设部建工字第55号文件关于第3号部令有关总是的说明: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监理工程师应会区别工程质量不合格、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并掌握其处理的基本方法和程序。

  (一)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依据:

  1、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

  2、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

  3、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

  4、有关建设法规;

  5、有关技术标准。

  (二)质量缺陷的现场

处理

  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应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1、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进,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作出判定并确定补救方案,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或下道工序的施工。

  4、在交工使用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应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三)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

  1、对因施工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应先由承包人担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对因设计原楞而产生的质量缺陷,应通过业主担出处理方案及方法,由承包人进行修补。

  2、修补措施及方法应不降低质量控制的验收标准,并应是技术规范允许的或是行业公认的良好工程技术。

  3、如果已完工程的缺陷,并不构成对工程安全的危害,并能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时,征得业主的同意,可不进行加固或变更处理。如工程的缺陷属于承包人的责任,应通过与业主及承包人的协商,降低对此项工程的支付费用。

  (四)质量事故的处理

  当工程在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间)出现了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断层、裂缝、倾斜、倒塌、沉降、强度不足等情况时,应视为质量事故。按"三不放过"的原则,遵照如下程处理:

  1、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指令承包人暂停滞不前该项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尽快提出质量事故并报告业主。质量事故报告应详实反映该工程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责任人处理

  方案以及损失的费用等。

  3、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在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判断、测试或验算的基础上,对承包人提出的处理方案、整改措施予以审查、修正、批准、并指令恢复该项工程施工。

  4、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出的有争议的质量事故责任予以判定。判

  定时应全面审查表关施工记录、设计资料及水文地质现状,必要时还应实际检验测试,在分清技术责任时,应明确事故处理的费用数额,承担比例及支付方式。

  5、质量缺陷及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种类:

  (1)修补处理;

  (2)返工处理;

  (3)限制使用;

  (4)不做处理。

  六、质量控制的预控措施

  (一)质量控制指导思想:

  以施工阶段控制法为主导,即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以事前控制(预防)为主。辅以质量因素控制法、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法,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查等多种方法。使各项质量控制工作充分体现监理在质量控制中的主动性及科学性。

  对工程的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严格执行现场见证取样制度和送检制度。

  质量控制策略:按验评标准,基本保证项目全部符合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二)施工阶段控制方法及控制措施: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事前质量控制:

  (1)事前质量控制指正式施工前的质量控制,具体内容有:核查承包单位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

  (2)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3)查验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

  (4)签认材料的报验

  (5)签认建筑构配件、设备报验

  (6)检查进场的主要施工设备

  (7)审查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a项目监理部可规定某些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承包单位应将施工工艺、原材料使用、劳动力配置、质量保证措施等情况编写专项施工方案,填《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

  b承包单位应将季节性的施工方案(冬施、雨施等),提前填《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

  c上述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审定结论;

  d上述方案未经批准,该分部(分项)工程不得施工。

  2、事中质量控制:

  (1)事中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具体内容有:

  a应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并及时纠正施工过程中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行为;

  b应对施工过程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重点部位和关键控制点进行旁站;

  c对所发生的问题应先口头通知承包单位改正,然后应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

  d承包单位应将整改结果书面回复,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

  (2)检查工程预检

  a承包单位填写《预检工程检查记录单》报送项目监理部核查;

  b监理工程师对《预检工程检查记录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抽查;

  c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并跟踪复查,合格后准予进行下一步工序。

  (3)验收隐蔽工程

  a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将《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部;

  b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检测、核查;

  c对隐检不合格的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由承包单位整改,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得复查;

  d对隐检合格的工程应签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准予进行下道工序。

  (4)分项工程验收

  a承包单位在一个分项工程完成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

  报验认可单》报项目监理部;

  b监理工程师对报验资料进行审查,并到现场进行抽检、核查;

  c对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签认,并确定质量等级;

  d对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由承包单位整改;

  e经返工或返修的工程按质量评定标准进行再评定和签认。

  3、事后质量控制:

  (1)按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方法,对完成的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2)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质检报告及有关技术文件。

  (3)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图。

  (4)整理有关工程项目质量的技术文件,并分类、建档。

  七、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同时,要求质量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并于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八、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附图质量控制程序框图

  附图 材料、构配件、设备签认程序框图

  附图 工序质量控制程序框图

  附图 隐蔽工程质量控制程序框图

  附图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程序框图

  九、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包括施工和设计方面原因造成的)由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方面分析事故原因,并责成事故责任方及时写出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进行处理,并书面报告业主。

  重大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监理站和业主汇报。由监理站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并责成责任方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具体处理方案,经设计单位、监理站总监、业主同意后进行处理。

  事故处理后责任方应提交事故原因和处理结果等文件报监理站业主备案。

  十、停工与复工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顿:

  ①未经检验认可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

  ②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改正,或采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③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④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⑤擅自将工程转包;

  ⑥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盲目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

  ⑦其它。

  施工单位在接到停工令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因素。

  经整改已具备复工条件的,由监理工程师发出复工指令,施工单位方可恢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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