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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边洞口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临边、洞口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基本要求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要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要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要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透物件禁止抛掷。

  2、临边作业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杆的阳台、斜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天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天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要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3、洞口作业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桩孔、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要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要设红灯警示。

  4、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

  (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车道。

  (2)绑扎框架、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要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3)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5、砼浇筑时的悬空作业

  (1)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要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2)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1、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

  2、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JGJ46—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

  3、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采用TN-S系统。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能混接。

  4、配电箱开前箱符合“三级配电两极保护”的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电箱要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5、照明专用电路要有漏电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不得低于2.4m,潮湿作业作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6、配电线路的电线不得老化、破皮。使用五芯线或电缆。

  7、不能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8、用电档案内容齐全由专人管理,电工巡视维修记录填写真实。

采编:www.pmceo.cOm

篇2: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7)

  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七)

  安全帽

  1、安全帽使用前要检查帽壳、帽衬、帽带是否齐全有效。

  2、使用安全帽前要先调整帽衬,使帽衬各部分与帽壳相距一定空间。

  3、帽箍应根据作业人员的头型来调整箍紧,以防低头作业时帽子前滑挡住视线。

  4、严禁将安全帽两层顶衬合为一层。

  5、安全帽应戴紧、戴正,帽带应系在颌下并系紧。

  6、安全帽的有效期限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起计算,塑料帽不超过2.5年,玻璃钢帽不超过3.5年。

  安全绳

  1、为保证高处作业人员在移动过程中始终有安全保证,当进行特别危险作业时,要求在系好安全带的同时,系挂在安全绳上。

  2、禁止使用麻绳来做安全绳。

  3、使用3米以上的长绳要加缓冲器。

  4、一条安全绳不能两人同时使用。

  自锁器

  1、自锁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2、自锁器挂钩应挂在安全带金属环上。

  3、受过严重冲击的自锁器应该停止使用。

  安全带

  1、安全带必须每半年经过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在下列状况下工作时,应系安全带:

  (1)有可能进行高处作业的工作,在进入工作场所时,身上必须佩有安全带;

  (2)高度超过2米的高处作业时;

  (3)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

  (4)倾斜的屋顶作业时;

  (5)平顶屋,在离屋顶边缘或屋顶开口1.2米内没有防护栏时;

  (6)任何悬吊的平台或工作台;

  (7)任何护栏、铺板不完整的脚手架上;

  (8)接近屋顶或地面开孔附近的梯子上;

  (9)高处作业无可靠防坠落措施时。

  3、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带:

  (1)要束紧腰带,腰扣组件必须系紧、系正;

  (2)利用安全带进行悬挂作业时,不能将挂钩直接勾在安全带绳上,应勾在安全带绳的挂环上;

  (3)禁止将安全带挂在不牢固或带尖锐角的构件上;

  (4)使用同一类型安全带,各部件不能擅自更换;

  (5)受到严重冲击的安全带,即使外型未变也不可使用;

  (6)严禁使用安全带来传递重物;

  (7)安全带要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高度不低于腰部。

篇3:工程项目四口五临边高处作业防护措施

  工程项目四口五临边、高处作业防护措施

  1、基坑的防护:

  本工程基础较深,根据现场情况在基础的四周设置通长防护栏,外挂密目安全网。

  2、高处作业的防护:

  因本工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所有防护架结构均用48×3.0mm的钢管搭设,连接件用扣件,搭设高度高出操作层一步,步距1.8米,外面张挂密目安全网,防护架与建筑物有牢固的连接,所有安全出入口均搭设长4.5m、宽3m的防护棚。

  3、临边及操作棚防护:

  本工程四周设围墙封闭,临边部位采用钢管架体围护,高度不低于1.2米,涂刷分格色警戒。钢筋、木工、搅拌机等操作场地搭设防护棚、围档,具体按附图。

  4、洞口周边的防护:

  洞口尺寸大于等于300mm均做防护,洞口小于1.5×1.5m时预埋通长筋或设置固定盖板,大于1.5×1.5m的洞口,周围设二道护身栏杆,中间覆盖水平安全网,电梯井口设高度不低于1.8m的工具式金属防护门,每三层电梯井处设一道水平安全网,防坠落,门洞及其它竖向栏杆的制作参照附图。由室内通往阳台门洞设两道水平栏杆。

  5、个人防护:

  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凡从事2m以上,无法采取可靠防护设施,高处作业的人员系好安全带,从事电气焊、剔凿等作业的人员要使用面罩或护目镜,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并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6、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挑平台周边,雨篷、挑檐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7、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道路都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8、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9、施工电梯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拦杆,并喷上"随手关门"的广告用语。

  10、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栏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2m~1.8m,下杆离地高度为0.4m~0.6m,对防护栏杆高1.5m以上应有三道横杆,并加挂安全立网,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11、对栏杆柱的固定,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外墙边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此同时钢管或钢筋焊牢。

  12、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kN外力。

  13、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或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14、在洞口作业时,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15、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16、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的洞口,必须用九合板模板作盖板,并沿四周钉上铁钉,防止挪动移位。

  17、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用九合板作盖板,盖住洞口,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18、边长为50~150cm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紧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木板或脚手片。

  19、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挂设安全平网。

  20、垃圾井道和烟道,可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标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21、对竖向洞口,凡落地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22、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 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栏杆。

  23、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篇4:高处作业防护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高处作业防护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1、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固设2m宽水平防护排栅,以上每隔2层还应固定一道2m宽的水平安全网。水平安全网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与建筑物之间缝隙不大于10cm,并且外沿明显高于内沿。支搭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没有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2、建筑物的出人口应搭设长3~6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项应铺满不小于5cm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严。

  3、临近施工区域对人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确保人、物的安全。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严禁向下投掷物料。

篇5:高处作业和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高处作业和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 高处作业

  1.1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为高处作业。

  1.2 高处作业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

  1.3 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1.4 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1.5 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必须经安全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可靠的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1.6 高处作业的防护门设施在搭拆过程时应相应设置警戒区,派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7 无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架和工具式脚手架施工的高层建筑,首层四周必须支设固定6m宽的双层水平网,高层建筑每隔四层还应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

  1.8 水平安全网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与建筑物之间的缝隙不大于100mm,并且外沿明显高于内沿。无法支搭水平网的,必须逐层设立网全封闭。

  1.9 支搭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没有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1.10 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非出入口的通道两侧必须封严。

  1.11 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

  1.12 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点牢靠。

  1.13 高处作业的料具应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时放入工具袋,严禁乱堆乱放和从高处投掷物料。

  1.14 高处作业所需的料具、设备等必须根据施工进度随用随运,禁止超负荷。

  1.15 高处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避雷设施。

  1.16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线路行走,禁止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情况下,沿高墙、脚手架、挑梁、支撑、起重臂、运行吊篮等处攀登或行走。

  2 交叉作业

  2.1 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操作必须在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不能满足时,应设置硬隔离安全防护层。

  2.2 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它人员操作,并应设专人监护。

  2.3 模板拆除后,其临时堆放处应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且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

  2.4 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的物件。

  2.5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设双层防护。

  2.6 建筑物外围设置安全挑网(每四层一道)首层挑网必须为双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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