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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带起重机安全操作要求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履带起重机安全操作要求:

  (1)操作人员应参加现场班前施工交底会,熟悉现场环境和安全生产要求,多班作业时,做好交接班工作方可离岗。

  (2)上班前应检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和紧固情况,确保安全可靠。

  (3)起吊重物时,要平稳操作,防止机件遭受冲击,引起零件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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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塔吊起重机安全操作要求

  塔吊起重机安全操作要求:

  (1)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铺设,必须严格按原厂规定,路基两旁应有较好的排水措施;轨距偏差不超过名义值的0.1%,两轨道间每隔6m应设置水平拉杆,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大于0.1%;轨道接头必须错开,钢轨接头间隙在3~6mm,接头应大于行走轮半径。轨道防雷接地应可靠,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2)安装完毕,在无荷载的情况下,塔身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0.3%,压重配重应符合原厂规定。

  (3)多台起重机在同一作业面工作时,两机之间操作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

  (4)起重机各传动机构应工作正常,制动器应灵敏可靠,夹轨器应完好。钢丝绳应符合起重机设计标准,长度满足使用要求,缠绕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起升机构钢丝绳,当吊钩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钢丝绳。

  (5)起重机控制室内各种指示灯、电流表、电压表齐全完好。机上应设信号装置,如电铃、喇叭等,高度在45m以上时,应增设高空指示灯、风速仪、幅度指示及重量指示装置。

  (6)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力矩限制器。配备升降驾驶室的起重机,应安装驾驶室上下高度限位及断绳保险装置。各种装置应保证灵敏可靠。

  (7)附着式起重机各附着装置的间距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设置。并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结构复算。

  (8)作业完毕,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小车及平衡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8级以上大风时,塔身上部应拉四根缆风绳与地锚固定。

篇3:塔式起重机保证项目安全检查评定规定

  塔式起重机保证项目安全检查评定的规定

  1、载荷限制装置

  1)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并应灵敏可靠。当起重量大于相应档位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上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方向的运动;

  2)应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并应灵敏可靠。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下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110%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2、行程限位装置

  1)应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起升高度限位器的安全越程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灵敏可靠;

  2)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小车行程开关,动臂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臂架幅度限制开关,并应灵敏可靠;

  3)回转部分不设集电器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回转限位器,并应灵敏可靠;

  4)行走式塔式起重机应安装行走限位器,并应灵敏可靠。

  3、保护装置

  1)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断绳保护及断轴保护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2)行走及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应安装缓冲器及止挡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3)起重臂根部绞点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风速仪,并应灵敏可靠;

  4)当塔式起重机顶部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时,应安装障碍指示灯。

  4、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

  1)吊钩应安装钢丝绳防脱钩装置并应完整可靠,吊钩的磨损、变形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2)滑轮、卷筒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并应完整可靠,滑轮、卷筒的磨损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3)钢丝绳的磨损、变形、锈蚀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5、多塔作业

  1)多塔作业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

  2)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6、安拆、验收与使用

  1)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装、拆卸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核、审批;

  3)安装完毕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格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4)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及司机、指挥应持证上岗;

  5)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

  6)实行多班作业、应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

篇4:塔式起重机一般项目安全检查评定规定

  塔式起重机一般项目安全检查评定的规定

  1、附着

  1)当塔式起重机高度超过产品说明书规定时,应安装附着装置,附着装置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2)当附着装置的水平距离不能满足产品说明书要求时,应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

  3)安装内爬式塔式起重机的建筑承载结构应进行受力计算;

  4)附着前和附着后塔身垂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2、基础与轨道

  1)塔式起重机基础应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检测和验收;

  2)基础应设置排水措施;

  3)路基箱或枕木铺设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4)轨道铺设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3、结构设施

  1)主要结构件的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2)平台、走道、梯子、护栏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高强螺栓、销轴、紧固件的紧固、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高强螺栓应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工具紧固。

  4、电气安全

  1)塔式起重机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供电;

  2)塔式起重机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和防护措施应符合规范要求;

  3)塔式起重机应安装避雷接地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4)电缆的使用及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篇5:塔吊起重机机械安全技术

  塔吊起重机机械安全技术

  塔吊起重机的行走限位是否齐全、灵敏,止档离端头一般为2~3m;吊钩的高度限位器要灵敏可靠;吊臂的变幅限位要灵敏有效;起重机的超载限位装置也要灵敏、可靠;使用力矩限制器的塔吊,力矩限制器要灵敏、准确、灵活、有效,力矩限制器要有技术人员调试验收单;塔吊吊钩的保险装置要齐全、灵活。

  卷扬机滚筒保险装置要齐全有效。

  路基要坚实、平整,有排水措施,道钉或夹板必须钉牢或拧紧,不须有松脱现象;轨道的纵横方向的平度应均在1‰以下,钢轨接头处不得悬空使用,且间隙应为3~6㎜之间,错开1.5m以上。两个轨道顶部的高度不得大于2㎜。

  塔吊起重机的电缆线无破损和严重扭结现象,压点压接牢固,卷线器必须运围正常。所有电气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轨道每隔20m应设一组单独的接地,并不得与建筑物相连,接地电阻小于4Ω,接地线不得使用铝导线。

  塔身、塔臂的各标准节的连接螺栓应坚固无松动,塔的结构件应无变形和严重腐蚀现象且各个部位的焊缝及主角钢不得有开焊、裂纹等现象。

  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需经考核、持证上岗。信号指挥人员应有明显的标志,且不得兼任其它的工作。要执行“十不吊”的原则。

  (1)被吊我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2)信号不清不准吊;

  (3)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准吊;

  (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6)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7)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8)零散物主(特别是小钢横板)不装容器不准吊;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大雾天影响视力和大雨时不准吊。

  塔机工作后应将吊钩起升到距起重臂最小距离不大于5m位置,并且吊钩上严禁勾挂重物。将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电柜总闸。一定要将夹轨钳锁紧,保证塔机的稳定,切断现场塔机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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