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 导航

建筑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建筑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部各部室负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工作,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消防安全的指示精神,制定消防预案,并设专人管理消防工作。

  2、主管安全的领导负责贯彻实施消防法规,布置和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将消防工作纳入生产、行政管理计划,并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予以落实。

  3、员工要做到:懂火灾危险、预防措施和扑救方法,会使用消防设备,会处理险情和报火警,做到消防器材定人定期维修保养。各岗位必须保持清洁,废纸废物及时清理,坚决杜绝一切火险隐患。

  4、配置的消防器材要专人专管,定期检查。

  5、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及时报警,火警电话119。

  6、安装电气设备要符合技术规定,以防短路造成电流过大而引起火灾。

  7、严格遵守执行安全用电制度,防止电线电器起火。

  8、易燃易爆的生产场所、车间、库房、油罐区等场所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9、组建义务消防队,并期进行消防演习。

  10、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对违反条例的不安全行为加以制止。

采编:www.pmceo.cOm

篇2:建设集团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消防条例和企业程序文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各级消防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和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体系附后)

  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须与分包单位和班组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把消防安全的责任层层分解到各施工人员。

  三、施工项目必须建立健全的防火安全制度。

  四、施工项目必须建立管理人员及各工种的岗位防火安全职责。

  五、分公司、施工项目必须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分公司义务消防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六、加强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教育,使其掌握防火知识和灭火基本知识。

  七、检查奖罚办法

  1、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施工项目每周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落实。

  2、分公司根据季节气候不同特点及上级部门检查要求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通知项目整改。

  3、对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成绩显著的项目、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4、在分公司检查中,受通报表扬的,在值班、巡逻时及时消除火灾事故苗头的,及时组织扑救火灾,避免重大经济损失的,以及其它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给予500元~1000元奖励。

  5、违反用火、用电等防火制度的;擅自破坏、移动灭火器材的;灭火机维修不善,影响使用或配备不足的;擅自动火或未监火人员的;给予500元~100元罚款。

  6、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二次提出整改未及时按期整改火灾隐患的;在每月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给予500~1000元罚款或停工整改。

  7、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对重大火灾事故隐患在多次提出整改意见仍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发生火灾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对发生火灾事故或重大违章作业,防火责任人发现后不主动制止或组织力量抢救的;将给予10000元以上(含)罚款及停工整改。

  8、如被新闻机构曝光或上级部门检查通报批评的,按分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9、罚款统一缴财务部门,做到专款专用,用于奖励和一些必要的消防活动开支。

  八、火灾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附后)。

  九、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分公司范围内适用,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3: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八)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条例和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防范工作,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消防领导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定防火重点及部位,成立义务消防小组,按现场实际情况划分区域,配备足够消防器材,指定负责人,实行挂牌负责制。

  3、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发动和依靠群众自觉遵守防火制度,落实消防措施,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4、按照项目法施工规定,实行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要做好一个施工现场多家队伍施工的协调工作。对土建、安装、装饰三方的交叉作业事先要对各方负责人进行防火交底坚决做到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动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有关器具。安装和高级装饰人员进行工作必须携带小型灭火器。

  5、施工现场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做得好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一定的表彰及物质奖励,不重视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并且与经济利益、评职称、升职挂钩。

  6、为实行规范化要求,各防火部位要明确消防责任人,全面实行挂牌负责制,各防火区域要悬挂醒目的禁火标志,提示大家自觉防火。

  7、义务消防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掌握消防技能,熟悉灭火器性能,经常对消防器材进行检修,保证性能良好。

  8、高层建筑必须有充足的消防水源,应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措施。

  9、对于违犯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行为的,依据消防、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碘钨灯,功率超过200W灯具,宿舍应做到人走灯息,禁止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1、搞好消防培训,熟悉灭火方案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按计划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按时实战演练

  12、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使用规定及保养措施

  13、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标明消防器材和消防水位置及防火重点部位和目标。

篇4:施工现场电焊消防安全管理措施(7)

  施工现场电焊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七)

  1、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够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篇5:施工现场气割气焊消防安全管理(3)

  施工现场气割、气焊消防安全管理(三)

  1.乙炔瓶、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用紫铜质材料制作。

  2.乙炔瓶、氧气瓶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3.乙炔瓶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4.新橡胶软管必须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的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土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5.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6.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也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应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严禁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7.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至少应留49kPa(0.5kgf/cm2)的剩余压力。

  8.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9.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时,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不可紧闭)。

  10.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11.在作业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12.发现乙炔瓶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把乙炔瓶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黄砂扑灭火种,不得堵塞。

  13.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14.冬季在露天施工,如软管和回火防止器冻结时,可用热水、蒸气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焰烘烤。

  15.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焊枪内若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16.作业前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严禁作业,作业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等灭火设施,必须有监护人进行监护方可作业。

  17.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