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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现场过程安全控制工作程序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项目施工现场过程安全控制程序

  1目的

  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策划的结果和安排,确保与所识别的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有关的活动、人员、设施、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处于受控状态,以便从根本上控制和减小安全风险和不利环境影响。

  2职责

  2.1项目经理是本要素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控制;

  2.2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和重点部位(重大环境因素)控制方案及程序;

  2.3项目工程师负责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2.4施工员负责安全作业指导书交底;

  2.5安全员负责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

  2.6综合办负责消防及文明施工交底;

  2.7项目副经理负责动火审批。

  3程序

  3.1管理要求

  项目管理部通过制订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安全施工方案并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作业指导书,对重点部位和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活动制定相应的控制程序和措施,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

  3.2重点部位管理

  4.1项目部根据危险源辩识和环境因素识别所列入的重点部位和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

  4.2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环境管理方案;

  4.3对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进行交底并形成记录。

  3.3环境运行管理

  a.制定文明施工措施和实施计划,保持场容场貌和生活设施文明卫生

  b.各类管线保护:

  ·有方案,交底

  ·同管线单位签订协议

  ·有管线单位专人到现场实施监护

  c.消防管理

  ·重点防火部位配置规定数量和适当的灭火器材

  ·定期组织检查

  ·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演习,成立义务消防队

  ·动火按规定申报程序报批,派人监护及配置消防器材

  d.施工控制

  ·施工废水控制

  ·施工粉尘控制

  ·施工噪声控制

  ·废物控制电焊条头收集、废油处置及油漆空罐的收集

  ·危险化学品管理

  ·危险仓库的管理

  ·防汛防台及施工现场的周边下水道的通畅

  3.4管理内容

  运行控制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条例、规定、制度及作业指导书。规范安全管理及重要环境因素相关活动及过程。本项目部组织操作者通过培训、学习、理解和掌握程序,工作方法,确保运行符合要求。

  3.4.1监护人员持证上岗(该证由公司培训发证);

  3.4.2监护人员要记录当时现场的实际情况。

  如吊装:进场的吊车型号、吨位、年检证明和准用证、驾驶员复印件、现场的环境(场地是否平整、临近有否高压线)、钢索和吊钩是否良好、限位及指挥人员作业环境、第一吊试吊情况等……

  3.5常规管理

  本项目部必须严格地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项目管理和生产活动全过程中,可能导致事故和环境灾害发生的常规管理活动制定程序化的规定,以有效地控制安全事故和削减施工活动中产生的环境因素,同时确保施工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的安全、环境管理要求。

  3.6安全运行管理

  a.总包对分包进行进场安全总交底(责任人)

  b.防护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进场、按采购管理要求执行

  c.核实项目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资格能力鉴定,按规定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建设部《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规定,安排项目部有关人员及特殊工种培训,根据职责分配组织各项安全交底,按规定提供作业人员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责任人)

  d.对进场的物资、小型设备组织专人进行验收、标识(责任人)

  e.对现场搭设设施及大型机具设备装拆及使用组织专人进行验收标识(责任人)

  ·脚手架、模板支架搭拆及使用,需有方案、交底、监护、书面资料(责任人)

  ·井架、人货两用梯、塔吊、龙门吊安装后必须经各地省、市建筑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后,出具检验合格证,方可使用(责任人)

  ·大型移动吊车必须具有年检证书方可使用(责任人)

  f.各种防护设施投入使用前必须组织验收(责任人)

  4.记录

  4.1.总包对分包的进场总交底

  4.2.专项施组,方案、各类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

  4.3.分部、分项交底记录

  4.4.安全操作规程交底记录

  4.5.重点部位交底记录和监控记录

  4.6.防火档案

  4.7.模板拆除(安全)申请表

  4.8.文明施工措施及实施计划

  4.9.脚手架拆除(包括主要构件)申请表

  4.10.用电档案

  4.11.大型机械档案

  4.12.各种脚手、支撑、平台防护设施搭设验收记录表

  4.13.三令:模板拆除令、砼浇捣令、吊装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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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总承包管理程序:安全控制

  安全控制

  中建六局贯彻执行《GB/T28001-2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标准,各分包单位在执行国家、地方标准同时要服从总承包单位提出的关于职业健康和施工安全的有关管理规定。

  1施工安全管理

  1.1、总包单位对本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各分包单位对各自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

  1.2、各分包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规范及总包单位制订的安全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1.3、各分包要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凡属分包工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分包方负责,并立即书面上报总包及主管单位备案。

  1.4、各分包单位有保护好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义务。

  1.5、各分包要服从总包现场安全员的统一管理,遵守总包安全部门下发的各项安全制度,及时处理总包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对未及时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而引致的损失,除分包方承担责任外,还要给予经济处罚。

  1.6、各分包要积极参加总包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2施工消防管理

  2.1项目消防管理规定

  A、项目保卫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1)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项目法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责(含分包单位)。

  (2)分包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各分包单位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B、各分包单位消防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C、各分包单位现场应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点、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

  D、各施工单位现场布置应设有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E、消防标志、防火禁令和消防设施的配备应与施工进度同步,在易燃、易爆物品进场的同时进行,并根据施工进展情况逐一配齐,各施工单位应积极支持总包保卫组开展此项工作。

  F、各施工单位应编制消防工作计划,每项施工环节都必须有消防要求,在生产调度会上要同时布置,并定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

  G、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仓库区、材料堆场等区域。各区域之间要留有防火间距,一般要求是:

  (1)用火作业区与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之间不应少于25米,距生活区不应小于15米。

  (2)材料堆放场地和仓库区与修建的建筑物之间和与其区域之间不应小于20米。

  (3)临时宿舍应尽量搭建在离修建的建筑物20米以外的地方,并且不要搭建在高压架空电线的下面,距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米,零线不得裸露。

  (4)现场不允许设置宿舍及厨房。

  2.2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的配置

  A、施工现场内的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平方米应配置两只10公升的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消防水池、消防沙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入物品。

  B、施工现场内的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2.3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A、施工现场重点防火区域内动用明火须报项目保卫组备案,由项目所在地的公安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B、施工现场其他区域内的动火作业应报总包工程部和保卫组审批备案,由安全员监督操作,操作时应配备消防器材,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C、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保卫组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D、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各施工单位应配合保卫组应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3施工保卫管理

  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与总包单位签定项目治安目标管理责任书,样本单独发放。

  3.1项目保卫工作规定

  A、项目保卫组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B、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施工特点做好如下消防工作:

  (1)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2)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

  (4)搞好执勤、灭火战斗的业务训练;

  (5)根据实际需要购置、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用具,并做好日常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6)扑救灭火。

  C、严格外来人员管理

  (1)对外来人员,项目负责人、劳资部门、保卫部门应严把进人关,坚决做到五证不全者不用,即:无身份证不用,无劳务许可证不用,无计划生育证不用,无担保人不用,无暂住证不用。

  (2)保卫组对项目的民建队、运输队、建筑队、临时工应逐个登记造册,做到人、像片、姓名三相符,达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及时办理暂住证。

  (3)保卫、劳资、安监人员应对外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防火防盗教育,思想品德教育,现场规范教育,文明施工教育,安全生产教育。

  D、保卫要害部位安全

  (1)对本项目的火源、电源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和机密图纸、预算资料的要害部位,保卫组应建立健全各项要害安全保卫制度,安装技术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2)保卫组在狠抓人防的基础上,应积极开展技术防范与机械防范,对钱、财、物集中的地方要加强防范措施。

  E、层层签订治安目标管理责任书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应真抓实管,层层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制,签订治安目标管理责任书。

  (2)项目负责人应和保卫负责人签订治安目标管理责任书。

  (3)项目负责人应和民建队负责人签订治安目标管理责任书。

  (4)保卫负责人应和经警人员、值班警卫签订治安目标管理责任书。

  (5)每半年项目负责人应对责任书贯彻落实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并作好记录,年终进行考核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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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现场人员出入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人员出入由项目保卫组负责管理。

  1)公务人员出入

  a:公务人员出入免办登记手续。

  b:公务人员应在本公司有关人员的陪同下进入施工现场,无人陪同的公务人员应由值班警卫迅速联络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派人陪同进入现场。

  c: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可随时出入现场。

  2)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出入

  a: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进入现场应戴安全帽,佩戴施工证。

  b:管理人员上班时间请假出场应经部门主管以上人员批准,劳务人员上班时请假出场,必须经主管工长批准方能出场。

  c:对于无任何证明出入现场者,值班警卫有权盘查,并制止其行为。

  d: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及因公需经常出入现场的人员可随时出入现场。

  3)来访人员出入

  a:来访人员应向警卫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中建六局会客证"后,方可进入现场。

  b:来访人员离开现场应向值班警卫交回有被会见人签名的"会客证"。

  c:值班警卫有权阻止无有效证件,又不能证实其身份的来访人员进入现场。

  G、施工证的管理

  (1)施工人员上班入场未带施工证者,值班警卫应登记其姓名,未带施工证累计三次者,送交综合部,在项目内通报处理。

  (2)施工人员遗失施工证,应立即向综合部申请补发,并交纳工本费。

  (3)施工人员应妥善保管施工证,严禁将施工证转让他人使用,综合部如发现有故意使用他人施工证蒙混出入现场者,应对使用人和借用人同时进行批评教育并各罚款200元。

  H、现场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车辆出入由项目综合部负责管理

  (1)公务车辆出入

  A:公务车辆可随时出入现场。

  B:公务车辆的出入可免检查。

  (2)其他车辆进入现场

  A:运货车辆应由值班警卫查明"车主单位"、"车号"、"随车人数"、"装运品名和数量"、"入场时间"并登记后方能进入现场。

  B:值班警卫应加强管理,禁止与本项目生产施工无关的外来车辆进入现场。

  (3)其他车辆出现场

  A:运货车辆卸货后出项目必须接受查验,由值班警卫登记时间后才能离开现场。

  B:装运物品的车辆。需凭项目生产经理开具的"放行条",由值班警卫查验并登记时间后才能离开现场。

  C:值班警卫在查验出现场车辆的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将其扣留。并立即报告保卫负责人。

  I、保卫部门常用电话号码

  报告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

  报警服务台110

  交通事故报警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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