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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层大厦工程安全生产消防管理保证措施(2)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30层大厦工程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及保证措施(2)

  第2节安全施工措施

  2.1安全管理措施

  2.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建筑安装分项工程工艺安全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法令。

  2.1.2施工现场逐级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项目经理到各班组长组成的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并对上一级、上一环负责"的管理网络,哪一级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一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促使责任制有效扎实地落实到各工种、各工序、各班组中,形成齐抓共管的氛围。

  2.1.3在日常的工作中,坚持把安全施工落实到技术交底、任务下达和交接上,实行安全文明施工交接制度。每道工序完成之后,由安全员、工长、下道工序施工班组进行联合验收,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后,才办理交接手续。如不符合要求,将追究工长和施工班组的责任,除了要求立即整改外,还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2.1.4实现现场领导值班制度,时刻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放在首位,现场设专职安全员,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跟踪检查现场安全情况,对各种安全隐患要及时发现并消除。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并严格执行奖罚制度。

  2.1.5实行安全晨会、安全例会制度,由生产副经理负责召开,晨会主要给操作人员讲明每天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注意事项,检查施工的安全文明条件是否具备;

  每周安全例会主要加强对员工的每周安全生产教育,布置并进行安全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检查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2.2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2.2.1施工现场内要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安全标语牌,夜间在沟、坑边要设置低压警示灯,主要交通要道设充足的照明,使夜间施工照明充足,行走方便。

  2.2.2所有进行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防护用品,特别对工程的"五临边"要落实专项措施专人,进行重点防护、检查。

  2.2.3严格贯彻安全作业制度,施工现场做到"三要三不要",塔吊"十不吊"制度,塔吊要严禁超载运行并做到定期保养与维修,严禁违章作业。电焊电气焊做到"三不烧,一回检,一申请"制度,高空作业坚持"四做到"制度。

  2.2.4特殊工种包括塔司、起重工、电工、焊工、机操工等均应考核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各自的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非专业人员无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各种机械设备、用具定专人经常检查、维修、保养,使机械设备能正常操作使用,消除事故隐患,并按易损件、易坏件等配备充足的预备件,确定完好率。

  2.2.5塔吊的安拆应编写专业施工安全方案,并经各方会审后方可实施,塔吊司机和起重工在吊运货物时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非操作人员严禁在起重臂下行走和工作。

  2.2.6严格控制混凝土拆模强度,以确保符合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

  2.2.7对现场内所有人员进行进场前安全教育,加强法律法规的收集,注重危险源识别,编制安全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

  2.3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2.3.1现场临时用电根据现有平面布置编写《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并严格遵照执行,施工中严禁乱接、乱拉电线,各种电器设备均应配置漏电保护器,非专业人员不得接触各类电器设备,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制定安全用电责任制,作好施工用电技术交底;

  2.3.2按TN-S系统设计要求设置保护接零系统,实施三线五线制,杜绝疏漏。

  所有接零接地处必须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保护线PE必须采用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区别,严禁混用。

  2.3.3高低压线路旁不得搭设作业棚或堆放施工材料、架具和其他杂物。

  2.3.4设置的总配电房、门应向外开,各级配电箱、开关箱应有防雨措施,加锁,并设专人负责。配电装置的上部距顶棚不得小于0.5m,安装位置周围不得有杂物,便于操作。

  2.3.5配电箱、开关箱的在使用过程中的操作顺序为:总配电屏、分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停电操作顺序为:用电设备、开关箱、分配电箱、配电屏。

  2.3.6各种电器应安装在绝缘的电器安装板上,电器和熔断器的熔丝必须与电流量相一致。

  2.3.7各配电箱必须固定设置,配电箱、开关箱必须统一编号,喷上电气名称和使用单位,箱底距地面不得小于1.2m.

  2.3.8配电箱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停送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

  2.3.9设备与开关箱间距不大于3m,与配电箱的间距不大于30m;各级开关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单机使用的漏电保护器的定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30mA,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特别是在潮湿的场所,振动器、潜水泵以及各种手持电动工具应选用15mA漏电动作电流的防溅型产品。

  2.3.10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并联与基础的防雷接地网,所有接地电阻≤4Ω。

  2.3.11保护零线的截面积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积,同时必须满足机械设备强度的要求,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2.3.12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的统一标识为绿/黄双色。

  2.3.13在正常使用中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配电屏(箱)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起重机的轨道等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作保护接零,起重机轨道的两端各设一组接地装置。

  2.3.14保护零线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

  2.3.15总配电箱应装设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与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2.3.16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2.3.17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和门处;移动式配电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2.3.18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检修一次,维修人员必须

是专业电工,检修时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2.3.19一般场所应使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漏电动作试件小于0.5s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还必须作保护接零。

  2.3.20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

  2.3.21使用行灯的电源电压不得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必须坚固,绝缘性能良好;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灯泡的外部有保护网;潮湿和易接触电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特别在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底面的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2.3.22水泵的负荷线必须采用YHS型防水橡皮护套电缆,不得承受任何外力;消防水泵的负荷线必须设专门的线路。

  2.4土建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2.4.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场内安全标志醒目。

  2.4.2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钢筋起吊必须捆绑牢固,吊勾下方不得站人,吊运绑扎钢筋工作架子必须系好钢丝绳,在无任何牵连的情况下进行吊运,到位后,待工作架放稳,搭好支撑方能放下钢丝绳。

  2.4.3绑扎3米以上柱、墙体钢筋时,搭设操作通道和操作架,禁止在骨架上攀登和行走。绑扎边柱、边梁钢筋应搭设防护架,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放骨架,须搭防护架或马道。

  2.4.4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在没有固定好之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否则模板受外界影响容易倒塌伤人。

  2.4.5支设柱模板和梁模板时,不准站在梁柱模板操作和梁底板上行走,更不允许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支模人员上下应走通道,严禁利用模板,栏杆、支撑上下;站在活动平台上支模,要系好安全带,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内,禁止抛掷任何物体。

  2.4.6模板拆除应经工长同意,操作时应按先外后里分段进行,严禁硬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送到指定地点,清理刷隔离剂,按规格堆放整齐备用。

  2.4.7拆模后需要局部支撑的和使用早拆体系的支撑杆必须顶牢,不得松动,防止支撑倒下伤人,高处作业严禁投掷材料。

  2.4.8泵送设备的停车制动和锁紧制动应同时使用,轮胎应楔紧,水源供应应正常和水箱应储满清水,料斗内应无杂物,各润滑点应润滑正常。

  2.4.9支腿应全部伸出并支牢,未固定前不得起动布料杆。布料杆缩回原位后,方可回转。布料杆伸出时应按顺序进行。严禁用布料杆起吊或拖拉物件。当布料杆处于全伸状态时,严禁移动车身。作业中需要移动时,应将上段布料杆折叠固定,移动速度不超过10km/h。布料杆不得使用超过规定直径的配管,装接的软管应系防脱安全绳带;

  2.4.10作业后,必须将料斗内和管道内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进行清洗。严禁压缩空气冲洗布料杆配管。布料杆的折叠收缩区按顺序进行。

  2.4.11插入式振捣器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熔断器选配应符合要求,接零应安全可靠,电动机接零线不良者严禁开机使用。

  2.4.12振捣器作业时,软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cm;软管不得有断裂;操作振捣器作业时,应穿戴好胶鞋和绝缘橡皮手套。

  2.4.13搬动振捣器时,应切断电源,以确保安全。不得用软管和电缆拖拉、扯动电动机;用绳拉平板振捣器时,拉绳应干燥绝缘,振捣器与平板应保持紧固,电源线必须固定在平板上。

  2.4.14振捣器启振时,必须由操作人员掌握,不得将启振的振捣棒平放在钢板或水泥板等坚硬物上,以免撞坏发生危险。电缆线上不得有裸露之处,电缆线必须放置在干燥、明亮处;不允许在电缆线上堆放其他物品,也不允许车辆在其上面直接通过,更不允许用电缆线吊挂振捣器等物;

  2.4.15严禁用振捣棒撬拨钢筋和模板,或将振捣棒当大锤使用,操作时勿使振捣棒头夹到钢筋里或其他硬物而受到损坏;作业后,必须做好清洗,保养工作。振捣器要放在干燥处。

  2.5钢结构施工安全措施

  2.5.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作业时必须系挂好安全带。高空施工应搭设安全通道,用以施工人员的平面行走,并设置扶手栏杆和扶手绳。

  2.5.2每节钢柱安装前必须在钢结构外围设置一道安全防护网(详见挑网示意图),梁焊接作业必须挂设操作吊篮(详图),柱焊接安装平台(详图)。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设备平台。

  2.5.3钢柱吊装时配置安全操作平台(详图),解决梁的临时固定,钢柱上栓挂钢爬梯,解决施工人员的临时登高。登高用钢爬梯必须牢牢固定在钢柱上,不得晃动。

  2.5.4在柱与柱之间拉安全绳。高处作业必须精神集中,系好安全带。保管好使用的工具材料严禁高空落物伤人。

  2.5.5高处作业安全设施必须经过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作业。

  2.5.6起重机械司机及信号人员应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的全部内容。多机抬吊时单机负载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

  2.5.7钢结构一节柱安装完后,在一节柱的上层梁位置沿压型钢板边设立网。详见楼层间立网设置示意图。

  2.5.8梁、柱焊接时,要制作专用挡风斗对火花采取严密的处理措施,以防火灾、烫伤等,下雨天不得露天进行焊接作业。

  2.5.9当风速达到6级以上及雨天时,吊装作业停止。做好雷雨天前后防范检查工作。

  2.5.10主楼周边在爬架最下一层部位满铺铁皮预防高空掉物。核心筒周边设梁安装焊接外架(详图)。螺杆、螺帽手动工具、焊条、切割块等必须放在完好的工具袋内,并将工具袋系好固定,不得直接放在梁面、翼缘板、走道板等物件上,以免妨碍通行。每道工序完成后柱边、梁上不得留有杂物,以免通行时将物件踢下发生坠落打击。高空作业人员携带的手动工具、螺栓等到必须放在工具包内。上下传递时要用绳子,严禁扔掷。

  2.5.11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和走道上下来往,不得在柱上等非规定通道爬攀。如需在梁面上行走时,则该梁面上必须事先挂好钢丝缆绳,且钢丝绳用花篮螺栓拉紧或梁下面已兜设了确保安全的水平网。高空施工人员在梁上行走,必须把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走道板设置,每节柱安装校正完后,随即铺设本节柱上层压型钢板,

  作为走道板,以保障安装柱梁人员的安全。每层柱身距梁1米高处采用0.8cm钢绳拉设安全绳,以利人员行走。

  2.5.12使用气割时,乙炔瓶必须直立并装有回火装置,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大于8m,远离火源并有遮盖。

  2.6机电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2.6.1机组等大型设备运输、安装前,编制运输、吊装方案。

  2.6.2设备安装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周围的孔洞进行防护,满铺脚手板或盖板,边安装边拆除。

  2.6.3在屋架下、天棚内、墙洞边安装管道时,设置充足的照明,能搭脚手架的必须搭,不能搭的,在管道下面铺设双层水平安全网,其宽度要超出最外边的管道1m以上,作业时系安全带。

  2.6.4传送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安设防护罩。

  2.6.5各种气瓶在存放和使用时,距离明火十米以上,避免阳光下爆晒,搬动时不能碰撞。氧气瓶要有瓶盖,氧气瓶的减压器上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可和可燃气瓶同放一处。

  2.6.6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距离明火十米以上。

  2.6.7机器设备和工具定期检修,如损坏立即修理。擦洗、修理机械时,切断电源。

  2.6.8运输设备时若使用滚杠,同一重物下使用时规格一致,即直径、材质相同,滚杠长度大于重物底宽,且两端露出不少于15cm的长度。

  2.6.9型钢切断机,启动前,检查切刀应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

  2.7高处作业及临边防护

  在主楼六层四周支设6m宽水平双层安全网,以后每隔四层设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网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支搭的安全网直至屋顶伸臂桁架安装完后方可。

  2.7.1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2.7.2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2.7.3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2.7.4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和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2.7.5临边作业搭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2m,下杆离地高度0.6m。栏杆柱2m一道,栏杆连接牢固,有足够的稳定性。

  2.7.6洞口作业:板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2.7.7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楼板、平台等面上的孔口,必须使用坚实的盖板。盖板应能防止移位。位于车辆行使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额定卡车后轮承载力2倍的荷载。

  2.8施工机械管理

  2.8.1塔吊的装拆由专业公司负责。在塔吊装、拆前,必须作塔吊安装与拆除的施工方案,报项目经理部、项目总工审批合格后方准施工作业。

  2.8.2塔吊的"四限位"、"二保险"等安全可靠。塔吊吊钩以下索具作到安全使用。塔吊信号指挥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

  2.8.3机械设备操作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2.8.4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必须由专业队伍进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

  2.8.5外用电梯的基础做法、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定。安装与拆除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装工艺要求。如遇特殊情况(附墙距离需做调整等)应由机务、技术部门制定方案,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2.8.6外用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熟悉设备的结构、原理、操作规程等。班前必须坚持例行保养。设备接通电源后,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监督运载物料时做到均衡分布,防止倾翻和外漏坠落。

  2.8.7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电动吊蓝等机械设备必须有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安装单位必须具备资质,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顶升、锚固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安装完毕后填写验收表,数据必须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8.8施工现场的木工、钢筋、混凝土、卷扬机械、空气压缩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操作棚。

  2.8.9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2.8.10搅拌机加料时,工具不能碰撞搅拌叶片,更不能在运转中把工具伸进搅拌斗内扒料。

  2.8.11分包方使用的机电设备,必须办理交接验收手续,非特殊工种,不得从事特殊工种作业,操作简易机具的作业人员,企业单位的劳动部门要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安全部门签发操作证,无证者不准上岗操作。

  2.8.12钢筋起吊必须捆绑牢固,吊勾下方不得站人,吊运绑扎钢筋工作架子必须系好钢丝绳,在无任何牵连的情况下进行吊运,到位后,待工作架放稳,搭好支撑方能放下钢丝绳。

  2.8.13当风速达到15m/s(6级以上)时,吊装作业必须停止。做好台风雷雨天气前后的防范检查工作。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

  2.8.14无论在工作之前和工作中,凡需搬运打蛙夯机必须先切断电源,不准带电搬运,以防造成打夯机误动作;操作人员应穿戴好绝缘用品;两台以上打夯机同时作业时,左右间距不小于5m,前后不小于10m。相互间的胶皮电缆不要缠绕交叉,并远离夯头。

  2.9工具式脚手架作业防护

  2.9.1附着升降脚手架、挂架、吊篮施工作业面必须用脚手板铺设坚实、严密,设一道180mm高的挡脚板,架体沿外排内侧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吊篮架里侧应加设两道1.2m高护身栏杆,紧贴底层脚手架下方兜设安全网。

  2.9.2外挂架悬挂点的穿墙螺栓应加垫板并用双螺母紧固,同时悬挂点处建筑物结构强度必须满足施工要求。

  2.9.3吊篮升降时必须使用独立的保险绳,绳径不小于12.5mm。

  2.9.4电梯井承重平台、物料周转平台必须根据专项方案搭设,并履行验收手续。

  平台应在明显处设置标志牌,规定使用要

  2.10施工现场交通组织

  本工程施工时,项目经理部将以项目经理为首主抓安全保护,制定场

界安全、交通安全、施工安全措施、防止发生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伤害事故,保护工地工作、生活环境。

  2.10.1要求司机严格遵守各部门的交通规章制度。

  2.10.2必要时,在交通要道沿围墙搭设防护棚架,以防止高空坠落。

  2.10.3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个人素质,在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2.10.4整个工程外架五层以下采用密目安全网,并定期对外围防护进行检查,以确保道路行走安全性。

  2.10.5本项目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一切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范围内进行,加强对本项目操作人员的管理。

  2.11疾病、传染病的预防措施

  针对北京地区曾经出现的"非典型肺炎",我公司对此极为重视,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与防疫措施,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保证参与工程施工建设的所有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北京的稳定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1)加强健康教育。在传染病易发的冬春季节,定期对施工队伍开展呼吸道传染病预防的科普宣传,使工人了解传染病的特征与预防的方法,争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治疗病人,加强施工现场的医疗卫生条件,加强医疗物资、药品储备,避免民工有病乱投医乱服药。

  2)对生活区、办公区定期消毒。工作间及办公室经常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每天下班后工完场清,强化食堂的卫生管理,对厕所定人定岗负责清扫。注重环境卫生,督促工人勤晒衣服和被褥等。根据气候变化提醒职工增减衣服,增强身体的抵抗力。

  3)施工现场成立项目经理直接领导的疾病预防领导小组,建立监控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制订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发现工人有可疑症状,迅速隔离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切实杜绝疫情传播等。

  4)针对现场办公人员,施工现场提供运动场地,组织经常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体质。

  5)办公室内要保持空调设备的良好运行,并经常清洗隔尘网,空调系统的送风安全,必要时应对供送气设备进行消毒。

  6)定期体检,对出现一例或多例病人外包队伍,除对病人进行治疗以及必要的隔离外,由现场医务室对其所在的外包队伍所有人员进行检查。

  7)在疾病流行的危险期间,责令各分包队伍每天上报工人的健康状况,无事也要报平安。现场疾病预防小组派专人负责上报资料的审查工作,发现疑似病例及早进行检查,治疗。

  8)强化分包队伍人员询查管理,对分包队伍的人员增减要问清来源去向,进行登记,防止外部带病人员进入现场和内部带病人员离开现场。

  9)对施工现场实行军事化管理,控制工人的群集和流动。严禁工人随意外出,对外出办事分包人员要有分包负责人的证明,并由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对分包队伍中随意外出的工人,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全部由分包负责人承担。

  10)加强对工人的卫生宣传,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现场洗手池旁配备肥皂或洗手液。不要共用毛巾。

  11)加强食堂管理,重视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监察,工作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卫生消毒,并做到经常洗手消毒。注意工人饮食的均衡搭配、保证施工人员的充足休息、施工现场严禁烟酒。

  12)食堂餐具专人专用,菜品分餐,对餐具每天进行高温消毒,防止交叉感染,用餐处洗手池旁备有消毒皂液。

  13)食堂原料用品要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肉类采购点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卫生证明,减少生食和野味品种的供应。

  14)食堂要经常通风,保持环境空气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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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30层大厦工程安全生产消防管理保证措施(3)

  30层大厦工程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及保证措施(3)

  第3节消防安全及现场保卫措施

  3.1施工现场保卫

  3.1.1现场保卫工作组织机构

  针对本项目成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专业工长、作业队、现场保安员为组员。

  3.1.2治安保卫措施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预防各类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工程的保卫工作方案。

  1)本工程设立由8人组成的保卫领导小组,由本工程项目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领导工作,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各施工段工长、外联队队长、外联队安全员组成。

  2)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保安员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电工房、办公室保卫。

  3)加强对劳务人员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每周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

  5)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主要领导负责保卫工作。各专业人员接受总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6)施工现场设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

  7)施工现场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8)配电室、食堂、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加强保卫,确保安全。

  3.1.3治安保卫教育

  由保卫小组负责人组织,定期对职工进行治安保卫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作到召之既来,团结奋斗。

  每周对职工进行治安教育,定期组织保卫检查。

  3.1.4现场保卫定期检查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确保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正常有序,促进建设工程顺利进行,按时交工,根据本项目实际每周对现场保卫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现场保卫定期检查提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并按期进行复查。检查内容如下:

  1)各施工队伍人员底数及各队的职工"三证"是否齐全,无证人员立即退场,并对施工队负责人进行处罚。

  2)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施工现场保卫值班人员必须佩带袖标上岗,门卫及值班人员记录完整明确。

  3.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及北京市政府相关消防规定

  3.2.1现场消防工作组织机构

  1)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本项目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消防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施工段工长、劳务作业队队长、安全员、现场保安员为组员。

  2)义务消防队:以本项目经理为义务消防队队长、以项目消防安全负责人为副队长,项目施工人员10名组成义务消防队员,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3.2.2北京市政府相关消防规定

  1)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

  京建施〔20**〕4号

  关于颁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的通知。

  3.2.3消防管理措施:

  1)现场应设有消防设施,摆放要符合规定。

  2)建立健全消防保卫体系和制度,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

  3)对易燃易爆物品,现场要有明显的标志

  4)现场临设和伙房搭设,需经当地政府审批方可实施。

  5)氧气瓶乙炔瓶使用要符合规定,两瓶间距不小于5.0m,两瓶距用火点不小于100m。

  6)明火作业符合规定要求,电气焊需开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7)施工现场应由甲方设置门卫,现场围挡或围墙应按要求做。

  3.2.4消防安全措施

  1)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2)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批,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

  3)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明火。

  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4)现场设吸烟室,场内严禁吸烟。

  5)现场从事电气焊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随身应有灭火器具,在焊接过程中不准离开岗位。

篇3:花园洋房工程现场消防管理措施

  花园洋房工程现场消防管理措施

  一、组织管理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防火业务上多请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做现场指导。

  在开工时,制定详细消防方案。消防方案由公司一级技术、质安、设备、保卫部门依次审核,由保卫部门送公司总工程师、防火责任人审批。施工现场实行分级防火责任制,落实各级防火责任人,各负其责。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班组长是各班组防火责任人,对本班组的防火负责。工地防火检查员(消防员)每天班后必须巡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或汇报。施工现场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增强消防观念。施工现场设置防火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张挂防火责任人、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防火制度等标牌。施工现场防火管理,按其施工项目、施工范围,实行"谁施工、谁负责"。

  二、火源管理焊割作业、熬制沥青、使用煤气灶等临时动火,必须报公司质安处审批后,方能动火作业。除煤气灶外应由监护人实行全过程监护。焊、割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私自操作。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八不"、"四要"、"一清理"要求。动火前"八不":

  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盛装过气体会受热膨胀并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在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动火中"四要":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后"一清理":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高处焊、割作业时设专人监焊,落实防止焊渣飞溅、切割物下跌的安全措施。动火作业前后要告知防火检查员或值班人员。在施工范围内不准吸烟,严禁油漆及木制作业与动火作业同时进行。乙炔气瓶应直立放置,使用时不得靠近热源,应距明火不少于10m,与氧气瓶应保持不少于5m距离,不得露天存放、曝晒。

  溶解沥青场所与稀释沥青场所的距离不得少于15m,溶解沥青炉旁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有专人看火,防止沥青溢出炉外。

  三、电气防火管理施工现场的一切线路、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操作证的电工安装、维修,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非电工严禁私自拉线接电。电线绝缘层老化、破损要及时更换。严禁使用铜丝或其他不符合规范的金属丝做电路保险丝。严禁在外脚手架上架设电线和使用碘钨灯,因施工需要在其他位置使用碘钨灯,架设要牢固,碘钨灯距易燃物不少于80c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施工完毕要及时拆除。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接头处要牢固,绝缘性良好。室内、外电线架设应有瓷瓶与其他物体隔离,室内电线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物、金属物上。照明灯具下方一般不宜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堆放物品水平距离不得少50cm。临时建筑设施内的照明,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灯具。每栋临时建筑以及临时建筑内每个单元的用电必须设有电源总开关和漏电保护开关,做到人离断电。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四、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

  施工现场不宜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工程确需存放,必须按照防火规定设置,并经公司保卫科或消防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能存放,存放量不得超过3d的使用总量。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必须设专人看管,严格收发、回仓登记手续。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露天存放。严禁将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在同一仓内存放。氧气和乙炔气要分别独立存放。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实行限额领料和领料记录本。在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严禁动火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内分装、调料;严禁使用乙炔发生器作业。严格控制使用液化石油气,确须使用时,要严格按防火规定操作,落实安全措施,并必须经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书面同意。易燃易爆物品仓的照明必须使用防爆灯具、线路、开关、设备。

  严禁携带BP机、手机、对讲机等进入易燃易爆物品仓。木加工场内木屑、刨皮等必须及时清理。严禁在油漆间、木工棚、及其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取火。

  五、临时设施及宿舍防火管理施工现场所有搭建的临时设施都必须按防火要求搭建,使用不燃材料搭建(门窗除外)。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单独设置,并远离其他临时建筑。临时建筑不得修建在高压架空线下面,与高压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规定距离。

  每间宿舍设立一名防火责任人,负责宿舍日常的防火工作。

  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严禁在宿舍内烧香拜神和使用蜡烛照明。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电线上不得挂衣物。保持宿舍道路畅通,不在宿舍通道、门口堆放物品和作业。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和在宿舍内存放摩托车。在建建筑物内,未经允许不得住人。

  六、消防器材配置与管理现场设立专用消防用水管网,并配备消防水泵一只,其电线专线敷设。随建筑物设立消防竖管,竖管每层设置消火栓口,并配置水带和水枪。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厨房:配备泡沫灭火机2个、1211灭火机1个;材料仓库:面积在50m2以内,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2个,每增50m2增配泡沫灭火机1个(如仓内存放可燃材料较多,相应增加);

  办公室: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1个;配电房:配备1211灭火机不少于1个;木制作场: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4个;临时动火场所: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1个和其他消防辅助器材;集体宿舍:按每25m2配备泡沫灭火机1个;在建建筑物:施工层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4个,非施工层一般按每一楼层在楼梯口设置二只灭火器。

  消防器材选用经消防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灭火机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地方,一般放置高度不高于1.5m,保持放置点通道畅通。施工现场由消防管理员负责对消防设备、器材保养管理,每季度检查一次,按期换药(泡沫灭火机药剂有效期为一年,1211灭火机总重量不少于瓶体标明总重量的1/10),确保消防设备、器材的有效使用。对所配备的消防设备、器材绘制平面示意图,挂在施工现场明显的地方。消防设备、器材,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和损坏。

  七、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措施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

  突发事件当事人突发事件目击人

  现场管理人员组织救护

  项目

经理110、120、119

  上级主管部门分析原因解决问题

  2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突发事件的处理原则:以抢救、保护生命为第一重点,减少国家损失为第二步,分析问题的发生原因及处理为第三步。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可在不汇报的前提下,进行人员的抢救和向当地的救助部门、执法部门求助。工伤救护:施工人员如发生工伤事故,由可直接护送伤员到临近的抢救医院进行救助。治安事件:施工人员如发生打架斗殴、流血事件,应立即制止,在现场不能控制的情况下,应立即拨打110报警。消防事故: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施工电源,组织人员将危险品、易燃品转移至安全地带,同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消防设施进行灭火。在现场不能控制的情况下,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并安排专人引导消防车辆,同时疏通道路,保证消防车的顺利驶入。防台防汛:在台风期间,每天安排不少于3人专项值班,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并组织力量抢救。

篇4: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5)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五)

  1、组织管理

  (1)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酌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防火业务上多请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作现场指导。

  (2)在开工时,制定详细消防方案。消防方案由公司一级技术、质安、设备、保卫部门依次审核,由保卫部门送公司总工程师、防火责任人审批。

  (3)施工现场实行分级防火责任制,落实各级防火责任人,各负其责。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班组长是各班组防火责任人,对本班组的防火负责。工地防火检查员(消防员)每天班后必须巡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或汇报。施工现场成立防火领导小组。

  (4)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增强消防观念。

  (5)施工现场设置防火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张挂防火责任人、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防火制度等标牌。

  (6)施工现场防火管理,按其施工项目、施工范围,实行“谁施工、谁负责”。

  2、火源管理

  (1)焊割作业、熬制沥青、等临时动火,必须报公司质安处审批后,方能动火作业。

  (2)焊、割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私自操作。

  (3)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八不”、“四要”、“一清理”要求。

  a、动火前“儿不”:

  ①、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②、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③、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④、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⑤、盛装过气体会受热膨胀并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⑥、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⑦、在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⑧、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b、动火中“四要”:

  ①、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②、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并救;

  ④、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c、动火后“一洁理”: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

  (4)高处焊、割作业时设专人监焊,落实防止焊渣飞溅、切割物下跌的安全措施。

  (5)动火作业前后要告知防火检查员或值班人员。

  (9)装修工程施工期问,在施工范围内不准吸烟,严禁油漆及木制作作业与动火作业同时进行。

  (7)乙炔气瓶应直立放置,使用时不得靠近热源,应距明火不少于loM与氧气瓶应保持不少于5m距离,不得露天存放、曝晒。

  3、电气防火管理

  (1)施工现场的一切线路、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操作证的电工安装、维修,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施I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规定。非电工严禁私自拉线接电。

  (2)电线绝缘层老化、破损要及时更换。

  (3)严禁使用铜丝或其他不符合规范的金属丝作电路保险丝。

  (4)严禁在外脚手架上架设电线和使用碘钨灯,因施工需要在其他位置使用碘钨灯,架设要车固,碘钨灯距易燃物不少于80c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施工完毕要及时拆除。

  (5)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接头处要车固,绝缘性良好。室内、外电线架设应有瓷瓶与其他物体隔离,室内电线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金属物上。

  (6)照明灯具下方一般不室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堆放物品水平距离不得少于50cm。

  (7)临时建筑设施内的照明,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灯具。

  (8)每标临时建筑以及临时建筑内每个单元的用电必须设有电源总开关和漏电保护开关,做到人离断电。

  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4、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

  (1)施工现场不宜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工程确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照防火规定设置,并经公司保卫料或消防部门市批同意后,方能存放,存放量不得超过3天的使用总量。

  (2)易燃易爆物品仓必须设专人看管,严格收发、回仓登记手续。

  (3)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露天存放。严禁将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在同一仓内存放。氧气和乙炔气要分别独立存放。

  (4)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实行限额领料和领料记录本。在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严楚动火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内分装、调料;严禁使用乙炔发生器作业。严格控制使用液化石油气,确须使用时,要严格按防火规定操作,落实安全措施,并必须经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书面同意。

  (5)木加工场内木屑、刨皮等必须及时清理。严禁在油漆间、木工棚、及其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取火。

  (6)食堂内柴、煤等应堆放整齐,离明火应有足够距离。

  5、临时设施及宿舍防火管理

  (1)外脚手架采用阻燃密目网进行全封闭围护。

  (2)旅工现场所有搭建的临时设施都必须按防火要求搭建,使用不燃材料搭建(门窗除外)。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单独设置,并远离其他临时建筑。临时建筑不得修建在高压架空线下面,与高压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规定距离。

  (3)每间宿舍应设立一名防火责任人,负贸宿舍日常的防火工作。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5)严禁在宿舍内烧香拜神和使用蜡烛照明。

  (6)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电线上不得挂衣物。

  (7)保持宿舍道路畅通,不准在宿舍退道、门口堆放物品和作业。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和在宿舍内存放摩托车。

  (9)建建筑物内,未经允许不得住人。

  6、消防器材配置与管理

  (1)现场设立专用消防用水管网,消防储水池,并配备消防水泵一只,其电线专线敷设。随建筑物设立消防竖管,竖管每层设置消火栓口,并配置水带和水枪。

  (2)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

况配置——定数量附肖防器材:

  a、厨房:配备泡沫灭火机2个、1211灭火机1个。

  b、材料仓库:面积在50m’以内,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2个,每增50m2增配泡沫灭火机1个(如仓内存放可燃材料较多,相应增加)。

  c、办公室: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1个。

  d、塔吊驾驶室:配备1211灭火机不少于1个。

  e、配电房:配备1211灭火机不少于1个。

  f、木制作场: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4个。

  g、临时动火场所: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1个和其它消防辅助器材。

  h、集体宿舍:按每25m2配备泡沫灭火机1个。

  i、在建建筑物:施工层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4个。非施工层一般按每一楼层在楼梯口设置二只灭火器。

  (3)消防器材选用经消防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灭火机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地方,一般放置高度不高于1.5m保持放置点通道畅通。

  (4)施工现场由消防没员负责对消防设备、器材保养管理,每季度检查一次,按期换药(泡沫灭火机药剂有效期为一年,1211灭火机总重量不少于瓶体标明总重量的十分之一),确保消防设备、器材的有效使用。

  (5)对所配备的消防设备、器材绘制平面示意图,挂在施工现场明显的地方。

  (6)消防设备、器材,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和损坏。

篇5: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技术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技术措施

  1、现场成立义务消防队,并设1名消防负责人,负责现场防火防爆工作。

  2、建立防火检查和防火工作档案。

  3、在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木工加工场,临时工棚,配电室,油料及其他仓库等)配备足够灭器材。

  4、消防器材设专人负责,对其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是否过期失效。

  5、经常地对工人进行防火知识教育,防火安全技术交流。

  6、施工材料严格按防火安全要求进行存放、保管。

  7、易燃易爆儿物品设专库存放,且仓库通风良好,防火保障。

  8、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应持证上岗,动火前清除附近易燃物。

  9、施工现场设置明显防火宣传标志,设置可代号消防车通行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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