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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应注意事项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应注意的事项

  广义的合同文件组成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除以上外,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同样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均与合同造价或最终结算密切相关,须予以明确。目前使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事项:

  一、协议书部分:

  1、内容填写是否齐全清楚;2、章印是否齐全清楚;3、合同总价款大小写是否一致;4、对方开户行帐号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是否填写正确;5、承包范围界定是否清楚;6、质量标准是否明确:合格、优良等。

  二、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依法批准立项,违反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对承包人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1、承包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合法;2、承包企业是否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及经营资格;3、审查承包企业招投标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

  三、工期、质量约定:

  1、工期:(1)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并约定开工、竣工应办理哪些手续、签署哪些文件。(2)双方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3)工期延误:在合同文本通用条款中列出了工期延误时应予以顺延的原因,承包人在工期顺延情况发生后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2、质量:(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2)是否明确隐蔽和中间验收双方的义务及验收程序。

  合同审查

  第一步 形式审查

  (一)将合同文件本身分为三部分:

  开头(合同名称、编号、双方当事人)

  正文(第一条至最后一条)

  签署部分(即双方签字盖章和签署时间)

  形式审查就是看一看一份合同是否具备这三部分,这三部分是否完整,是否有前后矛盾的地方。常见的错误有:当事人名称不一致、不完全、错误或矛盾,合同名称与实质内容不符、时间签署前后不一样,地址、法定代表人错误等。

  (二)形式审查还要看是否附有对方营业执照、其他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书等相关材料。看相关文件之间内容是否有矛盾之处。

  第二步 实质审查

  主要是对合同正文的审查,这是合同最关键的内容,包括:

  一、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法;

  二、合同内容是否公平,是否严重损害本单位利益;

  三、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是否存在重大遗漏或严重隐患、陷阱。

  合同条款是否完备的审查标准,以买卖合同为例

  1、双方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列明当事人的全称、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

  2、标的 动产应标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描述要准确、明白;不动产应注明名称和座落地点。

  3、数量 数量要清楚、准确,计量单位、方法和工具符合国家或者行业规定。

  4、质量 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要明确标准代号全称。可能有多种适用标准的,要在合同中明确适用哪一种,并明确质量检验的方法、责任期限和条件、质量异议期限和条件等。

  5、价款或报酬 合同明确规定价款或报酬数额、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

  6、履约期限、地点或方式  履行期限要具体明确,地点应冠以省、市、县名称,交付标的物方式、劳务提供方式和结算方式应具体、清楚。

  7、违约责任  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赔偿金数额或具体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选择诉讼或者仲裁其中之一作为争议解决方法,不要出现既由法院管辖又由仲裁机构裁决,也不要出现“由法院管辖或者仲裁机构仲裁”的条款。约定通过诉讼解决的,还可以约定管辖法院;约定由仲裁机构裁决的,应写明具体仲裁机构名称。在选择时尽选择本地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管辖,以便于更好地维护本单位利益。

  9、合同生效条款 一般应当写明:“合同自合同双方(或者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合同有固定期限的,还应当写明:“本合同有效期自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止。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或者登记后生效的,或者合同约定须经公证等生效条件的,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10、清洁文本条款 合同中应当写明:“本合同正文为清洁打印文本,如双方对此合同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文字或者图形,除非经双方确认同意,不产生约束力。”在签署过程中,应注意:当合同中有清洁文本条款时,合同中的所有条款文字与数字(签署人签字、时间签署与盖章除外)均应当事先打印完成,不得在合同签字过程中出现合同正文里有手写文字或者空白未填写的情况存在。

  其中,前8项是《合同法》第12条列出的内容。合同审查时重点关注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否清楚、完整、公平,是否严重损害一方利益或者是否存在陷阱。

  合同条款内容是否合法,其实就是要审查合同条款或者内容是否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否构成无效的情形。在这里,熟悉相关合同法条文是最起码的要求。

  合同条款是否公平,是否清楚,审查时没有固定的方法,只有逐字逐行地看,认真地看,提高文字理解和驾驭能力也是相当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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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审查注意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的审查注意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签证漏洞多,管理难,人为因素多,结算难度大,这是工程造价中存在的一大难题,因此加强现场签证的管理和审查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对现场签证的审查时应该注意以下方面:

  预算中包含的项目不得进行签证,已签证的工程量,应予扣除;

  附属于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内容不得进行签证,例如某项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现场清理打扫之类的内容;

  属于总包对分包工程必须予以配合的内容不得签证,例如门窗收边填塞粉刷、粉刷收光各类槽洞(不含开凿填补)等等,这是总包收取配合费所应该承担的工作;

  属于工程措施费范畴的工作内容不得签证,例如现场安全文明设施费、临时设施费、检验试验费、二次搬运费、施工围栏费、土建已完工程保护费等等;

  属于大型机械的进出场费用,正常情况下应该按照每个单项工程每一大型机械计算一次的原则进行计价,不得另行进行签证;

  因为施工方安排不当所产生的重复工程内容不得签证,施工方必须在进行各项工程施工前,对工程有可能产生的重复劳动有预估;

  根据合同约定不能进行签证的内容不得签证,这是工程合同必须执行的规则;

  现场签证必须有甲方代表与工程监理两人以上和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的签字或盖章,签证应一式数份,及时报送有关审核部门,对重大的隐蔽工程,应该有审价部门的人员参加;

  审查现场签证的项目和内容是否清楚,签证的数量、规格、单位和日期是否准确。

  总之,所有的签证必须遵循不能因此而增加不必要的工程造价,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审查。对于签证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进行,不能随心所欲地进行,更不能成为一些人员徇私舞弊、无中生有的机会。

  另外,签证单不能涉及项目的造价,如果需要对项目的造价进行确认,必须通过核价单的形式进行核定。同时工程联系单也不能作为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只能作为工程上需要进行各方间的工作联系之用,绝对不能用于量与价的确认,否则结算审价时审价人员有权予以作废不采用。

篇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防范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防范措施

  建设工程合同订立过程中,除了要注意合同内容外还要注意合同的风险防范,工程合同的风险主要存在于在施工合同形成、谈判与正式签定合同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此应该在这几个阶段加强防范和控制施工合同的风险。

  一、参与投标取得合同阶段的风险防范

  要加强对项目合法性的审查、合同项目发包主体的审查。投标前要深入了解业主的资金信用、经营作风和签订合同应当具备的相应条件。了解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有关设计的施工图,是否有计划部门立项文件、土地、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应拆迁是否已到位,“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已到位等。从侧面调查了解业主资信情况,特别是该工程的资金到位率,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单位最好应充分了解其以往工程招标签订的合同条款。在投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具体地逐条地确定合同责任,吃透业主意图和要求,全面分析投标人须知,详细勘察施工现场实地,仔细研究审查图纸,认真复核工程量,并与项目经理部认真确定各个子项的单价和各项技术措施费用并制定投标策略,以减少合同签订后的风险。

  有时业主会在未发中标通知书之前,提供条件苛刻的非示范文本合同草案,要求施工企业无条件全部接受,其合同条款往往把相当一部分风险转嫁给施工单位、缺乏对业主的权利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由于此时施工企业所处的境地十分被动,因此要尽可能地了解各方面的可靠信息,坚持原则,运用政策法规尽可能修改完善,规避风险。

  二、合同谈判及签约阶段的风险防范

  在取得合同资格后,应把主要精力转入到合同谈判签约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合同风险分析,并采取相应对策以及最终签订有利的工程承包合同。

  施工合同谈判前,承包人应明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如经营处,负责施工合同的审阅,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逐条进行研究,实施监督、管理、控制。在合同实质内容审查时,对有关的条款内容应引进足够重视。要注意避免合同工期约定的风险,如开工时间约定以开工报告之日起算,合同约定按日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好有封顶条款,对工期保证金的处罚约定要合理,避免逾期数日全额扣罚。要注意质量标准及竣工验收条款的风险防范。要注意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条款的风险防范,约定结算款的支付时间尽量不要超过行使优先权的时间,争取约定默认条款,保修金条款应明确约定分期扣回的时间和比例。注意对通用条款的研究,把握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的关系,化解通用条款对施工方不利的规定,运用通用条款的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注意内部承包合同风险的防范。注意订立争议解决条款的风险防范。

篇4:建筑工程土建预算审查技巧

  浅谈建筑工程土建预算的审查技巧

  工程预算是确定工程造价和工、料消耗的文件,是考核工程投资经济合理的依据。所以做好工程预算的审查工作,将有利于提高设计水平和投资效益。

  现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浅谈建筑工程土建预算的审查技巧。

  一、重视搜集完备的依据性文件

  审查人员必须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搜集完备的编制预算的依据文件、材料,包括:

  1、建筑和结构专业提交的全套土建施工图;

  2、总图专业提交的土石方工程和道路、挡土墙、围墙等构筑物的平立剖图;

  3、工程所在地区的综合预算定额、建筑材料预算价格、间接费用和计取费用的有关规定文件;

  4、工程所在地的类似工程预算文件及技术经济指标(供参考)。

  二、抓住审查重点

  工程量计算、单价套用和间接费的计取是审查工作的重点,应认真对待,一丝不苟。

  1、工程量和单价的审查

  审查时应注意:A、编制预算时所使用的综合预算定额是否适用于本工程;B、预算书中不得重列综合定额中已包含的工程量范围;C、是否按定额规定的规则计算工程量;D、防止出现张冠李戴,错套单价的现象。

  各分部审核的重点不同,现按分部分述如下:

  (1)土石方分部

  应注意、本分部仅适用于土石方、满堂基础及基础定额中未综合的土石方项目。

  运土数量中,是否已扣除了回填土数量。如有地下室土石方工程时,在计算承台或砼基础时应扣减挖、填、运土的含量。计算挖土高度时,不得把底板(或承台)的底标高作为挖土高度,应扣除原泥皮线标高。地下室土方量要计入工作面的土方量。

  要辨明挖土的土壤类别,以防止套错单价。对高地下水位地区应注意增列地下水排水费用。

  (2)基础分部:

  打桩分部的定额仅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陆上桩基工程,不适用打试桩及在室内或支架上打桩。

  审查时应注意有否忘列各类桩基所对应的机械进、退场费用及组装、拆卸费用。对于冲(钻)孔桩、灌注桩、人工挖孔桩等1米内的砍桩头费用,定额已包括,不得重列。超过1米砍桩头及吊运机械费用,不得漏计。

  人工挖孔桩定额已包含扩孔5cm砼工程量,预算中不得重计,人工挖孔桩的弃土工程量不得漏列。

  (3)墙体分部

  砧石墙定额仅适用于平墙,非平墙每m3应增加1.4工日。

  墙基与墙身的分界线划分应符合规定。内墙、外墙、框架间墙与非框架间墙应分别计算。墙体工程量不应包括门、窗洞口及0.3m3以上的孔洞数量。

  计算墙身长度中,属于框架间墙应扣柱位。墙体高度计算,墙顶是梁应扣梁高,墙顶是板应扣板厚;设有构造柱的砧砌体应计算拉接筋的工程量,一层砌体檐高在3.6M以下者,均应扣除定额内的垂直运输机械费。墙体计算中不得把门连窗、异形门窗按矩形门窗扣除。

  (4)脚手架分部

  审查时应注意满堂脚手架的计算有否漏计增加层;住宅底层层高低于2.2M的柴火间不能计算脚手架;六层以上或檐高达20M以上应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临街房屋应增加防护措施增加费;天棚高度超过3.6m时应计算满堂脚手架;有装饰墙面(天棚)之一为装饰、刷浆或勾缝时满堂脚手架应计算50%;墙面和(天棚)均为勾缝或刷浆时应计算20%的满堂脚手架。

  砧砌女儿墙高度超过1.2M者应计算双排脚手架。

  在高层建筑中,裙房和主楼由于标高不一,应分别套用相应脚手架定额。

  (5)柱、梁、板分部

  本分部适用于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实体积计算梁、板、柱的工程量。

  审查钢筋砼圈梁、过梁与板,圈梁、过梁与有梁板、平板的界线要分清楚,钢筋砼挑檐反口高度(或者悬挂檐高度)在1M以上者应按相应钢筋砼墙计算,小于1M者,按钢筋砼檐沟计算。

  有梁板计算中要注意梁高必须扣除板厚,主梁长应扣柱位,次梁长应扣主梁宽。

  柱与板交接,当柱断面大于0.3m2者,应扣板中柱位(柱头)体积。

  钢筋砼阳台、雨蓬的长、宽超过定额规定范围及宽雨蓬或带反梁雨蓬,不能按阳台、雨蓬套价,应按有梁板计算,钢筋砼量也由投影面积改为立方米体积计算。

  (6)门、窗分部

  门、窗工程量庆与砧墙中所扣除的门、窗面积相符;不同种类的门、窗(如门连窗)应分别套价。审查门、窗数量时要注意门窗表中数量与各层平面图的门、窗数之和是否相符。门、窗数量计算还要注意配套玻璃种类、厚度是否与定额相同,否则必须换算。

  (7)楼地面分部

  审查时要注意各层地面面积总和应与相应建筑面积相符。

  地面是水磨石,防滑地砧面层时,计算面层工程量后还需另计水泥砂找平层工程量,整体面层设计图纸与定额规定含量不同时要按比例进行换算。块料面层设计所采用材料与定额不符时应进行换算。当设墙裙时,应在相应的地面项目中扣除所含踢脚线含量。

  (8)屋面分部

  定额中屋面防水及檐沟防水已包括防水粉用量,如与定额不同时应予换算。定额中规定屋面隔热层垫砖高为3皮砖(12×12×18厘米),如设计不同时应予换算。

  屋面找坡:用砂浆防水层,找坡套用细石砼找平层,不用砂浆防水层,找坡就直接套细石砼面层。

  屋面面积之和应和一层相应建筑面积相符。

  (9)装修分部

  审查时应注意勒脚装修有否漏计,檐口高度在3.6M以内的单层建筑外墙粉刷应扣卷扬机费;严格区分普通、中等、高级抹灰,按类套价;刷“106”(或水泥漆)等涂料时,应扣除室内抹灰定额内的石灰浆含量;外墙面喷塑应增列打底子项;主梁净高超过50cm或每个井面积在5M2内的井字架梁天棚和梁净距在0.7M内的有梁板天棚,其抹灰工程量应乘1.4系数;块料面层按实铺面积计算。

  (10)构配件分部

  应注意:不得把阳台台板及墙合并套用栏杆单价,以引起造价增加。

  审查构配件项目时要注意不得漏计面层装饰工程量。

  2、各项费用审查:

  各项费用计取基数应按一般工程项目、打桩项目、装修项目分别计算。

  打桩:制作兼打桩按一般土建取费率的80%计算间接费;单独打桩(不施工上部工程)按土建取费率的40%计算间接费。无论是“单打”和“制打”都以桩的制作和打桩的直接费合计数为计费基数。打桩不计取塔吊费用。

  高级装饰:按规定其取费率为土建工程取费率的40%计算间接费。

  对无定额可套而用市场造价套价的特殊材料项目不能计取间接费只能计取税金。

  三、做好复核工作

  完成预算审查之后,为了检验审核成果的可行性,必须采用类比法。即利用工程所在地的类似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比较,进行可行性判断。如差距过大,应寻找原因,如设计错误,应予纠正。

  预算审核是一项细致的技术经济工作,虽有技巧,但应在正确的工作方法和丰富的业务知识指导下,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参考文献

  (1)怎样编制与审核工程预算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84年12月

  (2)基本建设预算知识手册 中南工业大学出版社 1991年8月

篇5: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实践中存在问题原因对策分析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实践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核心,必须要做到全过程、系统性、动态化管理。本文分析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实践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对建筑施工企业强化合同管理、提高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在法律制度不断健全完善的现代社会中,合同和合同管理尤为重要,直接关系到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成败,是建筑施工企业应高度重视的管理内容。建筑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应该由阶段性、单一性、常规性的管理模式向全过程、系统性、动态化转变。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认识不很到位。建筑施工企业不少从业人员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认识,对它们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理解不够深刻。企业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就将施工合同束之高阁,全然不顾合同履行过程也就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

  (二)传统意识较浓。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意识。工程发包人认为,只要工程合乎要求,成本控制到位,签字程序上,则能签的就签,不能签的就以后再说,造成合同履行程序和时限上不严谨;承包人认为,应该报送签字的择机报送,暂时签不了的以后再做工作,时限不重要,只要求最后结算不亏就可以了。

  (三)风险意识不强。在我国市场经济活动成千上万的交易中,建筑施工合同应属于较为复杂的市场交易形态,在实际合同履行过程中,大大小小的问题时常出现。一些风险意识淡薄的承包人,认为自己在承包工程方面经验丰富,也具备化解矛盾的能力,因此,对一些蕴含法律纠纷风险的违规行为视而不见,如不按合同规定报送资料、提出索赔和签证事项以及签收施工记录等,这种行为导致的后果不言而喻。

  (四)法律意识不强。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不强,时常不按合同法律订立和履行合同,合同文本书写和施工合同签署等较随意,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这给企业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合同制度缺失。建筑施工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作流程、作业指导书和各类原始记录表格等,合同管理没能做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合同管理制度不适应合同管理的客观要求。

  此外,从客观角度来讲,承包人与发包人地位失衡,社会诚信欠缺,以及个人工作态度、能力、责任心等方面也是导致建筑施工合同出现问题的原因。

  二、解决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一)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要牢固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现代人才管理观念,推动合同管理人才工作创新,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将企业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人才优势,将人才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和管理优势。一是要做好合同管理人才使用工作。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做好合同管理人才的挖掘、使用工作。坚持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不干事的没市场。二是要大力推进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对合同管理人才的激励,对有特殊贡献的合同管理人才予以重奖,激发合同管理人才的工作积极性。有关部门要建立以绩效考核为基础的薪酬分配制度,强化工资的激励功能,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三是要创新人才培养方式。通过引导合同管理人才有序流动,实行一人多责、一人多岗制,让合同管理人才得到锻炼、培训和提高,使企业现有的人力资源不断趋于合理。四是要制定优秀合同管理人才培养选拔办法,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途径,加快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选拔,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包括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思想觉悟水平、业务能力和文字水平等。

  (二)建立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一是要建立完善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成立类似于合同管理办公室的机构,统一管理企业日常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需要配置专职专员,将合同管理覆盖到合同所涉及到的每个层次、每个角落。

  二是要建立完善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合同管理制度。并针对合同管理薄弱环节和制度空白地带,不断加以完善,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对合同管理也将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完善原已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适时改进,顺势而为。

  三是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必循。执行制度与制定制度相比同样重要,难度更高,而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则更为困难。制定制度必须坚持民主原则,但合同管理制度一经形成,执行就必须严格,切实维护制度在规范管理中的权威性。

  四是要把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能分工进行分解。企业合同管理具有系统性特点,先进的企业合同管理是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按照职能分工细化分解到各部门,再由各部门去遵照履行自身范围内的权利和义务,可以概括为:“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此种管理模式可以使企业合同管理真正管到位,责任履行真正得到落实。

  五是要加强合同管理制度执行监控。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管作用,做到服务与监控并重,监控与指导并重,通过实地监督检查与采集信息分析监控相结合,不断完善丰富监控措施。通过严格监控、有效监管树立制度权威。

  (三)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由于FIDIC合同条款本身严密完善,能减少或避免合同履约过程中的争议和纠纷,所以FIDIC合同条款才得以在世界范围内通用。随着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不断推广和完善,业主和承包商逐步对施工合同文本提高了重视程度。应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有利于降低或消除由于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水平而产生的法律纠纷风险,有利于明确合同主体的责任,有利于合同争议的解决,有利于提高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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