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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配电箱安全要求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施工现场配电箱安全要求:

  (1)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分配电箱或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分级供电,各级配电装置的容量应与实际负载匹配。动力、照明应分别设置。

  (2) 配电箱、开关箱制作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配电箱采用铁板或其他防火绝缘材料制作,做到通风、散热、防雨、防火;②箱内各种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其他绝缘板上(非木质板),并紧固于箱内。金属底板应与箱体作电气连接;③正常不带电箱体金属外壳,底座等必须接零(地),且通过专用端子连接,并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各电气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可靠,不得外露;④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端面,并加保护圈。进(出)线应做好防水弯,不得承受外力。

  (3) 总配电箱电器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并装设总自动开关、漏电保护器和分路自动开关。

  (4) 各级配电箱中使用的各种电气元件和漏电保护器应符合国标质量要求。

  (5) 各级配电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应合理布置,起到分级、分段保护作用。

  (6) 漏电保护器应严格按产品说明书使用,并定期进行试验和作好运行记录。对闲置已久和连续使用一个月以上的,应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7) 安装电流型低压触电保安器应符合下列要求:①触电保安器应完好无损,动作灵敏可靠,并应根据实际负荷电流的大小来合理选用;②被保护的线路和电气设备应绝缘良好,触电保安器的电流标位应正确选择;③穿过触电保安器的导线,应绞合在一起,用纱带或胶布包好,并放在中心。触保器前后200mm范围内集束不应散开;④触电保安器应远离交流电磁场,如变压器,电流互感器、电动机等,与这配用的交流接触器安装距离应在400mm以外;⑤通过触电保安器后的零线,不得重复接地,仅允许做工作零线,被保护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宜采用保护接地;⑥若采用保护接零,其保护零线应从触电保安器开关前出引。

  (8)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专用的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用。

  (9)手动开关电器只准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小于3kw的动力电路。各级配箱应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定期检查、维修和清洁工作。

  (10) 配电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与前一级相对应的电源开关切断,并悬挂醒目"停电检修"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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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地安全标语牌:配电箱规则

  工地安全标语牌--配电箱规则

  一、配电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配电箱必须有防雨、防尘措施。

  二、固定式配电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宜大于0.6m, 小于1.5m。

  三、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匣”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案(含插座)并按规定正确使用漏电开关。

  四、配电箱中导线的进出线口必须设在箱体的下底面,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好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五、配电箱中烙丝必须符合要求,不得推放杂物,凡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点上锁。

篇3:建筑安装工人安全作业指导书:配电箱开关箱设置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作业指导书--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第八章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8.1总配电箱

  8.1.1 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8.1.2 总配电箱应靠近电源处,并根据实际负荷分配情况分路设置。

  8.1.3 室内配电屏、板安装高度,下边不小于1.3m,也不大于1.5m;上边离顶棚不小于0.5m,配电房的高度不低于4m;地面铺绝缘地板,应有防止蛇、鼠等小动物进入的措施;门向外开,并配备防火器材,绝缘工程室外配电箱应有防雨和防坠措施。

  8.2分配电箱

  8.2.1 分配电箱应设置在相应负荷集中处,应搭设防雨栅,周围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8.2.2 所有电箱内的电器、开关、插座必须标明其用途和设备名称,箱内的开关、电器,包括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有歪斜和松动。

  8.2.3 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金属箱体、金属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8.3开关箱

  8.3.1 开关箱分移动式和固定式两种,开关箱与分配电箱的距离最大不得超过30m,开关箱应设置在坚固的支架上。

  8.3.2 固定式开关箱底部距地面距离不小于1.3m,也不得大于1.5m,移动式开关箱底部与地面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8.3.3 固定式开关箱和用电设备的距离应在3m之内,但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漏、一开关"的制度,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包括插座。

  8.4电器装置的选择

  8.4.1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总分配电箱应装置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天保护器。

  8.4.2 总隔离开关和分隔离开关,以及总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8.4.3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即一台设备、一只电箱,电箱内设一只开关、一只漏电保护器,不得有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设备,包括插座。

  8.4.4 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0.1s。

  8.4.5 所有用电设备应实现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即在,分配电箱与开关箱上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其额定动作电流和额定动作时间应作相应配合。用电设备的用电应在三级配电箱上(开关箱)引出,引出不得在分配电箱上直接插用,否则就起不到二级漏电保护的作用。使用二级漏电保护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漏电保护器的失灵,因此必须实行分级分段的保护。

  8.4.6 手动开关只允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

  8.4.7 点动式按钮开关(如井架、卷扬机、弯曲机等具有倒顺操作的设备)应有防止按钮卡死的措施,倒顺按钮前端应装设一个总停止按钮。

  8.4.8 配电箱、开关箱中的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进出线路箱内布线排列应整洁美观,固定式配电箱底部宜采用木板围封,并油漆。

  8.4.9 所有总、分配电箱必须进行重复接地。

  8.5使用与维护

  8.5.1 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由专人负责,箱内不得堆放另配件工具和任何杂物。

  8.5.2 所有配电箱及箱内电器、开关、插座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8.5.3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但每月不得少于一次的检查和维修。

  8.5.4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维修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同时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必须进行带电操作时应派专人监护。

  8.5.5 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的操作顺序:送电时,先总配电箱,后分配电箱,再开关箱与设备随机开关。停电操作顺序应与送电相反(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性情况除外)。

  8.5.6 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应将开关箱断电上锁,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更不得用其他金属充当熔体使用。

  8.5.7 当自动开关、漏电开关、熔断器发生跳闸停电时,且不能恢复,应查明原因,严禁以增大自动开关、漏电开关、熔断器的容量进行强迫送电。

篇4:施工动力照明配电箱安全检查规定

  施工动力、照明配电箱安全检查规定

  一、各路配线负荷标志清晰,熔丝(片)容量符合操作规程要求.

  二、保护接地(零)系统连接符合安全要求.

  三、箱体应接入接地网,表面无积尘.

  四、引入,引出电缆孔洞封堵严密,且不应存在缺口与电缆接触.

  五、箱门完好,内部无杂物,无积尘.

  六、室外电源箱防雨设施良好可靠.

  七、电源箱上的插座,面对电源箱应符合左零右火的保护接零规定.

  八、零,火线接线端子标志清楚,不能存在零,火接混.

  九、用于手持或移动式电动工具的插座和开关的电源线路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十、开关外壳,灭弧罩齐全.

  十一、不得将临时线接在刀闸或开关口上.

  十二、不得用铜丝代替保险丝(管).

篇5:配电箱开关箱安全施工规范

  配电箱开关箱安全施工规范

  (1)、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a、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室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简称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下同),如无特指,合称配电箱。

  b、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c、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d、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e、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f、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g、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

  h、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

  i、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

  j、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k、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l、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劲,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m、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n、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2)、电器装置的选择

  a、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b、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是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c、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它仪表。

  d、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e、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头)。

  f、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g、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装设应符合要求。

  36V及36V以下的用电设备如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h、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i、漏电保护器的和选择应符合国标GB 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j、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k、漏电保护器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

  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漏电保护器的正确接线方法见表。

  l、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m、 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n、配电器、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o、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3)、使用与维护

  a、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b、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c、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d、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e、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①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②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要与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f、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g、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要求,并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

  h、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整洁。

  i、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j、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k、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随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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