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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罐基础工程消防措施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原油罐基础工程消防措施

  本工程新建油罐与原有库区距离较近,且施工道路与原油罐区消防道路合用,因此必须特别加强消防措施的落实。

  1建立消防组织和制度

  1.1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消防条例,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消防领导小组,成立现场义务消防队,实行防火责任制度。

  1.2施工前请库区的安全机构对所有施工班组进行消防教育(或由我司对班组进行消防教育),以加强所有进场人员的消防意识;认真贯彻各项消防制度,经常开展消防活动,定期开展群众性、专业性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全员的消防意识。

  1.3工地的消防组织与油库、地方消防组织经常保持联系,及时把工程情况通报,以便一旦发生火情,可得消防队的紧急救助。

  1.4加强对现场材料的管理,所有材料均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堆放,严禁乱堆乱放以致占用消防通道。

  1.5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所有车辆严禁停靠在消防通道上,防止堵塞消防通道。

  1.6施工车辆专人指挥,有序进行运输,防止过于拥挤造成堵塞消防道路,影响原库区的消防安全。

  2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2.1与业主作充分的沟通,了解现场可用的消防设备;如现场没有可用消防设施,考虑设置贮水池,安装高压水泵,保证必要的水压和水量。并且设置两路电源,除正常施工用电外,对启动消防水泵、通道及紧急情况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配备专用电源。

  2.2按要求设置灭火器和太平桶。

  2.3施工现场设置吸烟室,吸烟室设置灭火器材。不得在吸烟室以外吸烟。

  3明火管理

  3.1划分禁火区和动火等级,划出禁火区及范围,事先挂牌明确,禁止一切可引起明火的火种进入。所有动火作业尽量安排在建西面,远离原有库区,如有靠近库区作业必须派专人进行监护,采用必要的安全措施,配备灭火器;作业完后认真检查,保证人走火熄。

  如下图所示:

  3.2动用明火,如电焊、气割等都必须按所在区域的动火等级进行动火报批,在动火时必须安排专人监护,高空明火作业在其下方采取隔离措施,不得使火种从高空散落。

  3.3配备专职消防巡回检查员,保证一旦有火情,在可扑灭的时限内发觉和消除。

  4现场防火要求

  4.1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保证消防车畅通无阻。

  4.2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物品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以上要求,应采取隔离措施。

  4.3现场焊割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防火教育,使焊割作业符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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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办公大楼室内装饰工程消防保卫措施

  办公大楼室内装饰工程消防保卫措施

  1、安全责任

  1.1、高度重视所有授权驻现场的人员的安全,并采取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保持现场的井然有序和安全可靠,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1.2、为了保护工程、公众的安全和方便,提供并保证一切照明、防护、围栏、警告信号和看守。

  2、现场保卫:

  整个履约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工人劳动保护、身心健康、预防传染病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等。现场提供24h 的保安保卫服务,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和保安设备,防止未经批准的任何人进入现场,防止现场材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的被盗窃,禁止任何现场内的打架和斗殴事件。实施严格的现场出入制度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车辆的出入须有出入审批证件,由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人员进出现场设有出入证,出入证须以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印制,出入证加盖印章和塑封,防止伪造;临时围墙和出入大门考虑必要的照明,照明系统满足现场安全保卫和美观的要求。

  3、消防措施:

  3.1、成立由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消防小组,宣传消防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培训,消防管理制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消防管理机构的要求;

  3.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消防管理机构的要求,为施工中的永久工程和所有临时工程提供必的临时消防和紧急疏散设施,包括提供临时消火栓、灭火器、水龙带、灭火桶、灭火斧、消防水管、阀门、检查井、临时消防水箱、泵房;

  3.4、制定并实施严格的消防管理制度,在现场储有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库,明火施工实行严格的“用火证”管理,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和设施;

  3.4、严格遵守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法令、法规、配备专职消防保卫人员,制定有关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3.5 坚持现场用火审批制度,在操作岗位上禁止吸烟,对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按规定执行,指定专人设专用库房分类管理;

  3.6、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3.7、施工人员进场进行防火教育,施工现场值勤人员昼夜值班,搞好“四防”工作。

  3.8、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000m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000m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气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3.9、施工现场的有害材料不准在现场随意焚烧,集中起来及时处理。

  4、爆炸及火灾隐患的控制

  4.1、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规章及防火管理制度。

  4.2、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增强消防意识。

  4.3、按消防方案中的要求进行消防器材的配备。

  4.4、对油漆、稀料,氧气、乙炔等在材料存放区分库放置。

  4.5、对于钢结构焊接作业量大,立体交叉作业,制定专门的消防方案防止发生火灾。

篇3:消防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消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质量计划

  1.1施工班组应严格按质量目标进行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做到班前有交底、布置,班后有自检、自查。

  1.2严格按国家最新颁布的通风施工及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同时按工程质量标准组织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接受现场质监人员的检查、监督,认真按纠正措施组织施工。

  1.3严格控制施工过程的停工待检点,凡工程的停工待检点均需预先通知监理代表及业主代表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1.4施工班组应严格按计划并预先进行自检,共同协助项目部搞好本工程的通风工程安装质量,为实现工程的质量目标共同努力。

  2质量保证措施

  2.1加强擀教育工作,要求所有施工人员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

  2.2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图纸和GBJ50243-97施工及验收规范做。

  2.3施工前,施工员要了解综合图纸、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内容,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其内容包括规范、标准的要求、施工程序、检查方法,要着重说明容易影响质量的部位或工序,要制定出具体的预防措施。

  2.4建立施工班组自检和工序交接的互检与专职检查相结合的质量检验制度。

  2.5要定期开展QC小组活动,应用质量管理统计技术,找出差距,循序渐进。

  2.6严格执行材料、部件、设备的验收和发放制度,所有材料、部件、设备必须有合格证和质保书。

  2.7严格控制计划器具的检查周期,确保计量数值准确性。

  2.8材料、部件、设备及加工的成品和半成品,在一次和二次运输中,要加强产品的保护,防止损坏或变形。

  2.9对到货的每台设备,在安装前严格对设备质量、随机附件和技术文件,进行验收、清点、检查。

  2.10系统风管、部件、设备安装的自检记录必须准确,要经监理代表和业主代表检查后方能隐蔽。

  2.11确保施工机械的加工精度、检查、保养和维护。

  2.12在施工过程中如有设计变更、材料代用、规格变更,一定要有监理代表、业主代表或设计单位的变更手续,并要及时办理各种技术核定单和签证。

  3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1建立安全保证措施

  3.2组装风管、法兰应用尖冲撬正,严禁用手触摸。

  3.3吊装风管和管道用的索具要牢固,吊装时应加溜绳稳位,并要与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3.4在高空安装风管、部件和管道时,所用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

  3.5吊装风管、管道、配件或材料时要与电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6不能在风管上站立和行走。

  3.7在风管和管道安装前应先检查脚手架、扶梯等支撑物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8所有用电设施均要有接地、接零和安装漏电保护器。

  3.9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3.10高空作业时,严禁穿高跟、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11乙炔瓶与氧气瓶不得放在一起,距易爆易燃物品和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

  3.12制定防火措施,建立动火审批制度,设专人看火值班。

  3.13加强产品保护工作。

  4施工进度保证措施

  4.1尽力调动施工人员积极性,在提高工效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有效工作时间,这是工程进度的时间保证。

  4.2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组织生产部门、材料供应部门有计划地组织人员、材料进场,保证工程进度顺利进行。

  4.3加强与业主、监理、设计、土建单位的配合,综合协调,这也是保证工种进度的有效措施。

篇4:空调改造工程安全生产消防保卫措施

  空调改造工程安全生产及消防保卫措施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要戴安全帽,严禁吸烟;

  3每日施工前,组长或施工负责员要根据当天的施工特点做口头安全和消防交底,并填写“班前安全讲话记录”;施工中要精神集中,不嘻戏打闹,每项工作均应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违者应予停工;

  4施工现场内要注意各种危险信号及标志;

  5电焊、气焊施焊应注意的事项:

  5.1电焊、气焊施焊必须取得现场用火许可证,并持有劳动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消防局颁发的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

  5.2施焊前应清理用火范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携带消防水桶并设专人看火;

  5.3在隐蔽部位(如顶棚、夹层内等)使用电气焊时,工长必须向焊工进行书面交底,施焊完毕施工人员要请消防人员详细检查确无隐患后方可离去;

  5.4电焊机设置的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焊机、把线移位或焊机移动时均需拉闸断电,每台电焊机必须装触电保护器;

  5.5电焊机一、二次接线端子应有可靠的防护罩,焊把线与焊机和焊把连接应紧密牢固,焊把线应双线到施焊部位且中间无接头、无破损、绝缘良好;

  5.6焊把不准与气焊的氧气、乙炔皮管放在一起,不能把焊把线盘在焊机或焊件上;

  5.7气焊设备的安全附件应齐全有效,氧气、乙炔皮管完好无损,放置气瓶罐的位置和距离应符合安全要求;

  5.8在焊接时,必须按操作规程和有关防火要求操作,以确保安全施工;

  5.9成立义务消防队并设专人负责。

  6高凳使用前应先检查其有无缺损并系好防滑绳,禁止二人同在一高凳上作业,禁止站在最高一层踏步上工作;

  7没经过验收并交付使用的架子不准上人,交付使用的架子不得随意拆改;

  8使用套管机、砂轮、无齿锯、电锤、电钻等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配电箱金属外壳、二层板、机具外壳应可靠接零或接地,并采用漏电保护装置,进口电动工具、未曾使用过的新型电动工具均应熟悉使用说明书后方可操作,各类电动工具应按期检测,及时保养,使用电动旋转工具不得戴手套;

  9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小于25mm的砂轮;

  10使用射钉枪不得摘下保护碗,使用时要先装钉子后装子弹,子弹由使用者负责保管,不得遗失或做他用,射钉枪要经常清洗保养,以确保枪支安全完好;

  11局部照明灯、行灯、标志灯的电压不应超过38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

  12搬运料具、设备要求先勘察路面,排除路障,集体搬运要统一指挥,前后呼应,动作一致,车运料设备要绑扎牢固,垂直搬运不得超过吊车负载;

  13使用电炉子要有批准手续,电炉子最好采用封闭式或半封闭式,且外壳要接零或接地,电炉子要安放在石板、砖等不燃材料基座上,其周围要有隔热防火的措施,使用中取放物品要先拉闸,使用完毕及时断电,待炉子冷却后收好;

  14工长要根据施工建筑的特点、施工的对象、班组人员的状态等情况,按分项工程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和消防工作的书面交底,并协助施工班组落实具体的安全消防技术措施。

  15夏季施工,必须认真执行分公司颁发的“雨季施工措施”,并由项目部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季节施工措施交底,组织实施。

  16吊装及搬运

  16.1吊装工作的受力点应牢固可靠,吊点或锚点在建筑物上时应经核算,不允许任意将锚点栓于未经核算的砖柱、砖墙或其它建筑物上,防止破坏结构,造成事故。

  16.2搬运重物时应统一指挥、协调一致。搬运前应将路线上障碍物清走,以确保安全。

  16.3组装时,应握紧工具(扳手、锤子等),以免用力过猛而滑脱伤人。

  16.4搬运设备等重物时,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工作区,防止发生事故。起吊重物下严禁站人或行走。

  16.5吊装用的机具吊索具等,在使用时要进行细致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准使用,严禁超负荷使用。

  16.6使用滚杠拖运设备,管子粗细应一致,填滚杠时,大拇指应放在滚杠的上表面,其他四指伸入管内,严禁戴手套和一把抓滚杠。

  16.7在倒链吊起的部件下检修、组装时,应将链子打结保险,并必须使用道木或支架等垫稳。

  16.8吊管或设备时,应先试吊后起吊。利用倒链时,必须绑牢固,并有防滑措施,设专人指挥,以免滑脱伤人。

  16.9用小车运管或重物时,应先清理好道路,并把重物放在车上绑牢,以防滑下伤人。

篇5:工程消防安全制度预防措施(3)

  工程消防安全制度及预防措施(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安全制度》等消防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工程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确定一名消防安全制度工作的组长,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各成员对各分管地区负责。

  第三条 本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本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长为工程村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五条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有下列职责:

  1、根据本工程实际召开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点防火季节的专项治理工作。

  2、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并针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除火灾危害。

  第六条 根据本工程实际,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实际演练,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两会” 即:懂预防措施,懂储存机械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

  第七条 我工程管理人员必须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第八条 通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组织工人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摆现象、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

  第九条 防火宣传教育内容:

  1、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教育工人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三懂三会”。

  3、教育工人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四章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第十条 消防器材的配置与使用:

  1、义务消防队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我工程针对各部位的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2、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冻。

  3、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机械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第五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第十一条 依照逐级防火责任制,我工程实行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人员报告。

  第十二条 消防领导小组应坚持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第十三条 防火安全检查范围:

  1、贯彻落实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情况。

  2、火源、电源、水源使用管理情况。

  3、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到位情况。

  4、生产设备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实情况。

  5、火险隐患整改情况。

  6、其它有关情况。

  第十四条 防火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险隐患,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进行整改,对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记录,建立档案,依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不准拖延扯皮。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险隐患,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并报上级备案。

  第十五条 凡有条件整改而拖延不改的,由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不按“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意见整改的,按消防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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