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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3)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三)

  一、进行气焊(气割)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二、氧气瓶、乙炔瓶的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和开闭阀门的搬手上均不得沾染油污。

  三、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物品分开保存,也不宜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和安全帽,不得在强烈阳光下暴晒。严禁用塔吊或其他吊车直接吊运氧气或乙炔瓶。

  四、乙炔胶管,氧气胶管不得错装。乙炔胶管为黑色,氧气胶管为红色。

  五、氧气瓶与乙炔瓶储存和使用时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或割炬(焊炬)间距离不得小10米。

  六、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并闭时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七、工作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跑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八、氧气胶管,外径18毫米,应能承受20千克气压,各项性能就符合GB2550-81《氧气胶管》的规定;乙炔胶管,外径16毫米,应能承受5千克压,各项性能应符合GB2550-81《氧气胶管》的规定。

  九、使用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昨拆弯胶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气。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弯抓前面一段胶管的办法将火熄。

  十、未经压力试验的胶管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的胶管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十一、不得将胶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呀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胶管上,更不得将胶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胶管经过车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十二、氧气瓶使用时可立放也可平放(端部枕高),乙炔瓶必须立放使用。立放的气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

  十三、不得将胶管背在痛上操作。割(焊)炬内若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十四、工作完毕后应关闭氧气瓶、乙炔瓶,拆下氧气表、乙炔表,拧上气瓶安全帽。

  十五、作业结束后,应将胶管盘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的地方,减压阀和气压表应放在工具箱内。

  十六、工作结束,应认真检查操作地点及周围,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十七、对有压力或易燃易爆物品气割前必须经技术人员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否则严禁擅自进行气割作业。

采编:www.pmceo.cOm

篇2:施工现场气割气焊消防安全管理(3)

  施工现场气割、气焊消防安全管理(三)

  1.乙炔瓶、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用紫铜质材料制作。

  2.乙炔瓶、氧气瓶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3.乙炔瓶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4.新橡胶软管必须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的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土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5.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6.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也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应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严禁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7.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至少应留49kPa(0.5kgf/cm2)的剩余压力。

  8.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9.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时,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不可紧闭)。

  10.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11.在作业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12.发现乙炔瓶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把乙炔瓶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黄砂扑灭火种,不得堵塞。

  13.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14.冬季在露天施工,如软管和回火防止器冻结时,可用热水、蒸气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焰烘烤。

  15.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焊枪内若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16.作业前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严禁作业,作业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等灭火设施,必须有监护人进行监护方可作业。

  17.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

篇3:工地安全标语牌: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工地安全标语牌--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一、进行气焊(气割)作业的人员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二、氧气瓶、乙快瓶的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及其附件、胶管和开闭阀门的搬手上均不得沾染油脂。

  三、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物品分开保存、也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就有防震胶圈和安全帽,不得在强烈阳光上暴晒,严禁用塔吊或其他吊车直接吊运氧气瓶或乙炔瓶。

  四、乙炔胶管,氧气胶管不得错装,乙炔胶管为黑色,氧气胶管为红色。

  五、氧气瓶与乙炔瓶储存和使用时的距离不得小于 5米,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或割炬(焊炬)间距离不得小于1 0 米。

  六、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关闭时先关闭乙炔阀,现关闭氧气阀。

  七、工作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灵的氧气自动跑尽,再行拆卸修理。

  八、氧气胶管,外经18毫米应,应能承受 2 0 千克气压,各性能应符合GB2 5 50 - 8 1 《氧气胶管》的规定。

  九、使用中,氧气胶管着火时不得拆弯胶管断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气、乙炔胶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胳膊弯折前面一段胶管的办法将火熄灭。

  十、变质老化、脆裂、漏气的胶管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十一、不得将胶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胶管上。

  十二、氧气瓶使用时可立放也可平放(端部枕高)、乙炔瓶必须立放使用。立放的氧气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

  十三、不得将胶管背在背上操作、割 ( 焊 ) 炬内若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椿、缸、箱内。

  十四、工作完毕后应关闭氧气瓶、乙炔瓶、拆下氧气表、乙炔表、拧上气瓶安全帽。

  十五、作业完毕后、应将胶管盘起、捆好挂在室内燥的地方、减压阀的气压表应放在工具箱内。

  十六、工作结束应认真检查操作地点及周围, 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篇4:气焊气割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气焊、气割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年月日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气焊、气割作业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一、基本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电、气焊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气焊工并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3.气焊(割)作业人员要穿灵便的耐火工作服,要求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裤脚不准塞在鞋(靴)里,手套套在袖口外,戴护目镜;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锁好带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防火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

  5.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串岗,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6.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二、氧气瓶乙炔瓶安全使用要求:

  1.氧气瓶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易燃易爆分别存放,氧气瓶库应与高温、明火保持10米以上距离;

  2.储存高压氧气瓶时应拧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并固定;

  3.气瓶应设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运输时应立放并固定。严禁用自行车、叉车或起重设备调运高压气瓶;

  4.氧气阀不得粘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带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触氧气瓶;

  5.氧气瓶禁止在强烈日光下暴晒,夏天露天作业应搭设防晒罩、棚;

  6.氧气瓶与焊炬、割炬及其他明火的距离应大于10米,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小于5米;

  7.现场乙炔瓶存量不得超过5瓶,5瓶以上应放在储存间单独存放,储存间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5米,并应通风良好,设有降温设施,消防设施和通道,避免阳光直射;

  8.储存乙炔瓶时,乙炔瓶应直立,并必须采取防止倾斜的措施。严禁与氯气、氧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间储存;

  9.储存间必须设专人管理,应在醒目的地方设安全标志;

  10.应用专用小车运送乙炔瓶。装卸时动作应轻,不得抛滑、滚碰。严禁剧烈震动和撞击,汽车运输时乙炔瓶应妥善固定;

  11.乙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乙炔表面不得超过40摄氏度等。

  三、作业时的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下方,应与作业点正下方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2.作业前办理用火审批手续,清除作业区及下方易燃物,配备专人进行监视看火,配备灭火器材,停止作业时应切断气源,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焊(割)炬使用完后,不得放在可燃物上;

  3.禁止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工作;

  4.作业后应将氧气、乙炔瓶的减压器卸下拧上气瓶安全帽;

  5.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悬挂橡皮管及割焊炬;

  6.在未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并未经过审批的情况下严禁焊、割装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及受力构件;

  7.气焊(割)作业时,不能使用泄露、磨损及老化的软管及接头;

  8.发现减压阀软管、流量计冻结时,禁止用火烤,更不允许用氧气去吹乙炔管道;

  9.橡皮管要专用,乙炔管和氧气管分别为红色和蓝色,不能对调使用;

  10.使用焊、割炬前,必须检查射吸情况,射吸不正常时,必须修理正常后方可使用;

  11.焊(割)炬点火前应检查各连接处和气阀的严密性,不得漏气,整个系统不得漏气、堵塞,软管不得泄露、磨损和老化,发现问题修好后再用;

  12.禁止在氧气阀门和乙炔阀门同时开启时使用手或其他物体堵住焊(割)嘴;

  13.焊(割)嘴不得过分受热,温度过高时应放入水中冷却。焊(割)炬及气体通路不得沾有油脂。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篇5:气焊气割器具使用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编号

  工程名称:***工程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气焊与气割器具使用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年*月*日

  交底内容:气焊与气割器具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l.乙炔发生器使用安全要求

  (1)发生器的操作人员必须受过专门培训(气焊工人);熟悉发生器的结构、作用、工作原理及维护规则,并经安全部门考试合格者。

  (2)移动式乙炔发生器可安放在室外,也可安放在通风良好的室内。但严禁安放在锻工、铸工和热处理等热加工车间、正在运行的锅炉房等。

  (3)固定式乙炔发生器,必须安放在单独房间或专用棚子内。

  (4)禁止放在高压线下和吊车滑线下面o

  (5)不准靠近空气压缩机、通风机的吸口处。

  (6)不准安放在避雷针接地导体附近以及金属构件接地导线上,同对要注意,不要放在可能成为电气回路的轨道中。

  (7)放置位置还要注意防止可能来自高处的烟火、电焊火花以爱坠落工件的打击。

  (8)乙炔发生器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高压电源线及其他热源的距离,应不小于10m。

  (9)乙炔发生器不准安放在剧烈震动的工作台和设备上。

  (10)严禁在烈日下暴晒。

  2.使用前准备工作的要求

  (1)首先应检查乙炔发生器的安全装置、管路、阀门和操纵机构是否正常。确认正常后才能灌水和加入电石。

  (2)灌入发生器的水,必须保证没有任何油污或其他杂质的洁净水,同时要按规定灌足小量,及时排出气室积存的灰渣,每班应补充或换新水,保证气室内冷却良好。

  (3)装入的电石量和粒度,一定要符合乙炔发生器的规定和要求。移动式乙炔发生器所使用的电石粒度,一般在25-80mm范围内。如果电石反应区有排热装置时,允许添加不超过5%的粒度为2--25ram的电石。大型电石入水式乙炔发生器。其电石粒度亦应在8-80mm范围内,2-8mm的电石不应超过30%。电石粒度大于80mm不得使用,否则容易产生塔桥卡料.新装人电石后,应先排放发生器内及管道留存的乙炔-空气混合体。

  (4)乙炔发生器发生冻结时,只能用蒸汽或热水解冻,严禁用明火或烧红的铁烘烤,更不准用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物体敲击。

  (5)乙炔发生器内的活动部件,不得与器内其他结构摩擦、碰撞而产生火花。

  (6)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

  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井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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