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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五懂八会七查三知一管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工程项目管理的五懂、八会、七查、 三知、一管

  进入二十一世纪,面对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即将加入WTO,我国装饰施工项目经理要与世界营造师一样,走向社会化,与国际市场接轨。社会人才的竞争,已悄悄从资格考评向能力考评转化;把学历当做就业的门槛,随着时代的步伐将会演变,文凭社会肯定要向能力社会转变。

  对于建筑装饰施工企业而言,装饰不仅要满足人们对工作、生活、休闲、娱乐环境的功能要求,而且还要满足对于美的享受的需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五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机械、新管理不断涌现,装饰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建筑装饰是高附加值的产业,走资源节约、高新技术、环境保护、优质优价的道路。

  对我国单个或多个建筑装饰施工项目而言: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委托的代表,又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为此,要具有敬业精神——爱岗敬业和职业道德,为工程创优,为企业和集体创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经理应是理论和实践兼能、技术和经济兼通、管理与组织兼行的复合人才,他才能立足、发展,成为装饰市场竞争的强者。

  目前,项目经理的人才素质,虽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多年的实践经验,但在与国际市场接轨、落实规范服务、树立成功意识、创一流建筑装饰企业等方面尚有差距。如何树立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体现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应该具备“五懂”、“八会”、“七查”、“三知”、“一管”、“一分析”。

  五懂:

  1、懂建筑装饰施工及验收规范;

  2、懂建筑装饰分项工程工艺标准;

  3、懂工程检验评定标准和检验方法、检测手段;

  4、懂安全技术措施及有关安全、防火规定;

  5、懂岗位责任制及其它各项科学管理制度。

  八会:

  1、会看施工图纸、含效果图;

  2、会抄平放线、含坐标、标高及造型实样弹线;

  3、会计算工程量按定额进行活劳动物化劳动分析;

  4、会编制施工细致设计、含网络图;

  5、会填写施工任务书和限额领料卡(单);

  6、会办理各种核定签证手续(含工程索赔);

  7、会进行技术安全防火交底、(进行安全教育);

  8、会计算机(电脑)和外语。

  七查:

  1、查图纸;

  2、查材料和特殊材料;

  3、查大中小型机械、含电动机具;

  4、查内委外委预制加工成品、半成品及部件;

  5、查工种之间的配合与搭接;

  6、查装饰与土建、安装工程的工序衔接;

  7、查劳动力和特殊劳动力。

  三知:

  1、施工技术知识;

  2、经济管理知识;

  3、法律知识。

  一管:

  全面质量管理(TQC)要与实施ISO9000国际质量认证贯标工作(国际标准规范)挂钩。

  目标:ISO

  程质量含技术资料

  目标值建设速度

  成本消耗

  阶段:P、D、C、A、四个阶段。

  P计划阶段:

  一回头看;找出问题所在。

  二找特点;进行因果分析。

  三靠群众;订出切实措施。

  四定标准;找出管理目标。

  D实施阶段(执行):

  五抓自检;进行质量控制。

  六建档案;积累控制数据。

  七画图表;观察质量波动。

  八订管点;把住关键工序。

  C检查阶段:

  九搞检查;进行措施对比。

  A处理阶段(循环):

  十作总结;以利持续循环。

  一分析:

  企业经济效益(税后利润情况)

  企业社会效益(信誉)

  总之,装饰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应具备德才兼备、经验丰富、创新精神。知识在经济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拥有更多管理知识的人将会获得更高报酬的工作,企业将会是市场的赢家,国家将会有更快的发展。装饰事业选择了你,你选择了装饰事业,为了现代建筑装饰行业的兴旺发达,为了让我们的装饰企业“立足国内,跨出国境,冲出亚洲,打入国际市场”,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是项目经理永恒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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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项目管理WBS分解结构

  工程项目管理的WBS分解结构

  A 签订项目管理委托合同

  B 项目管理部进场

  C 工程图设计

  C/01 方案设计

  C/02 初步设计

  C/03 初步设计报批

  C/04 施工图设计

  C/04.01 施工图设计

  C/04.02 施工图审核

  C/04.03 交付图纸

  D 办理项目规划手续

  D/01 申请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通知书

  D/02 专项审批(人防、消防、交通、园林)

  D/03 年度开工计划转正式计划

  D/04 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 办理工程开工证

  E/01 领取开工审批表

  E/02 市政配套签署意见

  E/03 招标办领取申请表

  E/04 招标办办理审批手续

  E/05 施工总承包合同运作

  E/05.01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与送审

  E/05.02 投标预备会

  E/05.03 发招标文件

  E/05.04 勘查现场

  E/05.05 招标文件编制与提交

  E/05.06 开标

  E/05.07 组织投标单位答辩,编制评标报告

  E/05.08 定标、发中标通知书

  E/05.09 商定总承包合同并签署

  E/05.10 总承包合同备案

  E/06 监理合同运作

  E/06.01 投标资格审查

  E/06.02 发招标文件

  E/06.03 勘查现场

  E/06.04 招标文件编制与提交

  E/06.05 发标

  E/06.06 组织投标单位答辩、编制评标报告

  E/06.07 定标、发中标通知书

  E/06.08 监理合同签署

  E/06.09 监理合同备案

  E/07 执行监理合同

  E/07.01 项目监理大纲审查

  E/07.02 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理业绩评价

  E/07.02.01 工程进度控制

  E/07.02.02 工程质量控制

  E/07.02.03 工程成本控制

  E/07.02.04 工程变更、费用索赔与价格调整管理

  E/07.02.05 工程施工风险防范与管理

  E/07.02.06 工程计量与支付的管理

  E/08 办理委托质量监督手续

  E/08.01 办理市监督总站登记

  E/08.02 政府质量监督部门批准手续

  E/08.03 交纳监督费

  E/09 施工单位和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签章

  E/10 粘土砖限制使用费交付

  E/11 交纳北京市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E/12 市统计局办理手续

  E/13 向市建委申领开工许可证

  F 施工准备

  F/01 拆除

  F/01.01 市场调研、编制招标文件

  F/01.02 商务谈判

  F/01.03 确定拆迁单位、签订合同

  F/01.04 申办拆除许可证

  F/01.05 拆除施工

  F/01.06 探察封堵地下管道

  F/02 筹组施工项目部

  F/03 砌筑现场围墙、场地平整

  F/04 施工用电和给排水敷设

  F/05 临设搭建

  F/06 规划钉桩

  F/07 完成施工准备

  G 建安工程

  G/01 降水、土方、护坡工程

  G/01.01 分包工程合同运作

  G/01.01.01 文件编制

  G/01.01.02 工程招标、评标、决标

  G/01.01.03 签订合同

  G/01.02 执行合同

  G/01.02.01 审定土方工程施工方案

  G/01.02.02 放线、验线

  G/01.02.03 土方施工

  G/01.02.04 土方工程验收

  G/02 地下结构

  G/02.01 验槽

  G/02.02 垫层、防水、底板施工

  G/02.03 -2层施工

  G/02.04 -1层施工

  G/03 主体结构

  G/03.01 首层结构施工

  G/03.02 2层结构施工

  G/03.03 3层结构施工

  G/03.04 4层结构施工

  G/03.05 5层结构施工

  G/03.06 6层结构施工

  G/03.07 7层结构施工

  G/03.08 结构工程验收

  G/04 屋面工程及屋面设备安装

  G/04.01 女儿墙、出屋面管口、设备基础

  G/04.02 防水及面层施工

  G/04.03 屋面机房、设备安装

  G/04.04 屋面工程验收

  G/05 电梯工程

  G/05.01 电梯工程合同运作

  G/05.01.01 施工单位资格预审

  G/05.01.02 电梯工程招标文件编制

  G/05.01.03 报业主审批

  G/05.01.04 确定投标单位

  G/05.01.05 工程发标

  G/05.01.06 回标

  G/05.01.07 评标

  G/05.01.08 编制评标报告

  G/05.01.09 业主确定中标单位

  G/05.01.10 签订施工及供货合同

  G/05.0

2 执行电梯工程合同

  G/05.02.01 设备加工

  G/05.02.02 设备到货验收

  G/05.02.03 电梯井道设备安装

  G/05.02.04 机房设备安装

  G/05.02.05 其他成组设备安装

  G/05.02.06 运行调试

  G/05.02.07 电梯预验收

  G/06 高压变配电工程

  G/06.01 高压变配电工程合同运作

  G/06.01.01 施工单位资格预审

  G/06.01.02 变配电招标文件编制

  G/06.01.03 报业主审批

  G/06.01.04 修改、定稿

  G/06.01.05 确定投标单位

  G/06.01.06 工程发标

  G/06.01.07 回标

  G/06.01.08 评标

  G/06.01.09 编制评标报告

  G/06.01.10 业主确定中标单位

  G/06.01.11 签订施工及供货合同

  G/06.02 执行高压变配电工程合同

  G/06.02.01 设备加工

  G/06.02.02 设备到货与验收

  G/06.02.03 设备安装

  G/06.02.04 试运行

  G/06.02.05 变配电设备验收

  G/07 空调工程

  G/07.01 空调工程合同运作

  G/07.01.01 施工单位资格预审

  G/07.01.02 空调招标文件编制

  G/07.01.03 报业主审批

  G/07.01.04 修改、定稿

  G/07.01.05 确定投标单位

  G/07.01.06 工程发标

  G/07.01.07 回标

  G/07.01.08 评标

  G/07.01.09 编制评标报告

  G/07.01.10 业主确定中标单位

  G/07.01.11 签订施工及供货合同

  G/07.02 执行空调工程合同

  G/07.02.01 设备加工

  G/07.02.02 设备到货与核查

  G/07.02.03 风机盘管安装

  G/07.02.04 自燃冷热源机组安装

  G/07.02.05 系统试运行

  G/07.02.06 空调系统验收

  G/08 通风排烟工程

  G/08.01 通风排烟工程合同运作

  G/08.01.01 施工单位资格预审

  G/08.01.02 空调招标文件编制

  G/08.01.03 报业主审批

  G/08.01.04 修改、定稿

  G/08.01.05 确定投标单位

  G/08.01.06 工程发标

  G/08.01.07 回标

  G/08.01.08 评标

  G/08.01.09 编制评标报告

  G/08.01.10 业主确定中标单位

  G/08.01.11 签订施工及供货合同

  G/08.02 执行通风排烟工程合同

  G/08.02.01 设备加工

  G/08.02.02 设备到货

  G/08.02.03 设备安装

  G/08.02.04 试运行

  G/08.02.05 通风排烟系统验收

  G/09 变配电防雷接地

  G/09.01 设备安装

  G/09.02 防雷接地验收

  G/10 热水自引水工程

  G/10.01 热水自引水工程合同运作

  G/10.01.01 施工单位资格预审

  G/10.01.02 空调招标文件编制

  G/10.01.03 报业主审批

  G/10.01.04 修改、定稿

  G/10.01.05 确定投标单位

  G/10.01.06 工程发标

  G/10.01.07 回标

  G/10.01.08 评标

  G/10.01.09 编制评标报告

  G/10.01.10 业主确定中标单位

  G/10.01.11 签订施工及供货合同

  G/10.02 执行热水自引水工程合同

  G/10.02.01 设备加工

  G/10.02.02 设备到货

  G/10.02.03 设备安装

  G/10.02.04 试运行

  G/10.02.05 热水自引水系统验收

  G/11 初装修

  G/11.01 隔墙、维护墙砌筑

  G/11.02 墙地面抹灰、修补

  G/11.03 初装修验收

  G/12 精装修

  G/12.01 委托精装修设计

  G/12.01.01 设计单位资格预审、评价

  G/12.01.02 签订精装修合同

  G/12.01.03 精装修设计方案

  G/12.01.04 业主审定方案

  G/12.01.05 施工图设计

  G/12.02 精装修施工合同运作

  G/12.02.01 编制施工招标文件

  G/12.02.02 招标文件讨论

  G/12.02.03 招标文件报业主审批

  G/12.02.04 精装修发标

  G/12.02.05 精装修回标

  G/12.02.06 精装修评标

  G/12.02.07 编制评标报告

  G/12.02.08 确定中标单位

  G/12.02.09 签订施工合同

  G/12.03 执行精装修施工合同

  G/1

2.03.01 二次设计

  G/12.03.02 二次设计确认

  G/12.03.03 样板间施工

  G/12.03.04 执行精装修施工计划

  G/12.03.05 精装修成果验收

  G/13 外装修

  G/13.01 外装修施工合同运作

  G/13.01.01 编制外装修招标文件

  G/13.01.02 招标文件讨论

  G/13.01.03 招标文件报业主审批

  G/13.01.04 外装修发标

  G/13.01.05 外装修回标

  G/13.01.06 施工队伍考察

  G/13.01.07 外装修评标

  G/13.01.08 编制评标报告

  G/13.01.09 确定中标单位

  G/13.01.10 签订外装修施工合同

  G/13.02 执行外装修施工合同

  G/13.02.01 二次设计

  G/13.02.02 二次设计确认

  G/13.02.03 预留预埋施工图

  G/13.02.04 材料订货、加工

  G/13.02.05 外窗安装

  G/13.02.06 玻璃幕墙施工

  G/13.02.07 干挂石材施工

  G/13.02.08 外装修验收

  G/14 消防工程

  G/14.01 消防工程合同运作

  G/14.01.01 编制招标文件

  G/14.01.02 招标文件讨论

  G/14.01.03 招标文件报业主审批

  G/14.01.04 发标

  G/14.01.05 回标

  G/14.01.06 评标

  G/14.01.07 编制评标报告

  G/14.01.08 确定中标单位

  G/14.01.09 签订施工合同

  G/14.02 执行消防工程合同

  G/14.02.01 二次设计

  G/14.02.02 二次设计确认

  G/14.02.03 设备订货、加工

  G/14.02.04 消防系统安装

  G/14.02.05 安装结束

  G/15 弱电工程

  G/15.01 弱电工程合同运作

  G/15.01.01 系统功能确定

  G/15.01.01.01 楼宇自控系统

  G/15.01.01.02 有线及卫星电视系统

  G/15.01.01.03 综合布线系统

  G/15.01.01.04 保安监控及广播系统

  G/15.01.01.05 红机电话手机直放系统

  G/15.01.01.06 车库管理系统

  G/15.01.01.07 业主确定系统功能

  G/15.01.02 编制招标文件

  G/15.01.03 招标文件讨论

  G/15.01.04 招标文件报业主审批

  G/15.01.05 确定投标单位

  G/15.01.06 发标

  G/15.01.07 回标

  G/15.01.08 评标

  G/15.01.09 编制评标报告

  G/15.01.10 确定中标单位

  G/15.01.11 签订施工合同

  G/15.02 执行弱电工程合同

  G/15.02.01 二次设计

  G/15.02.02 二次设计确认

  G/15.02.03 设备订货、加工

  G/15.02.04 弱电系统集成

  G/15.02.04.01 楼宇自控系统安装调试

  G/15.02.04.02 有线及卫星电视系统安装调试

  G/15.02.04.03 综合布线系统安装调试

  G/15.02.04.04 保安监控及广播系统安装调试

  G/15.02.04.05 红机电话手机直放系统安装调试

  G/15.02.04.06 车库管理系统安装调试

  G/15.02.05 弱电系统验收

  H 市政工程

  H/01 图纸及报装

  H/01.01 施工总平面图

  H/01.02 完善其它报装

  H/01.03 确定各管口位置

  H/01.04 竖向平面图

  H/01.05 市政管线综合图

  H/01.06 各专业设计单位问题协调

  H/01.07 完成市政工程设计

  H/02 市政施工

  H/02.01 供电工程

  H/02.01.01 报装

  H/02.01.02 施工图设计

  H/02.01.03 施工

  H/02.01.04 竣工验收

  H/02.02 排水系统

  H/02.02.01 报装

  H/02.02.02 施工图设计

  H/02.02.03 施工

  H/02.02.04 竣工验收

  H/02.03 电信工程

  H/02.03.01 报装

  H/02.03.02 施工图设计

  H/02.03.03 施工

  H/02.03.04 竣工验收

  H/02.04 有线电视工程

  H/02.04.01 报装

  H/02.04.02 施工图设计

  H/02.04.03 施工

  H/02.04.04 竣工验收

  H/02.05 供水开通

  H/02.06 热水开通

  H/02.07 燃气工程

  H/02.07.01 报装

  H/02.07.02 工程设计

  H/02.07

.03 燃气内管线施工

  H/02.07.04 燃气外管线施工

  H/02.07.05 燃气内外管线连接

  H/02.07.06 燃气内外管线验收

  H/02.08 园林绿化工程

  H/02.08.01 报装

  H/02.08.02 施工图设计

  H/02.08.03 施工

  H/02.08.04 竣工验收

  H/02.09 室外照明工程

  H/02.09.01 报装

  H/02.09.02 施工图设计

  H/02.09.03 施工

  H/02.09.04 竣工验收

  H/02.10 雨污水及道路工程

  H/02.10.01 报装

  H/02.10.02 施工图设计

  H/02.10.03 施工

  H/02.10.04 竣工验收

  H/02.11 其它市政工程

  I 验收、移交

  I/01 电梯验收

  I/02 人防工程验收

  I/03 消防工程验收

  I/04 项目竣工验收

  I/05 项目竣工备案

  I/06 办理结算手续

篇3:工程项目管理讲义

  工程项目管理讲议

  第一讲 工程项目管理总论

  第一节工程项目的含义及分类

  一、项目的界定

  什么是项目,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认识标准,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如下:

  1.美国项目管理协会在其《PBK》中称“项目是可以按明确的起点和目标进行监控的任务”。

  2.美国较权威的项目管理专着《PSAPSC》界定为:“项目可以视为具有下列特征的系列活动和任务:有明确的目标;有确定的起点和终点;有资金限定;需要资源”。

  3.《管理百科全书》中称:“项目是一个用于达到某一目标的组织单元,这个目标是遵守预算限额,依照预定的性能规定,准时成功地完成一件开发性的产品或劳务”。

  4.世界银行对项目的界定为:“(1)是一次性的投资方案或规划方案;(2)是一种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方法;(3)是有明确的目标、起点和终点;(4)是实现目标的手段,应服从于主体的管理目的”。

  5.美国项目管理专家约翰·宾认为:“项目是在一定的时间内,在预算规定范围内,需要达到预定质量水平的一项一次性任务”。

  以上对项目概念的界定,虽然提法有区别和用词方面不同,但本质内容基本相同。通过互相比较有助于我们对项目的概念和特征有一个客观全面的认识。

  项目是指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限定的时间、限定的资源和限定的质量标准),具有完整的组织结构,为实现特定的明确目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生产能力)而进行的一次性社会经济活动。

  具有下列特点的一次性任务应作为项目来组织管理:

  1.为了明确的目的(项目的功能或成果)。

  2.需要投入较多的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

  3.项目成果的价值相对较大。

  4.项目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或具有开发创造性。

  5.有特定的约束条件。

  6.是一项系统工程。

  由此可见,许多相对简单、不甚重要的一次性事务未必需要作为一个项目来管理。

  二、项目的特征 (P3页)

  1.项目的单件性

  2.项目目标的明确性

  3.项目的约束性

  4.项目的系统性

  5.项目的相对独立性

  三、工程项目的含义和分类(P5页)

  1. 工程项目按管理主体和内容不同分类;

  2. 工程项目按其统计含义及管理层次不同分类;

  3. 工程项目按其专业不同分类;

  4. 按照工程项目的建设性质不同分类;

  5. 按照工程项目的用途不同分类;

  6. 按照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不同分类;

  7. 按照工程项目的投资规模不同分类;

  8. 按照项目投资来源渠道不同分类;

  四、工程项目的特征

  工程建设项目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 建设项目属于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若干互相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所组成的,建设中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项目。

  2. 在一定的条件约束下,以形成固定资产为特定目标。约束条件:一是时间约束,即一个建设项目有合理的建设工期目标;二是资源约束,即一个建设项目有一定的投资总量目标;三是质量约束,即一个建设项目都有预期的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和使用效益目标。

  3. 建设项目需要遵循必要的建设程序和经过特定的建设过程。即一个建设项目从提出建设的设想、建议、方案拟定、评估、预算、勘察、设计、施工一直到竣工验收、投产(或投入使用),是一个有序的全过程。

  4. 建设项目按照特定的任务,具有一次性特点的组织方式。表现为资金的一次性投入、建设地点的固定性、设计任务的一次性、施工的单件性。

  5. 具有投资限额标准。只有达到一定限额投资的才作为建设项目,不满限额标准的称为零星固定资产购置。随着gg开放,这一限额逐步提高。

  五、工程项目的组成 (P7页)

  为了对工程项目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国家统计部门统一规定将建设项目划分为若干个单项工程,即一个建设项目由若干个单项工程组成;一个单项工程又由若干个单位工程组成;一个单位工程又是由若干个分部工程组成;一个分部工程由若干个分项工程组成。

  建设项目{ N个单项工程{ N个单位工程{ N个分部工程{ N个分项工程

  第二节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一、建设程序的概念和发展过程

  建设程序是指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必须遵循的先后顺序, 建设程序是对基本建设工作的科学总结,是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固有的客观规律的集中体现。

  二、建设程序的内容

  1.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是对拟建项目的设想。内容包括建设规模、建设依据、建设布局和建设进度、建设费用等。建设单位需要告诉国家有关部门,所报拟建项目的建设与国家政策、计划的吻合性,根据建设条件投入资金和人力的可行性,进而说明该建设项目的必要性。

  2.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是对建设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销售是否适应市场需求)进行科学分析和论证的一种方法。它主要是在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对项目有关的社会、经济和技术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并对各种可能的建设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进行科学的预测和评价,是建设项目能否成立进行决策的依据和基础。

  3. 设计工作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工程建设进入设计阶段。分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4.建设准备

  (1)进行征地和拆迁工作;

  (2)立项报建工作;

  (3)编制具体的建设实施方案,制订年度工作计划;

  (4)组织勘察、设计招标,选择勘察、设计单位;

  (5)提出材料、设备采购计划;

  (6)申请贷款,签订贷款协议、合同;

  (7)进行建筑场地“三通一平”

  (8)组织监理、施工招标,选择监理、施工单位;

  (9)施工图送审备案。

  5.建设实施

  (1)审查监理规划和施工组织设计,申办建筑施工许可证;

  (2)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

  (3)申请规划勘验红线,交接座标、水准点;

  (4)按月度材料计划组织市场调查和询价;

  (5)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和签证记录;

  (6)深入现场,协调工作,解决问题;

  (7)实施阶段,对质量、成本和进度实行有效管理和控制;

  6.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一是捡验设计和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保证项目按设计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

  二是参与项目建设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以总结经验教训;

  三是建设单位对验收质量合格的项目可以及时移交投入使用,转入固定资产和办理业主产权。

  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组织质量初验合格,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经监理审批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拟编验收规划程序并主持验收,政府质监部门监督验收程序的合法性。

  第三节 工程项目管理

  一、工程项目管理的特点(P13页)

  1. 工程项目管理是一种一次性管理

  这是由工程项目的单件性特点决定的。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一旦出现失误,很难有纠正机会,只有遗憾而已。这一点与工厂车间管理和企业管理有明显不同。为避免遗憾的出现,对项目建设中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实行科学、严密的管理。

  2. 工程项目管理是一种全过程的综合性管理

  项目的生命周期是一个有机的成长过程。项目的各个阶段既有明显的界限,又相互有机衔接,不可间断。这就决定了项目管理应该是项目生命周期全过程的管

理。对项目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如规划、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遂步由专业的企业或独立的部门去完成。在这种情况下,特别是各专业结合部的有机衔接,更需要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3. 工程项目管理是一种约束性很强的管理

  项目管理的约束条件,既是项目管理的必要条件,又是不可逾越的限制。工程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特征,其明显的目标和时间限制,既定的功能要求,以及质量标准和预算额度,决定了约束条件的约束强度比其它管理更高。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特点在于工程项目管理者在一定的时间内,善于应用这些条件,而又不能超越这些条件的情况下,完成既定任务,达到预期的目标;否则,时间不再来,条件不再有,项目管理即告失败。

  4. 项目管理和一般企业管理活动的区别

  虽然从总体上看, 项目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主要部分。但由于项目管理的特殊专业化性质,使其不同于管理的其他部分,有必要分析了解项目管理同一般企业管理活动的区别。

  第一,从对象上看, 项目管理的对象是项目,即一种单次性活动;而企业管理的活动是企业,即一种持续稳定的经济实体。不同的对象,有着不同的目标、内容、特点与运行规律,相应地也就需要进行不同的管理。项目管理的对象是项目寿命周期全过程,需要按项目的特征及寿命周期运行规律进行组织管理。企业的管理对象是综合的生产经营业务, 需要按企业的特点及经济活动的规律进行管理。

  第二, 从目标上看,企业是以持续稳定的利润为目标;项目则是以项目目标为目标,是一种以效益为中心,以项目成果和项目约束实现为基础的目标体系。项目的目标是临时的短期的,企业的目标是长远的稳定的。

  第三,从特点和运行规律上看,项目是一种单次多变性的活动,其管理的特殊性在于管理的灵活适应性;其管理的规律是以项目寿命周期和项目活动的内在规律为基础的。而企业是一种持续的稳定性活动,其管理的特殊性在于规范稳定性,其管理规律是以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经营活动内在规律为基础的。

  第四,从内容上看, 项目管理活动局限于一个具体项目从决策到完成的过程,主要包括:论证决策、规划设计、实施执行、终结评估等活动,是一种任务型的管理。企业管理则是一种职能管理与作业管理的综合,本质是一种实体型管理,主要包括:企业综合性管理、专业性管理和作业性管理。

  第五,从管理手段上看, 项目管理的手段主要是以一些单次性任务为基础的管理技术,如分析论证技术、规划控制技术等。企业管理的手段十分广泛,包括许多综合性的管理技术,如财务会计技术、企业战略技术、市场开拓技术等。

  第六,从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上看,项目管理是法定授权项目人作为其全过程全权的负责人,项目管理的重要特征在于其高度的个人负责制。而企业管理是以企业领导班子(包括董事会、经理班子)作为全面的全权负责人的,企业经理一般只是其中主要的执行代理人,这可以说是一种有约束条件的个人负责制。

  二、工程项目管理的指导思想

  1.科学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

  2.依靠市场,推动市场发展的思想

  3.系统管理的思想;(P19页) 系统管理四项原则

  4.树立现代化管理思想

  现代科学管理原理:系统原理、分工协作原理、反馈原理、能级原理、封闭原理、弹性原理。(P19页)

  思考题:

  1.项目是在一定的时间内,在预算规定范围内,需要达到预定质量水平的一项一次性任务。项目不是名称,汉语用词解释应为动词而不是名词。

  2. 项目有一定的约束条件,即限定的时间、限定的资源和限定的质量标准。形成工程项目管理的三大目标:工期、成本(造价)、质量标准。

  3. 项目是一次性社会经济活动,不是某一个固定目的物。不能把一栋已建好的大楼说成是一个项目,只能说建造该大楼的过程和活动是一个项目。

  4. 项目一次性任务的特征,决定了在过程中的失误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留下遗憾,或永久性缺限。项目管理如何实行有效的纠错机制尤其关健。

  5. 在工程项目生命周期全过程的管理中,如何协调处理目前存在的各专业结合部的衔接,避免各行其是工作脱节问题。

  6. 不能以企业管理的方法进行项目管理,同样不能以项目管理的方法去管理企业。如何去理顺公司目前存在项目管理和企业管理的思路?

  7.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产权请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产权请晰, 政企分开公司巳具备条件; 权责分明, 管理科学这属于理念和策略问题。

  权责不分明,没有激励机制,有职位找不准工作的重心位置,好的得不到宣扬,差的得不到惩戒,好与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

  管理不科学,无法建立一整套适合公司发展的管理体系,专业之间、部门之间结合部的衔接工作脱节,造成工程项目管理无法有序进行,岑信大厦的铝合金和电梯安装,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篇4:工程项目管理注意法律问题解答(普法版)

  工程项目管理注意法律问题的解答(普法版)

  1、与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分包方签订施工合同以及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后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与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分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以及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法院将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对工程中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税金、利润作出裁决。

  2、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应如何办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3、与工程局没有合同关系的分包方以及施工人员是否可以起诉工程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4、签订施工合同时对垫资及其利息的有关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华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5、对于欠付工程款的利息的有关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这是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不同履行情况,把工程欠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分为三种情况。建设工程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建设工程的交付也是一种交易行为,一方交付商品,对方就应当付款,该款就产生利息。建设工程因结算不下来而未交付的,为了促使发包人积极履行给付工程价款的主要义务,把承包人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作为工程价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当事人因结算纠纷起诉到法院,承包人起诉之日就是以法律手段向发包人要求履行付款义务之时,人民法院对其合法权益应予以保护。

  6、施工区域未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应承担的责任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工程局在进行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消除可能存在的危险。减少因未设立警示标志导致损害他人的纠纷产生。并且法院在办理这类案件的时候,出于保护弱者的心理大多会支持被侵害人,在案件纠纷的办理过程中可能会对工程局不利。因此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好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工作,使工程局的责任降到最小,由此减少工程局的损失。

  7、施工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应承担的责任

  根据《建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和《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以及《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工程局在进行施工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进行赔偿。并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工程局在遭遇此类诉讼纠纷时由于举证责任倒置造成了举证难度增大。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对环境污染的防范控制。

  8、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时效的有关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因而由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间只有六个月,并且不能延展,所以一旦出现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施工企业在考虑何时起诉时,就不能仅考虑到尚有两年诉讼时效期间,而应该首先考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六个月期限。如果在竣工后六个月内提起诉讼,由于工程欠款的清偿顺序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该款项获得全额清偿的可能性极大,而如果超过六个月再提起诉讼,则仅能作为一般债权要求清偿,其清偿顺序次于抵押权,只有在清偿了有抵押担保的债权人之后再和其他债权人按债务人剩余财产的比例进行分配,这样,能实现的债权数量就可想而知了。为确保工程款债权的实现,当建设单位违约拖欠工程款时,施工企业应当及时对建设单位的实际支付能力进行评估判断,对于那些已将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抵押给银行的,无其他财产可供支付工程款的,或者有支付能力故意拖延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应在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司法途径,要求将所承建的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以使工程欠款得到优先受偿。

  9、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及应付款时间有争议应如何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

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10、承包方将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发包方是否有权解除建设工程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11、如何确定分包合同设计变更工程的计价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12、工程量签证在诉讼纠纷中的作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工程量签证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对工程量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互相书面确认的工程量签证即可成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在司法实践中,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凡建设单位已书面确认的工程量签证,只要手续齐全,一般可直接予以认定并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13、签订工程分包合同主体是否合法的法律后果

  实际中工程局中标工程项目后签订分包合同都是项目部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加盖项目部公章及项目部经理签字。但是中标工程项目是由工程局承建,项目部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应当以工程局的名义签订,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局的授权委托书,否则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合同可能会归于无效。

  14、审计结论是否对工程最终决算产生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价款作出约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自由原则已成为必然,当事人的约定对合同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在工程造价方面的约定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在合同履行中,任意改变合同,提出新的工程造价核算方法,那么当事人签订合同就失去了严肃性,建设工程的招标也失去了意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工程决算价款与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决算价款不一致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电话答复意见》,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应以当事人的约定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的依据。

  15、工程建设中表见代理行为对工程局产生的影响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对于构成表见代理,需要具备三个要件:(一)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仍进行代理行为;(二)无权代理之所以可以成为表见代理,关键就在于代理人具有被授权的表象,如特殊的关系、本人的口头表示、甚至借用的合同章。尽管代理人没有被实际授权,但任何一个正常的交易人能根据表象自然“推断”出代理人具有代理权;(三)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相对人明知代理人无代理权或者相对人与代理人串通,均不构成表见代理。由此可见,对于施工过程中分包商以工程局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者以工程局的名义作出其他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表见代理,由于这些表见代理行为引发诉讼纠纷可能会造成由工程局承担责任。

  16、分包合同中收取管理费的相关问题

  项目部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后,收取管理费。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分包工程管理费的提取比例一般都在3%以内。例如国家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1999年版)第三节规定的“分包中不准压低单价,分包管理费视工程情况限制在分包合同价的2%—3%之间”,实际中项目部提取的管理费远远大于这个比例。因此在发生纠纷后,对方当事人一般都会要求返还这部分费用。所以项目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收取管理费,对于为分包商提供了其他服务的,应对提供服务收取的费用作出详细的约定。

  17、分包商施工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的法律后果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商施工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根据情况不同产生下列不同的法律后果:(一)分包商具有合法的用工主体资格,项目部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合同有效,分包商施工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分包商承担。(二)分包商不具有合法的用工主体资格,项目部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合同为无效合同,分包商施工人员发生安全事故工程局承担连带责任。

  18、对承包方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收取的管理费应当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www.pmceo.com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19、承包方与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

  20、经过验收合格的非法分包工程的工程价款应如何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即工程局与分包方发生纠纷后,对于被认定为非法分包的但经过验收合格的分包工程,分包方既可要求按照合同无效以工程定额为标准,通过鉴定确定建设工程价值支付工程价款,也可要求按照

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21、对于我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单方变更分包合同的有关内容应如何认定

  施工过程中我方有关项目负责人员单方面对分包合同的价款等其他内容作出承诺,在发生纠纷时分包方要求按照承诺内容支付相应价款,除非能够证明承诺的作出具有《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否则该承诺有效。

篇5: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21种教训

  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21种教训

  1、选用外部劳务队伍严重违反上级规定。在选择、管理、使用外部劳务队伍的问题上,没有认真执行公司的相关规定,工作随意性比较大,导致外部劳务管理局面较为混乱。不是通过竞争择优录用,对外部劳务队伍不认真考察,甚至在没有签订承包合同的情况下,草率地将全部工程项目交给他们施工,结果干不去,包工队不断分化、重组,先后有多家施工队参与施工。大多数施工队伍名义上挂靠单位,无资质、无设备、无技术、存在先施工不签订合同问题,工程结算时导致经济纠纷不断,引起不少官司。

  2、不坚持验工计价拨款。不按拨款程序,不经计划、物资、施技和财务部门共同把关,仅以劳务队的“报告”或指挥部物资、设备部门的“报告”批付各种款项。所批款项是否合理,用于何处,根本不去核实,也无法核实。造成超支超付款项目的事情。

  3、设备租赁管理混乱。签订租赁合同极端不负责任,有的单价太高,有的没有活干不予清退,继续按合同期限付款。

  4、材料管理严重失控。项目部严重违反管理规定,许多材料没有从厂家直接采购,而是通过中间商结算。特别是有些项目指挥部领导的亲属朋友垄断了某些主材的供应权,购价款较当地市场高。物资管理人员采购大权落入外人之手。材料付款不按实际收料单支付,仅凭物资部门一纸报告,项目经理即签字付款采购、点验、发料手续严重缺乏,材料购入量、实际收料及外包队收料小票无法认定。存在包工队变卖、雨淋变质,重复点验等现象,造成材料严重浪费,超支巨大。

  5、指挥不当,决策严重失误。如某工程项目1996年4、5月份,大面积、长距离地同时进行管道施工,未充分考虑雨季施工不利因素,导致一个多月的大雨过后,严重塌方,几度抢修,返工损失巨大,此后形势急转真下,工程进度、资金状况一直处于被动局面。

  6、项目指挥部人才缺乏,管理不到位。项目部人员缺乏管理经验。总工、物资、设备、出纳、测量、试验等重要岗位全是外聘人员充当,项目经理驾驭不了局面,管理极其混乱。

  7、管理粗放,责任不明确,人浮于事,对内外部关系协调不力,窝工现象时有发生。

  8、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组织不合理,人员安排不当,工序衔接不畅,工效偏低,间接地加大了成本。进场后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没有经过充分论证,人为地随意性安排比较多,没能很快形成高潮,造成了整个施工过程前松后紧的被动局面。

  9、项目主管、项目总工及业务人员自始至终没有绷紧变更索赔这根弦,没有注意原始资料和业主、监理签证单的收集整理,没有踏踏实实伏下身去搞变更、求索赔,追求在建工程的最大经济效益。

  10、工期拖延,由此发生的生产成本过大。由于受前期工作的限制,没有工作面,形不成大规模的生产能力。

  11、管理人员经验不足。施工经验不足,管理无序,与当地包工队打交道明显占下风,何况工程又远离机关,工程前期指导帮助不力。直到工程后期局面已无法控制,上级才派出工作组,是去帮助救火、应付诉讼之事。

  12、施工过程监控不力:对外部劳务队伍的施工过程从严进行监控是确保工程质量、工期、效益的关键环节。而项目经理没有用科学严谨的管理程序进行全过程监控,致使业主几次传真批评,要求更换项目经理,使公司信誉、形象受到影响。

  13、技术管理不严。施工作业标准制定不及时,技术交底不完善。部分技术交底没有配属队伍负责人签字,极易引起纠纷。另外,还存在技术人员现场跟班作业、指导书不及时等现象。三是现场管理较为混乱。因而层层分包问题,经常发生现场施工作业的外部劳务不听我方指挥和管理、消极怠工等现象,致使沟槽回填等施工不及时,材料堆放散乱,作业面乱而无序,阻碍了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

  14、项目部给施工队付款的程序应该是:施工现场施技部门核定施工队完成工作量-------计划部门按施技部门提供的工程量进行预算、审核后报财务向项目经理汇报-----项目经理签字后,施工队到财务部门领取工程款。不坚持验工计价拨款,项目经理是行政一把手签字,项目领导根本不走付款程序,就任意给施工队签字,导致施工队直接找账务领取工程款。

  15、项目主管领导擅自对外担保是我损失的又一直接原因:项目主管随意擅自担保,多次引起经济纠纷。如:施工队私刻项目部下属的施工队印章,并以此章签订工程材料购买合同和协议,而项目主管领导在不问清事实的真象的情况下,又对欠款合同擅自进行担保,施工队在拿到工程款后离开施工现场。后来当材料供应单位将我单位告上法庭时,因合同上有项目主管或项目部相关人员的签字担保,我单位也只能代付欠材料款。

  16、项目部组成方面:项目部职能不健全,分工不具体,不明确,管理不到位,缺乏管理经验,施工经验少,管理无序。

  17、合同订立方面:项目部对施工队或材料商订立合同条款不严谨,合同责任人不明。

  18、施工项目合同熟悉和执行方面:项目部管理人员不了解合同内容、计量方式、付款方式。

  19、管理粗放,责任不明确,人浮于事,对内外部关系协调不力

  20、项目部公章、合同章、账务章、资料章管理不严

  21、施工项目部主管不顾客观规律,盲目追求施工进度和政治形象无意中加大的工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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