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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机工程事故质量问题处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桩机工程事故、质量问题的处理办法

  一、界定已施工工程桩性质

  已完成工程桩的属性,经过静压和反射波检测判断。工程桩属性定为合格和不合格。

  二、针对各种属性采取的措施

  1、合格

  假定工程桩定为合格,则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对桩体进行保护,合格桩体5米范围内不能堆土、严禁任何车辆或施工机械触碰,一旦触碰后,重新进行检测。

  2、不合格

  经过静压测试,判定桩体不合格时,承载力不足或抗拔力度不足时,将对桩体进行复打,复打后重新进行检测,直到承载力达到设计要求为止。

  经反射波法测试桩体不合格时,联系设计院、监理和业主,商讨处理办法。

  三、复打措施

  当在后续施工过程中,发现管桩有上浮现象或承载力不足或抗拔力度不足时,将对桩体进行复打,直到达到设计要求为止。

采编:www.pmceo.cOm

篇2: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规定

  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规定

  一.为了规范工程管理,对质量问题(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程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事故)的分类:

  1.质量问题的分类

  1)一般质量问题:

  不影响建筑物的近期使用,也不影响建筑物结构的承载力、刚度及完整性,但却影响美观或耐久性。

  2)较严重质量问题:

  不影响建筑物结构的承载力,却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或使结构的使用功能下降,有时还会使人有不舒适和不安全感。

  3)严重质量问题:

  影响建筑物结构的承载力或使用安全。

  2.质量事故分类:

  1)一般质量事故:

  由于勘察、设计、施工过失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伍仟元以上(含伍仟元)、十万元以下的。严重质量问题大面积出现或建筑物倾斜超过设计和规范允许值造成建筑结构临近破坏或局部破坏,损失在十万元以下的,也可当作一般质量事故来处理。

  2)重大质量事故:

  其分类按建设部3号部长令的规定分类。

  三.质量问题(事故)上报处理程序:

  1.一般质量问题:

  由责任监理工程师填发监理记录,监督责任方处理并检查验收。

  2.较严重质量问题:

  1)责任监理工程师签发整改通知书,并报总监工程师。若需审查整改方案,应在整改通知中注明。

  2)责任监理工程师收到责任方报来的整改完成报告书后,应及时检查验收。

  3.严重质量问题:

  1)责任监理工程师签发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总监工程师,经总监工程师同意发局部暂停施工通知。

  2)责任监理工程师收到有关方的调查处理方案后,立即初审上报工程部。调查处理方案必须经监理方总监代表及设计部门审核认可。

  3)调查处理方案经设计部门审核签字后报告工程部及监理单位总监代表。

  4)工程部和总监代表分别签署责任追究意见后,由总监代表签发复工通知书。

  4.质量事故:

  1)责任监理工程师责成参建有关方填写并上报工程质量事故报表。

  2)责任监理工程师立即报工程部,工程部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范围大小等因素决定调查处理程序。一般情况下组织本公司技术部及设计单位现场分析事故情况,提出处理方案,经设计部门签字认可后,责任方无偿组织施工。

  3)经调查若属于重大质量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论证,提出处理意见,报请设计部门修改设计。

  4)专家论证意见和修改设计完成后,由总监代表签发复工通知书。

篇3:工程项目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工程项目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质量事故的定义

  1.1一般质量事故

  指质量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事故。

  1.2重大质量事故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质量事故为重大质量事故。

  1)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主要结构倒塌。

  2)超过规范规定的基础下沉:a、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b、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c、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寿命;d、造成不可补救的永久性缺陷。

  3)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造成永久性缺陷。

  4)产品返工损失或报废损失在10000元及其以上的质量事故(包括返工损失的全部价款)。

  2、质量事故报告

  1)施工班组发现质量事故,以书面形式报告项目经理、工程部,并在三天内以书面或口头(电话)报武汉项目工程部。

  2)一般质量事故报表,由项目工程部随质量月报一起报武汉项目工程部。

  3)在重大事故发生后,项目工程部应在当日内报武汉项目工程部,武汉项目部应在二日内报公司科技质保部,事故原因经济损失情况可待查清后补报。

  4)结构倒塌事故应在十二小时内电告上级主管部门,凡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要定出详细的事故专题报告报告上级。

  5)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应对主要责任者加重处罚。

  3、对质量事故的责任处理

  1)对质量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有关人员没有受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领导和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2)一般事故由项目工程部处理;重大事故应上报武汉项目工程部,由武汉项目工程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公司处理。

  3)发生质量事故除按项目质量奖罚制度给予有关责任者罚款外,还应视其情节给予责任者以警告、记过、降职、降薪、开除厂籍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篇4:工程施工质量通病防范处理控制详细措施

  工程施工质量通病防范、处理、控制的详细措施

  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防治质量通病,保证工程实现创优目标,贯彻我公司"信守合同、保证质量、优质服务,为业主提供满意的建设工程产品"的质量方针,必须把质量保证活动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特别是对于一些质量通病的多发区,应严格质量控制,制定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1)实施程序控制使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建立工程项目质量承包责任制,严格按质量保证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目标实施,对建设单位负责。

  (3)本工程工序较多,工艺较复杂,质量要求高,分部分项工程必须严格贯彻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标准。

  (4)所有关键、特殊工序必须书面交底,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以自检、互检和交接检为中心的岗位责任制。

  (5)建立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让各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

  (6)建立材料、设备报检制度,对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均要有完善的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使用说明书等有关资料,按规定需复检的材料经复检和报业主、监理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7)建立施工生产例会制度,及时提出和消除质量隐患。

  (8)坚持施工过程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坚持实行班组自检、项目复检,再向监理报检的制度,作好文字记录。

  1、混凝土工程质量通病的预防

  (1)蜂窝:加强商品混凝土的验收关,混凝土要均匀,坍落度适合。混凝土要分层下料和捣实,振捣要均匀、密实,防止漏振,模板缝要严密,派专人检查模板支撑及混凝土漏浆及时整改。

  (2)麻面:模板清洁,无粘结的硬水泥砂浆等,浇注前模板浇水湿润,板缝封堵严密。混凝土分层捣实至排除气泡为止。

  (3)孔洞:钢筋密集处,采用细石混凝土,分层捣实。预留孔应两侧同时下料,严防漏振。

  (4)露筋:保证钢筋位置和保护层厚度的正确。钢筋过密时,适当调整石子粒径。浇注高度大于2m时,加串筒或溜槽下料。操作时严禁踩踏钢筋,必要时需加以修整。正确掌握脱模时间,防止过早碰坏混凝土棱角而露筋。

  (5)缺棱掉角:竹、木模板至混凝土浇注前充分湿润,混凝土浇注后认真浇水养护,模板拆除时,保证足够的养护时间,混凝土强度应具有1.2MPa以上。加强成品的保护。

  (6)表面不平整:按操作规程,混凝土浇注后,根据水平控制标用抹子找平压光,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以上方可上人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强度不够:水泥必须具备合格证及复检试验报告,合格后方能使用,过期水泥严禁使用。砂、石粒径、级配、含泥量等应符合试验配比要求及规范要求,控制混凝土配合比及计量。各项施工应有混凝土浇注方案,保证混凝土后期增长强度。认真做好混凝土试块加强试块的管理和养护。

  (8)裂缝:

  1)混凝土收缩裂缝:严格控制水灰比和水泥用量,选择级配良好的石子,减少孔隙率和砂率。混凝土振固密实,减少混凝土收缩量。混凝土浇注前润湿模板,浇注后加养护。高温、大风、干燥时应及早喷水养护或设挡风措施。当发现裂缝时及时压光处理,对于终凝时应注浆处理。

  2)混凝土沉降收缩裂缝:加强混凝土配制和施工操作,水灰比、砂率、坍落度不能过大,捣实要充分。截面相差较大混凝土构筑物,先浇注较深部位,静置2h左右,沉实后继续浇注混凝土。

  3)凝缩裂缝:混凝土表面提浆不宜过厚,以能够满足操作抹干为原则,避免混凝土表面撒干水泥面刮平。

  4)干缩裂缝:控制混凝土水泥用量,水灰比和砂率大要过大。控制砂石含泥量,控制使用过量的粉砂。加强混凝土二次抹光工作。加强混凝土养护,露天混凝土避免曝晒,并定时洒水湿润。

  5)温度裂缝:对于具备大体积混凝土时,应进行大体积混凝土温控措施,控制混凝土内外温差不大于25℃,加强监控,延长保温及拆模时间,控制混凝土内部降温速率。

  2、砌体工程质量通病的预防

  (1)组砌混乱:砌筑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必须按交底规定的组砌方法摆砖砌筑。

  (2)砖缝砂浆不饱满:

  在水泥砂浆内掺微沫剂或掺水泥用量的5%~10%的粉煤灰,以改善砌筑砂浆的和易性;同时应避免干砖上墙砌筑。

  (3)水平灰缝不直,墙面不平砌筑前应立皮数干,砌筑时应挂线,以达到灰缝平直、均匀。

  3、抹灰工程质量通病的预防砖墙、混凝土基层抹灰空鼓、裂缝:

  (1)抹灰前对混凝土、砖墙基层表面明显不平整部位,应事先剔平或用1??3水泥砂浆补平,表面太光滑的基层要凿毛,基层表面砂浆残渣污垢、隔离剂等,均应事先清除干净。

  (2)墙面脚手孔洞应堵塞严密;水暖、通风管道通过的墙洞和剔墙管槽,必须用1??3水泥砂浆堵严抹平。

  (3)不同基层材料如砖墙面与混凝土基层相接处,应铺钉金属网,搭接宽度应从相接处起,两边不小于10mm。

  (4)抹灰前墙面应浇水。浇水应提前两天进行,每天浇水两遍以上,使渗水深度达到8~10mm。

篇5: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办法

  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缺陷及处理办法

  一、施工中出现工程质量缺陷与事故,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工程质量通病或工程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应立即制止,并及时分析原因,属于不合格材料的立即更换不合格材料、属于设备或管理人员不负责任,要求立即更换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属于施工方法不当的,要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暂停施工,经有关部门调查并采取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对质量缺陷进行补救处理,同时得到监理工程师认可、确认、签认后,再恢复施工;

  3、工程完工后,发现工程质量缺陷时,各经理部应及时上报有关情况,落实补救方案,经监理单位和zz高速公路3标项目经理部批准后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确保工程质量能够满足验标和设计要求。

  4、质量通病、质量缺陷,由各经理部组织查找原因、分析对策、分清责任、落实方案。zz高速公路3标项目经理部以质量通病、质量缺陷对工程质量造成影响的程度,作为对分部质量管理考核的依据,在相应的考评中进行考核。

  5、重视质量缺陷的修补及加固。总工程师、主管工程师和质检部门要跟踪质量缺陷的处理,必要时请设计单位参与制定方案;修补加固方案应不得降低质量标准和使用功能;质量缺陷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按质量事故进行处理。

  二、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事故发生后,按代建指、总监办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其它类型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公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分部或作业队)必须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暂时停工),及时向zz高速公路3标项目经理部安质部报告,同时填写质量事故单。zz高速公路3标项目经理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2小时之内向直属事业部报告,并通知有关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

  工程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1、工程项目、时间、地点及建设相关单位;

  2、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3、原因初步分析;

  4、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

  6、事故报告单位。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妥善保存事故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拍照或录像;凡影响下一道工序的工程质量事故,未经处理前应做出隔离标识,并不得继续施工,以免事故进一步扩大。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四、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纠正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六、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拒绝提供事故相关情况、资料的,提供伪证的,一经查实,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实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1、各分部要建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2、各分部是质量责任的主体,各分部经理对管段质量负总责,是质量第一责任人,分部总工程师对本管段工程质量管理承担技术责任,其他有关负责人和人员根据各自的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各级都要落实质量责任制制度,责任到人。

  3、各分部应将"单位工程质量责任制上报表"(附后)填写后上报zz高速公路3标项目经理部安质部核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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