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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高处作业须知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工程项目高处作业须知

  1、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上岗并定期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高处作业。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病以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时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高处作业的环境、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堆放与操作无关的物件。

  4、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5、超过2米的高处或悬空作业时,如无稳固的立足点或可靠防护措施,均应扣挂好安全带。

  6、在同一垂直面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有效的安全隔离和安全网。

  7、凡未搭设处脚手架平桥而必须探身进行外墙面工作或靠近墙顶操作者,必须在外墙挂设安全网,必要时扣紧安全带。

  8、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6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9、登高用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两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10、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时,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木杵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11、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提升机吊篮、吊装物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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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项目季节施工安全须知

  工程项目季节施工安全须知

  1、暴雨、台风前后,要重点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施工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线路和基坑工程的安全。安全防护不足的,应及时整改。台风过后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物料提升机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施工用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应根据季节变化加强检查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4、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采取防暑降温措施。高温工作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5、冬季施工应加强防火、防冻、防滑和防中毒等工作。使用煤炭取暖的,应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篇3: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7)

  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七)

  安全帽

  1、安全帽使用前要检查帽壳、帽衬、帽带是否齐全有效。

  2、使用安全帽前要先调整帽衬,使帽衬各部分与帽壳相距一定空间。

  3、帽箍应根据作业人员的头型来调整箍紧,以防低头作业时帽子前滑挡住视线。

  4、严禁将安全帽两层顶衬合为一层。

  5、安全帽应戴紧、戴正,帽带应系在颌下并系紧。

  6、安全帽的有效期限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起计算,塑料帽不超过2.5年,玻璃钢帽不超过3.5年。

  安全绳

  1、为保证高处作业人员在移动过程中始终有安全保证,当进行特别危险作业时,要求在系好安全带的同时,系挂在安全绳上。

  2、禁止使用麻绳来做安全绳。

  3、使用3米以上的长绳要加缓冲器。

  4、一条安全绳不能两人同时使用。

  自锁器

  1、自锁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2、自锁器挂钩应挂在安全带金属环上。

  3、受过严重冲击的自锁器应该停止使用。

  安全带

  1、安全带必须每半年经过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在下列状况下工作时,应系安全带:

  (1)有可能进行高处作业的工作,在进入工作场所时,身上必须佩有安全带;

  (2)高度超过2米的高处作业时;

  (3)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

  (4)倾斜的屋顶作业时;

  (5)平顶屋,在离屋顶边缘或屋顶开口1.2米内没有防护栏时;

  (6)任何悬吊的平台或工作台;

  (7)任何护栏、铺板不完整的脚手架上;

  (8)接近屋顶或地面开孔附近的梯子上;

  (9)高处作业无可靠防坠落措施时。

  3、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带:

  (1)要束紧腰带,腰扣组件必须系紧、系正;

  (2)利用安全带进行悬挂作业时,不能将挂钩直接勾在安全带绳上,应勾在安全带绳的挂环上;

  (3)禁止将安全带挂在不牢固或带尖锐角的构件上;

  (4)使用同一类型安全带,各部件不能擅自更换;

  (5)受到严重冲击的安全带,即使外型未变也不可使用;

  (6)严禁使用安全带来传递重物;

  (7)安全带要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高度不低于腰部。

篇4:钢筋绑扎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5)

  钢筋绑扎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五)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作业部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3.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5.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6.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时不准吊。

  7.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8.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1m以下时才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11.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12.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13.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14.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15.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16.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篇5:工程项目四口五临边高处作业防护措施

  工程项目四口五临边、高处作业防护措施

  1、基坑的防护:

  本工程基础较深,根据现场情况在基础的四周设置通长防护栏,外挂密目安全网。

  2、高处作业的防护:

  因本工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所有防护架结构均用48×3.0mm的钢管搭设,连接件用扣件,搭设高度高出操作层一步,步距1.8米,外面张挂密目安全网,防护架与建筑物有牢固的连接,所有安全出入口均搭设长4.5m、宽3m的防护棚。

  3、临边及操作棚防护:

  本工程四周设围墙封闭,临边部位采用钢管架体围护,高度不低于1.2米,涂刷分格色警戒。钢筋、木工、搅拌机等操作场地搭设防护棚、围档,具体按附图。

  4、洞口周边的防护:

  洞口尺寸大于等于300mm均做防护,洞口小于1.5×1.5m时预埋通长筋或设置固定盖板,大于1.5×1.5m的洞口,周围设二道护身栏杆,中间覆盖水平安全网,电梯井口设高度不低于1.8m的工具式金属防护门,每三层电梯井处设一道水平安全网,防坠落,门洞及其它竖向栏杆的制作参照附图。由室内通往阳台门洞设两道水平栏杆。

  5、个人防护:

  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凡从事2m以上,无法采取可靠防护设施,高处作业的人员系好安全带,从事电气焊、剔凿等作业的人员要使用面罩或护目镜,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并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6、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挑平台周边,雨篷、挑檐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7、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道路都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8、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9、施工电梯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拦杆,并喷上"随手关门"的广告用语。

  10、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栏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2m~1.8m,下杆离地高度为0.4m~0.6m,对防护栏杆高1.5m以上应有三道横杆,并加挂安全立网,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11、对栏杆柱的固定,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外墙边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此同时钢管或钢筋焊牢。

  12、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kN外力。

  13、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或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14、在洞口作业时,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15、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16、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的洞口,必须用九合板模板作盖板,并沿四周钉上铁钉,防止挪动移位。

  17、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用九合板作盖板,盖住洞口,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18、边长为50~150cm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紧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木板或脚手片。

  19、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挂设安全平网。

  20、垃圾井道和烟道,可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标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21、对竖向洞口,凡落地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22、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 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栏杆。

  23、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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