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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质量安全环境保证体系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项目监理质量、安全、环境保证体系

  一、质量保证体系

  1、质量方针

  我公司的质量方针是:"用我们的承诺和智慧,铺筑希望的大道"。在这一方针的指导下,本工程具体实施中,我公司将运用先进的技术、科学的管理、严谨的作风,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以有竞争力的优质产品满足业主的愿望和要求。根据ISO9002质量标准的要求建立了文件化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手册》,体系有效运行已通过了中国质量管理协会质量保证中心的第三方认证,广泛开展质量职能分析和健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大力推行"一案三工序管理措施",即"质量设计方案、监督上工序、保证本工序、服务下工序"和QC质量管理活动,强化了质量检测与质量验收专业系统,全面推行了标准化管理,健全了质量管理基础工作,使企业对质量综合保证能力显著提高。

  2、质量保证体系

  公司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建立起了项目管理体系,以合同为制约,推行国际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ISO9002,强化质量职能。项目经理部全体管理人员及分承包方将强化质量意识和质量职能;推行区域责任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施工全过程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管理与控制,同时使质量保证体系延伸到各施工方、公司内部各专业分公司,项目质量目标通过对各施工方、内部各专业分公司严谨的管理予以实现,通过明确分工,密切协调与配合,使工程质量得到有效地控制。

  建立由项目经理领导,现场经理、总工程师中间控制,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的三级管理系统,形成项目经理到各施工方、各专业分公司的质量管理网络。

  质量组织保证体系

  3、 质量保证措施

  1)组织保证措施

  根据组织保证体系图,建立岗位责任制和质量监督制度,明确分工职责,落实

  施工质量控制责任,各岗位各行其职。职能表见项目管理职责。

  2)质量管理程序与质量预控

  ①质量保证程序

  基本要素质量工作质量

  实施中优化总结

  执行岗位责任制

  技术资料保证

  熟悉图纸

  周检维修保养

  ②过程质量执行程序

  不合格不合格不合格

  3)采购物资质量保证

  本工程所需材料大部分由甲方供货,自供材料比较简单,量也较小,为保证供货质量,由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统一采购、供货。我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根据项目经理部提出的材料计划,选择多家合格分供方,通过对其材料、规格、性能、服务及价格等方面考察或试验后,确定长期稳定的分供方,并严格按照ISO9002质量认证体系中物资采购程序来操作,以保证进场材料的质量。

  4)技术保证措施

  ①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工作。

  ②采取"护、包、盖、封"的保护措施,对成品和半成品进行防护并由专门负责人经常巡视检查,发现有保护措施损坏的,要及时恢复。

  ③装修严格执行"从上到下"的施工工序,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要严格按其施工工艺施工。

  ④对石膏板等易碎材料要尽量减少材料的二次运输,在运输过程中采取保护措施。

  ⑤工序交接全部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认可,由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和成品保护负责人同时签字确认,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对防止成品的污染、损坏、丢失负直接责任,成品保护专人对成品保护负监督、检查责任。

  ⑥全面推行样板制,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分项工程的样板施工,同时作好样板施工的中间控制。分项样板施工完毕后,组织有甲方及我方质量技术人员参加的样板评定,对样板施工的质量及施工过程进行评议,作出记录。在总结样板施工的基础上,方可大面积组织施工。

  ⑦施工前针对本工程施工各项工序中易产生的质量通病制定预防纠正措施。

  5)经济保证措施

  保证资金正常运作,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和施工资源正常供应。同时为了更进一步搞好工程质量,引进竞争机制,建立奖罚制度、样板制度,对施工质量优秀的班组、管理人员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激励他们在工作中始终能把质量放在首位,使他们能再接再励,扎扎实实能把工程质量干好。对施工质量低劣的班组、管理人员给予经济惩罚,严惩的予以除名。

  6)合同保证措施

  全面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加大合同执行力度,及时监督施工队伍、专业公司的施工质量,严格控制施工质量,热情接受建设监理。

  二、安全保证体系

  我公司深刻意识到在公路建设过程中采取有力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以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性,施工安全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按期完成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同时安全方面的监理工作也是施工监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公司将为本项目监理组中专门设立施工监理安全工作组,建立相应的施工监理安全保证体系。

  1、岗位职责

  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施工监理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分管安全工作,设立兼职的监理组内部安全人员一人,各主管专业监理工程师带领现场监理负责实施安全监理工作。

  2、安全施工监理工作的标准及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交通部、建设部颁布实施的有关施工安全法规;

  3)《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内容;

  4)施工技术规范中有关安全施工的条款。

  3、施工监理安全保证体系的实施细则

  1)督促承包人建立和完善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2)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

  3)加强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并每周组织一次承包人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安全管理知识。

  4)制订各道工序的作业标准,确保按正确的操作方法开展生产。

  5)树立生产技术和安全技术相统一的思想。

  6)正确对待事故的处理和调查,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7)督促承包人加强对爆破作业的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8)加强对高空作业的管理,督促承包人采取必

要的安全措施。

  9)监理组设立内部安全员,负责监理组内部安全工作(如治安、消防等),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组内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

  10)施工安全方面的监理工作,以各主管专业监理工程师(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为核心积极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11)现场监理积极落实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方面的指令,及时纠正工地现场危及施工安全的行为。

  二、环境保证体系

  1、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保证体系框图

  2、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实施细则

  (1)制订环境保护的目标和责任制,把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

  (2)加强检查与监控工作,把环保工作与其他监理工作一起检查和考核。

  (3)制订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的、当地的法律法规,防止控制污染、噪音污染,认真保护和改善施工现场的环境,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噪音、废气的控制。

  (4)采取措施防止大气污染,如对道路定期洒水清扫,防止扬尘,防止水泥、尘土等洗颗粒料的扬尘污染,除非有符合规定的装置,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塑料、枯草等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对现场搅拌点,应采取防尘措施。

  (5)防止水源污染。如禁止将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土方回填;污水未经处理不得擅自排放;防止现场存放油料的泄漏;加强对化学药品、外加剂的管理。

  (6)防止噪音污染。进行强噪音作业时,严格控制其作业时间,同时积极与当地政府和群众协调,获得群众的谅解;从声源上降低噪音或采取消音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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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项目监理进度控制计划

  项目监理进度控制计划

  一、进度计划的审批、分解及检查控制

  (一)进度计划的审批要点

  1、工程项目的划分及开工顺序是否合理。

  2、上下、前后、同种工序之间的衔接是否合理。

  3、工艺工期是否合理(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4、工期安排是否合理(是否满足合同工期或阶段工期)。

  5、工程的季节安排是否合理(将工程安排在有利季节施工,尽量错开不利季节)。

  6、考虑不利气候的影响是否合理。

  7、施工的节奏是否合理。

  8、人员、设备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二)进度计划的审批程序

  1、总体/阶段工程进度计划审批。

  2、月进度计划审批。

  3、分项进度计划审批。

  (三)进度计划的分解

  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承包人对月进度计划和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分解到工作日,并以周为单位作为比较单元。

  (四)进度计划的检查

  1、每日进度计划检查记录

  制订每日进度计划检查记录,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重点工程对实际进度进行记录,并定期(日、周、旬、月)汇总报告,作为对工程进度进行掌握和决策的依据。每日进度检查记录主要记录并报告以下事项:

  (1)当日实际完成及累计完成的工程量。

  (2)当日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其原因。

  (3)当日施工停滞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其原因。

  (4)当日承包人的主管及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的情况。

  (5)当日发生的影响工程进度的特殊事件或原因。

  (6)当日的天气情况等。

  2、根据现场监理人员提供的每日施工进度记录,及时进行统计和标记,并通过分析和整理,每月向监理部提交月工程进度报告,月工程进度报告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情况综述。

  (2)工程质量情况及其分析、评价和改进措施。

  (3)工程形象进度、已完工程量、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及进度分析,应采取的措施。

  (4)工程费用支付情况及其分析。

  (5)承包人的施工设备进场及使用状况,施工材料、劳动力进场情况,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6)承包人施工组织情况及主要负责人主持工作时间。

  (7)各合同项目及承包人的组织协调中有关问题及处理意见。

  (8)其它。

  二、进度计划的调整

  1、监理工程师将每周分析进度计划与实际进度差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解决的建议。

  2、计划、进度差应通过以下方法调整:

  (1)调整当月进度计划:当本周实际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时,以监理通知的形式,建议承包人采取措施加快工程进度。

  (2)在下月进度计划中采取弥补措施:当本月实际进度落后于当月进度计划时,及时通知承包人在下月计划中采取切实可行的弥补措施。

  (3)调整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当实际工程进度严重滞后,通过上述方法不能奏效时,将通知承包人及时调整总体进度计划,并要求承包人不得据此拖延工期或提出额外费用要求,除非承包人提出的索赔申请已经得到批准。

  (4)一般违约处理:当承包人进度严重滞后,通过上述方法不能奏效时,书面通知业主,建议业主出面解决。

  (5)建议业主驱逐承包人或强制分包:当承包人进度严重滞后,且监理部协调不能奏效时,为确保总体工程进度,以文件形式建议业主驱逐承包人或进行强制分包。

  三、加快工程进度

  在承包人无任何理由取得合理延期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将不能按照进度计划预定的工期完成工程时,要求承包人采取加快的措施,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或总目标。承包人提出和采取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必须经过监理部批准,批准时将注意以下事项:

  1、承包人提出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符合施工程序并能确保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才予以批示。

  2、因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而增加施工费用将由承包人负担。

  3、因增加夜间施工或当地公认的休息日施工而涉及的附加费用,应由承包人自负。

  四、进度计划的延期

  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责任,或承包人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拒的因素,使工程进度延误时,监理工程师应阐明延期的原因,出示证明上报监理部,待批准后执行。批准延期后,要求承包人对原来的工程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计划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工程。

篇3:工程项目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工程项目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一、保修责任期

  1、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交工工程的保修责任期。起算日期必须以签发的工程交接证书日期为准。

  2、对于有一个以上交工日期的工程,保修责任期应分别从各自不同的交工日期起算。

  二、保修责任期监理的工作内容

  1、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

  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的实施,并视工程具体情况,建议承包人对剩余工程计划调整。

  2、检查已完工程

  监理工程师经常检查已完工程,对工程交接时存在的缺陷及签发交接 证书之后发生的工程缺陷情况进行记录,并指示承包人进行修复。

  3、确定保修责任及修复费用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保修发生的原因及责任者进行调查。对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由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应对修复工作做出费用估价,向业主签发作为承包人追加费用的证明。

  4、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完成交工资料。

  三、保修责任期的监理组织

  监理工程师根据剩余工作量,配备保修责任期的监理工作人员,包括:现场巡视、检查的监理人员,负责质量检验的试验人员及处理合同事宜(索赔、变更)、办理支付,督促交工资料的合同管理人员。

  四、《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发程序

  1、《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签发的必要条件

  (1)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已按合同规定及监理工程师指示完成全部剩余工作,并对全部剩余工程的质量检查认可。

  (2)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含有如下内容的终止保修责任申请;

  ① 剩余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②保修责任期内监理工程师发现并指示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完成情况;

  ③ 交工资料的完成情况。

  2、成立保修责任期工作检查小组

  (1)监理工程师确认具备签发《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必要条件后,应成立有监理工程师、业主参加的保修责任期工程检查小组,需要时,建议业主邀请监督部门参加,承包人列席并为检查小组的工作及日程安排提供服务。

  (2)检查小组的任务主要为:

  ① 审查承包人终上保修责任的申请报告;

  ② 对工程进行最终的整体检验,并侧重保修责任期工作内容的检查;

  ③ 审查交工资料;

  ④ 对保修责任期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确定是否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3、检查小组审查终止保修责任的申请报告,对申请报告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定,并确认是否满足合同规定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最终检查和评价

  (1)最终检查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

  ①剩余工作及保修工程的完成情况;

  ② 整个工程的使用情况.

  (2)评价主要围绕现场检查结果进行,除合理磨损外,工程均达到合同规定的检验标准。

  5、检查报告

  (1)检查小组必须就检查工作写出检查报告,报送业主,同时抄给承包人。

  (2)检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① 概述:检查小组的邀请信及其名单、工作简况,收受承包人申请的日期;

  ② 现场检查的内容及情况;

  ③ 检查小组对承包人保修责任期全部工作的评议:

  ④ 小组的结论;

  ⑤ 附件:承包人的终止保修责任申请,检查活动计划,工程保修一览表及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等。

  6、签发《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监理工程师收到检查小组的报告,并确认保修责任期工作已达到合同规定标准,应向承包人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签发日期应以工程通过最终检验的日期为准。证书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获得证书的工程范围;

  (2) 审查保修责任期工作的单位;

  (3) 工程交工日期及合同保修责任期终止日期;

  (4) 《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字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各方的代表)。

  五、保修责任期监理工作方法

  1、严格按程序、规范办事

  (1) 对于列入剩余工程计划的未完成工程、较大修补工程等,要求承包人严格按计划进行;

  (2) 监理人员要认真落实承包人的准备工作。在工程经过交工验收转入保修责任期责任期后,承包人根据工作性质的变化,在施工组织上、机械设备上、管理人员上都进行了重新安排,大部分调往其他工地。此时,应要求承包人对保修责任期内剩余工程施工所用材料、机械设备、劳力以及管理人员的安排,一项项都要有所交待、真正落实,使计划的完成有可靠的保证;

  (3) 从保修责任期内一开始,就要建立起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与承包人主要负责人的联系渠道,而且要求这种联系应及时、畅通,这也是搞好保修责任期监理工作必不可少的条件;

  (4) 对于已列入保修责任期剩余工作计划的工程,在按计划施工之前,要求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具体、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时间安排,经监理工程师研究、批准以后,才能实施。

  (5) 对于保修责任期内新出现的缺陷和问题(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承包人必须按程序,先报告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并分析原因,提出整修方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整修,承包人不得自行处理;

  (6) 对保修责任期剩余工程的施工或新出现的缺陷的整修,都必须和正式施工一样,在材料、工艺和质量标准方面严格按技术规范的规定去做,绝不允许借口材料、机械设备不完善、施工人员不齐备等客观原因,而降低质量标准。

  2、坚持经常的巡视工作

  进入保修责任期后,我们坚持经常性地(定期或不定期地)巡视工地,同时,要求承包人也应有专门技术或管理人员巡视工地,以便及时发现工程缺陷,及时研究解决,保证工程的正常、安全使用。

  3、加强安全措施,保证施工、监理和行车安全

  道路工程保修责任期工作是在开放交通条件下进行的。而成青道路上行车速度快、交通流量大。因此,交通安全就成了保修责任期剩余工程施工、监理人员巡视、旁站的一个主要问题。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对于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整修工程,事先要求承包人在报送施工方案和计划的同时,必须向业主报一份保证交通安全的详细计划。交通疏导和安全保证措施要由业主报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施工期间要有专人负责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并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派员配合。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时,行车、停车要遵守高速

公路行车规定。应穿专用的桔黄色反光防护服装。

  4、保修责任期结束前应作好准备工作

  在保修责任期即将结束之前,应提前要求并配合承包人对保修责任期工程进行全面详细地检查,对工程仍存在的缺陷,应要求承包人及时进行整修和清理,为保修责任期顺利验收打下良好基础。同时,监理方面应做好《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的准备工作。

  六、工程交验及缺陷责任期质量控制程序(图)

篇4:土地整理项目监理工作

  土地整理项目监理工作

难点、重点的内容及方法

  监理工作的重点应放在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上,根据监理合同段所管辖的工程内容、监理模式、工程特点及以往经验,高级驻地办的监理业务工作和实际分项,分部工程等方面进行技术分析。

  一、土方工程

  土方工程包括挖方和填方。在挖方工程中有一般建筑的工程线基坑、市政工程的管线基坑、道路挖方和建筑深基坑等。在填方工程式中有"三通一平"的大面积填土、路基填土、建筑基坑回填等。至于道路挖方、逆作法开挖另见其他监理细则。

  1、土方开挖

  1.1依据地质勘察报告,基础设计图和深基坑支护设计图以及《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审查基坑开挖的施工方案。对深基坑尤其要特别认真审查。

  1.2根据总平面图中的测量控制点和规划红线,监察与复核施工单位所放的线,务求准确。

  1.3深基坑开挖前须建议业主聘请专业队伍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道路路面、民房建筑等)进行监测。并协助业主确定监测队伍、监测项目与,内容。

  1.4深基坑开挖前还必须对支护结构的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允许开挖。

  1.5采用爆破工艺开挖的、应督促施工方和业主向对口政府部门申报,并接受其管理。

  1.6在基坑(槽)开挖过程中,经常巡视工地。注意如下问题:

  1)轴线桩、龙门板或水平桩有无位移;

  2)坑边堆土高度、位置与范围、以及建材堆放;

  3)土壁、坑底渗水现象;

  4)地表水、雨水冲刷情况;

  5)周边地面有无裂缝;

  6)有无塌方;

  7)土质异常、局部土质松软、古墓、古井、局部障碍物;

  8)施工进度;

  9)有无超挖(工程量超预算……)等待;

  10)施工安全(如下层掏洞开挖、挖土机下作业等)。

  1.7对先打(或钻、挖)桩后开挖基坑的工程,则在开挖前必须在施工方案中明确工程桩的保护措施,开挖中安排专人监测工程桩的位移、倾斜和桩身完整性。

  1.8暴露时间可能较长的深基坑,应建议业主聘请专业人员评估地基岩(土)层的风化速度,塌坑的可能性或基底会否隆起。

  1.9验槽

  当基坑(槽)开挖完成,并清理好之后,在基础施工前,组织有关单位共同验槽,并填写〈基槽复验记录表〉(监表土基-003)或〈基础坑(槽)验坑(槽)检查记录〉(监表土基-004)。验槽内容如下:

  1)基坑尺寸(长、宽、深)及坡度与设计图纸是否相符合;

  2)基坑壁土层分层,特别是基底土层与地质报告和设计图纸是否相同,(这对线基础和管线基础尤其重要);

  3)上部结构重要部位(即受力较大或沉降灵敏部位)土质如何;

  4)地基处理(或者只限局部)效果检验;

  5)桩头处理

  验槽后,确认合格,有关责任人签名确认。

  2、土方回填

  2.1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检查进场的土料土质,压实施工机械筛子等设备。

  2.2复核填土工程的轴线边线。(与施工方共同进行)。

  2.3审核施工方案。

  2.4随时检查压实机械的运作,以保证设计要求的压实功能;检查铺土厚度,土粒过筛情2况。

  2.5按相规范、规程或设计图要求,抽检填质量(如含水量、密实度指标),并填写〈填方土料及填土压实工程隐蔽检查记录〉(监表基-005)、〈地面基层分项工程质量抽检表〉(监表土基-011)和〈土方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监表土基-013)。

  2.6会同业主、施工单位等各方验收填土的面积、标高、坡度并签名确认。

  3、土方运输

  检查作业时间,进场的运输机械、人力,是否有准运证,如果夜间运土,是否报市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夜间运输等。

  4、工程量核算,挖方要注意岩与土的分界

  5、无论挖方还是填方,施工前均须审核施工队伍的资质。

  6、土方工程施工技术

  6.1基坑(槽)土方开挖

  6.1.1开挖基坑(槽)时,为了防止塌方,确保安全施工,坑壁槽边应采用一定措施,维持稳定。根据现场的土质及基坑(槽)的深度在开挖时确定放坡,或加临时对撑的形式来保持土壁稳定。

  6.1.1.1放坡

  土方开挖超过一定深度,可采用放坡形来维持边坡的稳定。放坡坡度的大小应根据土质、挖土深度、边坡留置时间、排水情况、边坡上部荷载及土方开挖方案等因素来考虑。

  6. 1.1.2土壁支撑

  开挖基坑(槽),采用放坡开挖比较经济。但有时由于场地的限制不能按要求放坡,或因土质的原因,放坡所增加的土量很大,在这种情况下可采用设置对撑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法有:横撑式支撑、锚着对撑、板桩对撑及地下连续墙。

  6.1.1.3基坑(槽)放线

  基坑(槽)开挖以前,必须根椐建筑平面图,将新建房屋的平面位置和高程。根椐建筑测量方法,在实地上划出基础开挖边线。

  定位放线的依据:总平面图中的测量控制点和规划红线。

  6. 1.1.4基槽开挖宽度的确定

  基础放线时,应根据基底面尺寸和埋置深度、土质好坏,以及地下水位高低等因素,考虑是否要放坡、留工作和加支撑,从而定出基坑(槽)开挖的上口尺寸。在实际工程中存在以下几种情况:a、不放坡、不加支撑。B、不放坡、留工作面。C、留工作面并加支撑。d、放坡。

  6.1.1.5基坑(槽)土方开挖

  基坑(槽)土方量小且分散时用人工开挖,一般量大集中的基坑(槽)土方工程,应尽量采用机械施工,以减轻劳动强度,加快工程进度,降低成本,缩短工期。

  6.1.1.6基坑(槽)开挖的深度控制

  当开挖到离坑(槽)底50~80cm时,应及时用水准仪测量标高,打上水平桩,以作挖坑(槽)时控制深度的依据。(水平桩一般沿基槽每隔壁3~4m钉设一个)。出可根据龙门板上的正负零标高,直接测量基槽的开挖深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6.1.2基坑(槽)开挖中的注意事项

  6.1.2.1开挖基坑(槽)之前应检查龙门板、轴线桩、水准标高,有无变位移动现象。并根据设计图纸校核基础放线的位置、尺寸等是否符合要求。

  6.1.2.2基坑(槽)开挖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时应尽可能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坊(槽)

内,以免引起塌方或地基土遭到破坏。

  6.1.2.3开挖基坑(槽)时,现场堆土一般要求离基坑(槽)边应在0.8m以外,堆置高度不宜超过1.5m,以免影响施工或造成坑边土壁塌方。

  6.1.2.4基坑(槽)开挖时,严禁搅动基底土层。因此,要加强抄平管理,以防超挖。如发生超挖现象,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在特别重要部位,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采取加固措施。基坑(槽)开挖到底如不能马上浇筑垫层,应在基底标高以上留150~300mm的土,待浇垫层时一并挖去。

  6.1.2.5挖土过程中和雨后复工时,应随时仔细检查土壁稳定和支撑牢固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骤然崩坍。

  6.1.2.6基坑(槽)施工排水

  基坑(槽)挖土,地下水渗入地表水流入,浸泡基坑(槽)会造成边坡坍方,基底地基土承载力下降,以及施工条件恶化等情况,所以应作好防水和排水措施(基坑(槽)排水方法为明排水和井点降低地下不位法)。

  6.2土方回填及地基局部处理

  6.2.1验槽

  基坑(槽)开挖完毕清理好以后,在基础施工前,监理单位须组织放大镜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共同进行验槽,以检查基坑(槽)开挖的质量和地基土与设计情况是否一致。

  验槽的主要内容和方法如下

  1)检查基坑(槽)开挖的长、宽尺寸及开挖深度是否正确,边坡坡度是否偏陡。

  2)观察槽壁土层分布情况及走向,初步判断是否已挖到设计所要求的土层,特别要注意观察土质是否与地质资料相符,是否需要进行处理。

  3)观察有没局部异常现象,如有,则要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处理。

  4)验槽时对构重要部位,即受力较大或沉降灵每的部拉(如承重墙、墙角、柱基等),要做出详细记录。

  6. 2.2局部异常地基的处理

  局部异常的地基,须进一步探明原因和范围,然后会同有关单位妥善处理,发保障建筑物建成后各部位沉降量一致。

  表1局部异常的地基的处理方法:

  名称处理方法

  松土坑(填土、软土)1、将土坑中松软土挖除,至见天然土为止,回填压缩性相近的土料或3:7灰土,分层夯实,每层厚度不大于200mm;如坑的范围较大时,则应将部分基础加深,基坑土作成1:2台阶边坡回填。2、为避免不均匀下沉,在防潮层设钢筋或钢筋砖圈梁。

  橡皮土1、应避免直接打夯,可采用晾槽或掺石灰粉的办法降低含水量。2、可采用掺碎石或小块石、卵石将土挤紧。3、将橡皮土挖去,再分层填灰土、砂土或一定级配的砂石夯实。

  古墓(墓穴)1、将墓穴中松土杂物挖出,分层回填原土或3:7灰土。2、如古墓中有文物,应及时报当地主管部门处理。

  古井(土井)1、如井在基槽中间,其内填土较密实时,可将井壁砖石拆除到基底以下1m,再用3:7灰土或土石英混合物分层回填夯实至基底。2、如井直径大于1.5m时,可做地基梁或在墙内配筋跨越;如井在基础的转角,除按1项处理外,还应在基础部位增设钢筋砼圈或挑梁加强。

  局部障碍物1、当基底下有旧墙基、砖石构筑物、老灰土、树根、管道等,应尽量挖除,拆掉至天然土为止,然后回填与基底天然土压缩性相近的材料或3:7灰土,逐层回填夯实。2、如障碍物挖除困难,可在两侧设一道钢筋梁跨越,并与障碍物上部保持一定空隙;或在障碍物上部做一层软性垫付层(土、砂混合物),以调整沉降。

  6.2.3土方回填放工

  土方的回填是将符合要求的土填充到需要填方的部位;回填土应满足密实度要求。所以,在填土施工时,应根据填土的用途,正确选择土料及填筑压实方法,确保填土施工质量。

  6.2.3.1对填土要求

  填土土料是保证填土密实度的关键。含水量过大的土料,可通过晾晒等方法解决。对墙基、室内地坪等处的回填土必须进行夯实。

  6.2.3.2影响填土密度的因素

  1)土的密度越高,其强度越高,变形越小。为了保证填土的密实度,填土应分层填筑和压实。各层填土应尽量采用同类土填筑,影响填土压实的主要因素有:a、含水量的影响。b、压实功的影响。c、铺土厚度的影响。d、土料的土质。

  2)土的压实方法有:碾压、夯压和振压三种。

  2.4土方施工的质量控制与安全技术

  6.2.4.1土方施工质量控制

  >表2土方施工的质量允许偏差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查方法

  柱基基坑基槽管沟土方、填方、场地平整排水沟地(路)面基层

  人工施工机械施工

  1标高+0-50+50-50+100-100+0-50+0-50用水准仪检查

  2长度、宽度、(由设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0-0-0-0+100-0用经纬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3边坡坡度-0-0-0-0-0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4表面平整度20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6. 3土方的安全施工

  6.3.1土方施工前,必须对场地内及附近的地上、地下管道、电缆及高压水管等的情况调查清楚。在特殊危险区域施工,必须设专人负责进行控制和管理。

  6. 3.2基坑(槽)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之间的间距应大于2.5m,挖土时,由上而下,逐层开挖,禁止掏洞开挖。

  6.3.3基坑边应设有安全防护栏杆。跨槽过桥应有牢因可靠的桥板和扶手栏杆,夜间必须有照明。

  6.3.4开挖较深的基坑(槽)时,应有护坡。坑边一般不准放物料,如确有必须,则应严格控制堆放高度、重量和到坑边的距离。

  6.3.5用挖土机施工时,在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许工人作业。

  6.3.6有危险的土方工程,要编制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坚廖贯彻执行,工地上应有醒目的标志或标语牌,以免发生意外。

  6.3.7如发现土坡松动、渗水、地面开裂,即应暂停施工,撒退工人,即时向有关单位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

  7、质量记录

  7.1基础坑(槽)验坑(槽)检查记录(监表土基-003)

  7.2填方土料及填土压实工程隐蔽检查记录(监表基-004)

  7.3地面基层分项工程质量抽检表(监表土基-008)

  7.4土方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监表土基-010)

  二、给水管道的质量监理

  1、材料质量的控制

  专业监理工程师实施材料报验制度,对进场喷灌设备管材管件检查出厂质量保证书资料,并见证取样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复检合

格后批准用于本工程。

  2、给水管道沟槽质量监理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沟槽开挖前,复核沟槽断面形式是否适用安全;施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随机复查沟槽开挖的中线位置、每侧宽度、沟槽高程,严防槽底土壤趋挖或扰动破坏。并要求承建商做好如下几点:

  (1)采取雨季、施工技术措施确保沟槽质量。

  (2)根据槽深、土质、地下水高低;施工季节以及槽边建筑物情况等因素,使支撑的加工制作符合要求。

  (3)检测管槽高程、确定干管的轴线位置,弯头、三通、四通及喷点的位置和管槽的深度,中线每侧底宽,注意不使槽底土壤结构遭受扰动或破坏,采用机械挖槽前,注意调查地下管线,审查其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当机械挖槽时,宜在设计槽底高程以上留20cm左右不挖作保护层。

  (4)挖基槽和管槽时,开挖后应立即浇筑基础,铺设管道,防止成塌方和风化底土。

  (5)不得扰动槽底土壤,如发生超挖,严禁用土回填,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

  (6)由于地质不均匀等设计以外的特殊情况,监理人员应会同设计、业主、承建商共同研究制定处理方案,并及时办理变更设计或洽商手续。

  3、给水PPR管道安装质量监理:

  (1)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承建商做好每根管子的外现检查;监理人员复查给水管道从其他渠道或构筑物中穿过的措施是否妥当适用,应确保不受污染,并督促承建商加强沟槽排水。

  (2)PPR管下管前,监理人员应检测挖好接口的工作坑,其尺寸要求是否符合规定。

  (3)安装PPR管材时,检查是否装有伸缩节以适应温度变形;检查管内不得进入砂石,要求施工方管道安好后,先不装喷头,冲洗管道后,把管中砂石等杂物都冲出来。

  (4)要求施工方试压试验报监理检查验收,PPR管管子下槽就位后将开口部分全部封闭,竖管用堵头封闭,逐段进行试压。

  (5)承建商检测管身试压试验合格后在监理人员监督下分层细填夯密实。

  (6)质量标准、检测频率与方法按给水PPR管安装质量标准并填写质量检测汇总表和旁站监理记录。

篇5:项目监理对工程建设合理化建议

  项目监理对工程建设的合理化建议

  一、对工程建设的合理化建议

  1、关于加强风险管理的建议

  关于工程风险,作为一个明智的有经验的承包人,对于它作出的报价应该是已经包含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风险的报价,所作的投标书上的技术措施应认为是足够的能保证工程施工进度安全质量和建筑物安全的技术措施。但是,由于客观上存在时间有限性以及市场竞争的残酷性,同时也存在业主提供资料的不全面性,往往会出现承包人不明智的报价,对风险估计不足。在施工中,时常出现承包人无视自己的过错,而一味地找业主的责任,这种局面的形成对业主和承包人以及监理工作的开展均不利。为此,为了更好地实现风险控制,建议:

  ⑴ 合同形式上区别对待,对于地质资料和周边环境资料相对稳定的,施工受周边环境的干扰相对较小的地段采用合价包干的形式。对于周边条件不稳定的项目如拆迁较长时间内不能解决的,采用单价包干的形式,而在合同有关变更条款上更加细化,杜绝变更的随意性发生。

  ⑵ 按照城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管理办法,要求承包人列出安全措施费清单。

  ⑶ 对于工程协调费,要求承包人在投标时应列出细目,以便实施中对照检查。

  ⑷ 对于在以往工程施工中无视自己过失片面强调业主责任给业主和监理工作造成很大难度的承包人,业主应坚决不允许进入建设市场。

  ⑸ 对于施工难度大的标段特别应选择业绩、信誉好、有类似施工经验的施工企业承建。

  2、关于合理低价中标的建议

  以往有些工程招标采取最低价中标的原则,在竞争中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性和残酷性,不少工程单位不明智地压低投标报价而中了标。结果在工程实践中入不敷出,对工程偷工减料;遇到难点问题又消极怠工或盲目抢工无视质量控制,工程管理混乱,业主和监理的监督工作非常困难,严重影响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工期。为避免类似诟病的再现,建议在概预算的基础上,定出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和评分标准,使承包人能合理低价中标。

  3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建议

  本项目工程难度大,施工工期紧,大型机械用电量大、吊装频繁、渣土多等安全文明施工的投入比较大。建议单列该笔费用,以便于专款专用,方便监督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体现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

  4 、关于关键工期控制措施的建议

  本次工程的工期十分紧迫,控制上存在较大困难,为了如期完成工程,建议业主将节点工期作为关键的里程碑工期,并与奖金挂钩,奖金数额依控制工作的难易程度而定,以激励房建工程承包人加大投入,保证如期或提早实现节点关键工期,保证大目标的实现。

  二、关于施工单位,特提出以下建议

  1、施工单位的流动资金的财务状况应列入资质审查范围。因为施工单位流动资金不足,对工程影响较大,在某些情况下,业主为了保证进度而不得不临时借款给承包商,再从月度支付款中扣除,这样容易造成施工单位有所依赖而出现不履行施工合同责任的现象,若发生这种情况,将给监理单位工作带来极大困难,有可能造成工作失控,建议业主优先选择流动资金充足、实力雄厚的施工单位。

  2、关于施工单位因为施工受当地群众干扰向业主提出索赔的问题,造成这种情况发生的原因很多,为了防止扯皮,建议在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及基本满足开工条件后,就应按时将施工现场移交给承包人施工,此后在工程竣工移交业主使用前发生的各种干扰应作为承包人的风险,由其负责处理。这样可促使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顾及群众利益,主动与当地群众搞好关系,使工程顺利进行。

  3、施工单位的分包问题。

  要严格控制施工单位的分包行为。因为分包再分包,往往带来层层拿管理费,层层剥皮,造成施工费用不足,施工质量难以保证。建议从有关合同条款中注明分包的定义,这样便于审查分包资质,避免分包单位素质差,给工程质量及监理工作带来麻烦。

  4、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

  施工单位应设立质量保证体系,实行质量包干,做到施工前有标准,施工后有考评,发现不合格的工程,自己进行修补或返工,直至达到规范标准才填写《质量验收通知单》,报监理验收。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主管质量管理工作,下设质检员。建议在项目实施中建立由施工单位主管质量负责人、业主有关代表及有关总监或副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的质量保证网。质量问题的决定必须先经质量网讨论后才能作出并报批,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5、监理批准的工程技术措施的经济责任问题

  施工单位通常认为,只要是监理批准的技术措施,若发生费用增加就应由业主支付。而监理则认为,只要不是设计变更,施工单位为达到工程目的而采取的手段或措施是施工单位的合同责任,即使有经济风险也是适宜的、可行的,业主对此并不负经济责任。为了避免相互扯皮,在承包人的施工合同中必须事先明确这一点。

  6、建议业主设立质量创优奖励金

  对工程量大和工程难度较大的工作(由业主、监理、承包人共同商定项目),工程达到优良级的予以奖励。奖励办法为:创优工程,奖励该部分建安工作量的1.5%~2%,凡属创优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则奖励该部分建安工作量的1~1.5%。指定创优工程若达不到优良级,则扣除承包人建安工作量的1~1.5%。

  三、关于现场管理的建议

  一、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建议首先选定总承包单位,后定土方开挖单位,这样可使现场布置一次到位,有利于场容建设和文明施工,同时在临建费用上可使委托人减少开支。但由于需较长的准备时间,一般情况下较难实现。但为使工程能顺利进行,至少总包单位应在土方工程完工前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提前进场进行施工准备,这样才能降低塔吊搭设对工程的影响。

  二、建议在设计合同中明确设计代表,每周到现场参加监理例会,负责协调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图纸问题,这样可避免因设计跟进不及时造成的进度延误。

  三、建议在总包合同中明确其对分包的管理职责、权限和需为分包提供的服务,可分别列项并计价取费,避免今后扯皮。对与总包签订合同的分包单位,应明确总包负有全面管理的职责,所有的技术资料总包均应签署意见;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分包单位,最方便的管理模式是要求其与总包签订配合协议,全面纳入总包的管理,若无法实现,至少也应明确总包对直接分包的资质、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进行审核签认,对现场的安全、进度负有管理责任,否则将增大现场的管理难度。

  四、建议在总包合同中明确其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责任,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协议,使委托人对其的奖惩有法可依。此协议可提高总包单位的责任感,有利于现场的安全管理。

  四、建议对设备采购订货进行专门重点控制

  本工程对设备质量要求高,品种多,涉及专业范围广。因此设备采购成为监理的重要课题。为使每一设

备采购达到较高的性能价格比而又不致使投资失控,设备采购必须专门进行重点控制,并应遵循一定的程序进行。

  一、成立设备采购专责小组,人员由专业工程师、内外贸商业人员及法律顾问组织。专责组向总监及业主负责。

  二、设备采购的前期阶段,主要工作由专业工程师进行,应:

  1、阅读设计图纸,深入了解业主及设计师的设计意图。

  2、了解工程进度和投资进度计划,制定设备采购计划。

  3、根据图纸要求及个人的专业知识与经验,决定采购原则,制定国内采购和国外采购清单。

  4、广泛与各供应商接触,考察供应商。重点是产品的品牌、性能及质量,售后服务与后勤支援能力及供应商本身的信誉,产品价格等因素。

  5、在熟识图纸要求及业主意图的同时,在对各可供产品性能质量有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制定设备采购招标书。

  6、根据对供应商考察的结果,对每一项采购邀请3 至4 个供应商参与投标报价。

  三、专业工程师与商业人员共同评议投标书并选择能提供设备的性能价格比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四、商业人员与中标供应商作商业谈判,力求得到最佳的商业供货条件。谈判应有专业工程师在场,使供应商确切了解订货的技术要求。

  五、合同底稿的技术条文应经专业工程师确认,确保技术要求得到落实。

  六、合同底稿应交法律顾问审阅,确保在合同执行出现矛盾时,业主方的利益得到保障。

  五、现场成品保护措施和制度化建设

  由于工期短、工序复杂、交叉作业频繁等,加之工人素质参差不齐,对现场成品保护的意识淡薄,有些甚至故意损坏,造成较大物质损失,甚至影响施工进度。所以监理公司参与监督各分包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极其必要。

  1、成品保护应纳入施工合同条款

  首先,在施工总包合同中,要明确施工总包单位是成品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同时也赋予总包单位在成品保护方面的权利,使得成品保护的责任和权限清晰。在总分包施工合同中,同样要加入成品保护和交接的有关条款要求在工程范围内,由业主、监理、总承包商牵头,制订有关成品管理保护措施。在必要的管理措施之外,还必须采用经济手段,通过一定的奖罚措施,促进管理。分包合同范围内,分包商要制定成品保护措施,并接受总包商的管理监督。

  监理例会上向总包、分包提出成品保护的重要性,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对工人思想教育,提高成品保护意识,做好自保和互保工作。

  2、要求施工单位安排专人现场不间断巡查,保护好自己的成品,把责任落实到个人及相应的班组。监理人员在现场巡查分包单位成品保护工作落实情况。

  3、对破坏成品的行为,要坚决进行处理,建议业主进行重罚。

  4、监理人员现场巡视监督中发现成品保护工作不力的地方,向承包人提出,如没有得到有效改正的,发出通知强制其整改。

  5、严格控制各施工单位进场材料,要按指定地点和要求进行堆放。

  6、不许闲杂人等进入现场,特别进入楼层;对楼层工作面的闲杂人员进行清场整治。

  7、建立严格的中间交工制度

  为了保证责任明确,避免合同纠纷。在分包合同内的分项工程完成后,由总承包商和监理组织中间交工验收,并对成品的保护情况进行验证和交接,留下书面记录。在各分部工程完成后,由监理单位组织核验,并对成品质量进行鉴定。单位工程竣工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工程部、物业管理部门、总承包商对本工程逐层办理交接手续,并完成对成品保护状态的验证。严把交接关,工作面完成后,交下一工序施工单位,同时交接成品保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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