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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人范围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人的范围

  《解释》第二十六条对实际施工人包括哪些法律主体没有界定。结合立法本意,笔者认为“实际施工人”指转承包人、违法分包的分承包人和资质借用人,不应包括直接提供劳务的劳动者个人。其理由是:

  首先,从《解释》的立法体例进行分析,《解释》第一条、第四条、第二十五条及第二十六条涉及的实际施工人基本内容为,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他人资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实际施工人须与总承包人及分包人共同对建设工程质量承担责任,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由此可知,实际施工人是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相并列的一个概念,是建设工程施工人项下的一个子类,其与发包人、分包人之间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关系(这是《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实际施工人承担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基础)。提供劳务的劳动者个人与发包人、分包人之间不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关系,因此,不能成为实际施工人。

  其次,从《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立法本意进行阐述,“从建筑市场的情况看,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往往又将建设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给第三人,第三人就是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不能得到工程款则直接影响到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如果不允许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不利于对农民工利益的保护”。由此可知,第二十六条规定是为了让实际施工人自发包人处取得工程款后再向农民工发放工资。实际施工人与提供劳务的农民工个人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实际施工人是指转承包人、违法分包的分承包人和资质借用人。

  第三,从《解释》的法理基础进行分析,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但这种突破的前提是法律关系性质相同。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关系,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给第三人(实际施工人),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仍然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关系。由于两个法律关系均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关系,实际施工人可以在同一案件中将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及发包人均列为被告主张权利。但实际施工人与农民工之间系劳务关系,不存在突破的法理基础前提。正因如此,实际施工人依据《解释》第二十六条起诉时,案由应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最后,如果将提供劳务的劳动者列为实际施工人,那么按照《解释》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发包人就可以反诉劳动者承担建设工程质量担保责任,这显然是荒谬的。

采编:www.pmceo.cOm

篇2:铁路项目保证既有线行车安全施工人身设备安全措施

  铁路项目保证既有线行车安全、施工、人身、设备安全措施

  1 保证既有线行车安全措施

  施工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协议签订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生效后,方可动工。靠近既有线施工地点设置防护栏、警告栏,并加强巡道。雨天要安排专人检查并有备用抢修措施。

  2 保证施工安全措施

  2.1 路基施工

  路基开工前,详细探明全管段路基边界内各种电缆、管线位置,并设立明显标志,经拆迁或保护后开始施工。

  未经运营单位批准,不在既有线上增设临时道口。

  2.2 桥涵施工

  在桥涵施工处设置防护网,隔离施工人员,防止施工机具侵限。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配带非红色安全帽。

  工地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注意事项宣传栏。

  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悬空作业的吊笼、平台等设备经鉴定后使用,脚手架、排架、底基承重、立杆及顶端承重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核后使用,脚手架高度小于等于5m 时设登高平台,梯外侧周围用护网围好,并设两侧扶手。脚手架高度大于8 米时搭设外登高脚手架,搭成“之”字形人行道登高梯。

  2.3 轨道施工

  道碴采用汽车运输、机械摊铺时,设专人防护。

  严格执行技术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统一着浅黄色工作服。

  轨道施工尤其是无缝线路施工时,按技术要求测试轨温,防止胀轨。

  人工拨轨时,施工人员全部在钢轨一侧,统一指挥,翻转钢轨时用撬棍敲击轨头以示信号,待全部人员离开钢轨确认安全后再开始翻转,撬棍前后严禁站人。

  2.4 施工用电

  进场时,由专业人员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根据供配电线路的走向和现场照明的设置及生活设施用电负荷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电器安全技术规定。

  施工现场装备行业统一规定的标准电源箱。电器线路和用电设备安装完成后,由专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操作,并经常对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测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保证所有电器设备的绝缘状况良好,各项绝缘指标达到规定值,凡有裸露带电部分的电气设备和易发生电击的危险区域,都有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手持电动工具,配备漏电保护器。

  保证不出现有电线路搭接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筋、管子、扒钉等金属上的违章现象。

  各种金属设备上,所有局部照明及易发生危险场所的照明和行灯均使用36V 以下的安全电压。

  建立电器安全管理和经济责任制度。配一名专职电器工程师负责电器采购、安装和安全工作。专职安全员负责巡视监督检查,专业电工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施工现场的电器安全。

  经常对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测试,每周一次测试漏电开关和接地电阻并有书面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专业电工持证上岗。电工有权拒绝执行违反电器安全规范的工作指令,安全员有权制止违反用电安全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5 事故多发地点控制

  对事故易发点加强控制,制定安全情况检查记录表,由现场安全巡视员每日逐点巡回检查,主要项目有:专职安全员是否在岗,是否有人统一指挥,有无安全交底,防护加固是否到位等,并认真做好记录备案,对不合格点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视情节处以罚款。

  2.6 站内卸料

  吊车作业时,注意高压电力线和其他建筑物,不断检查锁具,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吊车作业有关规定。

  保证材料的堆码牢固、无侵限。

  2.7 施工安全防护

  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轨道施工前,对施工沿线按铁路建筑限界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轨料装车不得超限、超载和偏压,并应捆绑牢固,料车运行中发现装载不良,必须立即停车整理加固。

  轨料装卸现场应保持整洁,道路通畅,夜间装卸应有足够的照明。

  做好各种施工及行车标志,备齐应急物品,专人调度指挥,积极与招标人、工务、电务、信号部门配合,做到万无一失。

  线上作业人员,统一穿淡黄色工作服。

  3 保证人身安全措施

  轨道施工现场禁止非施工人员和外部人员、车辆通行,并在各通道口设置禁止通行的标志,必要时派专人看守。

  轨料堆放、装卸和搬运时,施工人员应按劳动保护有关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不在列车底下避雨或乘凉,严禁从列车下钻过或递送料具。不在轨道上、明桥面上、易坍塌处坐卧休息。工间休息时将料具妥善放置在既有线限界以外。

  施工人员不得穿拖鞋、皮鞋进入施工现场,冬季施工,施工人员不戴无孔遮耳防寒帽,施工中严格按施工程序施工,杜绝违章作业,保证施工中人身安全。

  施工时,除按规定设置防护外,设专业人员负责人身安全防护,施工人员上下班增设派防护人员,加大防护力度,确保人身安全。

  遵守施工用电、机械操作等其它有关人身安全方面规定。

  4 保证设备安全措施

  机械施工过程中,机械驾驶人员不喝酒、不疲劳作业。

  高路堤作业时,采取路基超宽填筑,避免压实设备在路肩处碾压时出现意外的安全事故。

  雾天作业时,机械除开防护灯外,必须规定行车路线,防止发生撞车事故。

篇3: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本

  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本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保障职工和设备的安全,确保***风电场工程的顺利地进行,经项目部领导及项目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班长与***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责任

  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工程局、分局及本项目部所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或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个人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2、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严格遵守分局和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

  3、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4、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5、在班长的带领下,认真参加“三工”教育,坚持班前“五分钟”的安全教育,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6、不操作自己不熟悉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7、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部门或专职安全员的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8、施工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9、施工中发现危险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妥善处理并立即向项目部安全部门或相关人员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施工项目以及违章指挥、强令冒险的作业,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检举与控告;

  10、积极参加“安全月”和“百日安全”教育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11、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1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相关人员;在接受事故调查时,应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二、权力

  1、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有权向上级领导和部门报告。

  2、有权拒绝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违章指挥。

  3、有权制止和纠正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

  4、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三、考核原则

  1、坚持“责任落实、风险共担、预期考核、奖罚分明”的原则。

  2、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扣分不封顶的原则。

  3、责任人在考核期内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金额为A0=300元。

  4、项目经理委托主管安全副经理对责任人进行日常考核,年终汇总;项目经理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兑现。

  5、年终责任人如被上级单位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由上级单位进行奖励,本项目部不再另外进行奖励的原则。

  6、项目经理对责任人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目标考核满分为Q0=100分,年终考核综合分值为Q,则年终考核兑现奖罚金额计算公式为:

  A=A0*[(Q-85)/(Q0-85)]1/3

  四、考核细则

  1、在上级安全检查中(责任人职责范围内,以下整改通知单为准),发现违章一次扣1—2分,责任人如果对现场违章现象处理不力甚至渎职发现一次扣5—10分。

  2、责任人违章被开具罚单,每次扣2—5分。

  3、责任人没有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每项次扣2—10分。

  4、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项目部制定的《工伤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在责任划分清楚后,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并按以下考核原则对责任人进行考核扣分。

  ①若责任人发生轻伤事故一次,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30、20、10、5分。

  ②若责任人发生重伤事故一次,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50、40、30、20分。

  ③若本班班员发生轻伤事故,如责任人负管理责任,则一次扣5—10分。

  ④若本班班员发生重伤事故,如责任人负管理责任,则一次扣10—20分。

  ⑤若本班班员发生因工死亡事故一次,如责任人负主要管理责任,其考核分全额扣除,负次要责任,扣除考核分20—50分。

  ⑥责任人如造成伤害他人事故,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50、40、30、20分。

  5、班组如发生重大险情事故,每次扣责任人考核分2—8分。

  6、班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下的机电设备、交通、火灾等事故若发生一起,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30、20、10、5分。

  7、责任人安全风险抵押金扣完后,须再另行交纳同等金额的抵押金。

  8、如隐瞒、拖延或谎报事故,故意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编制的将对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责任人在考核期间调离本项目部,对责任人的任职期进行考核,经项目部经理审核后安全责任奖罚予以兑现,并退还剩余抵押金。

  五、附则

  1.本“责任书”由项目经理与责任人共同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各存一份。

  2.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班长签字(盖章):年月日

  责任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篇4:建筑施工人员入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试卷2

  建筑施工人员入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试卷2

  一、填空

  1、造成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建筑施工的“三宝”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3、建筑施工易发的五大伤害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土方塌落。

  4、凡在坠落高度超过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挂好安全带。

  5、脚手架施工作业面必须满铺脚手板,里口板距墙面不小于20厘米,不得铺设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

  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带,使用安全带时应高挂低用。

  7、大模板施工中操作平台、上下梯道、防护栏杆、支撑等作业系统必须齐全有效。

  8、建筑施工中的“五临边”是指:深度超过两米的槽、沟、坑的周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的周边;分层施工的楼梯口的楼段边;井子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和脚手架与建筑物的通道、上下跑道、斜道两侧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挑平台的周边。

  9、机械设备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10、“四口”是指:孔洞口、楼梯口、出入口、电梯井口。

  11、施工现场特种作业须持上岗证,其作业种类包括:电工、电气焊工、外用电梯司机、搅拌机工、卷扬机工、架子工、塔式司机、信号工。

  12、蛙式打夯机必须使用单项开关,操作扶手要采取绝缘措施,必须两人操作,并穿戴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13、预防事故三不伤害是: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14、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电源线不得私自接长或调换,电焊机须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15、严禁酒后作业,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16、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超过36伏,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

  17、对施工作业违章指挥每个人都有拒绝权。

  18、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

  二、简答题:

  1、你的安全生产责任是什么?

  答: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自觉遵规守矩。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4)维护各种施工安全设备、设施,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做到不随意拆改,不违章使用,不违章作业。

  5)发生因工伤亡事故要全力抢救伤者,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主动向事故调查组提供客观证据和事故经过。

  2、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是什么?

  答:遵规守法、以人为本、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务实进取、尊重科学、营造安全卫生工作环境

篇5: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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