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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项目监理工作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土地整理项目监理工作

难点、重点的内容及方法

  监理工作的重点应放在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上,根据监理合同段所管辖的工程内容、监理模式、工程特点及以往经验,高级驻地办的监理业务工作和实际分项,分部工程等方面进行技术分析。

  一、土方工程

  土方工程包括挖方和填方。在挖方工程中有一般建筑的工程线基坑、市政工程的管线基坑、道路挖方和建筑深基坑等。在填方工程式中有"三通一平"的大面积填土、路基填土、建筑基坑回填等。至于道路挖方、逆作法开挖另见其他监理细则。

  1、土方开挖

  1.1依据地质勘察报告,基础设计图和深基坑支护设计图以及《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审查基坑开挖的施工方案。对深基坑尤其要特别认真审查。

  1.2根据总平面图中的测量控制点和规划红线,监察与复核施工单位所放的线,务求准确。

  1.3深基坑开挖前须建议业主聘请专业队伍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道路路面、民房建筑等)进行监测。并协助业主确定监测队伍、监测项目与,内容。

  1.4深基坑开挖前还必须对支护结构的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允许开挖。

  1.5采用爆破工艺开挖的、应督促施工方和业主向对口政府部门申报,并接受其管理。

  1.6在基坑(槽)开挖过程中,经常巡视工地。注意如下问题:

  1)轴线桩、龙门板或水平桩有无位移;

  2)坑边堆土高度、位置与范围、以及建材堆放;

  3)土壁、坑底渗水现象;

  4)地表水、雨水冲刷情况;

  5)周边地面有无裂缝;

  6)有无塌方;

  7)土质异常、局部土质松软、古墓、古井、局部障碍物;

  8)施工进度;

  9)有无超挖(工程量超预算……)等待;

  10)施工安全(如下层掏洞开挖、挖土机下作业等)。

  1.7对先打(或钻、挖)桩后开挖基坑的工程,则在开挖前必须在施工方案中明确工程桩的保护措施,开挖中安排专人监测工程桩的位移、倾斜和桩身完整性。

  1.8暴露时间可能较长的深基坑,应建议业主聘请专业人员评估地基岩(土)层的风化速度,塌坑的可能性或基底会否隆起。

  1.9验槽

  当基坑(槽)开挖完成,并清理好之后,在基础施工前,组织有关单位共同验槽,并填写〈基槽复验记录表〉(监表土基-003)或〈基础坑(槽)验坑(槽)检查记录〉(监表土基-004)。验槽内容如下:

  1)基坑尺寸(长、宽、深)及坡度与设计图纸是否相符合;

  2)基坑壁土层分层,特别是基底土层与地质报告和设计图纸是否相同,(这对线基础和管线基础尤其重要);

  3)上部结构重要部位(即受力较大或沉降灵敏部位)土质如何;

  4)地基处理(或者只限局部)效果检验;

  5)桩头处理

  验槽后,确认合格,有关责任人签名确认。

  2、土方回填

  2.1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检查进场的土料土质,压实施工机械筛子等设备。

  2.2复核填土工程的轴线边线。(与施工方共同进行)。

  2.3审核施工方案。

  2.4随时检查压实机械的运作,以保证设计要求的压实功能;检查铺土厚度,土粒过筛情2况。

  2.5按相规范、规程或设计图要求,抽检填质量(如含水量、密实度指标),并填写〈填方土料及填土压实工程隐蔽检查记录〉(监表基-005)、〈地面基层分项工程质量抽检表〉(监表土基-011)和〈土方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监表土基-013)。

  2.6会同业主、施工单位等各方验收填土的面积、标高、坡度并签名确认。

  3、土方运输

  检查作业时间,进场的运输机械、人力,是否有准运证,如果夜间运土,是否报市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夜间运输等。

  4、工程量核算,挖方要注意岩与土的分界

  5、无论挖方还是填方,施工前均须审核施工队伍的资质。

  6、土方工程施工技术

  6.1基坑(槽)土方开挖

  6.1.1开挖基坑(槽)时,为了防止塌方,确保安全施工,坑壁槽边应采用一定措施,维持稳定。根据现场的土质及基坑(槽)的深度在开挖时确定放坡,或加临时对撑的形式来保持土壁稳定。

  6.1.1.1放坡

  土方开挖超过一定深度,可采用放坡形来维持边坡的稳定。放坡坡度的大小应根据土质、挖土深度、边坡留置时间、排水情况、边坡上部荷载及土方开挖方案等因素来考虑。

  6. 1.1.2土壁支撑

  开挖基坑(槽),采用放坡开挖比较经济。但有时由于场地的限制不能按要求放坡,或因土质的原因,放坡所增加的土量很大,在这种情况下可采用设置对撑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法有:横撑式支撑、锚着对撑、板桩对撑及地下连续墙。

  6.1.1.3基坑(槽)放线

  基坑(槽)开挖以前,必须根椐建筑平面图,将新建房屋的平面位置和高程。根椐建筑测量方法,在实地上划出基础开挖边线。

  定位放线的依据:总平面图中的测量控制点和规划红线。

  6. 1.1.4基槽开挖宽度的确定

  基础放线时,应根据基底面尺寸和埋置深度、土质好坏,以及地下水位高低等因素,考虑是否要放坡、留工作和加支撑,从而定出基坑(槽)开挖的上口尺寸。在实际工程中存在以下几种情况:a、不放坡、不加支撑。B、不放坡、留工作面。C、留工作面并加支撑。d、放坡。

  6.1.1.5基坑(槽)土方开挖

  基坑(槽)土方量小且分散时用人工开挖,一般量大集中的基坑(槽)土方工程,应尽量采用机械施工,以减轻劳动强度,加快工程进度,降低成本,缩短工期。

  6.1.1.6基坑(槽)开挖的深度控制

  当开挖到离坑(槽)底50~80cm时,应及时用水准仪测量标高,打上水平桩,以作挖坑(槽)时控制深度的依据。(水平桩一般沿基槽每隔壁3~4m钉设一个)。出可根据龙门板上的正负零标高,直接测量基槽的开挖深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6.1.2基坑(槽)开挖中的注意事项

  6.1.2.1开挖基坑(槽)之前应检查龙门板、轴线桩、水准标高,有无变位移动现象。并根据设计图纸校核基础放线的位置、尺寸等是否符合要求。

  6.1.2.2基坑(槽)开挖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时应尽可能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坊(槽)

内,以免引起塌方或地基土遭到破坏。

  6.1.2.3开挖基坑(槽)时,现场堆土一般要求离基坑(槽)边应在0.8m以外,堆置高度不宜超过1.5m,以免影响施工或造成坑边土壁塌方。

  6.1.2.4基坑(槽)开挖时,严禁搅动基底土层。因此,要加强抄平管理,以防超挖。如发生超挖现象,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在特别重要部位,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采取加固措施。基坑(槽)开挖到底如不能马上浇筑垫层,应在基底标高以上留150~300mm的土,待浇垫层时一并挖去。

  6.1.2.5挖土过程中和雨后复工时,应随时仔细检查土壁稳定和支撑牢固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骤然崩坍。

  6.1.2.6基坑(槽)施工排水

  基坑(槽)挖土,地下水渗入地表水流入,浸泡基坑(槽)会造成边坡坍方,基底地基土承载力下降,以及施工条件恶化等情况,所以应作好防水和排水措施(基坑(槽)排水方法为明排水和井点降低地下不位法)。

  6.2土方回填及地基局部处理

  6.2.1验槽

  基坑(槽)开挖完毕清理好以后,在基础施工前,监理单位须组织放大镜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共同进行验槽,以检查基坑(槽)开挖的质量和地基土与设计情况是否一致。

  验槽的主要内容和方法如下

  1)检查基坑(槽)开挖的长、宽尺寸及开挖深度是否正确,边坡坡度是否偏陡。

  2)观察槽壁土层分布情况及走向,初步判断是否已挖到设计所要求的土层,特别要注意观察土质是否与地质资料相符,是否需要进行处理。

  3)观察有没局部异常现象,如有,则要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处理。

  4)验槽时对构重要部位,即受力较大或沉降灵每的部拉(如承重墙、墙角、柱基等),要做出详细记录。

  6. 2.2局部异常地基的处理

  局部异常的地基,须进一步探明原因和范围,然后会同有关单位妥善处理,发保障建筑物建成后各部位沉降量一致。

  表1局部异常的地基的处理方法:

  名称处理方法

  松土坑(填土、软土)1、将土坑中松软土挖除,至见天然土为止,回填压缩性相近的土料或3:7灰土,分层夯实,每层厚度不大于200mm;如坑的范围较大时,则应将部分基础加深,基坑土作成1:2台阶边坡回填。2、为避免不均匀下沉,在防潮层设钢筋或钢筋砖圈梁。

  橡皮土1、应避免直接打夯,可采用晾槽或掺石灰粉的办法降低含水量。2、可采用掺碎石或小块石、卵石将土挤紧。3、将橡皮土挖去,再分层填灰土、砂土或一定级配的砂石夯实。

  古墓(墓穴)1、将墓穴中松土杂物挖出,分层回填原土或3:7灰土。2、如古墓中有文物,应及时报当地主管部门处理。

  古井(土井)1、如井在基槽中间,其内填土较密实时,可将井壁砖石拆除到基底以下1m,再用3:7灰土或土石英混合物分层回填夯实至基底。2、如井直径大于1.5m时,可做地基梁或在墙内配筋跨越;如井在基础的转角,除按1项处理外,还应在基础部位增设钢筋砼圈或挑梁加强。

  局部障碍物1、当基底下有旧墙基、砖石构筑物、老灰土、树根、管道等,应尽量挖除,拆掉至天然土为止,然后回填与基底天然土压缩性相近的材料或3:7灰土,逐层回填夯实。2、如障碍物挖除困难,可在两侧设一道钢筋梁跨越,并与障碍物上部保持一定空隙;或在障碍物上部做一层软性垫付层(土、砂混合物),以调整沉降。

  6.2.3土方回填放工

  土方的回填是将符合要求的土填充到需要填方的部位;回填土应满足密实度要求。所以,在填土施工时,应根据填土的用途,正确选择土料及填筑压实方法,确保填土施工质量。

  6.2.3.1对填土要求

  填土土料是保证填土密实度的关键。含水量过大的土料,可通过晾晒等方法解决。对墙基、室内地坪等处的回填土必须进行夯实。

  6.2.3.2影响填土密度的因素

  1)土的密度越高,其强度越高,变形越小。为了保证填土的密实度,填土应分层填筑和压实。各层填土应尽量采用同类土填筑,影响填土压实的主要因素有:a、含水量的影响。b、压实功的影响。c、铺土厚度的影响。d、土料的土质。

  2)土的压实方法有:碾压、夯压和振压三种。

  2.4土方施工的质量控制与安全技术

  6.2.4.1土方施工质量控制

  >表2土方施工的质量允许偏差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查方法

  柱基基坑基槽管沟土方、填方、场地平整排水沟地(路)面基层

  人工施工机械施工

  1标高+0-50+50-50+100-100+0-50+0-50用水准仪检查

  2长度、宽度、(由设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0-0-0-0+100-0用经纬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3边坡坡度-0-0-0-0-0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4表面平整度20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6. 3土方的安全施工

  6.3.1土方施工前,必须对场地内及附近的地上、地下管道、电缆及高压水管等的情况调查清楚。在特殊危险区域施工,必须设专人负责进行控制和管理。

  6. 3.2基坑(槽)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之间的间距应大于2.5m,挖土时,由上而下,逐层开挖,禁止掏洞开挖。

  6.3.3基坑边应设有安全防护栏杆。跨槽过桥应有牢因可靠的桥板和扶手栏杆,夜间必须有照明。

  6.3.4开挖较深的基坑(槽)时,应有护坡。坑边一般不准放物料,如确有必须,则应严格控制堆放高度、重量和到坑边的距离。

  6.3.5用挖土机施工时,在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许工人作业。

  6.3.6有危险的土方工程,要编制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坚廖贯彻执行,工地上应有醒目的标志或标语牌,以免发生意外。

  6.3.7如发现土坡松动、渗水、地面开裂,即应暂停施工,撒退工人,即时向有关单位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

  7、质量记录

  7.1基础坑(槽)验坑(槽)检查记录(监表土基-003)

  7.2填方土料及填土压实工程隐蔽检查记录(监表基-004)

  7.3地面基层分项工程质量抽检表(监表土基-008)

  7.4土方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监表土基-010)

  二、给水管道的质量监理

  1、材料质量的控制

  专业监理工程师实施材料报验制度,对进场喷灌设备管材管件检查出厂质量保证书资料,并见证取样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复检合

格后批准用于本工程。

  2、给水管道沟槽质量监理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沟槽开挖前,复核沟槽断面形式是否适用安全;施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随机复查沟槽开挖的中线位置、每侧宽度、沟槽高程,严防槽底土壤趋挖或扰动破坏。并要求承建商做好如下几点:

  (1)采取雨季、施工技术措施确保沟槽质量。

  (2)根据槽深、土质、地下水高低;施工季节以及槽边建筑物情况等因素,使支撑的加工制作符合要求。

  (3)检测管槽高程、确定干管的轴线位置,弯头、三通、四通及喷点的位置和管槽的深度,中线每侧底宽,注意不使槽底土壤结构遭受扰动或破坏,采用机械挖槽前,注意调查地下管线,审查其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当机械挖槽时,宜在设计槽底高程以上留20cm左右不挖作保护层。

  (4)挖基槽和管槽时,开挖后应立即浇筑基础,铺设管道,防止成塌方和风化底土。

  (5)不得扰动槽底土壤,如发生超挖,严禁用土回填,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

  (6)由于地质不均匀等设计以外的特殊情况,监理人员应会同设计、业主、承建商共同研究制定处理方案,并及时办理变更设计或洽商手续。

  3、给水PPR管道安装质量监理:

  (1)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承建商做好每根管子的外现检查;监理人员复查给水管道从其他渠道或构筑物中穿过的措施是否妥当适用,应确保不受污染,并督促承建商加强沟槽排水。

  (2)PPR管下管前,监理人员应检测挖好接口的工作坑,其尺寸要求是否符合规定。

  (3)安装PPR管材时,检查是否装有伸缩节以适应温度变形;检查管内不得进入砂石,要求施工方管道安好后,先不装喷头,冲洗管道后,把管中砂石等杂物都冲出来。

  (4)要求施工方试压试验报监理检查验收,PPR管管子下槽就位后将开口部分全部封闭,竖管用堵头封闭,逐段进行试压。

  (5)承建商检测管身试压试验合格后在监理人员监督下分层细填夯密实。

  (6)质量标准、检测频率与方法按给水PPR管安装质量标准并填写质量检测汇总表和旁站监理记录。

采编:www.pmceo.cOm

篇2:项目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项目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试行)

  一、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国家标准GB50319-2000《建设监理规范》;

  3、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国家行业标准:各行业标准。

  二、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概述

  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按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被授权处理关于施工中质量监理事宜。各片总监(监理部主任)为公司派驻现场的监理第一负责人。

  三、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会审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设计文件、图纸、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图纸时,广泛吸取意见,避免图纸中差错、遗漏。

  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对设计意图、施工作业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等进行全面交底,并形成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2、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之前,监理人员应审核进场材料和构件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对于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并与业主、施工单位一起去有关部门进行检验。

  3、设计变更制度

  如设计图纸错漏,或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合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通知书,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签发"设计变更指令",交由施工单位执行。

  4、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前,施工单位根据有关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工程隐蔽前三日提出检查申请,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陪同下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应通知设计、质检部门共同检查签认。

  5、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志簿和监理日志簿,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查。对较严重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1)检查结果不合格,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施工日志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纸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6、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利和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令其改正。

  (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价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或"竣工证书"。

  (4)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5)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7、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和业主,不得掩饰、隐瞒或借拖延上报。监理工程师应批示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必要时,发布停工指令,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明确事故的范围、缺陷程度、性质、影响和原因,调查必须全面、详细、客观、准确。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等各方参加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研究制定事故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缺陷的处理。质量缺陷处理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

  8、施工进行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应定期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计划,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9、投资监理制度

  (1)监理进驻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对重大变更设施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应及时掌握交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10、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应定期编写"监理月报",并于年末提出本部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建设单位。

  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描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11、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评定及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2)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并提交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不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3)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和绘制好竣工图,提供给监理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如下:

  1)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变更设计);

  2)服务过程记录,包括开工令、监理通知、备忘录、会议纪要等;

  3)分项、分部工程及竣工验收记录一份;

  4)工程监理总结。

  12、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的需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2)总监每周定期召开监理内部会议,检查本周监理工作

,沟通情况,相互交流,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下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篇3:建设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建设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一、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1、施工图会审:施工图纸交付,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和工程特点,找出需要的难题;找出图纸中问题和差错,以将图纸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主持,或受建设单位委托由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工程师就会同施工单位整理会议纪要,并请与会各主会签,通过建设单位交设计单位给予解释。图纸会审内容包括:

  (1)是否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图纸是否正式签署;

  (2)地质勘探资料是否齐全;

  (3)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

  (4)设计地震烈度是否符合当地要求;

  (5)专业图纸之间、平、立剖面图纸之间有无矛盾,标注有无遗漏;

  (6)总平面与施工图的平面尺寸标记等是否一致;

  (7)防火、消防是否满足要求;

  (8)结构图与建筑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建筑结构与各专业图纸的表示方法是否清楚;预埋件是否表示清楚;有无钢筋明细表;钢筋的构造要求中是否表示清楚;

  (9)施工图中所列各种标准图册施工单位是否具备;

  (10)材料、设备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新材料、新技术、新式设备的应用有无问题;

  (11)地基处理方法是否合理,建筑与结构构件能否施工,是否有施工不便的问题容易导致质量、安全、工程费用增加等方面的问题;

  (12)工艺管道、电气线路、设备、运输道路与建筑物之间相互间有无矛盾,布置是否合理;

  (13)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2、设计交底: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单位参加设计交底会,由设计单位就施工图设计文件做详细说明,包括总体简介、设计意图说明、特殊工业要求、建筑、结构、工艺、设备等专业在施工中难点、凝点和容易发生的问题说明,对图纸会审的问题进行解释等,设计交底会监理单位整理会议纪要,参加单位会签,作为施工和监理的依据。

  二、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表A3.1)报监理审核;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同意后报建设单位,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会审;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审核主要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是否有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

  4)工程部署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针对性;

  5)工期安排是否能够满足施工合同要求,进度计划是否能保证施工的连续性。施工所需人力、材料、设备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

  6)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7)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规定;

  8)季节施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可行、合理和先进。

  三、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表A1)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1)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施工人员、机具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6)建设单位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已召开。

  四、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验制度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使用报验单(表A3.2)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对进场的实物进行抽检。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表B2),限期撤出现场。

  五、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监理人员应进行旁站。

  2、承包单位应将具备条件的工序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表A3.3)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设计单位共同检查验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隐蔽。

  六、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由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通知单,通知单中应确定工程变更的工程及变更费用。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交施工单位执行。

  2、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送建设单位交原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通知单。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定。

  3、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情况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4、监理人员应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单位实施。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而实施的变更,监理人员不得予以计量。

  七、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利和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令其改正。

  2、如果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整改后报监理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或"竣工证书"。

  4、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5、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

,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八、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和业主,不得掩饰、隐瞒或借拖延上报。监理工程师应批示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必要时,发布停工指令,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明确事故的范围、缺陷程度、性质、影响和原因,调查必须全面、详细、客观、准确。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等各方参加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研究制定事故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缺陷的处理。质量缺陷处理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

  九、施工进行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应定期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计划,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十、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工程竣工验收依据

  1)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项目批文、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2)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查的文件。

  2、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已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分别出具的认可文件;

  6)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3、工程竣工预验收

  1)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先行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A7表),连同全部竣工资料表送监理项目部申请竣工验收;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处的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改正;

  3)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包括单机试车和无负荷试车)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试验,对重要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现场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报验单;

  5)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表B9)报建设单位。

  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工程竣工验收。

  十一、监理工作会议制度

  1、工程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工作情况;

  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论题;

  8)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由监理人员负责整理,并经与会各代表会签。

  2、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由监理人员负责整理,并经与会各代表会签。

  工地例会主要内容: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的原因;

  2)检查分析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步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其他有关事项。

  3、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专项问题。

  4、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每周应召开一次监理例会,检查本周监理工作,沟通情况,相互交流,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下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十二、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设专用"监理日记"本,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记",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的需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1)当日材料、构配件、设备及人员变化情况;

  2)当日施工的相关部位、工序的质量、进度情况、材料使用情况,抽检、复检情况,索赔(工期、费用)情况,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3)当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4)有争议的问题,各方相同的不相同意见及协调情况;

  5)天气、温度情况,天气、温度对质量的影响和采取措施与否;

  6)承包单位提出的问题,监理人员的答复等。

  2、现场监理人员均有监理工作日记本,监理人员当天工作及现场巡视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

  十三、监理月报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定期编写"监理月报",年末应提出项目部监理工作年度报告,监理月报告或年度报告内容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描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及有价值的经验等,其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之7.2条规定;

  2)监理月报告或年度报告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签认后分别报建设单位和公司本部。

  十四、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1、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关于监理项目部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需经公司经理签发送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走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由公司经理签发送建设单位;

  2、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动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文件送建设单位;

  3、总监理工程师决定对承包单位下达工程暂停指令时,应事先向公司经理汇报,经公司经理同

意后方可填写"B1工程暂停令"表;

  4、"B4监理工程师备忘录"表的使用应慎重,有必要使用时,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征得公司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5、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篇4:建设工程项目上半年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建设工程项目20**年度上半年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目录

  一、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

  二、明确本合同段安全生产的重点... 1

  三、制定安全生产监理计划... 2

  四、安全生产的学习、教育活动... 2

  五、安全生产的事前控制... 3

  六、安全生产的过程控制... 4

  七、小结... 6

  附件:安全生产活动图片资料... 7

  为了落实交通部、省交通厅、项目办、总监办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文件精神,实现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驻地办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本合同段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二OO七年第一、二季度安全生产“O事故”的良好成绩,现将我驻地办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工程开工前建立的各项保证体系由于人员的变更已不利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为了保证本合同段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驻地办在200年进场后更新了包括安全生产在内的一系列保证体系。根据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要求,驻地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为驻地高监童晓明,副组长为两个副驻地高监,成员为驻地办各专业工程师,其他所有监理员同时为安全督察员。(详见甘肃省平定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第八合同段驻地监理办安全领导小组名单)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工如下:

  组长:全面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工作;

  副组长:负责驻地办及施工单位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落实;

  成员:负责安全生产各种制度的编制,协助领导落实各项制度;负责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的落实;负责对承包人安全生产体系的监督;负责试验室安全管理的落实;掌握现场安全状态等。

  二、明确本合同段安全生产的重点

  根据本合同段20**年度施工计划,结合本合同段工程特点,驻地办在20**年第一明安全会议时即确了本合同段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主要包括:

  1、坝式路堤、高填土路堤及深挖路堑大部分已施工过半,普遍进入高陡边坡施工阶段,属于本合同段安全生产控制重点。

  2、本合同段共有大中桥梁6座,均已开始墩柱、盖梁及上部构造施工, 全部属于高空作业项目,属于本合同段安全生产控制重点。

  3、本合同段大中桥梁已陆续开始梁板吊装施工,跨径均在30~50m,施工难度较大,存在一定施工安全风险,属于本合同段安全生产控制重点。

  4、本合同段施工进度同总体施工进度相比仍然滞后,为了尽快追赶施工进度,必然增加夜间施工的次数,夜间施工安全隐患存在较多,属于本合同段安全生产控制重点。

  三、制定安全生产监理计划

  为了保证20**年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能够顺利有序的开展,驻地办于年初编制了第八驻地办20**年安全生产监理计划,对驻地办20**年安全监理工作做出了系统的规划,确保20**年安全监理工作能够有序的开展。具体制定内容包括: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及职责、20**年度安全监理计划、20**年度安全监理保证措施、主要项目安全监理工作要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内容。

  四、安全生产的学习、教育活动

  驻地办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通过实际案例分析、相关法律法规讲解、技术规范学习等各种手段提高驻地办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监理人员安全知识学习,保证人人都有安全责任心,人人都安全知识均过硬。

  1、20**年3月6日驻地办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主要教育内容为:上级下发的安全文件学习。

  2、20**年4月1日驻地办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教育内容为:我公司网站上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案例。

  3、20**年5月9日驻地办组织二工区监理组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教育培训内容为:大中桥梁板安装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五、安全生产的事前控制

  驻地办采取的事前控制手段包括: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监理内容和方法,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核验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场检查验收,检查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安全技术交底:

  根据本合同段20**年度施工特点,驻地办在明确本合同段安全监理控制重点的前提下,针对各重点工程编制了安全技术交底书,并坚持在每项重点控制工程开工前对相关监理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主要交低内容为各重点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内容、安全监理办法、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要求、工伤事故处理办法、相关应急救援预案。20**年度一、二季度已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的工程项目包括:路基土方开挖安全技术交底、墩台及其它高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高陡边坡安全技术交底、大中桥梁板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2、开工报告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为确保安全生产能够得到有效控制,防微杜渐,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驻地办在每项工程开工前对项目部上报的开工报告、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关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核。驻地办主要审核内容:是否进行了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制定了相应的安全方案、是否有健全的应急救援预案、特殊岗位工人是否持证上岗。

  3、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

  驻地办在每项工程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监督施工单位如实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大中桥梁板吊装等重要项目开工前驻地办均要求并参加了项目在施工现场召开的安全技术交底会。

  六、安全生产的过程控制

  1、驻地办监理工程师巡视

  驻地办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坚持巡视工地,认真查找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反安全生产的不规范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并在后续检查巡视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监督彻底整改。安全监理工程师每天填写安全巡视记录,客观地的记录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落实情况。

  驻地办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员在每天进行查验、旁站过程中对所查验或旁站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后立即要求整改,在整改完成前不允许后续施工的开展。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及整改结果均客观的记录在检查人当天的监理日志中。

  2、驻地办巡视:

  驻地办不定期对本合同段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反安全生产的不规范行为立即以监理指令的形式予以指出,并提出整改要求,项目部在整改完成后回复“承包人报告单”或“安全隐患整改反馈单”,由驻地办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并签认。

  20**年度一、二季度下发的安全监理指令或安全工程监理通知单包括:

  ⑴工程监理通知单(LDJL8-50):葫芦河大桥和小河坪中桥已进入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⑵安全监理指令单:张家学沟大桥50mT梁预制场存在的安全总是。

  以上安全问题驻地办均已在项目部整改落实后复查签认。

  3、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驻地办每月15日对本合同段全线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检查结束后驻地办下发检查情况通报,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归纳总结,并提出整改要求,责令承包人限期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整改完毕须报驻地办复查合格。

  4、每月一次安全专题会议

  驻地办每月30日召开安全专业会议,会议由全体监理人员参加,针对每月15日驻地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本月监理人员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并确定下阶段安全监理重点。

  七、小结

  通过上述工作,本合同段20**年第一、二季度实现了安全生产“O事故”的良好成绩,但安全生产工作无小事,必须持之以恒,不可麻痹松懈,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理,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附件:安全生产活动图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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